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母亲恨自己的儿子!哦,是呀,当初托比亚之所以发现她是个巫师,就是因为她当时正专注与为年仅三岁的他熬制魔药而没有注意到来的脚步声。“呵呵呵呵,”斯内普苦笑,本以为自己已经不介意了,原来自己还是对家庭怀着不该有的期待呀!
整理好心情,斯内普决定遵从艾琳女士的吩咐,去照顾醉摊在客厅的酒鬼先生。
托比亚长的并不英俊,很大众化的面庞,而且还带着一股子戾气,可能因为整日喝酒的缘故,浑身散发着混着酒气的颓废。呼噜打得震天响,让斯内普厌恶的皱了皱眉头,这么粗鲁的男人,艾琳?普林斯是怎么喜欢上的呢?是被麻瓜的言情小说化成鼻涕虫塞满了脑子吗?又或是脑子被邓布利多的蜜茶弄浆糊了?(邓布利多:我好冤枉,我还没出场呢!)
走进托比亚,一股酒臭扑面而来,硬生生把斯内普逼退了三四步。一时间,洁癖战胜了理智,一咬牙,斯内普对着托比亚来了个“清水如泉”,托比亚瞬间成了个落汤鸡,猛的睁开眼睛,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而艾琳在厨房感觉到魔法波动,除了出来,看到托比亚的情况,尖叫了起来:“西弗勒斯,你干了什么!”然后几步冲到托比亚身边放出几个速干咒,正焦急的想要知道托比亚的情况,却被他一把推开倒在了地上:“滚开,贱人,不要给我下那魔鬼的诅咒,不然老子打死你!娼妇!”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外的斯内普只能抿嘴苦笑,果然……
在他对托比亚用了“清水如泉”以后,艾琳的恨意彻底爆发,不由分说的将他赶出了家门。也许,这是她很早以前就想做的事情吧,如果不是为了给普林斯家留下继承人,恐怕她早就任由托比亚将自己打死了吧。把一个年仅四岁的亲生儿子在这样严寒的天气赶出家门,也真干的出来!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最毒妇人心?不过,艾琳是不是当麻瓜太久了,不知道有个咒语叫做“阿拉霍洞开”吗?
给自己施了个保暖咒,斯内普在巷角的阴暗处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在艾琳匆匆赶去上班后,悄悄潜入了自己曾经的家。
二楼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是艾琳的魔药室,身为普林斯家族小姐的艾琳使用的工具和炼制的魔药还是相当有保证的。毫不客气的将所有工具和魔药都使了缩小咒打包带走,反正自己已经被赶出家门了,不是吗?她不仁可就别怪他不义了!
其实在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秦斯并不打算改变原版教授的形象,油腻、毒舌、别扭、强烈的责任心、对魔药的执着……除了油腻这一点有洁癖的他无法接受之外,其他那些标准的斯莱特林性格还是很有爱的,对前世一向嚣张任性的秦斯来说这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游戏,可惜有些人就是不给他玩的空间,那就没办法了,看情况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拿了东西出来以后,斯内普开始筹划以后的路该怎么走。首先当然是要解决生存问题,这个好办,魔法是用来干什么的?就是用来作弊的!
皱着眉头喝下一瓶恢复剂又灌了一瓶增龄剂,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总算知道为什么原版以后为什么不把魔药的味道调好一点了,自己喝了那么多杀害味蕾的怪味魔药,让别人躲过这一劫难多不爽呀!看着别人哭丧着脸喝魔药恐怕是原版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吧?嗯,决定了,以后就要制作原味的和果味的两种类型的魔药,最起码自己坚决不喝这种杀人魔药了!(暗夜:教授!恁走神了!)
不愧是魔药世家出来的大小姐,艾琳的魔药起效很快。不一会儿,斯内普就感到骨头好像被拉长一样,(暗夜:本来就是拉长),忽然的视线就开阔了很多,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站得高,才能看得远”?个子长高了,本来就有点小的破衣服就更不能穿了,只能再用一个变形咒将破衣服变成了一套巫师袍暂时应应急。
变成了二十三四岁样子的斯内普来到了翻倒巷,其实按本意他是想去对角巷的,毕竟对角巷的安全指数要比翻倒巷高得多,但是相对而言,在翻倒巷卖魔药的价格可比对角巷高多了。再说,从斯内普活了两辈子从来没有怕过事,虽然这辈子目前为止只活了四岁,也可以说是五天……
不出所料,刚刚进入翻倒巷,斯内普就感觉到有起码四双眼睛盯上了他,并且周围的人有意无意的想将他挤到阴暗处,略有嘲讽的勾起嘴角,顺从的来到一个拐角处。一阵阴风从背后袭来,暗道一声“低级”,斯内普毫不犹豫的背手抓住偷袭者的手来了个过肩翻,然后抬脚一踢,使被摔过来的人像炸弹一样撞向另一个打算偷袭的人,然后,悲剧发生了,由于冲势太猛,两个人同时将脑袋磕到了墙拐角,晕了。眨眼的功夫就解决了两个家伙的斯内普并没有放松全身肌肉,屏气等待着下一波偷袭的来临,果然,一声“统统石化”,一道绿光闪来,却见斯内普一个倒下腰避了过去,然后快速冲前几步一个扫堂腿,将一个人绊倒在地,一个手刀将其打晕,顺便拿起他的魔杖对着上方来了一个“倒挂金钟”,绿光闪过,一个人重重的倒立着从墙上掉了下来,摔晕了。
顺利的解决四个人只不过花了几个呼吸的时间,这使周围若无其事般乱晃悠的众人纷纷倒吸一口冷气。
然而斯内普对自己的成绩却相当不满意,虽然因为喝了增龄剂有了二十多岁的外表,真正的内里终究只是一个四岁的小孩,要不是之前的灵魂融合,要想施展出无杖魔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就算是现在他也只能勉强连着使用三四个魔法,这就是为什么刚才斯内普直接使用武力而尽量避免使用魔法的原因了。而且若不是巫师界魔法师的体质和武力实在太差,恐怕刚才还要费很大的功夫才能解决,那样可就制造不出震撼的效果了。抿抿嘴,斯内普暗自决定趁着年轻要赶紧把前世的武功再抓起来,不能浪费白活一次的机会。
不知道斯内普的纠结,翻倒巷的地头蛇们看到晕的晕,倒得倒的同伴,纷纷相互警告,远离这只披着羊皮的狼。
为什么说可爱的教授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呢?看看我们教授的现在的长相就知道了。增龄剂虽然将斯内普的身子拉长了,但是材料摆在那儿,单薄的身体,披肩的黑发,嫩滑的肌肤,唇红齿白,再加上通身的贵族气质,一看就像哪家不懂事的大少爷,自然就被当做一只大肥羊了。
不理会周围人那有些哀怨的目光,斯内普径自走到一家魔药店,不吭不响的拿出三瓶魔药剂,故意沙哑着嗓子问:“多少钱?”
魔药店老板刚才自然也看到了斯内普的英勇表现,不敢耍花腔,老老实实的拿起药剂仔细验货。猛抽一口气,原本眯着的双眼猛地一下睁大,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极品福灵剂!”周围的人听了也随之抽气,要知道福灵剂虽然是只要有点水平的魔药师都能制作出来,但普通的跟极品的可是有着天地之别。打个比方说吧,喝一瓶普通福灵剂虽然能给你带来好运,让你诸事顺利,但如果过量服用,就会导致眩晕、鲁莽和狂妄自大,要是喝得是极品福灵剂的话,自然效果就不同了,不但药效时限会延长,更令人心动的是它的副作用也会大幅度削减,简直就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武器。而极品福灵剂除了几个魔药世家或者大师可以做的出来,其他人只能是碰运气了。
而现在,斯内普一下就拿出三瓶极品福灵剂,怎能不令人震惊!
斯内普可不管你震惊不震惊,见老板半天不回话,不耐烦的说:“不要?算了!”然后拿起药瓶转身就要走。这一动可把老板急坏了,抓住斯内普的袖角就想说什么,还没张口,就感到一阵剧痛,然后发现自己飞了出去,随着落地的“砰”的一声响之外,还有斯内普明显带着厌恶的声音:“别碰我!”
可怜的老板被嫌弃了也不敢说什么,准确的说是疼的说不出来什么,原来斯内普在老板碰到他的衣袖的时候,条件反射性的来了一个后肩翻,不但把老板给甩了出去,还把他的胳膊给脱了臼。
老板哭丧着脸忍受着双重打击带来的痛苦,还不忘说一句:“先生,我要!”
斯内普听的悄悄抖了三抖,要是前世的他肯定会回一句:“爷看不上你。”可惜现在的他只能说:“开价。”
一发现斯内普没有走的意思了,老板一个鲤鱼打挺,没挺起来,又赶紧爬了起来,“先生,一瓶1500金加隆怎么样?”
斯内普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一直盯着老板。盯得老板直发毛,“好了好了,算我少赚点儿,三瓶5000金加隆好了吧?”
“嗯哼?”依旧不说话。
“6000,不能再多了,先生,可怜可怜我吧,我上有七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我也得养家糊口呀!”
斯内普终于点头了,看到老板欣喜若狂的样子,觉得不过瘾,又加了句:“你今年七八十岁了吧?”
“咚!”“咚!”“砰!”老板晕了,路人撞了。
从老板手里拿了钱袋斯内普往外走了几步又回头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这几瓶药这么值钱,刚开始4500的时候我就打算卖的,可我见你的店蛮破的,害怕你拿不出那么多钱,然后,你想我证明了你的实力,谢谢。”
“砰砰!”“通通!”
教授就是不毒舌也很强大。
不管翻倒巷众人是如何的纠结呀,抑郁呀,哀怨呀,受打击呀,斯内普很淡定的走出了翻倒巷,来到了对角巷。
首先要做的当然是到脱凡成衣店买衣服了,要知道变形咒可是有时间限制的,他可不想突然地在大街上裸奔,会有伤风化的。
要了一套成人巫师袍和几套套幼儿巫师袍,快步走出成衣店,斯内普才算松了口气,因为是第一次使用变形咒,他并不清楚一次可以维持多长时间,因此一路上他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成了暴露狂。没有了后顾之忧,斯内普就有心情做那件最令人头痛的事情了——选魔杖!
有点常识的人(?巫师)都会知道奥利凡德魔杖店里德奥利凡德是多么让人无语,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才鼓起勇气走近这家让他几乎忍不住用上几百个“清理一新”的又破又旧的该死的魔杖店。
忍住转身逃跑的,斯内普开始打量这家据说是对角巷唯一一家的魔杖店,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上边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店堂内很小,除了一条长椅别的什么也没有,几千只装魔杖的狭长盒子几乎码到天花板上。忽然深吸一口气,克制住身体的本能,斯内普转身对一个正打算悄悄偷袭的老人说:“奥利凡德先生,如果你不是巨怪远亲的话我想你应该会知道你开的是魔杖店,而不是垃圾站或者恶作剧店”,不等老人回话,斯内普有鄙视的扫了一眼老人那干瘪的身体:“当然,我知道,你不是巨怪远亲,因为好歹它们会有一个强壮的身体,而您,明显没有。”
奥利凡德被狠狠的噎了一下,眨巴眨巴那双相当诡异的银白色眼睛,结结巴巴的说:“哦,是的,尊贵的先生,我开的是魔杖店,而且是全英国巫师界最好的魔杖店,就是全欧洲,也只有一家店能跟我的店媲美,因为那家店是我哥哥开的,我们家的祖传!”
斯内普打断奥利凡德的话,“很好,既然你知道你开的是魔杖店,那如果你没有笨到和家养小精灵一样的话,就一定会知道我是来选魔杖的,所以,开始吧!”
被斯内普毫不留情打断自己的乐趣的奥利凡德哀怨的看了斯内普一眼,最终很识时务的说:“好吧,先生,请问您惯用哪只手?”
“左手。”
“哦,真是难得,现在惯用左手的巫师已经很少了,您一定会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斯内普暗哂:梅林知道他是不是预言所有人都会成就一番大事业。
不管这边斯内普是怎么想的,那边奥利凡德已经很兴奋的推了一手推车的魔杖过来,“哦,尊贵的先生,我们开始寻找属于你的魔杖吧!要知道,并不单单是您在挑选魔杖,同时,魔杖也在挑选你!”
看到那车里几千根的魔杖,斯内普满头黑线,不理会奥利凡德如同神棍一样的宣讲,径自闭上眼睛感应,果然,车里有一根魔杖在蠢蠢欲动,而店的深处有一根魔杖也在向他发出呼唤。满意的勾起嘴角,斯内普伸出手,直接将车里属于他的魔杖从重重包围中解救出来,打开魔杖盒,里面是一根充满了诱惑气息的魔杖,左手拿出魔杖,一个金发媚娃的虚影从魔杖喷出,围绕着斯内普翩翩起舞,险些夺去奥利凡德的心神。
本来奥利凡德还在为斯内普的不配合而纠结,不小心差点被诱惑,“哦,先生,居然是这根!十一又四分之一英寸,紫杉木,媚娃的心丝做杖芯,天!完美的搭配!先生,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厉害的巫师!”
紫杉木?死亡与破坏,还有店里那根明显散发着圣洁气息的魔杖,果真是右手天使,左手恶魔吗?
话说,根据斯内普的推断,之所以每个巫师一生只有一根魔杖,是因为魔杖认主认得是灵魂,而自己虽然与原版的灵魂融合了,但究其根本还是有两个灵魂,因此应该可以选择两根魔杖,所以有了今天的魔杖店之行。而在魔杖店的感觉也证实了斯内普的推断。
“多少钱?”
“7个加隆,欢迎再来,先生。”
如果有人问斯内普为什么想要两根魔杖,斯内普会说:“如果你的脑子比东方的兔子聪明一点,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连兔子都知道‘狡兔三窟’,为什么脑子应该没有被芨芨草塞满的你会不知道‘有多套作案工具才会更安全’这么浅显的道理呢?”
到了古灵阁把加隆换成英镑之后,斯内普就离开了对角巷,开始寻找一处安身之地。身上只有两万多英镑的他要想买房子是不可能了,只能找合适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