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领头的人都是带了一个面具,这伙人也不跟咱们的人纠缠,打完就走,看起来不像是抢场子的。”
“这还用你说吗我是问你到底是谁干的,你不是老是吹嘘自己比老黑聪明吗”韩金虎一把抓住徐明的衣领,叫嚣道。
这倒是不假,徐明向来以为自己高大上,想他以前也是名牌大学毕业,这才留在江东医科院成为了主任,而老黑不过是一介莽夫,论脑子,哪能跟他比。
更何况,徐明还有个特点就是嘴上会来事,这才忽悠的因为失势,头昏脑胀的韩金虎把金虎公司的日常管理交给了他。
仔细的琢磨了一番,徐明想了想道:“既然他们只敢砸,而不是抢,看来老北区实力也不咋的,至少不敢与我们正面为敌。”
“老北区这群杂碎,早知道上次就该全部枪毙了这些刁民,真是可恶。你马上调集公司的保安杀到老北区,给我灭了这群人渣。”
徐明一听,有些急了,赶紧道:“大哥,你消消气,现在老北区已经是林锋的地盘,彭木松和朱奎安都是他的人,咱们占不到便宜啊。”
“滚,老子懒得听你废话,我堂堂金虎公司会怕他林锋的几个乡巴佬。”韩金虎有些抓狂了。
“是,大哥。”徐明见说服不了韩金虎,只能弯腰点应承,说完,下去布置安排去了,从被林锋烧掉鸟,夺走唐允的那天起,他就已经确定了,要借着这个莽夫表哥的实力,一雪前耻,灭掉林锋的梦想。
清晨林锋与赵雨寒分别后,来到了医院,到了食堂,第一时间拿起报纸看了起来。
果然不出所料,韩金虎的商铺、办公楼、娱乐城被砸的很惨,警察正在四处追查背后黑手,这都是他情理之中的事情。
在江东警察基本上也就是个摆设,因为这片土地上随便扔块砖头一砸,不是个高管就是爆发富有钱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警察所能得罪的。
更何况,朱奎安还是他的好友,基本上也就是摆摆场面,做给韩金虎和老百姓看的。
“看来唐杰这些家伙成长的挺快的,这下纸老虎该头疼了。”林锋放下报纸,笑着往办公室走去。
到了办公室,还没打电话给唐杰,那头先打了过来,声音冲满了兴奋,“锋哥,你真神,韩金虎果然被咱们打懵了,这次砸了三十多个商点,该能让那杂种肉疼一阵了。”
“阿杰,不要大意,以韩金虎瑕疵必报的性格,很可能会反扑,让玄天门的弟兄立即分散,暂到玄天庙避避。”林锋吩咐道。
首战大捷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自从被强悍的金虎公司逼迫的险些走投无路,林锋意识到了玄天门的作用了,玄天门若是发展壮大了,将来华夏真发生什么剧变,自己也有可以利用的力量,即便是日后进入玄门,只要实力够强,也能够与三宗五门相庭抗礼,这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放心吧,锋哥,兄弟们都已经安排妥当了,绝对不会出问题的。”唐杰道。
林锋点了点头,挂断了电话,唐杰这人有个好处就是干练、义气,虽然缺乏一定的智谋,却能让手下的弟兄心甘情愿的跟着他赴汤蹈火,这种人才正是自己需要的,假以时日的磨练,他必然会成为自己最得力的帮手。
“咚咚”办公室的门响了。
“进来。”林锋懒洋洋道。
林紫怡戴着黑色墨镜,出现在门口,一身米兰色风衣,黑色的丝袜,红色的高跟,将她妩媚、优雅的气质衬托的毕露无遗。
林锋一下子有些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林紫怡会来的这么快,以至于他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有任何心理准备。
刚要说话,唐允笑盈盈的从外面走了进来,反手将房门关好,微笑道:“子怡,这就是我那位臭坏人,林锋。”
林紫怡像是从来没见过林锋一般,伸出带着黑色蕾丝手套的玉手,温柔道:“早就听说过林医生的大名了,你好。”
“咳咳,还愣着干嘛,林紫怡是我的好姐妹,你可别想打她的主意。”唐允白了林锋一眼,没好气的娇嗔道。
见林锋有些惊讶,唐允笑着眨了眨眼,“你不知道吧,紫怡成名前,曾下乡义演,那时候我们就认识了。”
林锋这才愣过神来,伸出手笑道:“你好,紫怡。”
“没事,我今天正准备飞往美国,顺便来医院看看唐允,听说她有男友了,所以过来把把关。”林紫怡摘下墨镜,轻轻看了林锋一眼,眼神充满了伤感,“允儿,想当初咱们刚认识的时候都是懵懂少女、豆蔻年华,没想到一眨眼,你也有了另一半,哎,时间过的真快啊。”
“紫怡,你这么漂亮,又是万千宠爱的大明星,以后肯定会有一个好男人出现在你身边的。”唐允微微叹了口气道,但看向林锋的眼神却充满了甜蜜幸福。
“我可不敢奢求,我看你男人挺不错的,年轻有为,允儿,姐姐祝你们幸福。”林紫怡轻轻的凑在唐允光洁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微笑中满是酸楚。
“紫怡,谢谢你。”唐允低着头,伤感道,她知道一踏入娱乐圈,幸福两个字就成为可遇不可求了。
林锋的心有些发酸,明明昨晚还是自己的女人,明明就在自己的眼前,可是却无法拥吻,无法跟她深情告别,这真是一种痛苦。
第二百四十七章 大开行辕
“臭小子,对我们家允儿要好点,否则小心我找你算账。”林紫怡看了林锋一眼,眼眶红润,声音有些哽咽起来。
林锋明白,林紫怡这是在向自己告别,她是个坚强的女人,碍于姐妹情分,他想要与她长相厮守怕是不能了,对于离开这个决定,林锋能够理解,也尊重她的选择,虽然只有一夕之欢,两人的心意却早已相通。
“放心吧,我会好好对允儿的。”林锋淡淡道,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去赶飞机了,允儿、林医生再会。”林紫怡优雅一笑,转身往门外走去,在戴上墨镜的瞬间,她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一晚的快乐,一辈子的爱,足够了。
“哎,紫怡向来要强,这么多年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却从不跟任何男人正式交往,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
林紫怡离开后,唐允的眼泪也掉了下来,想到自己多年好友的孤苦、寂寞,也是百感交集。
林锋轻轻的将她揽入怀中,两人用力的激吻起来,吻的满脸是泪,离别其实是两个人的,他只能借着与唐允的热吻,与林紫怡告别。
“放心吧,紫怡肯定会找到她爱的人。”林锋擦干唐允脸上的泪花,微笑安慰道。
这话也是说给自己听的,他希望林紫怡能够找到比他更优秀的男人照顾他,这是第一次他发现原来爱不一定要拥有,有时候离开也是一种快乐。
“好了,我还要去值班,中午去我公寓,我给你做饭吃。”唐允挣脱林锋的怀抱,微笑着打破沉闷的氛围。
“嗯,还是我的允儿老师好,去吧。”林锋微微一笑,在她的鼻子上轻轻的刮了刮,笑嘻嘻道。
“坏人,就知道占便宜。”唐允妩媚一笑,走出了办公室。
林紫怡的离开对林锋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就在昨天他还在想着到底要不要把林紫怡留在身边,没想到今天就离别了,不得不说是一件悲催、心痛的事情。
他坐在椅子上,转过身对着窗外,抽起香烟来,他以前是不抽烟的,然而随着过去老北区的烦心事,他已经爱上了这东西。
尼古丁的香味会让他将这份短暂的爱与烦恼彻底的封锁在心底,再也不会提起。
“咚咚”
门又响了。
“进来吧。”林锋没有转身之时轻轻的喊了一声。
进来的是金胖子,“师父,你怎么来了”林锋有些惊讶。
“臭小子,找你可不容易,马庄主那边准备收山了,你小子还躲在这里琢磨着裤裆里的那点事。”金胖子没好气道。
他的修为可不简单,林锋那点心思在他眼中,洞若观火。
“哎呀,我还真差点把这事给忘了,这样,我即刻出发前往镜湖山庄。”林锋一拍脑袋,猛的跳了起来。
金胖子点了点头,“这还差不多,这是镜湖山庄的地图,马庄主会派马铁在庄口接应你,记住了,千万别乱闯,里面机关重重。”
“别唠叨了,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放心,有我出山,食材肯定这次肯定能到手,宝菜必成,厨赛必胜。”林锋自信满满道。
金胖子没好气的赏了他一记爆栗子,气的吹胡子瞪眼,“就知道得瑟,就你本事大,马铁的事情不就是个教训吗山庄现在不安全,你是想那些漂亮的小娘子全都守活寡吗”
林锋揉了揉脑袋,“知道了。”
拿到镜湖山庄的地图,简单的跟赵雨寒、唐允告别后,林锋独自往镜湖山庄赶去。
镜湖山庄位于云雾山中,四季如春,乃是世界有名的险山,其山因为高,仰望有如巅入云霄,是以称为云雾山。
来到云山下,镜湖山庄气派的庄门俨然而现,盘龙石雕、白玉正匾,两侧立着象征守护之神的麒麟。
在最左侧是一块高约十米的黑色矗石,上书八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马氏禁地,擅入者死”
“马氏果然不简单,光是刻字这份功力,怕是得至少有日阶得修为才成。”林锋驻目赞叹道。
在庄园门口稍等了片刻,林锋立时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按照约定,马铁应该会来迎他,再说了堂堂山庄,竟然连个守卫也没有,这不奇怪吗
四下打量了几眼,只见云雾山朦胧一片,饶是开了天眼,也难以穷极,林锋当机立断,往深山之中掠去。
云雾山庄行辕,庄主马云琛一大早就领着庄中精锐弟子骑着山中的驯服狼豹群聚于此。
云雾山庄在大明朝时期,曾是朱氏皇家的行辕狩猎禁地,马氏原本是皇家御用的行辕守护家族,后来随着王朝的没落,云雾山庄渐渐不为人知,但马氏却始终以皇家行辕经营庄园。
庄中所产猎物、珍奇,绝不落入民间,仅仅只在三宗五门以及一些私交之间互通互馈,而马氏族人也世代居于云雾山的镜湖山庄,不与外人来往。
而金胖子却是与马氏颇有渊源,火工门在大明时期,曾有弟子入皇家为御厨,是以火工门历代传人都与马氏有来往。
呜呜
伴随着几声低沉、雄浑的号角之声,马氏族长马云琛一甩大红袍披风,恭敬的单膝跪倒在祭台上,领着族人恭敬的祭拜了天地、先祖。
祭拜完先祖,跟往常一样,分管食材的各族子弟纷纷献上云雾山中这一年收获的珍奇。
琳琅满目的雪莲、人参等等各类俗世根本见不到的奇珍,整齐的供奉在案桌上,好不让人惊叹。
马云琛满意的抚须轻笑,向每一位族人致意,云雾山这些年人丁越来越兴旺,同时随着族人的兴旺,山庄的经营也是越来越繁荣。
“云琛瑾拜天地,望苍天、先祖护佑我马氏一族兴旺发达”
“开行辕,猎地龙”马云琛一扬披风,仰天大喝,颇有英雄之气。
“开行辕,猎地龙,鸣”马铁气沉丹田,立时传达马云琛的号令。
顿时山巅之上旌旗云涌,马云琛一马当先往镜湖而去,镜湖四周弥漫着纯白色的雾气,于马氏家族来说,是上天赐予的福地。
只因为镜湖每隔五十年会养成一只地龙,地龙虽然不能跟传说中真正的龙相比,但却也是世间难得的灵兽,乃是昔日朱家王朝特贡的珍奇之首。
其肉,甘美无比,浅尝则难忘终生,其血有滋补元气之功效,能融元炼丹,其筋骨坚硬如铁,可冶炼,地龙周身都是宝。
马云琛幼年曾有幸目睹家族长老猎杀地龙,现在轮到他执掌镜湖山庄,能亲手猎杀地龙,绝对是人生最辉煌的时刻。
林锋此刻风驰电掣般的按照地图往镜湖山庄赶去,与马氏族人完全不同的是,山顶传来的号角声,让他倍感心悸。
突然,他停了下来,这已经是他发现的第七具尸体了,从死者身上劲装上的标志来看,又是镜湖山庄的守卫者。
他蹲下身,查看了守卫的伤口,跟前面几具尸体一样,被人一刀毙命,创口平滑,血撒于地,显得急促。
这说明凶手的刀法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快若闪电,锋利无比,绝不是善茬。
而且从周围零散的脚步来看,来的人不少,反观镜湖山庄传来的号角声雄浑、整齐,明显不像是遭受袭击,这说明山庄的人还一无所知。
“糟糕,镜湖山庄今日猎杀地龙,而马庄主也正是应承了金胖子地龙肉作为食材,如此一来,我更加不能袖手旁观了。”林锋眉头紧锁,循着一处脚步,快步跟了过去。
走了两步,林锋又头疼了起来,云雾山灵气充足,以至于云雾笼罩,天眼无法洞穿,虽然他的手上有地图,但只是简图,对于实地只是个大概性的指引。
更何况,一路上走来,他遇到了不少陷阱,他虽然修为不错,但还没自负到,能够全身而进,毕竟云雾山庄世代守护在这,又是精通狩猎的好手轻轻。
有了
林锋转念一想心中顿时有了主意,既然东阴人想对镜湖山庄下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子就陪东阴狗玩玩。
“天地无极,元气不灭,追元术,急急如律令。”林锋手掐法诀,快速的念咒。
从守卫的尸体来看,应该是刚遭毒手不久,东阴人应该还没走远,只要有元气的波动,他就能找到这些可恶的家伙。
果然,随着咒语的发动,空气中弥漫着一丝丝残存的黑色元气踪迹,循着黑气,林锋一头扎进了林子里。
云雾山海拔极高,或许是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非但不冷,反而因为元气的旺盛,四季如春,密林丛丛,林中不时传来怪兽的让人毛骨悚然的吼叫声。
越往里走,林子中的光线越暗,过膝的野草、花丛、荆棘磕磕绊绊,让他很不好受。
“砰”林锋脚下一个趄趔,只觉得像是绊倒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劲风铺面而来,一排排密密麻麻散发着乌光的弩箭从林中暗处穿透而来。
几乎是出于本能,他一个铁板桥,凭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