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玻璃与琉璃
“但若纯是推广玻璃,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吴锋道。
“喔?什么值得商榷之处?”宋山内问道。
“读过《魏书》吗?”吴锋问他。
“史书那东西又厚又重,我哪里有空通读,也就听老人讲几个故事罢了。你和我卖什么关子!”宋山内拍了一记吴锋的肩头,道。
“好吧,不同你炫学了。《魏书。西域传》中有这么一段——其国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琉璃,于是采矿山中,於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於东来者……自此中国琉璃遂贱。这一段说的是当年在西域的大月氏国,有技师向国王宣称自己有铸造五色琉璃的技巧,采矿铸造成功之后,比起中原所造的琉璃光泽更加美丽,于是中原的琉璃在西域就卖不出去了。这里说的五色琉璃,实际上就是玻璃。”
宋山内听了吴锋这话,道:“玻璃称作五色琉璃,也实在溢美之词,其实这东西本来没颜色,只有折光了才能显出五颜六色,论起颜色未必比琉璃好。”
吴锋却是叹息道:“琉璃虽然与玻璃材质相似,但其生产却是工艺极其复杂,人力物力投入颇大,受欢迎程度却远比不上宝石玉器,加上连年战乱,商路受阻,老祖宗传下来的琉璃工艺,已经丢失得差不多了。琉璃太脆,坚硬不如水晶,韧性和透明不如玻璃,因此越来越不受欢迎。等到西洋的玻璃生产技术在中原广泛推广开来,只怕……”
宋山内不由讶然,道:“我只以为你是极其喜欢西洋文化的人,没想到你还如此在乎传统。”
吴锋道:“西洋好的地方,自该学习。但那些异界来客,终究不该喧宾夺主。倘若遭受倾销。以暴力手段抗拒也无不可。”
宋山内道:“现在你不过是想通过玻璃为领民创造些收入,玻璃何时在东方大兴起来,也不是你所能决定的……”
吴锋笑了笑,道:“倘若将琉璃与玻璃在同一个地方生产呢?岂不是便能打造出文化产业么,还能创造更多财富么?虽然现在我实力不够,但终究要做一些事情的。”
他又道:“中土人强调澄澈透明。内无气泡,这点上玻璃与珠玉极为相似,因此被认为比琉璃要美;众人却往往不知道,琉璃的造价不知道比玻璃高多少倍。然而琉璃五彩六色,自然瑰丽如虹光,内中色泽润如云气的好处,却是玻璃没有的。贩卖之时,可以多宣传琉璃的文化特质,而后再定价远在玻璃之上。只要口碑打起来,便渐渐能形成如宣窑汝窑那样的名窑……”
这样说着,吴锋的眼中不由流露出了兴奋的光芒,灼灼如火,烁烁如星。
倘若能将此事办好,改善民生状况,扩大领地收入,振兴传统文化。可以一举而三得,一项古老的传统艺术。即将在自己的手中重新焕发生命力。
宋山内沉吟道:“说起来当然容易,但琉璃这东西不像陶瓷玉器等等那样有着深厚的文化积累,又不像金银宝石是天然生成之物,想要炒作起来,恐怕不容易啊。”
吴锋笑道:“若说古董在一个旧字,因而成为贵重的名物。那为什么核桃这玩意都能号称文玩,价值千金?若真想炒作,什么东西炒不起来?说不定千百年之后,连酒瓶塞子都能被人郑重其事地收藏,分出品相高低。论其物以稀为贵,创造极大的文化利润。”
“想必你是有什么好点子了?”宋山内道。
“名物之所以珍贵,往往也和名人有关。许多非常普通的器具,因名人用过或者赞美过,就变得价值连城。玻璃如今刚开始流行,只要我们能在灵宝地区造出好的,做好打点,自然销路不愁,并不用特意宣传。而造出来的琉璃,则可以找些知名的文人墨客,多费些润笔之资,让他们着意吹捧一番,说出琉璃远胜过玻璃的好处,写几篇精美的辞赋,形成天下纸贵的效果。”
“琉璃当中的气泡,也未尝不能说出门道来。琥珀里头还有虫子哩,那虫子却令琥珀的价值翻了不知道多少倍。气泡的位置、排布,甚至器皿当中的裂痕,只要能编出一套看似高大上的门道,论述哪些是其中的上等,让人看着觉得大有道理,自然能卖出好价钱。”
宋山内听了这话,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你可是深通名物之道啊。”
吴锋微笑:“名物这东西,说穿了就那么一回事,哪怕是古董,也不就是千百年前的平常物事么?刀剑铠甲法宝之类,有实在的用处,但是收藏得太多,也照样是摆设。但这东西既然已经形成了文化,收集鉴赏起来,也就不能叫附庸风雅。”
这就是吴锋和父亲的不同所在了。吴锋的父亲是真心热爱并执着于名物文化,而吴锋却是有几分看穿的味道,在他眼里名物更大的功效是使用价值,而不是收藏价值。
比起来,来自西方的新奇物事,反而更能激起他的兴趣,比如玻璃、铁炮、自鸣钟,还有只是听说却没有亲眼见过的闹钟。
据说,西方人还已经结合魔法和科技的力量,造出了充入热空气的飞艇,能够将实力远不足以飞行的普通人送上高空,这也令吴锋为之神往。
但纵然如此,如果来自西方的事物将要汹涌而入,完全冲垮东方的传统文化,那么他将无法忍受。他的血脉与这片土地紧密相连,也深深地明白,哪怕是炒作和附庸风雅形成的文化,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与磨合,也形成了与民族息息相关的文化系统,绝不能轻易毁弃。
何况,文化与经济关系实在太大,经济命脉操于异族之手的话,后果亦是难以想象的。
“修真者自有各类法宝,大约看不上琉璃造物,但天下武者数目十倍于修真者,如果能让琉璃器具在武者中流行起来,收入会非常可观,你也自然能重新振兴这一产业。只不过琉璃这东西太过脆弱,不可能打造任何一种武具……”宋山内分析道。
“不。有一种。”
“哪有?”宋山内疑惑:“别说大刀和长剑了,就是匕首都不行。哪怕做剑鞘上的装饰,也要小心拔剑的时候不要弄碎了……”
“如果用来做扳指呢?”吴锋微笑道:“说起来,你总是能提供一些绝妙的思路啊……”
扳指是射箭时用于保护指头及提高命中率的武具,一般以鹿角制成,坚固而富于弹性,如果斩杀妖鹿取角制成扳指,经过炼制之后,还能增幅弓箭的杀伤力。
然而名士文化盛行,武者们附庸风雅,用来收藏的一般是玉石制造的扳指,并不真正能用于射箭。
“琉璃扳指……”宋山内击掌赞道:“真不错,倘若只是像戒指一样偶尔戴给客人瞧瞧,又怎么会弄碎呢?”
“那么,我们虽然去了河东,一两个月也得回来一次,照顾这边的产业,两年之内,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都要做出成果,打出名气来。我的领地虽小,也有八千人口,那些名窑的坊主、工匠和他们的家属加起来不过几百人,但靠着积年的口碑,从陶瓷生产中获取的利益,简直称得上日进万金……”吴锋越说越兴奋。
宋山内也微笑道:“你也绝不用谢我,将来我早晚也会拥有领地,成为领主。和你讨论,总是你想出的妙策更多,将来这些思路,我都能用在领地创收之上,因此反而是我有所得于你了。”
吴锋嘿一声,道:“是我孟浪了,朋友之间,算那么清作甚?”
“是啊……”宋山内叹道:“算那么清作甚,我们现在都才十三岁啊,现在就算这么清楚,再过十年,二十年,又该如何呢?”
听到这话,吴锋陡然感觉到通体生寒。
早熟未必是好事。
现在就已经这样了,以后呢?现在自己还能秉持仁德之心,以后又将变得何等的冷酷?这冷酷,很可能不光对不相关的人,也可能对身边的人,对朋友!
吴锋似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自己双目血红,一袭血衣,迎风而立,脚下是汹涌的血海,和无尽的尸骨。杀戮的火焰,包围着他的身躯,随风剥啄舞动着,靠近他的敌人全部被灼烧成焦炭。
只有手中的长剑,在火中依然滴着鲜血,一片淋漓,那血腥气扑鼻,好似永远流不尽一般。
脚下的血海中,似乎有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却又认不住究竟是谁,还是此时已经因杀戮而疯狂,并不想去认,只是狂笑着体味杀戮的快感?
人都是渐变的,十年,二十年后,自己到底还能维持初心么?
这个问题,吴锋不会对身边的宋山内说出,但他自己心中也没有答案。
夜云在天风吹拂之下,遮蔽了星月,让暗夜变得更加昏暗。
山岗上,风突然变得更冷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华宗岱从关中回来的时候,冰雪早已消融,树上绽放出新生的绿意。
但进入河东郡剿匪的许可,终于送到了邓爱侯的手中,随即邓爱侯便发下了由吴锋领兵进入河东的命令。
杨麒最近刚刚出关,大周王朝西北方向的佛门势力又开始不安分,煽动信徒发动民变,逼得杨麒不得不亲自带兵平定,也实在顾不上河东地区的匪患,所以听了三王的话,就做一个顺水人情,送给邓爱侯了。
吴锋在自己的领地上征发武士,让他们随自己一同去河东,共挑选出二十人,剩下的人继续负责领地改革的事务。加上白衣营的八十人,就凑齐了百人之数。
洪蒙对于领地经营更有兴趣,选择留下来,与农业技师穆罕默德一同主持产业转型的工作,而秦予更希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则选择与吴锋一同去河东。
此外,宋山内也被允许,带了五个密探一同随吴锋往河东而去。
出发的前夜,吴锋再次来到云海岚之处。
入春还不久,天气仍凉,北方大地上素有“春捂秋冻”之说,但云海岚似是怕热一般,迫不及待地换下了吴锋给她购置的厚衣,换上了初会时所穿的暴露衣衫。
当吴锋进到屋内时,云海岚正坐在桌前写字,灯光下蓝裙动摇,开叉处雪白的腿儿直晃人眼,这也就罢了,由于她写字时娇躯前倾,胸口的v字镂空被往下压,一对丰盈遭到外挤,雪腻露出大半,几乎要破衣弹跳而出。
吴锋好几个月没见她这样打扮,突然瞧见。反而有几分不适应,登时眼前发花,如果不是他定力非凡,当下便要咽一记口水。
橙黄色的灯光,照得她裸露之外的肌肤越发莹润,勾人眼目。
吴锋意识到。自己的定力其实已经是比不上往日了。
自从在洛邑京废墟中,与云海岚的暧昧之后,吴锋便经常做梦,但梦见的却并非云海岚,而是梦绮舞。
梦境也不再是梦绮舞身受重伤,掉下悬崖的场景,而是回忆起之前的旖旎暧昧。毕竟梦绮舞受伤坠瀑,吴锋只是听说后想象出来,当初的那些旖旎。却那样的真实。
那些绮梦中,更有许多令人羞于启齿的事情,令吴锋不由暗暗面红耳热。
究其原因,则是因为梦绮舞是唯一一个可以任由吴锋动手动脚的女子。
吴锋哪怕心志坚定,但却也是身体和心理都急速走向成熟的时候,又长期与云海岚关系暧昧,被云海岚言语撩拨,难免会有少年人常有的春梦。只是他的自控力实在太强。在云海岚相处时始终有着自己的顾忌,因此哪怕是在梦中。意淫对象仍然是青梅竹马的娇媚师姐。
的确是诡异的事情,明明朝夕相处,柔媚动他心魂的是云海岚,却促起吴锋对于梦绮舞越来越多的思念。少年情怀令吴锋有些无措,他每次梦醒之后,便经常想。倘若梦师姐回来,自己立刻便娶了她,尝尝春梦中那些美妙的滋味,再不要为少年情怀而烦恼。
但人如其名,那琥珀色肌肤的娇腻师姐。依然只能在梦中重会。吴锋想要寻觅芳踪,却不知道向哪个方向。
醒着的时候,他看到云海岚,却又感觉两张面孔似乎重叠了起来。
真是奇怪的心思呵。与梦绮舞相处的时候,吴锋并不感觉自己对她的感情有多深,却因为云海岚的缘故,让对梦绮舞的怀念急速地发酵着,可这发酵也让吴锋渐渐定力下降,难以抗拒云海岚的魅力。
男女之间的感情,真的与**的**紧密相联么?
自己真正更喜欢的又是谁?或者自己真正的意淫对象是云海岚这朝夕相处的成熟美女,只是因为与梦绮舞有约定,才借着对梦绮舞的思念,来掩盖自己的真正情怀?
吴锋不敢多想这些问题,如今的他还有纯真的一面,对于这种复杂的感情问题,他只有压制和逃避。
“云姨,我要回河东了。”吴锋微笑道。
云海岚闻言,欣喜地放下笔,站了起来,酥胸随着她的动作一阵振跃,如同风中轻颤的白鸽。
“事情终于办完啦?出去之后,才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呢。”云海岚柔声道,言语之间,淡香轻吐。
梦绮舞和云海岚都属于以娇媚勾人心魄的女子,但体香却大不相同。
梦绮舞娇俏跳脱,妩媚藏于英爽之间,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所以香气腻滑,犹如玫瑰精油,热烈如太阳。而云海岚成熟柔婉,媚态与典雅并存,肌肤莹澈胜于冰雪,故香气幽冷,好似昙花、夜来香,淡逸似清月。
“和我一起去吗?”吴锋问了一句多余的话。
“废话。”云海岚妙目流转,斜乜他一眼,嗔道:“我都说了要站在你身后,以手中之剑,为你斩去世间强敌;你怎么这么忘性?”
她也不知是真心嗔怪,还是故意以这样小女儿情态挑弄吴锋,但如她这样成熟的美女,发出娇嗔的语调,言语软腻中藏着脆嫩,当真字字勾魂,杀伤力比起梦绮舞那样的青春少女不知强了多少倍。
吴锋不由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海岚又道:“小锋,人家快恢复到征天境啦……”
吴锋闻言,不由喜道:“这么快?”
“你的血虽然难喝了点,效用还是不错的。”云海岚轻笑道。
征天境,对于武者来说意味着可以不依靠外力,随意飞翔御空,对于修真者来说,则意味着即便不依赖法宝的力量,也能御风而行,在空中可以将法宝的几乎全部力量用于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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