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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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姝-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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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死活灌你鲜血。没有商量的余地。
              “你真是个可怕的男人”我虚弱躺在血毛毯里。
              
            “所以,从今以后,你最好不要反抗我。”他坐到几前,喝酒吃肉,不再理我。侍女进来帮我换衣服,净身,他都坐在那里不动。只是喝酒。一一番折腾之后,我只能虚弱的靠在毛毯中。
              “其实我也没有伤到你什么,你能不能放过我,我再这样吐血下去,也只会死。”小心恳求道。他不作声。
              
            “我真的算得上个巫女,可以看透所有的事情,却唯独看不到自己的将来咳我可以违背天意告诉你,你们月氏一族的命运,反正我已在遭天谴了。我告诉你,你们月氏……”
              “闭嘴”他怒吼道。我又说错了什么吗?这人怎么如此反复无常。
              
            “我求求你,至少让我死在混提尔达的怀里,他现在找不到我,一定会疯掉的。我讨厌这个世界,我讨厌你们的争夺,我讨厌你们视女人为财产,我讨厌所有,我想回家,回到我自己应该存在的地方去。呜──”一直很努力的去坚强伪装自己,对着自己说要坚强,很努力的去与他们算计,逃亡,被抓,成为他们用来对付人的工具……可是真的好累。我也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小女人。也希望得到所有女人都渴望得的幸福和安定。但是,太难了,难得我都无法不想去放弃。
              坐在毛毯中无意识的自语,泪水无声下落。我什么时候会这样脆弱了。会这样迷茫了。
              
            “清”他走到我面前,蹲下,一字一顿说道。“所以,从今后,我不会让你离开我半步,你就死了这条心罢就算是要死,你也只能死在我怀里,葬在我的坟旁。”
              呵呵男人都说我是他们命定的女人,那谁又是我的命定了?命定怎会如此之累……
           
            越是看上去完美的男人,他的劣迹越是让人害怕,因为他们在众人仰慕的目光下生长,他拥有让女人眼花炫目的资本,他们可以迷倒众生。同样,看上去完美的女人亦同。他们生来与普通人都不是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不要相信这世上有完美。真正的完美是童话也不能追究的。谁说王子和公主会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是做梦。
            如果是个一般的男人,他自会守着一个平凡的女人,平安本分过一生。过于优秀的男女守人一生,不可能。
                
            写到这里已是十多万字,不再准备再添加男配女配。前面有着太多的伏笔,准备慢慢的去填。天天上传时都会认真仔细看书评,发现这本书的缺点真不少,特别是有关文化方面,但近日时间太忙,没有时间修改,再说感觉修改也是项蛮大的工程。所以有时间了或者书完以后进行。希望谅解。
              
            有人说,哑丫同志,为什么你书中全是俊男美女。回答:我也不能免俗,如果一个个过于平凡,成天就是几个东施在那儿扭来现去。除非有那种真正只认内在不认外表的男人。不过一般机会太少。人都是感官动物。所以,我选择俊男美女。美好的事物大家都喜欢。嘿嘿
              清的幸福到底在哪里?
              
            我想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说实话,偶也不知道,我现在根本就不知道她会不会有幸福,本来我是准备四个答案让大家选择,但是投票一直发布不成功。
              选择一:回到巴家,与二少一直暧昧,然后早逝。
              选择二:最后一个人,成了女强人,中年早逝。
              选择三:与混或者辛巴在一起。
              选择四:被政禁于宫中,早逝。
              除了第三个很人性化外,其他三个都比较符合历史。
              
            这本书中,没有一个完美的男人。个人偏心于二少与混。因为二少算得上女主来到古代的初恋。对于初恋,往往会有太多依恋。所以,她在与混大婚之前,我个人对她与二少之间的描写,总是极为暧昧的,感觉她没有真正定下来。虽然二少背叛她,不能给她一个可以使她安定的承诺,但至少是对二少有幻想的,而二少总在或有或无的给她幻想的提示,表现出对她的有情。这种幻想一直存在于他们之间。但说实话,二少太过于懦弱。他已有二个老婆。与二个女人分享一个老公,对清真的太委屈了些。
              
            大哥哥屈哲。对清也是有情。只是当这种情放到家仇国恨面前,就显得过于渺小。然后如同所有面对功名利禄想上进的男人一样,他选择先立业,后成家。所以对于清出逃方向的告密也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一个女人如果自己不能拥有,至少要毁了她,让她永远在自己心里。不能说他可恨,只能说明他现实。
              
            巴大少?这人,小的我根本没列入范围(嘿嘿,相必那些投他一百多票的大人们,想吃我肉,喝我血)他对清没有任何感觉,之所以放过她,只是良知上对巴家责任的逃避和对接替自己掌管巴家的女人一丝同情。
              
            从不否认对混的偏爱。他自大,骄傲,对女主霸道,有时近乎无礼,对朋友有盲目的信任。缺点一大堆。但是他专情,对女主一直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小心呵护。请问各位看官。如果你真正遇到这种男人,你也会慢慢沉沦滴吧?
              
            辛巴是最后出场的一个男人。除了有些骄傲以外,他是完美的男人。比起来混来,又优秀了一层。而且他是最有可能给清幸福的人,因为他没有混那样多现实的阻力。如果那个未婚妻不算阻力的话。
              
            至于小破孩儿政,这个比女主小七岁的家伙,对清的独占欲,和对清的依赖都表现得很直接,至少在前面章节,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是这样的。他也是最有力量的一位。个人认为,对清的喜爱,有很大成份上是对母爱,对关心的渴望。这个大坑,自然是要好好填的。
              
            我会想,如果一定在二少,混,辛巴三人之中选一人的话。我也不知道要选谁。(说实话,偶也是墙头草,跟风儿的那种,往往各位看官们对章节的评语会对书的发起很大作用。比如对于清失身那一节,可是费了好大劲才改变文案滴。)
              
            对于清其人:放到现代,她是个很平凡的人。但是一但了二千前,她的思维方式,总是显现得出其奇特,引人注意。这是当然的事,毕竟二千多年的进化嘛。怎么说也在见识,思想都会先进很多。这样的女人就算不是美女,也会引人注目,更不用说本身是个美女了。
              
            她表现的很大气,看上去寡情,对于感情有些迷茫和逃避。因为她不知道下一刻是否还在这里与爱人在一起。她企图与人保持距离,往往又很不成功的与男人走得很近。她善良,愿意为巴家作做牺牲,但又有些极端,比如对巴大少的不原谅和对大哥哥离开的选择。她坚持一生只能与一个男人心心相映,就算放弃也不要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总之,她是个矛盾体。
              
            很喜欢一位大人跟的书评“清就不该跟着混去突厥;或者说;当初她离开咸阳的时候;就不该和混在一起。因为他们在一起幸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两个民族的矛盾在那个时候隶属不可调和;而且历史上也从来没调和过。哎;情这一个字;总是让人糊涂啊。女性主角的不好写;也因为女人的天性总想找个温暖而坚强的怀抱依靠;但是;这个怀抱;往往就是她一生悲剧的起点。这也是为什么女性主角的书不好写。 
            ”
              
              还有,不要一出现几个男人喜欢女主就说是尼罗河女儿的翻版嘛,那些男主穿到过去,那个不是妻妾成群的嘛,何况清遇到喜欢她的男人也不多嘛,55555555
              不过相对尼罗河女儿来说,我更喜欢《天是红河岸》,所以辛巴才会象里面的男主,嘿嘿
              
                不知是那巫医的汤药有点作用,还是每天一碗的鹿血抵消了身内的寒气,更可能只是嗓子咳破。身体慢慢变好。至少不再那样虚弱。
              
            躺后屏风后面,听着辛巴向巫医询问病情。他一直以认我不懂匈奴话的,所以什么都当着我的面,有时连军情都当面谈。我也很合作的听着,装着什么都不懂。看他每日处理事情,是极被单于重视。下一个月氏的单于会是他吧。
              
            “这次能缓过来是神力,再犯一次,就算是天神也不可能救活,先天体弱又劳于奔波,不可能治好,就算现在一时好转也是个表象,病根是治不掉了。一定要多多养护……”巫医的话句句在耳。窝在屏风后发呆,什么也不做。
              “有没有舒服些?”
              “好多了,至少不再咳血。外面草绿了吗?好象我已成功度过了这个冬天”抬眉安静望着这个英俊的男人,小声回道。
              “会慢慢痊愈,天气再暖和一些,我带你出去玩。”
              “现在可以出去吗?我都好几个月没有出帐门了,是不是再过一个月又要向北迁徙?”
              “那多穿点,带你去外面转转”他叫来侍女,帮我穿上皮裘。兔毛滚边围着很暖。
              春寒乍暖,又是一年。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在去咸阳的路上,现在我在塞外,与一个漂亮男人共骑一马,步入花海。
              “这些花好漂亮,我从没有见过这样大的花海。都看不到边境。”有些欣喜,实在是很让人震憾,这样大片的花海。
              
            “你喜欢就好”抱我下马,从马上取出一大块毯子,随便往地上一铺,示意我坐。拿着刚刚采的几朵花顺从坐上去,不解看着他。他只是看着我笑笑,然后去采花。突然想到一次偶尔向他提到男孩送女孩花,女孩会很感动,没想到他记下了,还亲自带我出来。事事不与他作对,顺从他,他会难得的好心情。
              
            安逸坐在一边,有个极帅的男人精心采花,只为送于你。让人感动,只是混,过去这样久,你怎么都不来寻我。以你的聪明才智,想知道我的下落并不难。巴家现在情况怎么样,吴达他们有没有顺利逃脱,政对我流落到塞外会什么策略。这些都是我关心的。
              “想什么?送给你”辛巴把一大抱花捧到我面前。
              “没有想什么,我们来做花环花儿好香”
              “清”
              “嗯?”
              “你笑起来真美,很少能见到你笑”
              “听说当于笑起来更美”
              “不要在我高兴时提到她,你总是要故意惹我生气吗?”一边那个美男脸又垮下来。怒气上升。
              “辛巴或许我让你感觉很新奇,但是,我们毕竟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呀……”微微叹息道。
              
            “那混提尔达又和你是同一世界的人?你以为他对你的爱能长久吗?再过一个月他会娶单于的女儿,这件事,草原上的人都知道了,就你还是个傻子”他的语气很激动。
              “哦”编着花环的手没有停下来。
              “你难道一点都不在意?”他欺身上前,抱我入怀。手上的力道加重。
              “在意如果是真的,我更想知道事情的真象,但你会放我去了解真象吗?”我低头仔细编花环,有好几次都戳到了手,哪能不在意了。
              “你别想”背后那个男人狠狠说道。
              “那不就结了?”
              
            一时二人无语,就这样拥着坐的,混提尔达抱我的时候总会在我耳边低语,然后轻咬我耳朵,而辛巴永远不会,最多就是啃我脖子。其实混提尔达温柔的时候是很动人入心的男人。而辛巴,是个完美的情人,对人体贴入微,除了他不高兴的时候。如果我先遇到辛巴,我一定不会选择混。可是,一但一个人入了心,就算再美好的人和事,都只是过眼云烟。
              混你为什么不来救我,而要与柳芭莎成婚,我不明白。如果真的是你真心的选择,我能放下所有去祝福你吗?
              “辛巴,要不,你教我骑马好不好?”
              “不行”
              “哦”哎,就知道会是这样。
              
            “今日在外面时间很长了,我们回去吧”他抱我上马,又把花递上。嫣然一笑,这还是到古代,第一次有男人送我花,虽然不是最期待的那个,但是也是很欣喜。
              单于派来的侍卫在帐外等了很久。看到我们急急迎了上来。他让侍女扶我进帐,然后跟了去。
              刚刚坐下没多久,帐外慌乱,侍卫小声劝阻,都无法阻止一个人的进帐。那就是当于。
              
            这几个月来,辛巴一直不让她进帐,今天我和她第一次当面交锋,匆匆扫了一眼,是个大美人,不过我的视线更为她旁边的女奴吸引。那是一个普通的女奴,甚至毫不起眼。很多小辫子缠成一个大辫子,长得还很黑。
              “死丫头,快给我翻译,要这个病女人滚出王子的瓯脱”她看着我在微笑,更是愤怒,大声吼道。
              原来等待也是会有希望的。眼前的呱骚女人也渐渐变得可爱起来。
              “当于姑娘,你找我有事吗?”越发笑得开心。
                还没来及说什么话,辛巴已归来。心底暗暗扫兴。还指望自己能上演一出好戏了,谁知道还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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