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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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活活-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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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面时支支吾吾,男男女女,酒过三巡,就变了个人,不是你就是他。总会有人称雄酒场或者表露心声。

    分开时酒意微醺,恋恋不舍却又突然明白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形单影只,突然好想唱歌。

    我相信会有人和我一样。

    那么,当喜欢和讨厌并存时?往往是那内心里的倾慕翻江倒海,即使不甘与后悔多么的铭心刻骨,纠结与怨恨多么的撕心裂肺,你也能写一首情诗,唱一首情歌,拜倒石榴裙。

    谁能没有点儿感情生活呢?真的说自己有爱情的人却不是很多。人喜欢人云亦云,爱情也变成了喜欢,走了,累了,忘了。把友情看成了爱情,把爱情当成了亲情。

    看着她傲人的身姿,婀娜的曲线,闲庭信步间也有一股风似的悄然吹化了我冰冻千年的心。我萌生了和她在一起的想法,如果她问我是多久我肯定说一辈子!在夜里,会时不时梦到这个不知姓名的女子,在我的梦里跳舞。

    “你有没有梦到和她交配?或者有没有想过这个场景?”

    这是我最想问的问题,也是我反复问自己的问题。以至于有时候我开始分不清到底什么是爱,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男闺蜜,什么是男朋友。

    很多的影视剧和文学作品也在阐明一种新的观点:时间长短不是衡量爱情的标准,也不是辨别是不是爱情的标准。我就更加模糊——我为什么奉丁丁为我的女神呢?

    你想和丁丁在一起——你喜欢她,你想和丁丁**——你非常喜欢她,你会想和丁丁结婚——你对丁丁已经无法自拔了,你会想象和丁丁结婚之后每天的生活,想象一起照顾孩子——你的生命里已经永久的有丁丁的印记,不可磨灭。可是有一天,你也想和梦梦在一起——你喜欢梦梦,你想和梦梦**——你非常喜欢梦梦,你愿意和梦梦生活——你对梦梦也无法自拔了,但是突然你会害怕梦梦让你失去丁丁,你会发现你可以不看电影,可以不逛街,甚至可以不**(也或者你做不动了)你却依然想和丁丁躺在一张床上,一起做饭,一起吃饭。到现在开始懂了,我爱丁丁。别人,只是过客,只是花絮。

    爱情没有定义,我不想看到你们在同学聚会上开不了口,不想你看到她为人妻他为人夫时在后悔落泪。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哪怕是婚外情,只有试过才知道,是现在错了,还是当初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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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生命的痕迹——孩子
    我这几日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规律,从之初的无聊睡不着到现在的起码有点儿事情做,在我看来都是被逼的。我们慢慢的长大成人,其实也是被逼的。享受阳光雨露的日子,清闲自在,可是时间一点点的告诉我们,我们真的活不了那么久,久到可以做完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

    我想写小说,当作家。可是昨晚我在贴吧里逛了逛,有个帖子说的好:别忘了当初自己为什么写小说。我是为了什么呢?因为热爱?因为享受和读者之间的交流?好像都不是,我似乎只是想出名,挣钱。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梳理了一下自己写写画画的时光,原来都是我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去写了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毫无价值的东西。

    我还没毕业,但是我早就开始思考,开始担心。我在上初中的时候就闲着没事规划自己的人生。我没有走上自己规划的道路,可以说是执行力不够,也可以说单纯的懒惰。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问过大人,我能过多久,他们都说很久很久。可是到现在深切的明白不过几十年。几十年后,当我们撒手人寰,我们的金钱财富、亲朋好友、事业功勋都将随着记忆的消失和意识的湮灭灰飞烟灭。所有拥有的都将失去,所有期待的都将不复。

    何为死?

    小时候就觉得自己还没长大,后来看了动画片就觉得自己是不是就像动画片里的人物,有那么多人在看着,当动画人物死亡或者动画结局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又回到当初的画面,时间仅仅过了一天,我们正在看下一部动漫?人除了意识自我,还有就是被他人知觉。这也是活着的一种方式。

    当别人看到你留下的痕迹——是不是很爽?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作家、画家、音乐家、建筑师、工程师、农民、科学家、发明家、冠军、无冕之王……留下记忆和痕迹,就像是自己的孩子。

    所有的婚姻希望有一个健康的孩子,还有很多父母希望这个孩子成龙成凤,还有家长就喜欢看着孩子一点点的慢慢长大,呵护这个孩子直到自己离去。

    一个人最宝贵的财富就是留给了这个世界点儿什么——以至于有人记得有那么一个人曾经活过,就像是延长了自己的生命,一部书,只要是有人读的书,一幅画,只要是有人看的画,真的就像是孩子一样。尤其是第一部作品,哪怕是个残次品,都永远不能忘怀。因为那才好像是生命的开端。

    时间很短,我们是别人孩子,我们也要留下点儿什么给这个世界。徐徐前行,勿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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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忌日里的长辈们
    刚写完生命的痕迹,起床后才发现今天不是普通的日子。对于我来说,这一年特殊的日子只有中秋节、春节、老人的忌日。今天腊月二十四,恰恰就是老人的忌日。

    我们的家庭成员是很多的,我爷爷奶奶育有六个孩子。出于某些不方便说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六个孩子都会在这天去上坟。然后兄弟姐妹5个聚在一起,聊聊,吃吃。老大会自己回家,原因不想赘述。

    几个姐妹兄弟坐在一起能聊的事情不多,东家长西家短的,最后还是要回到孩子的问题上来。谁家的孩子结婚了,谁家的孩子上什么学,做什么工作,过年回来没有。等等这些问题,因为不再是那个问成绩的年岁了,他们也老了更多,吃饭最喜欢吃的就是大白菜,炖的烂烂的大白菜,放上粉条和豆腐。因为牙口不再好了,咬不动了。

    用他们的话说:一粒花生放进嘴里,咽下去的还不如牙里的多呢!

    岁月不饶人。

    那年我还不懂事,光着脚乱跑,结果脚踩在输液瓶的碎渣子上,玻璃底子整个进了脚底板,有矿泉水瓶那么大。我妈都哭了。我爸用镊子直接拔出来的!处理了一下就去大姑姑家养伤(大姑姑是医生)。悉心照料下我康复了。

    那年我还不懂事,就得了似乎是男人很怕的病——前列腺炎?尿频尿急尿不尽,也是在大姑姑家住着,每天监督我的排尿情况。

    那年我还不懂事,我妈说把我留在大姑姑家几天,我就骂她,就哭,小时候的我眼里只有妈妈,妈妈永远都没有错,错都是别人。我拿着菜刀要砍我大姑姑。

    高三那年我懂事了,也还是在大姑姑家治的腮腺炎;现在我也懂事了。不知道哪天我可能就要……我出生时就是不太正常的儿童,脑袋不平,有积液,两边差出来将近两寸,也是……

    说起来,他们能享受的不多了。

    今天说到我堂姐,堂姐要考研究生,没考上。然后又考了一年,我忘了是什么学校,似乎是北京,貌似是中科院。记不得了,心高的人并没有成功。她的愿望是去**,可最后还是留在了重庆。学校发了好多短信到家里要求家长劝劝孩子配合,很多单位在招聘。长辈们就说,活活,不要心高啊,先有个工作稳定下来再说。然后就会问你有没有对象的问题……

    这时候还在外打工的妈妈似乎是最明智的,除了父亲之外。他们是最了解我的人,至少我认为应该是,妈妈不反对我高中谈恋爱,她不认为那是早恋,反对我在大学谈恋爱。只要不耽误学业,不影响吃饭睡觉就行。恰似大智若愚。

    虽说相忘于江湖,不要忘了自己是谁。

    我叫张活活,我的梦想都快忘了,我就想挣钱养家过日子,可能这就是我20年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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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吃
    有人会好奇吗?为什么我写的东西丝毫没有架构和顺序?其实我知道自己写的不算是散文,连随笔恐怕都不是,好像是日记,又不对日记的格式。

    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这个问题我也没有想好。在哪儿发表出来,有没有人我也不知道。我当然希望我有很多读者,希望有人和我互动,但是在这个封闭的没有网络的环境里,我觉得还是算了。等我开学之后会不会坚持写下去还是个问题,所以干脆当做就是自己看的日记,每天都写,想起来就写。能写多少就多少,无论写的有没有意义,就算是填补我的空白时间。

    说说吃吧。

    吃货是一个越来越发乎被人们接受的名词,吃货没有褒贬,爱吃的能吃的会吃的都可以叫做吃货。在我看来作为吃货还是一件蛮幸福的事情。我在上大学之前,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也没有什么不能吃的。等到了大学,体重增加了近25斤,这似乎是我这大学两年半唯一的收获了。

    豆腐,不是一般的豆腐,做的和骰子一样四四方方,外焦里嫩的那种,叫什么名字我是真的忘了,等到了大学我的记性真的是越来越不如从前。外面金黄金黄的,里面就像是果冻一样又嫩又滑,是一道甜品。这算是大学期间吃到的不会忘记的菜之一。可惜后来店主回老家了,在老家开店再也不回来了。

    酸辣土豆丝,这不是普通的酸辣土豆丝,是在一家小饭馆吃盖饭的时候吃到的——绝对是我吃过的最好的。你会忘了吃米饭,就吃了那么一次,估计也是最后一次。

    大蒜,大三我才爱上吃大蒜,生的。一种近乎疯狂的态度。买一屉包子我就拿一头,又不好意思拿那么多就让同学帮我拿半头,我拿半头,反正他又不吃。

    至于担担面、西湖牛肉羹、四川回锅肉就不说了。

    至于大学最可怕的事物记忆有人可能会说是食堂,不,应该是只有食堂。我们学校本来在家属院有一个通道,那里是我们学校的一部分,在出口那里有很多外来的人员卖饭,炒饼炒面,包子馅饼,米粥面条,凉皮灌饼。但是他们被城管一次次的轰走,又一次次回来。这个地方我吃了一年多,被戏称为“西门大酒店”。

    后来,学校建了一堵墙,堵住了生活区和学校的宿舍区的通道——那个通道还包括消防通道。按理说学校建围墙没有错,可是堵上消防通道……没人能挽救那些外地来的乡里人。他们只能去别的地方,去被别的城管追、轰。

    于是外卖火了,学校里各种外卖的宣传单。后来学校封禁,不让外卖进学校,任何外卖都不可以。保安会直冲冲的用他那电动车撞向你,无论是空车还是有人!向疯子一样要包办我们的饮食。

    可是当快放假的时候,别的专业走人了,我们要补课,下了课食堂都没有饭!叫我如何把我的口腔、食道、胃、大肠、小肠都承包给你!

    酸辣土豆丝、豆腐、牛肉羹还是别的什么都是和朋友一起吃的,那是欢乐,在食堂,是为了吃饱(吃饱过?)家人都说吃就要狼吞虎咽,能吃是福,什么专家什么医学,饮食是我们活着的原因。我能同意他们的意见是因为我饿过,他们能说出来是因为他们曾经一直没吃饱过。

    庆幸,我没吃过月饼炒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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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文人相轻
    文人相轻,据说是习惯。电视剧《青年医生》不知道有没有看过,演的不错,真心不错。

    里面程俊曾经说过一句话:又没有出版过书,就不要自称作家。我觉得说的很对啊。我不知道作协是什么情况,但是对这个东西真的不感冒。出版过作品的作家被人们认可的又有几个?不说是文人相轻,天下人都曾目睹文人的耻笑。

    我不喜欢鲁迅——因为我读不懂。我不喜欢语文——因为我不喜欢读鲁迅。这之间没有致命的联系,看看除了鲁迅,郭沫若、巴金、矛盾谁喜欢?是我们不爱读书?大概是我们读不懂吧。

    网络文学都有读者,尽管只是消遣,也有读者。

    我自然希望有人读我的作品,哪怕也只是消遣。我原本也是一个重文笔抑情节的人,我看不懂《百年孤独》,读不下《战争与和平》。对于我影响最大的三部书:《飘》《挪威的森林》《麦田里的守望者》《飘》给了我震撼,无与伦比,当初有同学说我很像书里的男主人公,我笑笑,心里很开心。

    《挪威的森林》直接给了我另一种感觉,书还可以这样写。村上春树到现在没有诺贝尔奖,但销量却说明了一切。莫言最令我反感的,是因为村上春树的存在。

    《麦田里的守望者》改变了我写字的风格。我都忘记了原来我会怎样描述一件事情,我就按照我想的来说,似乎那不像是文学,而是说话,但我就是喜欢。

    我的处女作我起了一个《哲君天下》的名字,我觉得很俗了,我打算写成一本第一人称为主第三人称为辅的同性恋爱玄幻文,由于在是不是要走上**路线的问题存在犹豫,我设计的主人公三番五次经历的生死变性、入梦**。当我下定决心的时候,没有人鞭策我,我也没有看到所谓的读者反馈,加之那个编辑确定我都不愿意承认那是我的作品的名字,我太监了。我会在最后加以说明。朋友看了很支持我——因为他没见过那么写的;另外一个人听了我的大致剧情后认为这些至少是50万字的水平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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