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我迫不及待要解决的问题,却越想越头晕眼花,这几日梦里的出现的那些记忆,始终在碧瑶姐姐身上,即便是哭得泪流满面,不想记起任何事情,入梦之后,便不得不记起,醒来后看着寂寞的落地窗上那个影影绰绰的身影,再次哭得泪流满面。
我的碧瑶姐姐,是这世间最为痴情的女子,一千三百多年,四十九万六千七百多个夜里,她都在梦魇中苦苦挣扎,她选择活在虚幻的梦境里,不是为了弥补现实的遗憾,而是为了他——这世间最孤傲却又最贴心的男子,她前世的丈夫,东海水神共工。
我神伤之际,雨桐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思绪穿越数亿年,再次回到我的客厅,抬眼正对上雨桐一张笑脸,“晓渝,在构思剧情,是吧?”
我随口回答,“嗯,是的”心里却继续想着那些数亿年前的往事。
雨桐许是看出了些什么,故意咳了几声,打断我的思绪,微微一笑,“晓渝,眼圈都红了,你丫的,构思剧情,也太入戏了吧?”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
最近,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恢复了许多,而那些心伤啼血的往事,正随着我的文字,一幕幕印刻入我的脑海,却让我夜夜泪流不已。
雨桐见我许久没应答,再次将五根手指在我眼前晃动,我伸手一把拉过她雪白的小手,塞进嘴里使劲咬。
雨桐疼得叫出来,使劲挣扎起来,我将她放开,一个后仰倒在沙发上,无语地望着她,她亦是无语地瞅着我。
我们这样她无语我更无语地对望了一分多钟,然后她开口,天才,我boss说,最近一周,你更新十分给力,已经破了一个周更新2000字的记录,希望你再创辉煌!”
我始终不明白雨桐的意思,直到她将她们公司如何勾心斗角的事实说清楚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这周记起的事情比较多,一不注意多更新了一章,而我一不注意多更新了一章这个事实,让她在她的boss面前,有了个交代。
事情是这么回事。
雨桐是那种超前思想,消费也比较超前,常常将信用卡刷爆,而她的信用卡担保方是她们公司,前几天她去泰国旅游,回来的时候顺带路过首尔(她说的这个顺带,让素来地理较好的我,一根筋地认为,泰国也有个叫首尔的小地名)时,帮人代购赚钱把信用卡刷爆了,结果购买了一大批水货,顾客纷纷拒绝付款,亏得惨不忍睹,她的boss因此收到银行的催款,将她叫去喝茶。
亏得惨不忍睹,还给我送稿费,意图显而易见,我却一根筋地,没多想什么,还任性地安慰道:“雨桐,不就是几个钱吗?”
雨桐没说什么,继续说她替人代购被坑而被她boss叫去喝茶的事情。
她说那天我多更新一章,她便在她boss面前,说她很努力地工作,在她的努力之下,我已经不那么懒了,每周更新从一章提升到了两章,不过她说话的艺术,委实比我好太多,关键是不那么直接,绕个弯子便让我不得不多更新一章。
雨桐走后,我将这晚发生的事情,理顺了一遍,幡然醒悟,“她丫的这次不是给我送资料来的,敢情是过来催更的!”,而身为一个记录者的我,又不像那些网络作家一样,拥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动不动便任性日更一万!
有钱就任性!没想象力,难道我还不能买?(其实是这种侥幸心理让我没有拒绝雨桐,不过我不拒绝她,还有一个理由:如果实在买不到,便强迫自己多写一章,这样也好让我早一点,揭开所有未知谜底,早点回到那个世界。)
有钱就任性,就算没钱,我也任性啊!我还有土豪别墅!
我这栋土豪别墅,坐落于d市最为繁华的地段区,繁华地段区修建别墅在中国实属常见,但我的土豪别墅属于d市最大的人造山工程,你想象一下,要在国内最大的娱乐消费城市中心,莫名其妙趁着夜黑风高让一批又一批钉子户从屋内消失,再造一座人造大山,而再在这座大山修建个高级别墅群,得多任性啊!
想到这里,我不禁开始好奇,苏亦然就一当红小鲜肉而已,如何买得起这座土豪别墅?txttopshow7;
正文 35。第35章 未妨惆怅是清狂 6
可我转念一想,司幽上神那副倾国倾城的形容,跨越一个时空相隔数亿年之久,都时时被这个世界的女子们倾慕,亦然出道七年,赚那么一栋别墅,便也合情合理。
每次花亦然给我的钱时,我虽面上淡定口上更淡定地说花死人的钞票用不着手软,心里其实也很难受,脑海里总会想起自己举起匕首,朝他胸口狠心刺下那一幕。
但这次是个例外!
关于我这个例外,其实有个根源,以前花他的钱,总是觉得花了便花了,这辈子离开这个时空之前,都不一定能还上,所以我很纠结,一纠结便会想起亦然,想起亦然而做恶梦,便是自然了。
但这次我签约雨桐她们公司,虽还未拿过一分稿费,却已她们公司的公关炒作,有了个“古言小天后”的头衔。
签了合约有了头衔,我便算得上真正的公众人物了,既然是公众人物,即使现在没钱还亦然,以后也一定有钱还他,所以我这次花他的钱,花得真心自然。
不过有些事情,太自然了,便不是很顺利,譬如我花他钱找枪手代写一事。
“任性时代,是个名人都得有个头衔,是个头衔都饱含水分!”(节选自论文《任性时代》作者——伊雪枫叶)
即使饱含水分,这个头衔用起来,也一点都不水分,我用认证微博发了一条私信给某自称写作工作室的编辑,十分钟后,收到如下信息。
“您好,我是快马加鞭工作室的编辑,您的书我们认真研究过,周更一万,完全没有问题,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我们需要您给出详细的大纲,那样才能保证我们创作出来的东西,与全文一个基调哦!”
大纲?我一个记录往事的记录者,一天都想不起一小段往事,哪来什么大纲?要是有大纲,还用得着你们?
“抱歉,大纲的话,两个字:没有!”我指尖飞快地在土豪金上输入。
“亲,没有大纲的话,作者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价格可是不一样哦?”
“价格不一样,那是多少?”
“……”
我焦急地等待一分钟后,土豪金上显示“千字5、”
这个“、”号我没看明白,不过想着可能是手快输错,便回复了如下一句:
“那么任性”(我这个任性,其实是想说:真tm太便宜了!)
“是任性了点,不过和您这种天后就级别的作家一本书的首发量相比,不算太任性吧?”
“成交!全书还有二十万字,微博支付你……等等,我算术不好,计算一下……”(千字五快,万字五十,十万字五百,二十万字?靠,太便宜了点,都不敢相信了。)
“千字五块,二十万字就是一千块钱,我该支付你一千块,对吗?”我指尖飞快(一般捡了个便宜的时候,大多数人速度都很快)
“呃……亲,不好意思,刚才一边赶稿,一边输入,应该是千字5万,少打了个万”
“我靠!边赶稿便输入?”我指尖飞快,在心里掂量了纠结了几秒,便果断将这个工作室的编辑拉黑。(一般认为捡了便宜却被坑了的时候,大多数人速度,也很快!”)
求神不如求自己,这年头,还是自食其力靠谱一点!
话题似乎扯远了点,言归正传!
今晚我听雨桐聊职场斗争,先跳了一个大坑,而后又差一点掉进“代写”的大坑,虽说有些郁闷,却也是收获颇多,起码我明白了,“职场的斗争,归根到底,便是名利场上的斗争!”
继而明白了,数亿年前那个世界里,大姐九天圣女的册封大典上,共工这厮,缘何一炮而成小鲜肉!
在那个世界里,火凤师傅和火神祝融之间的斗争,归根到底还是名利场上的斗争,而名利场上的斗争,永远容易被人利用,譬如说共工便是无心间利用了火神祝融与火凤师傅之间的斗争,在没有请帖的情况之下,轻而易举地一顿饱餐一炮而红!
彼时火凤师父身兼明保头头一职,火神祝融虽知共工没带请帖,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着看火凤师父被责罚,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火凤师父将火神祝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共工进入宴会之事,用乾坤珠记录了下来,只等着称病在家却睁一眼闭一只眼地游历在外的战神刑天归来,火神祝融弹劾自己之时,让第三者将此物献上。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乾坤珠,乾坤珠据说是太古神族圣物,曾遗落青丘凤鸾山,也就是火凤师父的老家,火凤师父小时候不知乾坤珠是圣物,捡到之后,竟然将它当做颗五彩夜明珠玩耍,直到他飞升成神之后,他才知道,原来这个好玩的五彩夜明珠,便是六界众生时时谈及的乾坤珠。
乾坤珠顾名思义是天地珠,却不是掌控天地,而是监视天地,按照现在社会的说法,它其实是一个360度追踪摄像头,只是拍摄效果较好,投影之后画面清晰度相当于时下流行的4k而已。
不过这个追踪摄像头,虽没高科技含量,却比这个世界的摄像头,要先进许多,有九九八十一般变化,最强悍的是,它能变成空气中一粒水分子。
这个按照科技的说法,委实太不可思议,不过神话世界之于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可思议的现实。
依稀记得,关于共工成名一顿饱餐一炮而红那段神传言,是这样的。
“一袭玄色长衫,身材伟岸,长发飘逸,面容冷峻,眸光孤高却不冷淡,左手一只烤肥鸡,右手一只烤肥鸭,吃得津津有味,虽说是大口大口地吃,却一点也不显粗鲁,反而有股威风凛凛的汉子气。”
九重天上的这段神传言,起初由一位小宫娥传出,数千年来,却无一日不被四海八荒称道,共工这厮的画像,更是被四海八荒的画师们精雕细琢,挂在了无数痴男怨女们床头,顶礼膜拜!
“夫子!夫子!花神姐姐们,好像都不喜欢我,都忙着在讨论共工,共工,真的有姐姐们讨论的那般,长得美吗?”碧瑶姐姐六百岁的时候,这样问文曲星师父。txttopshow7;
正文 36。第36章 得成比目何辞死 1
文曲星师父拿出一副画像,看了良久,叹气道:“这世间除了生于碧海潮生的东华上仙,共工便是第二个,称得上“美男子”代名词的男子”
“夫子!夫子!,这么说的话,东华上仙,岂不是长得很好看?”碧瑶姐姐一双大眸子眨啊眨啊地,巴巴地望着文曲星师父。
文曲星师父卷起共工的画像,神情抑郁,淡淡道:“东华啊,早已心有所属!”
碧瑶姐姐彼时太小,不明白文曲星师父这句话的意思,便追问道:“夫子,夫子!那东华上仙和共工,到底谁长得美啊?”
文曲星师父先是一愣,尔后笑了笑,淡淡道:“情人眼里出美男,你觉得共工长得美,他便是最美的。”
这句话云桑二姐与我说起的时候,我也不是很明白,直到文曲星师父离我而去,四海八荒传出他背弃神族是因思慕上了仙族某位男子之时,我才略微想清楚了些。
而碧瑶姐姐,便是因文曲星师父这句话,从此飞蛾扑火,爱上共工的。
她嫉妒他是这世间最美的男子,没能天生丽质做这世间最美的女子,她便要做这世间最优秀的女子,娶这世间最美的男子。
她想像他一样,迷倒四海八荒的痴男怨女,殊不知最后,她还是没能迷倒他,只能被他迷倒,她因此更嫉妒他,她和他的爱情,便从她嫉妒他开始。
她嫉妒他,所以她从三千九百岁懂事开始,便刻意雕琢自己,可雕琢了整整三千年,他都未曾有机会见到他。
直到她六千九百岁飞升之后,她为他私自下界,游历四海八荒,伪装成他替他将那些日日看着他的画像思慕他的,无论是男子或是女子,统统虐得体无完肤之后,她才见到了他——不过只是见到了他的背影。
她见到了他的背影,付出的代价却是毁了自己的清誉,一个姑娘家清誉毁了,便意味着很难嫁出去,不过她从未想过要嫁出去,她的思想很奇葩,她想要娶他,而不是嫁给他!
在她苦苦为他虐他的粉丝那一百年时间里,四海八荒会思考的物种,都道是天家出了个水性杨花的四公主。
他背对着她,对她说,“姑娘,请自重,你我毕竟不认识,你无需为我这般……这般玷污自身清誉!”
她望着他高大的背影,“共工,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我……我还有你的画像呢。”
她其实只想告诉他,她和其他成年的男子女子一样,思慕着她,却始终不敢开口。
他说,“四海八荒,有我画像的姑娘,委实太多,这样若算是认识,那我岂不认识很多姑娘?”
她说,“一百年前真的好多,不过自从我扮作你虐死她们之后,这个数字,正在逐年减少,我相信终有一日,我会虐死四海八荒思慕你的男男女女们,让这四海八荒,你只认识我。”
他挠头,不解地望着她,“姑娘,你可知,我不喜欢女子?”
“啊!”她瞠目结舌,心砰砰直跳着,“不喜欢女子,难道……难道他喜欢……男子?”
他补充到,“尤其不喜欢你这样的,乱管闲事的女子!”
她无言以对,一百年里,她替他虐过无数痴男怨女,的确是因为嫉妒悲,独自悲伤又太无聊,是以多管些闲事,找些男男女女陪她一起悲伤,可她这样做,这不是为了他吗?她心里这样想,他却又说,“我早已心有所属,烦请姑娘自重!”
直到那一刻,她才深深地体会,文曲星师父曾对她说的,“东华啊,早已心有所属!”这句话,也正是这句话,让她觉得不甘心,她为他背弃亲人,抛下了姑娘家本该有的羞涩和矜持,他却回她一句,“我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