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大人们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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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长大人们厚爱-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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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吓了一跳,不受控制地想象了一下被十个白弦追杀的场景,硬生生出了一头冷汗,视死如归道:“我是不可能改名的。”
  “若是改了的话,岂不是承认你根本配不上这个名字?”圣子大人瞧着陆小凤的表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凤者遨游九天,与生俱来的尊贵和狷狂,你觉得你自己如何?”
  陆小凤不说话,只看着他微笑。
  眼前浪子的眉毛很浓,睫毛很长,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坚定的眼睛,像是将整个星空纳入其中的漆黑,终世不改的信念在其中燃起璀璨的火光。
  圣子大人轻轻挑起小凤凰的下巴,赞叹:“恭喜,勉强合格。”
  陆小凤最近的运气很糟糕。
  由此可以推断出,在这种有些暧昧的时刻,是一定会有人来打扰的。
  同样的人,同样冷冷的声音:“打扰。”
  少年剑客推开门,脸色已经恢复了苍白,衣服也恢复了一尘不染,他眼睛里飞出的刀子直直朝着陆小凤的下巴,分明透露出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你勾引他!”的神色,在被冤枉的陆小鸡苦笑连连的时候,抬高下巴傲慢地哼了一声。
  叶孤鸿走上前来,剑客特有的稳定的手一丝不苟地整理好了红衣少年的衣襟,严严实实地不露一丝缝隙,自然地握住了原本扣在陆小凤下巴上的那只手,嘱咐:“我就要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保持着握手的姿势,叶孤鸿转头道:“你若真的是陆小凤的话,告诉你一条消息,花满楼失踪了。”
  陆小凤蹦了起来,张嘴就是一长串问题:“花满楼失踪了?什么地方得到的消息?什么时候传出来的?他武功那么好,人也不笨,怎么会失踪?……”
  叶孤鸿皱了皱眉:“我只知道这么多。”
  一具温热的身体贴在了他背上。白弦轻轻道:“保重自己。你要记得,我总是希望再见到你的。”他的声音缱绻万千,柔情也万千,就像是在话别依依不舍的情人。
  叶孤鸿的脸又红了。
  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飞快地从已经被撞碎的窗子中跳了出去。
  白弦好奇道:“他为什么又不走门呢?”
  陆小凤怔了怔,忽然拍着腿大笑起来。
  ☆、百花楼趣闻
  现在,是黄昏。
  夕阳温暖,暮风轻柔。
  陆小凤已经在快马上奔驰了许久,他远远望见了百花楼,就像是一个漂泊的游子终于呼吸到了家乡的气息,随手抛下马就运起轻功跑了过去,急切而渴盼:“花满楼!花满楼!”
  白弦跟在他后面,安置好两匹马,不紧不慢地跟了上去。
  鲜花满楼。
  花满心时亦满楼。
  百花楼的花儿也许比世上其他地方的花儿都要美得多,因为别的地方就算也有如此连绵的花海,也没有这么多种类繁复的花;就算有这么多姿多彩的花,也未必受到了这样良好的照料;就是受到了一丝不苟的照料,也未必被主人倾注了这样的感情。
  万物有灵。
  这些花和别处的花是不一样的,在主人的悉心照料和爱护下,它们已有了灵性。这种说法也许过于渺茫,却是真实存在的。就如同手工和机器都能够做出一样的衣服绣出一样的图案,真正的无价之宝却总是妙手织就。
  大门敞开着,一路通行无阻。白弦的步伐却不由得慢了下来,他像是感觉到了花儿的呼吸,随着花瓣的每一次起伏踏下每一个节奏。
  几只小小的金色虫儿从他的身上飞出,在花丛间几个起落,而后安静地趴伏在选定的花蕊上,翅膀和腹部随着微风吹拂的节奏一收一放、一呼一吸。
  陆小凤已经找遍了整个百花楼,意料之中的没有花满楼的踪迹。
  他回到二楼临街处的时候,白弦正坐在花满楼常坐的那张椅子上,手指摩挲着花满楼最喜欢的那个杯子。
  杯子上的图案很简单,只是几片青翠的叶子,也许只要几文钱就可以在一个小摊上买到,但却是花满楼最喜欢的杯子。
  往常这个时候,花满楼总是喜欢喝上一杯温热的茶,然后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
  陆小凤想到这里,反而镇静了下来。
  花满楼这样美好的人,怎么会有仇怨呢?即使真的有宵小要动他,也不能不顾忌他身后的江南花家,而那些不够分量甚至连江南花家都不知道的跳梁小丑,花满楼自己也完全可以解决。所以这一次,果然是冲着他来的吗?
  陆小凤笑容发苦。
  虽然每一次花满楼总是一如既往地支持他,总是说自己给他带来了不少生气和欢乐,可他也总是会想起花如令老爷子那种带着些责备的眼光,无声诉说“七童就是因为和你做了朋友,才会老是遇到危险的”。
  在很多时候,白弦都是善解人意的。所以他安慰陆小凤:“无论是谁带走了花满楼,想必也不至于亏待他的。”
  由花及人,这样的人,本就值得受到所有礼遇。
  陆小凤也坐下来:“我们现在能做的事情,也只有等待了。”对方既然在江湖上放出了消息,一定也派了人盯着百花楼的动静。
  等待的滋味并不好受,陆小凤几乎是一刻不停得在胡思乱想。
  天色已暗了下来。
  幕帘低垂,深蓝近黑,花儿们交替着含苞、开放。
  白弦掏出一个油纸包:“吃吧。”
  陆小凤怔了怔,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六张冒着热气显然用内力温过的烧饼,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白弦沉静道:“不管对方是故意晾着我们还是确实没有赶到,你这样子坐立不安都不过是自乱阵脚罢了。”
  陆小凤颇有些赧然,不想今日失了冷静,还让一个初出茅庐的人来提醒自己这一点。他熟门熟路地找到百花楼里的茶水倒上,就着烧饼吃起来的时候,突然又怔住了。
  熟悉的味道。
  陆小凤吃遍大江南北,他的品味自然是非同一般的,而在烧饼一道上,最让他解馋的就是平城西门那位老大爷烤的烧饼。金黄焦脆,外表也和别的烧饼没什么不同,但内里涂的那层老大爷家里祖传的酱料,却是别家都模仿不得的。
  这一路上朝着百花楼而来,的确经过了那老大爷的烧饼摊,彼时陆小凤心中记挂着花满楼的安危,只是下意识顿了顿就策马埋头狂奔,却没想到这微小的动作,也被白弦记在眼里,并且还记挂着他没有吃饭,买了下来。
  陆小凤简直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得说不出话来。有些人就是这个样子,别人打他骂他鄙视他的时候,他活蹦乱跳一张嘴说个不停;别人真的掏心掏肺对他好,他反而连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了。
  概因他在人世看得实在太多,任何打击都不能摧垮他,但一点点温情,或许就会让他沦陷。浪子何为?天大地大,处处流离处处家,无碍生死,不理污暇,我自随性江湖,哪管他人看法?笑骂不平事,泪洒兄弟情。——不过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夜晚的风送来似是栀子的香气,但一千朵栀子又怎及得上友谊的芬芳?
  ——陆小凤可以没有酒,没有女人,没有银子,却不能没有朋友。
  ——人都是需要朋友的。
  ——而陆小凤如今就有了一个好朋友。
  ——有这样的好朋友在身边,天大地大,任是虎穴龙潭,何处不可去得?
  陆小凤心情好了起来。他心情一好,就想唱歌。转念之间,便以茶代酒,一手在桌子上敲着节拍,走腔走调地大声唱了起来:“野花芳草,寂寞关山道。野花芳草,寂寞关山道……”就这两句,被他拖长了翻来覆去,反反复复。
  作为圣子,要有宽广的心胸。
  白弦柔柔一笑,姿态优雅地行至一朵幽蓝的小花前,俯首低语:“小一,咬他。”
  “嗷——”陆小凤把整个人都包在了帘子里:“有蜜蜂啊啊啊——”
  红衣少年拍了拍手让金色的小虫回来,眯起眼饶有兴致:“你怕蜜蜂?”
  陆小凤从帘子里探出头瞧了瞧情况,凑过来搭上他的肩膀:“这是蛊?我听人说,金色的蛊虫,是极为难得极上品的蛊……”胖胖的蛊虫在饲养人的手心里舒展了身躯,玉色的身躯泛着一层金光,不知怎的,看来竟有些娇憨。
  白弦轻飘飘道:“别转移话题。”
  陆小凤又想摸胡须了。天下闻名的陆小凤当然不会怕一只小小的蜜蜂,他怕的是百花楼的蜜蜂。
  就像热爱着所有的花儿一样,花满楼也热爱着所有的生命。这其中,自然包括了能够给花儿们传播花粉的蜜蜂。自从一只这样勤劳的小东西发现了百花楼以来,就呼朋引伴地叫来了一大批,而蜜蜂并不是一种会主动攻击人的生物,花满楼也是一贯的温柔恬淡,自然和这些小生灵们相处和谐。
  直到陆小凤再一次来到百花楼。
  那一日,陆小凤如往常一般戳着某一朵在阳光下绽放身姿的花,不期然戳到了什么别的东西,立刻被狠狠蛰了一口……这件事的结果是他名满江湖的两根手指肿了一根,加上被花满楼无视了长达三天之久——那只以为他是敌人的蜜蜂在蛰了他以后就顺应种族的命运死去了,这显然让花满楼很伤感。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好玩——”白弦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和陆小凤相处这几天,他的每一个举动都像是经过精雕细琢的,美则美矣,却是少了一分真实,如今这样毫不顾忌地大笑,仪态虽不甚规整,胜在酣畅淋漓,自有一股天然荟萃之美,像是蒙尘珍珠终放光华,千年莲子终化莲花,直逼人心。
  陆小凤怔了一怔,立刻抗议起来:“喂喂,我这么惨痛的经历到你这里就只有‘好玩’两个字吗?”他夸张地拖长了音调:“你这个没良心的——”
  这自然又惹来一阵笑闹。
  间隙之中,白弦模糊想到,真没想到朋友是这么好玩的东西!所以大长老才说要“出门靠朋友”吗?
  ☆、白姑娘VS丹凤公主
  心思一静,理智回归,加上吃饱喝足,陆小凤觉得自己的智商已经回到了正常水准。他稍稍推断,心里已经有了几分线索,因而在看到几个熟人的时候仍是泰然自若的。
  深蓝缎子一般的天幕上,散着点点的繁星。百花楼地处僻静之所,周围并无几户人家,渺渺夜色中,小楼上的几盏灯火,并不足以照亮稍远的黑暗。所幸,星光温柔。这本是个温柔的夜,只可惜偏偏有些虫子来闹事。
  白弦已闻到一股花香。不是如同百花楼中百花汇集那种清淡悠远的花香,而是浓郁的、简直有些刺鼻的花香。他皱了皱眉,记下一笔。
  借着淡淡的星光,陆小凤已可以瞧见一辆漆黑得发亮的马车,由一匹漆黑得发亮的马拉着,以一种缓慢而庄重的步子缓缓行来。车夫是柳余恨,车侧的是萧秋雨和独孤方。
  陆小凤依旧在喝茶,不动如山。他在等着他们先开口。毕竟,他们绑走了花满楼,而且是他们有求于自己,这种时候总要端点架子的,不是吗?
  ——人对于轻易得来的东西,总是不怎么珍惜的,而只要是千难万险得到的,即便这种东西本没有这个价值,也会被千珍万爱。
  陆小凤并不傻。他只是不想将他的精明表现出来而已,那样太累。
  但这些人绑架了花满楼,他此时已不吝以最大的恶意猜测他们。
  开口的却不是三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而是一个样子很乖、眼睛很大、穿着五色彩衣的小姑娘。小姑娘是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她一下来,就用那又可爱、又清越的声音道:“大金鹏王陛下丹凤公主,特来求见陆小凤陆公子。”
  陆小凤道:“小凤公主?”
  小女孩笑起来,仿佛天上的星子都落入了她的眼睛:“是丹凤公主,不是小凤公主!”
  陆小凤喃喃:“不论如何都有个‘凤’字……”他转头,发现白弦在笑,笑得仿佛整张脸庞都在发光,让人移不开眼,也笑得他整个人身上凉飕飕的。
  他眼角一抽,决定速战速决,道:“我只有一件事不明白,你们是怎么抓住花满楼的?”
  小女孩淡淡道:“我听说你是江湖上最大的混蛋,但花满楼跟你不一样。”
  陆小凤道:“花满楼是个好人。”
  小女孩笑了笑:“那你就该明白,坏人总是不容易上当的,而好人对每个人都很信任,要他上当,就容易多了!”
  陆小凤认真瞧了瞧她,道:“你真不像是个小丫头。”
  小女孩认真道:“其实我是丹凤公主的表姐,她今年已经十九,而我已经二十岁了,只是个子不长而已。”
  陆小凤不大相信,却也无意多言,他如一只飞鸟般腾起,稳稳落在小女孩面前,笑嘻嘻的:“你既然已经二十,就该知道,像我这种坏人,是不会为了一个朋友去惹上一个天大的麻烦的。”
  白弦默默地将放出去的蛊虫收回身上。他看得出来,陆小凤早就打定主意去见花满楼,却一定要耍耍嘴皮子,也不知是为了迷惑敌人,还是本性如此。
  小女孩俏生生立在原地,眼珠子转了转,悄悄道:“我们公主就在马车上等你,车子里很安静,我们公主又是个很美的美人,这段路也很长,在路上说不定会发生很多事的。”
  陆小凤微笑道:“这话已经让我有些动心了!”
  小女孩眼睛里立刻发出了光:“你已经答应上去?”
  陆小凤道:“不答应。”
  小女孩撅起了嘴,道:“为什么还不答应?”
  一个声音带着笑意缓缓道:“只因为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是吃不下粗茶淡饭的。”这音色美妙宛若初春婉转的莺啼,带着仿佛与生俱来的尊贵与优雅,大红衣裳的美人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如同至高的女王慢慢步入臣民之所,围绕着马车的三个男人只觉得一团炽烈的火焰扑面而来,已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她”明明言语间对丹凤公主不敬,可他们却丝毫升不起反驳之心,就像臣民不会反驳女王一样。
  眼前之人的美,已在丹凤公主之上。
  白弦立在陆小凤身边,极其自然地挽住了他的胳膊,好像这个动作已做了千百次一般,但“她”即便做出了这般依附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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