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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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妃-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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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耽美同人,小受。”他听得一头雾水,真是有意思。

  她吃吃笑:“就是让人上的男人,叫做男男恋,你不是吗?小样,你多大了,有没有十六岁啊。”

  孙公公把自已埋在水下,是想淹死算了。把堂堂的皇上说成是那种娈童,天啊,他,他不敢听下去了,她会死得很惨的。

  他笑得像是花一样,美得不可思议:“你说我,有没有十六岁?”第一次有人说他小。

  “是啊,小小年纪不好爱,当了公公就认命一点,还想玩女人,不会自慰啊。”越说她是越不怕,想要把这个花季少男教上正途。

  又是一个新的名词,这个连弯弯,他像是得到了玩具的猫一样笑着:“连弯弯,你会为今天的事付出代价的。”

  “哇,你恐吓我啊,我是吓大的哦,所以我不怕吓的,麻烦,看看你身上穿的衣服再来告诉我,林夫人,状元夫人,奴才给你送杯水,还是茶啊。”她呵呵笑着,尖着声音学公公说话。

  满树紫色的花好漂亮啊,真的很香耶,她拿着棍子,忍不住敲打几下,纷纷扬扬的紫色小花就飘了下来,如梦如幻,清香满鼻。

  “好漂亮啊?”她忍不住说。

  那神情,专注得让她忘了有二个魔鬼在水里了。

  一只手,非常精准地抓住她的脚,一拉,欲想把她拉下水,试试是什么味道。

  结果是,抓掉了她的鞋子,弯弯大叫一声,差点落水,死死地抱住那颗大树:“混帐东西,卑不卑鄙啊,我敲死你们。”拿起棍子,也不敢真打,胡乱地敲着。

  “弯弯。”有人叫的声音。她听出来了,是大夫人的,赶紧爬了上来应着:“大娘,我在这呢?”

  “快进来,回去了。”

  “哦。”她应一声,狠狠地一瞪那二个落水狗:“别让本小姐再看到你们。”狠话还是要搁下的,那鞋子都是水,就不要了,反正裙摆那么长,不认真看,没有人知道她少了一只鞋子。

  他一手抓起那淹得半死的孙公公,笑开了一张如花的容颜:“你负责,给朕把连弯弯抓回来。而且不能透露半点身份。”

  一只绣鞋,唉,这女人的脚,不是一般的大,没有裹脚,怪不得跑那么快。

  
[正文:第二十二章:亲吻]


  赤着一只脚真是冷冷的,还好,要是让那漂亮的死太监拉下水的话,这下可真是会骂得满头金光了。

  就是问了一声虹昭仪好,就出宫,真是不好玩,她乖乖地跟随在大夫人的身后,由前门走,这下还得走个老远,不知会不会迷路。

  “大夫人。”她努力地让二脚看起来平衡,真是辛苦啊。

  这时,那个一脸肥肥的公公又走了回来,阴声阴气地说:“郡主,虹昭仪还有东西送与连小姐。”

  当然不可能叫她送出来了,那就只能进去拿,连大夫人还会怕弯弯不知礼,于是说:“弯弯,这儿有几个昭仪还在玩,你先到前门去等我。”

  “哦。”又是等,她觉得好浪费时间啊。“大娘,弯弯可以先出宫吗?林若风在宫外等我。”这是很正常的事,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可是连大夫人眼中的鄙夷鄙夷让她如云致雾,最好答应她吧,不然她看到少了一只鞋,又不知要说什么了。

  还没有过门呢?就一天腻在一起,真是丢脸,亏她还说得出来,罢,反正是上不了台面的小人物,让她去,也可以在宫里多呆一些时候。

  “好,去去,到了宫门处,你就说你是跟着我进来的,登记一下就出去。”丢人啊。

  如获大郝一般,弯弯点点头:“嗯。”慢慢悠悠地出去,这样才有礼。

  这裙子,还是绚玉或是绚雪的吧,真是长啊,反正出来了,她就撩起来大步地行走,一只脚穿着鞋子也是怪怪的,再干脆一点吧!褪下罗袜,让双脚彻底地感受着这片贵的土地。

  可是,可是,她迷路了。

  看到一个小鬼正坐在地上玩石头,她友笑地笑:“小朋友,宫门在那里啊?”

  “哼。”他冷冷地一瞅她,继续玩。

  “哇,不会吧!这么小,脾气就不好啊!小公公,小破孩,说一下会死啊?”真是的,什么鸟宫啊,连个小公公也那么拽,她的火气上来了。

  小男孩站了起来,哇,还帅得让要想欺负,七岁的样子,可是那气势,多瞧不起人啊。他用他漂亮的眼斜视着弯弯:“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快报上来。”

  哇,她圆睁大眼:“你有没有搞错啊,死小孩。”贼溜溜的眼睛四处看看,没人真好啊,一手不客气地拉着他的耳朵,旋转:“小鬼,礼貌一点,懂不懂,你们做公公的人,是不是都是这样啊!”她真是好奇,个个都是那么拽,是不是什么激素不平衡啊?

  “放开我,你这个笨女人,你死定了。”痛痛痛啊,这个那里来的笨女人,竟然敢揪他的耳朵,连他母后都不会这样对他。

  弯弯看着他又恼又气愤的脸,绣鞋插在腰间:“小东西,让姐姐看一下,做公公的人,下面是什么样子的?”她真是好奇啊,反正小孩子,力气没有她大,当然就可以任她鱼肉了。

  一手竟想去撩他的袍子,小男孩大叫:“笨蛋奴才,放开我。”为了他的清白着想,不跟这个女人斗,双手紧紧地抓着裤头:“你死定了。”

  双手用力的掐上他的脸:“小鬼,告诉姐姐,宫门在那里,不然,脱了你的裤子。”真的好想看,不过这年小鬼看来还很洁身自好的,就放他一马好了。

  小鬼竟然嘴硬,眼红红地,也不肯哭:“在那里,笨蛋。”

  “哦,谢谢你哦,小笨蛋。”她终于印上了她的唇,早就想偷亲一下这小鬼了。呵呵。

  小男孩手指颤抖:“你,你不想活了。”

  “拜拜。”她幸福地摆摆手:“不想活还出宫干什么?”

  “站住。”后面有人叫。

  弯弯回头一看,天啊,那个小公公居然又带了几个公公来追她,不会吧!这皇上,怎么能让公公到处乱跑呢?太没有规矩了。想留下她来玩亲亲,也不问她同不同意,她很好拐的吗?想得美,要上床也是正常一点的人啊,存心是想让她心里留下阴影。

  “不跟你们玩了。”她往假山上跑去。

  跑过这假山,再走些路,就是他指的宫门了。

  小鬼真不老实,还敢骗人,看他眼灼灼的,往一边望了望,又指更远的一边,还没有学会骗人,这种雕虫小技,她早就知道了。想骗她,跟她学二年吧!

  假山边,就是免不了碎石,好痛啊。

  可是,那个死公公,好像是叫了不少帮手啊!四处呟喝着,像是要把她抓到不可。

  她找个洞藏起来,这些假山洞,搞什么东东啊,到处都是相连的,不少小,还会看到抓她的人,来来往往,害她心里胡乱地跳着。

  看到还蛮有地位的,一转身,却差点吓得跳起来,手指指着那俊美无双的公公:“你,你你怎么在这里啊,还不去侍候你的主子。”上班也想打混。

  他可爱又邪恶地一笑:“你要不要出去让他们抓抓看。”

  手摇得拔浪鼓一般:“不要,打死我也不出去,敢动我一下,我就叫非礼,叫救火,把你们的皇上吓出来,看你们还敢不敢造反,再阉你们多一次,看还作不作怪。”

  他衣服换得真快,干干净净的,很香,可是还是很可恶。

  他有些不怪:“叫非礼我可以理解,为什么要叫救火?”

  她得意地笑:“我叫杀人,估计怕死的都不敢出来,连看也不敢看,就怕惹事上身,我叫救火,大家敲锣打鼓的来,把你们的罪行看得一清二楚,怕是不怕。”

  他笑得真美,红唇中吐出二个字:“不怕。”

  嘎,弯弯差点掉了下巴:“不怕,杀头的哦!”

  他点点头:“还没有人敢杀我的头。”这样,这小笨蛋能明白吗?

  没人敢杀他的头,这公公混那里啊,那帮那派的,皇上的情人,怪不得了,天不怕地不怕还敢调戏良家妇女,不,良家小姐,呵。

  “去去去,你闲着没事做,我还要回去约会呢?我未来的老公,就是夫君,是大名、、、”

  她还没有说完,他就一手捂着她的嘴:“不想听到你叫别人的名字,不就是林若风吗?”

  乖乖,他以为他是谁啊,不许她叫别人的名字,她眨着眼:“你姓赖的啊,还是姓蛮的,本小姐我喜欢叫谁的名字就叫谁的名字。”关他屁事,饱暖思淫欲。

  “我姓凤。”他意味深长地说,这下,她应该知道了吧!凤是皇家惟一的姓。

  弯弯可爱地看看他:“你姓狗屁也不关我事。”天使脸孔,出口成脏。

  他扳过她的脸,力大的让她扭曲:“痛痛痛啊。”天啊,他好大力,让她推也推不开。

  “这张小嘴真不可爱。”他不满地嘟着红艳艳的唇说。

  “关、、、”想说关他屁事,他用手在她的唇上点了下:“我要亲你哦。”

  “啊。”她大声地叫,却是让他一把地抱住手,如吸血鬼一般地吻上了她的唇。

  这就是接吻啊,她好想哭啊,让一个公公夺了她的初吻,还推也推不开。

  真不专心的丫头,她的唇,带着花蜜一般好甜好甜,让他怎么也吻不够,没有胭脂水粉的味道,真香啊,他从来不喜欢吻妃子们的唇,那股子水粉味,让他厌恶。

  越吻越上瘾,哪里管得了,她是不是呼吸不过来,甜蜜蜜的只想吸取更多,这丫头,他要定了,就配个郡主给林若风作为补偿吧!

  一只手,摸索到了她的胸部,揉捏着。

  弯弯清醒了过来,天啊,这死公公,不会想在这里强要和她玩对食吧,还摸她的胸,这算什么?野合,去他的,趁这磨鬼的唇吻到她的脖子,她双手抱着他的头。

  那厢以为他的吻功了得,让她还想再要吻呢?谁知道!

  弯弯将他的手狠狠地一推,撞上那石壁,痛得他眼冒金星,眼中的萧杀之气看到她气恨的脸一纵而消。

  “你这个色狼,敢吃本小姐的豆腐。”呼呼,气死她了,趁他痛得晕乎乎的,用力地在他衣服上补上二个脚丫子。

  “皇,皇、、、”孙公公脸色苍白,从一边探出头来看惨兮兮的他。皇上又上当了,那小丫头真是刁钻,看来除了死,还是死,没别的形容词了。

  “还不去追。”他怒叫,死丫头,真的一点也不懂温柔,明明吻得大家心情愉快,他也不介意让她来充实他的后宫,一转脸,她就像是杀人一般地把他推到石壁,幸好他的头硬,不然,非头破血流不可,跑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算了,回来。”头真是痛啊,二个小公公扶他起来。双眼不敢去看他白色衣服上黑压压的脚丫子,那个笨蛋小丫头,不知道他们的皇上,是,是恶魔吗?

  平时像是无害的少年郎一般,风度翩翩,美得让他们也直吞口水,可是惩罚起人来,让人脚心打抖,十指发寒。

  果然,才站起来,他就沉下了笑:“孙公公,你不力哦。”没有抓到那连弯弯。

  “皇,皇上。”孙公公跪了下去。又不让侍卫追,又不让高手追,他是公公啊,人家平时又不做这样激烈的运动,跑步。

  “倒一萝豆子下水里,你要是差一粒没有捡齐,就不必起来了。”冷哼。

  “是,是,奴才尊命。”抖啊抖,他怕水啊。

  不是抓不到她,猫在吃下老鼠的时候,通常都会先玩一下的。

  他的眼中,透出与漂亮不符的深沉和精光,连弯弯,你跑不了的。

  弯弯大口地透着气,垂死地支着身子在宫门,天啊,简直可以说是九死一生才跑出来,这宫里的人,都是二个字:变态。

  为了保护她的清白,费了多大的劲啊,一定要让林若风请她去吃最好最贵的。

  
[正文:第二十三章:惹上狼]


  林若风跳下马车,看到弯弯跑得气喘喘的,笑着说:“弯弯,那么想我啊,跑着出来的,可真地没有礼礼。”真是高兴,管她有没有呢?他又不要那死教条。

  弯弯白他一眼:“谁想你来着了,我是被狗追。”没错,就是狗,还是西施狗的狗,追得她几乎透不过气来,脚也痛死了,他还来插上一脚调戏她。

  “狗?”宫里几时有狗来着了,他怎么没看见,再看看弯弯,他也吓了一跳:“你的鞋呢?怎么回事,是不是让人欺负了。”眯起的眼,有些危险,宫里的女人都喜欢欺负人,可也不看看,竟然敢欺到他林若风娘子的头上来,男人也会小气,这账,就得慢慢算了。

  “没事没事,一个变态公公,硬是想要非礼我。还是快走吧,我觉得这里是是非之地,不宜久留。”贼兮兮的眼还瞄了瞄,就怕那些狗会冲出来,把她抓进去。

  “我肚子好饿。”吞吞口水,仿佛又看到了美滋滋香喷喷的肉在冒热气。

  将马车赶过来,挽着她上车,林若风的肚子里还有千万个疑问,竟然有公公敢这样做,一个不好的预感让他的俊脸,看起来有些黑,对弯弯却仍是宠溺万分,去绣纺给她买了双美美的鞋子。

  弯弯笑嬉嬉地说:“让男朋友买的鞋子就是好穿。”让他出钱,她好高兴,呵呵,俗话说得好,用什么人的钱最高兴,当然是守财奴的,她还是挑得最好最贵的,穿在脚上,真是舒服啊。

  幸好,对她不小气,这一点,可以给他打上六十分,满桌的菜都是肉,真是越来越了解她了,她高兴地吃着,而他却是愁眉苦脸什么的,弯弯吞下美味的鸡肉:“唉,你不高兴啊!”是不是嫌她钱用多了,刚才看他点菜,是眉也不皱一下,她是比较败家啦,不过,她也会赚钱的哦,不过有人宠着让她十指不沾阳春水,她不必劳累自已吧!

  他还是说了出来,闷在心里,哽着像是一根刺一样:“弯弯,什么公公追你的?”好大的狗胆,如果是一般的公公,不至于那么大胆,那就只有一个人,那个人,应该是见过弯弯一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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