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娇与耍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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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与耍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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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园的阿姨都告诉过我们笑比哭好,我乐观还有错了?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有点儿明白了,对这句话深以为然。而我,也从肤浅到深刻再到肤浅循环了好几个轮回。
  我现在应该算是有点儿悲观的深刻了,因为我在追求沈步申的道路上令这个轮回圈得到了充分的实践。
  回神再看的时候,那个好看的背影已经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美好温暖的夏日阳光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周围的一片白色看得我眼花缭乱,手有些软,杯子都握不牢固。眼看我今天精挑细选用以在靳阳阳面前找补回脸面的“战袍”就要被那杯黄色冒着小泡泡的液体光荣的添上一笔了,却在千钧一发之际被解救于水火。一只修长的手将香槟杯重新放回我的手里,好听沉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没事儿吧?”
  我有事儿?我能有什么事儿?不就是偶遇了我追了十好几年死活也追不上始终躲我远远的那个臭不要脸么。
  我说沈步申臭不要脸真不算冤枉他,他从小到大都是一副蹲坑蹲不出来一脸便秘的死样子,拽成个二五八万,高高在上不可侵犯,气质华贵的当自己是欧洲哪个国家的王子或者是中国古代哪个城主的儿子,见谁都不搭理,跟人欠了他贼多钱不还似的。但挺多女孩儿就是喜欢他这个调调,比如我。
  沈步申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亲妈换衣服的速度还快,而他女朋友虽然不停地换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我。我一年前生了场病,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就寻思趁我还病着,装装可怜,说不定就把他拿下了呢,女追男不是隔层纱么?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又跟他告白了一次,果然沈步申和我之间的那层纱的厚度明显比城墙拐角儿要厚多了,把人吓得连公司都不要就直接去了大荷兰。要我说,这丫也忒小气了,以前跟他表了那么多次白也没把他吓跑啊。
  回忆不会销声匿迹,只会欲盖弥彰。心理学家契可尼有个理论,人们容易忘记已经完成的事情,对没有完成的事情会一直念念不忘,这是“人们一种天生办事有始有终的驱动力”,所以这一理论经常用来形容初恋。沈步申是我未竟的心愿,我的初恋无限美好至刻骨铭心,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对,沈步申算是我的初恋。从我记事起我们两家就是邻居,他妹沈太平是我闺蜜,我经常上他们家跟太平一起玩儿他的小霸王,他们兄妹也经常来我们家蹭饭。世间万物都是有规律的,接触多了肯定就容易发生点儿什么。可能我们邻居了几年我就喜欢了他几年吧,但真正确定“这种喜欢”是真的喜欢的时候应该是在初一,更小的时候我没有喜欢这个概念。当初我把我这种青春的悸动只跟我闺蜜一个人说了,而她太平却埋首于她的解析几何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嗤之以鼻,语气冷冰冰硬邦邦,她说,“你不是沈步申的款,趁早死了心,你要真想跟他有什么,我帮得肯定不是你。”毫不掩饰的陈述她的立场。
  我偏不!这辈子犯了那么多次贱,多这一次还真不算多,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爱死磕,尤其爱跟沈步申磕。
  “你还好吧?”见我不语,那人又问一遍。我抬头便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深蓝色条纹衬衣高高瘦瘦的男人。他没有打领带,一手插兜,一手扶着我。长得不错,是我喜欢的款,搁以前我可能会调戏一下,但我现在没空儿,我这会儿要去找我的初恋。
  我将手中的香槟杯放在长桌上,毫无诚意假模假式的道谢,拉着裙子就要离开,紧接着胳膊一轻,那个好看的男人拉住了我。
  “我叫秦深,请问小姐怎么称呼?”我顺着胳膊的方向看他,他放开手背在身后,斜靠在摆满食物的长桌上,一小会儿就看到一个小蛋糕就摆在了他的手心,他将上面的小樱桃拿下来放进嘴里冲着我笑,竟然还有一颗与沈步申一样的小虎牙。
  他吃东西的动作自然流畅,不会让人感觉娘气,呈现出的反而是一种帅气的玩世不恭。
  妖孽!简直妖孽!明明是第一次见的人,而面对他带着笑意深不可测的眼神却莫名对他有一种熟悉感,我烦躁的摆手,吼他,“叫谁小姐呢?你才小姐,你全家小姐!”
  “那叫女士?”这个叫秦深的男人全然不在意我的言辞不善,语气中一闪而过的漫不经心。
  “请叫我宇宙无敌超级小清新有才华美少女,不谢。”我大言不惭的给自己安了这么些与事实不符的闪亮头衔,对方不置可否的笑笑,看着我不说话,但拉着我的手却没有松开。
  好些年没人跟我搭讪了,现在的男人搭讪都是这个套路?
  我不耐烦的抽回我的胳膊,斜眼看他,“我知道你想干嘛,最烦你这种不直接的人了,你明明可以很直接地问我,‘姑娘,约么?’那么我也就可以很直接的让你滚蛋了,阁下自重。”对嘛,这才是正常的套路。他阻止我去找沈步申,我自然也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哪怕他长得好看也跟我这儿不顶用。
  “这可真不算是个美好的开端,宇宙无敌什么来着?哦,是美少女,慢走,希望在你下一次摔倒的时候我还有机会扶你一把。”男人举起双手摆在面前做投降状偏着头冲着我笑,慢慢向后退了两步,不忘调侃。我借道而走,并没有看到他眼睛中掩饰良好却瞬间闪烁的光芒。?

☆、三

?  美少女始终没有找到初恋的身影,郁郁寡欢,于是猝死在别人的婚宴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如果这是故事的结局未免也太扯了。
  事实是,我搜寻了一圈都没有再次看见沈步申,便一路横冲直撞到我爹妈跟前,颓丧着脸一屁股坐在他们旁边椅子上放空眼神。一个状似沈步申的身影,再加上一个半路杀出来帮了我却让我觉得深不可测妖孽男人,他们明显影响了我的情绪。我意兴索然,早就说过参加婚礼没劲儿了,有点儿想离开。
  “你上哪儿去了,这么久?”爹问。
  “……”放空。
  “诶,你这死孩子,怎么不说话老傻坐着,看见那边那个男孩儿了吧,那是你靳伯伯女婿的同学,有模有样的,机灵点儿,先去认识了解一下,听见没?”妈问。
  “……”继续放空。
  脑袋一痛,我立时深刻的感受到一根食指与我的太阳穴亲密接触的疼痛感,艾晶晶女士浑厚又尖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跟你说话呢还敢假装听不见,人家是搞风投的,长得一表人才不说,父母又都是公务员,哪点儿配不上你,你说,啊?”
  我摆正脑袋,感觉自己快被旁边这个我称之为亲妈的中年妇女给逼死了,就不能让我一个人呆会儿么!我收回放空的目光,转头,“妈,我看见那个男人沾着鼻屎的鼻毛了。”
  “……”
  以我妈的洁癖程度,我知道这够她恶心一会儿的了。叮!这一时段的相亲活动彻底结束,世界终于要清静了。幕布上的巨型婚纱照在阳光下晃得我眼睛疼,新娘新郎在那一串阳光下温柔相视。
  照片P得真好,我想。新娘的脸上竟然连一个毛孔都看不见,靳阳阳真好看,她怎么会变得这么好看呢,可她怎么就笑得那么刺眼呢。我发誓我希望现在把所有向我秀幸福秀恩爱的人都拖出去,然后让他们被吸血鬼狼人这些物种活活吃掉!
  婚礼虽然偏西式,却也有证婚人的证婚环节,我惯性的将头转向婚庆公司为他们婚姻坟墓搭建起来的舞台。司仪又开始泛滥他的标准播音腔,“让我们请出新郎帅气的朋友,虹升食品的执行总裁沈步申先生为这对新人证婚,同时为他们送上祝福。”
  沈步申……
  这个名字是个信号,同样也引起了我的条件反射。我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想要冲上去,厚脸皮如我根本就不怕丢脸,沈步申的对我的态度才是我最在乎的。一群衣着美丽的男男女女都安静的坐在白色的长椅上,众目睽睽之下只有我是站着的。我爹妈一脸错愕的拉住我,我先是挣扎,挣扎不脱,然后从善如流的放弃。
  我冲上去后该说什么?“嗨,咱们好久不见”还是“哼,你丫还敢回来”?
  犹豫不决间我看见了沈步申那双平淡如水的眼睛,他也看见了我。我以为他深邃如墨的眼睛里是应该有点儿情绪的,逃避也好,讨厌也好,可是他只是用他那平淡如水的眼神对我一扫而过,依然那么高高在上不可侵犯,好像并不认识我,就那样挺拔的站在礼台中央接受别人的注视。沈步申很优秀,他合该是众人的焦点。他像读新闻稿一样为新人致辞,一番虚情假意的客套话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竟能听出那么点儿实心实意的真诚来。
  我们应该有一年没见了吧,上一次见他是在病床前,这一次是在别人的婚礼,场景转换的太快,我甚至有点儿措手不及。
  一年里,我不敢联系他,不敢打电话,不敢发邮件,甚至不敢在圣诞节的时候给他寄一张明信片。我准备了好多话想跟他说,可一见着他就全忘了。
  我傻兮兮的站在原地,一瞬的安静后可能大家觉得没有可以八卦的价值便又变得闹腾起来。沈步申到底年长我七岁,他致辞完毕后将话筒交给司仪,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西装前襟走下舞台不慌不忙的径直来到我的方向,从容万分。
  怎么办怎么办,贼拉紧张。
  在他离我差不多只有半步远的时候,我挣开了我妈的手,脑抽风的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说,“申哥,你牙上有辣椒皮。”看吧,我说什么来着,紧张之下必然差错百出,“牙齿上的辣椒皮”只是一个是我们以前常玩儿的游戏,仪表堂堂的沈步申怎么会让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按套路,他应该冷冷的还我一句,“嗯,没错,是昨天剩下的,你要吃可以抠给你。”可是沈步申的眼神却暗了暗,挑着眉看了我一眼,目光立刻又移开。
  怎么了?我说什么了?这个称呼没问题啊,我们以前都是这样相处的嘛。
  果然我高估了我们之间尚存的那一根关系纽带,高估了自己在他心中的位置,高估了我们之间的可能性。他没有冷冷的按套路还我一句,而是紧绷着他好看的侧脸淡淡的说了句,“思艾,好久不见。”
  得,台词被人抢先了一步。
  这个暑假参加的第二十六次婚礼,变相的第二十六次八分钟相亲,我没有找到我的良人,只迎来了我昔日表白对象的回归和一句“好久不见”的老生常谈。
  我都紧张到已经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了,我喜欢沈步申这么长时间,他可以若无其事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好久不见”,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回他,这样的局面真是尴尬。
  我那活了一辈子都性格慢慢吞吞的爹竟然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他起身上前与沈步申握手,客套的寒暄。除了毛主/席,我就没见我爸服气过谁,沈步申能让他做到“起身上前握手”这一步,可见我爸对他是很看重的。
  接着我亲妈也反应过来了,于是慈眉善目的中年妇女强势回归,她笑着问候沈步申,“有些日子没见着你了呀小沈。上次思思生病,你特意来看她,麻烦你那么久也没来得及好好谢你,既然回来了就应该跟我们打声招呼,阿姨好在家给你准备几个你爱吃的菜。”
  “那择日不如撞日,今晚我正好有空。”沈步申礼貌的挑起嘴角笑了笑,从善如流的答应,再然后直接一厢情愿的定了时间。
  “啊?”我妈被他噎住了。她明显就是随便说说想客套一下而已,我妈可是我亲妈,我能不了解她?她怎么可能心情愉悦的去款待一直拒绝她女儿的男人,别逗了。
  “其实什么时候都可以,回来这么久一直没有拜访叔叔和您是我疏忽了。”资本家混迹商场这么些年,能看不出我妈的真实想法其实是“你快别来我家了,我真的就是那么一说而已”那就别混了,他退而求其次的改了时间,语气委婉的让我妈都不好意思再拒绝。
  所有人相谈甚欢,我不在状态像局外人。眼睛里有点儿泛酸,一年不见,如今他活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我张了张嘴,咳嗽两声,还好,语言能力还在。
  “你回来了。”这四个字虽然与“好久不见”相呼应,不过听着太感性,不是我的风格。我是谁?毛思艾!下定决心就不怕牺牲,被连续不包邮退货这么多年我都忍了,现在这么点儿困难就能打倒我?呵呵,笑话。于是我挤了挤眼睛,努力将呼之欲出的眼泪挤回眼眶,深呼吸,上前一步,睁着眼睛胡说八道,装出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大气的拍拍他的肩膀。
  “申哥,你去了趟阿姆斯特丹竟然没有误入歧途带个男朋友回来神马的真是可喜可贺啊……啊……”
  我跨多了大概有半步的距离,但是却为这多迈出的小半步感到庆幸,因为我一个趔趄摔在了沈步申的身上。我不是故意的,但凡有一点儿可能,我是绝壁不愿意在沈步申面前出丑露怯的。本来摔倒就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对于在沈步申面前摔倒这件事情我很无奈,也很气馁。不得不承认,那个叫秦深的男人不光长得好看,同时还是个预言帝,我确实又摔倒了,只不过扶我的人换了个对象。
  兵荒马乱间我好像听到沈步申沉稳着声音让我小心,仔细听却又什么也没有,心中粉色的泡泡都让我产生幻觉了。然后就感觉到托着我的胳膊一紧,我又开心了。虽然我此时的样子不是很好看,但这是多么天时地利人和的机会啊。
  高跟鞋太高,容易陷在了草地里,地上乱七八糟插电板、电线盘根错节,我的脑袋也一时处在当机阶段,这些所有的正面(正面个鬼!)原因加起来,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我狼狈地趴在沈步申的身上,双手扶着他的双臂,脸撞在他的肩膀,整个身体呈比萨斜塔状靠在他的身上,腿的形状也拧得极不正常。我脸丢到家,反观沈步申,他保持原来的姿势,甚至没有移动一下,依然笔挺至一丝不苟,唯一的变化可能就是他掏出放在兜里的双手反托着我的腰有条不紊的维持着两个人的稳定。
  如果没记错,这应该是我第一次这么亲密的靠近沈步申,心里窃喜,有点儿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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