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嘛!去嘛!我要杨今晚不能小瞧了我。哼!你不知道,每次陪他出席晚宴,他都嫌东嫌西,一下说我没品位,一下说裙子太妖娆——”瞧着她一张一合的粉色嫩唇,我已经魂不守舍,神游九霄去了。
“季姐姐?季姐姐?你在听我说吗?”
能说自己没听见吗?不行,她没有给我这个备选答案,我只能苦笑:“在听。”
“季姐姐,你就陪我去嘛!”撒娇的吴元元是我总也不忍拒绝的,即使她是杨振晨的未婚妻,即使她会成为他的妻。
无奈,点头。
“季姐姐最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下班后就去。”她亲了我一口,欢欢快快进了办公室,留下一室悲凉。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计划好让刘文帮忙,退掉吴元元的请求,可天不遂人愿,刘同学被迫相亲去了,自身难保。汪敏正在疗伤期,我实在不好意思麻烦一个重伤病患,只好硬着头皮,舍命陪君子。
本想着挑选晚礼服也就不过一两个小时的事情,咬咬牙,挺过去也就结束了。不曾想,吴元元突然发了小姐脾性,非得我也试试店里的衣服。推却再三,终熬不过她的软硬兼施,只好认命试了一件黑色的。
对于我们这样的市井小民来讲,晚礼服这东西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远远看着明星们穿着赏心悦目,自己亵玩也怎么样就觉得变扭。
“姐姐真好看。”她的赞美很由衷,还绕着我转了几圈,转头对店员说,“就这件了,给她搭配一下,妆容、鞋子、首饰都要。”
这是什么情况?我再一次被自愿了?直到店员尽心尽力将收拾完整的我带到她面前,我还处于懵的状态。
吴元元牵着我,来到镜子前,笑吟吟:“姐姐真漂亮。”
瞧着镜子里的人,我有些不敢直视。虽说在上班期间,基于职业礼仪,我也是会化妆的,但是没想到经专业人士一捣鼓,我根本就像变了一个人。以前老指着电视里的美妆节目大言不惭说什么:“我是天生丽质,化妆与没化妆差别不大,不像她们都是骗子。”现在知道了,我也是骗子,一个骗了自己,也能欺骗别人的骗子。
“经理,我试也试了,你看也看了,可以脱下来了吧!”骗人不好,我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这么漂亮你舍得我可舍不得。”吴元元仔细打量。
我总有种自己是商品,正待价而沽的感觉。
“我想到了。”她又是一惊一乍,“今晚的晚宴你和我一起去。”小脸上那个得意,好似刚刚完成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正等着一顿表扬。
事情完全超出剧本设定,除了呆愣,我不知该做何反应。结果就是,等我反应过来,人已经在去宴会的车上了。
☆、第十一章吴家家宴
答应她来宴会是被迫,穿这身黑色蕾丝晚礼服是被逼,就连走出她的车,走进眼前的别墅也是被拖着,要不然,我早就逃之夭夭。10厘米的高跟鞋真不是闹着玩的,走起路来,跌跌撞撞。
“吴经理,你就放手吧,我不会逃走的!”我无奈说。与歪伤脚的可能比起来,我宁可自己走进对我来说,像炼狱的别墅。
“都说了,我是你妹妹,还叫什么经理!再叫我可要生气了!”她好像很喜欢当妹妹,只要在私下,总在纠正我的辈分观念。
虽这样说,她道也放开了我,还特意放慢了步伐,配合我不太熟练的高跟鞋初秀。高跟鞋虽不常穿,但在特殊场合还是有的,只是10厘米太高了,身体的重量都压在脚掌,实在难受的厉害。
“季姐姐,气质!气质!你是最漂亮的!”推开门的当下,她在我耳边低语。
“谢谢,你才是最漂亮的!”我很感谢她的安慰,但现实就是现实,她一身蓝色齐膝小礼裙,银色细跟高跟鞋,一头短发,俏皮可爱。平时已是美人,此时更有一种精灵坠落凡间的通透灵气。反观我,打扮很是漂亮,可皱着的脸,惦着的脚,颤颤巍巍的步态,没有一样和漂亮沾得上边。
“今晚我们姐妹一定是最美的!”她好不自豪,说完好像又想到什么,又接了一句自语,“不对,还有姐姐和伯母。差点就出大事了。”
“出什么大事了?”参加这样的宴会,我本就紧张,哪还经得住她这样的自言自语。
“哦,没事儿,我们进去吧!”她笑嘻嘻挽着我,走进了已热闹非凡的大厅。
有钱人家的聚会就是不一样,参加的人每一个人都是盛装,女的靓,男得帅。大家三五几个聚在一起,有说有笑。我们进去时,好些人都盯着我们瞧,让我好不自在,不自觉握紧了吴元元的手。
“季姐姐,没事,都是熟人。来,我带你去见今晚的主角,她可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哦!”看她说得自豪,还真引起了我的兴趣。她已是我见过的最美之人,还有她认为的大美女?我这人就是这样,对美好的人事物总是兴趣万分,比如美食,比如美景,比如美人,无论男女。本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只是我表现地比较明显直接。
“我耳朵发热,谁想我了啊?”一女声突然插进来,如钟磬之声,娓娓道来。
“呵呵,说曹操,曹操到!季姐姐来,这是我刚刚给你说的大美女--吴匀匀,我姐姐。姐姐,这就是我经常跟你提起的那位--季然。”吴元元介绍着,还对她姐姐眨了眨眼睛,一看就有小动作。
我不得不承认她先前的话,眼前的这位的确美的不是人间之物。若说吴元元是精灵,那这位只能用仙女来形容了。两人同样的装扮,只是头发有些差别,吴匀匀是一头及腰间的黝黑长发罢了。
“你们是双胞胎?”我很是迷惑。
“哈哈哈!双胞胎?”吴元元哈哈大笑,完全没有名门小姐的气质。
“你还笑!”吴匀匀推了推元元,一脸抱歉对我说,“季小姐你误会了,我们不是。你别介意,我这小妹就是这样,说什么姐妹间过生日必须穿一样的,这样才可以显出姐妹情深。全是小孩的玩意。”语气中满是宠溺和幸福的味道。如真是小孩的玩意,她又何必真的实施。这一家人的关系真让人羡慕。
我不好意思了。若是双胞胎,今天也该是吴元元的生日。瞧我笨的,闹这一乌龙,恨不得找一地洞将自己埋了。
“季小姐,你好好玩。我有点事情找她,就不能陪你了,抱歉。”吴匀匀冰冰有礼,走之前还向我点点头。
“季姐姐,你等着,我一会儿就回来。”吴元元的喊话引来了好大一片的注视。
我有些不自在,这样正式的场合我没有参加过。说我没有主见,任人主宰,不是没有道理,此刻站在这里就是证据。内心更深处的一个声音明明白白:想他!对,我想来看看他,看看他现下的生活环境,身边的人。当再次相遇,知道他已成功,我总是安慰自己当初的决定没有错。可真正身处他的环境,却后悔了,我离他的世界越来越远。
宴会很热闹,我却格格不入,虽有一身合适的包装,心里依旧难受。
这时就像你提了一个LV的包去菜市场买菜,和人讨价还价,商定价格,称定斤两,打开皮包,拿出钱袋,准备付钱,却发现钱袋里的钱不够,退货,别人指指点点的感觉。在那个时候,你会真切感觉到,明明手中的包是真真的LV,可总感觉它只是仿冒品,没有档次。我不能当那个把LV变成路边摊的人。
挑了一僻静的沙发坐下,努力寻找着那抹伟岸俊逸的身影。白天他来办公室就为通知吴元元这件事,既然是吴元元姐姐的生日宴会,他作为妹夫肯定也是要参加的。可我搜寻了半天都没发现,看来他是不在这里的。
呆坐一会儿,实在没有意思,我正打算起身离开,一双漆黑发亮的皮鞋阻挡了去路。随后响起的洪钟之声破灭了我所有的希望和念想。
“小姐,在下周显亮。不知在下是否有荣幸和漂亮的小姐共舞一曲?”还“在下”呢,你怎么不直接说“奴才”,要谦恭就得彻彻底底,哪有嘴上说着自谦之语,其他无处不在显示自己的自命不凡。
我没有抬头。从进了这宴会厅,吴元元离开,自己一人独处以来,已有好几位男士邀舞,都被我礼貌的拒绝了。我不想做的事情,第一眼没有好感的人都被列为拒接近名单,谁管你是美国总统还是恐怖组织。父母就曾断言我不适合做销售这一类需要口才和与人打交道的活计,说我的人际处理能力实在太主观,不够理性。我也不否认,人生在世就这短短数十载,干嘛为了几个钱做违心之事,说违心之话。每每和他们强辩,最后总是以他们摇头收场,没有一次例外。后来,他们也不说了。以我那伟大父亲的话来说,完全是对牛弹琴,浪费口水。
“不好意思,我今晚有些不舒服,你还是请别人吧!”这样的拒绝可是直言不讳,谁叫他来的不是时候,先前几位我还能虚以委蛇,多了就不胜其烦,干脆说得明明白白。
“小姐不想跳舞也没事,你的芳名总可以告诉在下的。”周显亮不仅没有将我的拒绝听进耳里,还直接握住我的手,阻止我离开的脚步。
有钱家的公子都是这样吗?纨绔子弟?也不见得,曹安林也是富家子弟,怎没见他如此听不见人话啊?这位周公子到底怎么回事?我生气了,抬头狠狠瞪了周显亮一眼。本想着他有猪悟能的行为,一定也是他的面貌,不曾想他还是有模有样。可再有看头,也得看我有没有心情欣赏。这时候,他是完全惹到我了。
“请你放手,若你再这样,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可不是说来玩的。脚上10厘米的细跟鞋踩上那双进口牛皮鞋,质感应该会很不错。
没等周显亮开口,另一道温润深沉的男声礼貌问:“周公子,你的女伴可以借我一下吗?下一支舞,我有荣幸邀请这位美丽的小姐吗?”说着还直接牵过我的手,解救它于危难。
我失去了所有的能力,换句话说我此时就是一个无行为能力者,只能木然随着他进了舞池,木然环住他的腰,木然随着他的舞步动着,不敢抬头,不敢言语。
“季小姐的舞跳得真好,看来没少出席这样的活动吧!”轻柔的音乐,周围的私语都抵不上他在头顶冰冷说出的话有影响,我听得明明白白。
“没,我很少参加这种宴会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照实答了。他是我的社交舞蹈老师,我在舞蹈中的每一个脚法,每一个手势都由他一脚一手教导。我这人小脑很是不发达,看着别人成双成对跳得美丽,很是眼馋,缠着他教我,结果没少踩他的脚。
“季小姐不愧是交际花,和谁都能聊到一起,亲密无间啊!”
“不是的,晨,不总经理,是他纠缠我的。”我有些焦急,生怕他误会了,急急解释。
但他没有给我多说的机会,打断:“季小姐怎样本不是我该过问的事,可好歹曹安林也是我的好朋友,他的女人要是在我的地盘上招蜂引蝶,出于朋友道义,我还是该提醒提醒才是。”
我僵住,没有比这些话更冷了,就连冬日的冰雨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从不知道原来在他的眼里,我是这样的不堪。六年前,我做错了事,可他也不能这样,难道就因为做错了一件事,从此就没有翻身的余地?
一曲终了,我不愿留在如此不堪的地方,没有和任何人知会,急急离开,伺者的唤声也没能留住匆忙杂乱的脚步。出了大厅,跌跌撞撞冲过院子,上了大道,经过初夏的晚风洗礼,我明白刚刚那位伺者为什么叫我了。我走的太急,忘了外套,忘了钱包。
☆、第十二章回家
吴元元家的别墅就如同大部分富人的一样,都喜欢建在离城市不远又山清水秀的地方。说不远,那是因为站在别墅上就可以将这座城市的所有美好尽收眼底,仿佛你就是它的王。当然这里的不远是对于有车一族而言。像我这样的,它很遥远。
记得大学那会儿,和杨振晨来山上露营,我们相拥取暖。我看着城市的夜火辉煌和山间的点点亮光,羡慕地说:“要是我也能住在这山间,一定每天晚上来山顶欣赏这座城市的美丽。”他那会儿对我很是娇宠,吻吻我微凉的脸颊,给出承诺:“好,我们一起!”六年过去了,他已经完成了他的诺言,而我却只能像现在这样,迎着寒风,提着鞋,赤着脚,一步一步走下山去,一副落魄模样。
下雨了吗?为什么脸湿湿的?是眼泪吧!
哭可以分很多种,有因感动而喜极而泣,有因感伤而悲悲戚戚,有因悲凉而痛哭失声,有因委屈而默默流泪……那么多的哭泣方式,我的算哪种?受了委屈?不是啊,是我伤害别人在前。说受委屈?严重了,最多只能算是恶有恶报,现世报罢了。感到悲凉?多少有些吧!物是人非最是世间悲苦。我想放声大哭,宣泄心中的痛,可独身一人,在这样一条没有人迹的马路上,没有环境气氛,再说音效也会很是奇怪,我可不想自己吓自己。于是乎,我选择一个人默默哀悼。反正哭花了脸也没有人知道,不会丢脸。
“上车!”熟悉中透着陌生。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哭出了幻觉。一辆分不清是黑色还是灰色的跑车随着刚刚那声“上车”直直停在我的身旁,车上坐着杨振晨。
我不知道该不该上车,犹豫间,已经被下车的他推上了车,坐在了副驾驶的位子上。位子有些不舒服,我悄悄移了移,是他的西装外套。手感很好,应该是手工的吧!我有些举棋不定,是该就这样抱着,还是拿给他。
“放后面。”惜字如金,发动车子,驶了出去。
我乖乖做了。谁也没有再说话,小小的空间满是尴尬。我最受不了这样的气氛,深吸一口气,也不看他,盯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说:“你开车的技术真好。”纯粹没话找话。
他转头瞧了我一眼,通过玻璃,我看到了,只是不很真切,没有看清楚他的表情。算了,他对我还能有什么表情?除了同情其他都是妄想。看我可怜,他能驾车送我,已是所有,我还在期待什么?
“把脸擦一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