“这么说,我很厉害咯!”李维是最不能夸奖的那一类人。
“嗯,比起普通人是吧。如果一个普通人的能力是1,随便哪只精灵的战斗力是1000,那么你的战斗力就是5。而且,不论多少你这样的战力,似乎都累不死任何一个战力1000的精灵。所以说……呵呵,别放弃啊,我还是很看好你的。”老赵做了个形象的比较。
“战五渣啊,那还不同样是渣。还有什么可看好的?”
给跪了,你给了我希望,有把我踹下谷底,究竟啥意思咧!
第40章 熊猫人的完美教学课堂
“什么战五渣?哦,你是说,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滓是吧?别这么说自己嘛,对于其他人类来说,你已经很强了。如果可能的话,说不定你还会进化为战斗力有五十左右的人呢。”
熊猫人呵呵一笑,李维真想破了他的欺诈宝珠,让他变回敦厚可爱的原型。
“那又有什么用,锻炼一下身体就足够了,我很懒的。”李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方面的内容……
“我们曾有一位伟大的熊猫人皇帝教育我们,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老赵说了些李维越听越耳熟的话,道:“这一路上我仔细看了看这个世界的人类,你也算很难得了。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学两手?我们熊猫人最喜欢的事情。除了酿造、午睡,就是在各方面诲人不倦与接受教训。”
“我能学?”李维又是一阵惊喜,又是一阵失落:“但那又有什么用呢……我身边N多战斗力高的报表的。老实说,我学不学没什么太大关系吧?对了,你刚刚说什么?刚刚那些话是你们皇帝说的……”
“难道说……你想一辈子在女人身后面活着?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不想吧?不想被几个女人甩在身后面吧?”老赵似乎是个很优秀的心理学家,开始戳李维的伤疤:“你可别这么说,我认识一位武学大师,是影踪派的高手。我和他喝酒的时候,他跟我说过——年轻的时候,他连打出一记好拳都难。但是经过刻苦锻炼之后,他已经今非昔比。最主要的是……你知道么,你的身体一点都不像是从未锻炼过的,不适合练武的成年人。否则,我才不会跟你提这个议案呢。”
“这……好吧。不过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你极力的让我学这些东西?”李维觉得,这世界上没有这么喜欢教人功夫的高手吧?
这种玩意不是应该只存在于小说里么?
“都说了,我们熊猫人,诲人不倦……来,走起,教人武艺是很有趣的。记得,关闭你的生命通道!”老赵似乎欲言又止。
李维是不知道,熊猫人似乎有着十分浓厚的输出文化倾向。每到达一个地方,都十分的喜欢将自己的技艺输出出去。当然,他们只向自己所认同的人传授技艺,似乎这就好像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同族烙印。熊猫人认可同族的方式,不是以血缘,而是以文化和技艺。
就比如说,第一批乘坐神真子离开潘达莉亚大陆的熊猫人探险家,比较著名的陈·风暴烈酒,就是这种类型。比如说极少部分几个在铁炉堡的熊猫人,也有教授黑铁矮人一些针灸绝技。
从这方面来看,熊猫人甚至在有些时候,有些逼别人拜师的倾向——估计和三流小说里的一流高手,是一个思维逻辑吧。
“未曾学艺先学礼,礼多人不怪嘛——第一堂课,就是尊师重道……咳咳咳,别想歪了!我只是教你比武之前,哪怕是生死对决,只要有功夫,也要施礼!这很重要,这是武德——我们先去焖两口,昨天你说还有更好喝的酒?”
“第二课!身为武僧,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文武双全。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上炕认识娘们下炕认识……咳咳咳,不许笑不许笑。总之,要向冠之以酒仙的美名,首先就是要能喝酒——走起,我们去看看……”
“第三课——嗯,我昨天翻了翻你们地球上的诗句,我勒个去,难以形容啊。李白简直当场击杀了我,其他林林总总的诗人宛若四风的智慧,无穷无尽一般——今天的任务,就是和我讨论酒中真谛。走起走起……”
李维算是看出来了,老赵就是把自己当礼拜天过呢,真功夫什么的基本上都没怎么交。一天到晚,就是拉着自己喝酒喝酒然后再喝酒。
就说嘛,高手怎么可能会跟个孙子似的,四处求人“你学我吧,学我吧”。
唉……这种桥段扔到第一章,扑街的人数加起来。从喜马拉雅山到安第斯山脉,能填满所有沟渠大海。
真实的场景就如同现在一样,老赵,只是个喝货。
不论是下馆子,还是路边随便找个小露天烧烤摊。没喝酒之前,人五人六的往哪儿一座,四周怀春少女亦或者春心盎然的人妻少妇,眉梢传情,斜眼偷看,有的豪放姐就直接过来搭讪了,总之,开始持续对赵·风暴烈酒(的人类帅哥形态)放电。
李维本人每次坐在中间,都表示苦不堪言。你说你们这群娘们只看着老赵就算了,但是你们知道他其实不喜欢女人么?人家是熊猫诶,所以你们看看我也没啥吧?
咳咳,不自爱的光棍都这样。
这一阵子,其人持续在一间小餐馆里就餐,对于啤酒已经滴酒不沾。在老板惊讶的眼神中,42度的白酒硬生生灌进去了十瓶,相对来讲,李维那已经很多的两瓶酒量就已经很普通了。第一天的时候,老板就有一种赶紧打120的冲动。这人不用猜,喝酒喝了五斤多,肯定死定了。
然而,老赵只是脚底下有点飘,说话有些舌头发直,思维逻辑却很清晰。和李维一起竖着走出了店铺,一时之间传为佳话。
第二天,老赵接着喝,老板则是经过了一天的历练就麻木了。见了谁都说“你能喝10瓶白的么?不能?那你得瑟个蓝子!”
当然,老赵这些天以教授徒弟的名义,拉着李维喝遍附近小餐馆,正在向另一条街转进的事迹,也正迅速地在广大家庭妇男中流传。
就连同样是艾泽拉斯的几只精灵,都惊讶的表示——从来没见过这么能喝酒的种族!而且,喝的还都是烈酒!
然后。
一件完全意外的大事件,堂而皇之地发生了。
第41章 《地球OL》怎这么难玩啊?
时间继续慢慢的推移,和精灵……还有熊猫人在一起日子,一天一天的变长。
熊猫人也从一开始的无尽狂饮,到了现在多少有些安稳下来,在家里自斟自饮。酒量嘛,保持在每天十瓶六十二度。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就又是三个月过去。
说来也怪,李维在这三个月的熊猫人式教学理念之中,别的没本事,就是酒量见长。
李维觉得都奇葩,功夫不怎么样,酒量却几乎可以和熊猫人酒仙一拼了。同样,都是十瓶六十二度,只是脚底下晃悠晃悠而已。
但问题在于,自己是和老赵学功夫。
却只学会了怎么灌大肚。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老赵也和几只精灵一样,从一开始的兴奋,到现如今的安然度日。就和所有同居生活一样,一开始大家觉得互相之间很新奇,到后来心气冷却,就都开始在日常琐碎之中,进行生命的阵地战了。
这一天时间接近傍晚,远处的一通河畔,夜景灯光效果业已灯火通明。晚霞开始烧红了天边最后一片云彩——李维接到了这一段时间的第一个外来电话。
不是来催促还钱的,不是来催促交稿的,也不是来推销酒水的。毕竟,他们家的酒类消耗量高的惊人。
来自他老同学的一个电话。
“什么什么?我说李岑,我怎么都不知道……我靠来的!尼玛蛋,他结婚了?嗯?儿子都有了?啥?满月酒?”
李维接到了一个让他心碎神伤的电话,眼看着身边单身的朋友,一个比一个少。没结婚的光棍,一个比一个稀缺。老实说,第一次听说同学结婚,是在高一的时候,初中同学就已经回老家农村结婚了。等到高二的时候,TM听说他丫的连娃都抱上了。最令人想不通的是,貌似初中的时候那货身高最矮,才勉强到了一米三左右——唉,人情冷乱,世态炎凉。
这一晃就是差不多十年过去了,中间参加了多次同学结婚的聚会,比较要好的写手同事结婚的聚会。尤其是这几年,这种事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
唉……每次都强颜欢笑:你丫走进结婚的坟墓了吧?哈哈哈哈。
而心里面实际上想的是:好想死。
放下电话,感觉就是心中一阵草泥马,在卧槽平原上,奔驰而过。
身边原本以为光棍的同年龄人士,又少了一个。
《地球OL》,这游戏怎这么难玩啊?
身边又多了五子(金子、房子、妻子、儿子、车子)登科的高级账号!
“老弟,怎么了?”老赵在家里还是变回熊猫人的模样,此刻一身轻爽的站在李维面前……喝着啤酒。
最近,老赵开始喜欢喝啤酒了,因为他听说,喝啤酒有助于让肚子越来越大。
而有传闻,在艾泽拉斯潘达莉亚,到达其他大陆的熊猫人探险家,也多是喜欢平日里喝些啤酒。
“我……今天有点事情,人情关系,出去一阵子。”李维强笑了一下,心中叹了口气:“不得不去啊……早知道就不接电话了。”
“四灵在上,心存善念,铭记善意——你这样做是不对滴,对待朋友怎么能这样呢?”老赵似乎开始罗嗦模式:“与朋友叫而不信乎?”
“我是去参加同学儿子的满月酒——唉,烦死了。”
“恩恩,这种感觉我知道。”忽然,一旁的大德鲁伊小姐,从浴室(也就是厕所)里拐了出来。
没有和平时一样扎成马尾的银色长发,湿淋淋的搭在肩膀上。高挑而丰满的身材,上半身穿着一件勉强能遮住胸前巨物的露脐衬衣,下身则是一件居家休闲无腿牛仔。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与李维说话的同时,正一手拿着一瓶冰镇啤酒,一手用毛巾擦着头发。
顺道一提,她关上冰箱门的方式李维百看不厌——轻轻滴扭动胯骨,用饱满的屁股撞上一下,oh……yes!
咳咳咳,绅士一点。
“和我同龄的……那群贱人都差不多已经结婚了。”大德鲁伊叹了口气,没想到她也是大FFF团(注1)的一员!“一万多年来,无数闺中密友闲着没事先结婚了……哼,哼哼,最先结婚的还是那个月之女祭司!啧,我们暗夜中本来男人就少,她竟然让一对兄弟一起看上了她。这还不说,竟然还两个都钓到手里了。果断的甩了一个,简直无情。啊啊,没错,我说的就是那个泰兰德!”
“啊啊,真不理解。”熊猫人在一旁拎了个鸡翅膀,翘着二郎腿,左手一瓶酒,右手一只鸡,嘴里还叼着刚刚学会抽的烟。吱溜一口酒,啪嗒两口菜,噗噗几口烟,老赵嘿嘿笑道:“老弟,你也单身,她也单身,干脆你们凑到一起,也是不错吧?”
“唔……估计人家看不上我。”
李维苦笑着摇头,做人贵有自知之明,这是他的长处(也是妄自菲薄的短处):“精灵诶,暗夜精灵诶——我是人类。”
“跨物种么?那就没办法了。”老赵撇撇嘴,可爱的熊猫脸上,闪现一丝让人觉得不忍心看到的落寞表情,叹气道:“今天晚上没人陪我喝酒咯,我出去到一通河畔溜达溜达。”
“喏,要不我大发一下慈悲好了。”
忽地,浑身上下很明显连水迹都没有擦干净,应该是刚刚躲在墙根听了半天的某位宅女血精灵跳了出来。
此女现在身上只套了一件衬衣,由于衬衣过大,还真看不出她下半身穿的是什么。而因为水迹没有擦干净,平板的身材多少也显得玲珑有致。
“诶?发什么慈悲?”
“为了不让你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再次被无情地嘲笑是个处男啊,是个倒霉孩子没人要什么的。”晨星趾高气昂的一仰头,似乎还真的有往日冰封王座之上,那位血精灵死亡骑士的风范:“我,暂时假扮一下你女朋友也无所谓——不过,只限今日,不许动手动脚。”
“这……”李维一瞬间心花怒放,难道自己的时代真的到来了?
但是看了看血精灵那一对因为兴奋而摆动的精灵耳,冷静了一下:“你……该不会是又看上了什么想要的东西,没钱买所以来讨好我了吧?”
“怎……怎么可能啦。哈,哈哈哈……你想多了。”
“少废话!三个月前,弄坏我一个显示器的事情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话说回来……”暗夜御姐居高临下的拉住了李维,似乎也有些讨好意味的说道:“嗯,你要是不喜欢这个贫乳的血精灵——要不要试试看翻翻我的牌子?”
“诶!”
难道,自己的时代真的到了不成?
“我还真的有最近希望买的东西……”
《地球OL》这游戏怎这么难玩啊?必须用RMB才能玩下去么?
第42章 两个假女友
“别开玩笑了,我是个人类诶。那边的两个,可是传说中的精灵诶!美的不可方物,如同仙人一般悠远近乎不死的寿命。我是个相比来讲,转瞬即死,几近不可语冰的夏虫……”
最终,李维可没有把两个存在就是祸国殃民的精灵带在身边。平时她们上街就足够交通堵塞和流氓成群的了。这要是来到自己的同学聚会,而且一来就是两个……对于他来讲,精灵来到自己身边,如梦又似幻。触手可达,却又遥不可及。
真想要一个啊,精灵。哪怕知道自己活不过人家千万分之一,也想要!
哦,对了,曾经听过一个笑话:说一个家族幽禁了一只精灵,哥哥用完弟弟用,爷爷用完孙子用,用了好几代,累死了好几代,人家精灵硬生生的笑到了最后。
呵呵呵呵呵,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和精灵比寿命,真是自寻死路。
再晚一点,278和17路就没了,自己必须跑到体育场去倒车!你妹,又要多花钱打车了。
出门坐公交,这就是自己的生活。
接近半年的同居生活,让李维有了一种习惯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