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姑娘,两只如最上等玛瑙般的绿眼睛总是忽闪着使人爱怜,微小的淡淡雀斑点缀在鼻梁周围,让整个人更加俏皮起来。
“安玫,别吓唬人了。”福兰没好气地挥挥手,掏出手帕将刚才溅在袖口的啤酒擦拭干净。
“咦?好漂亮呀。”安玫飞快地抢过手帕,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百合花纹和蕾丝绣边,然后堂而皇之地放入了自家的腰包。
福兰无奈地耸耸肩,在这只小野猫面前,不能拿出任何精致点的东西。
镶嵌银箔的鼻烟盒、造型漂亮的打火机、别致的领扣……不知多少小玩意,就这么换了主人。
这种近乎打情骂俏的抢劫,是他和安玫经常玩耍的一种小游戏,也是两人熟黏的象征。福兰也挺乐意用这种方式,送她一些小礼物。
“怎么啦,想我呢?”安玫环着福兰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呵着气,“如果现在就去小房间,可是要钱的哟。”
“现在可不成,下午还要工作。”福兰掏出一枚刻着天坪的黑色胸徽,得意地朝安玫晃了晃。
安玫睁大漂亮的绿眼睛,兴奋地用身子大力蹭着福兰,“你升到检控官呢?”她尖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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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6)
“现在还只是见习,不过再打上几场官司,相信离正式也不远了。”福兰自信的炫耀道,感染着安玫的喜悦,他心里也暖和得很。
毕竟在利益至上的费都,真心为他祝福的,也只有这个姑娘。
福兰的家族,是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败的贵族世家。
从祖父的子爵,到父亲的男爵,当传到他时,除了最低等的勋爵头衔,家族中再也没有任何产业。
这也是他卖掉祖宅,搬迁到老区居住的原因。
亏对律法颇有研究的父亲生前写有大量的笔记,熟读了这些的福兰才在一位远亲的帮助下,勉强在法院找到了工作。
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七年时间里,福兰已经将法典背得滚瓜烂熟,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时候,一些资深法官在庭上还得靠他悄悄提示一下律法条文的内容。
“第七庭的活法典”,大伙都这么亲切地称呼他。
凭借着这股聪明劲,他的职位一升再升,从最先开始的记录员,到书记官,再到见习检控官。如果好好的为几场官司做出适当的裁决,福兰相信,很快会去掉前头的见习两个字。
“等酒馆打烊了,记得来接我。”安玫漂亮的小脸红通通的,她撅着俏皮的小鼻子说,“送你件礼物来祝贺,免费的哦。”
福兰清楚那已经送给他很多次的免费礼物是什么,很多孤寂的夜晚,那份柔软娇艳的礼物,在他破旧的小公寓里,点燃着热情。
“嗯。”福兰爱怜地拍拍安玫的脑袋,小声对她说,“再等些时,我坐上了检控官的职位,就能养活你了。”
片刻后,金鹅酒馆的某个角落,传来了桌子被掀倒的嘈杂与围观者的口哨,酒台里的老板,望着拥抱着跌倒在地的两人,大声嚷嚷,“爵爷,楼上的小房间现在要用的话,给你打个八折。”
第二章 处子戏
处于马蹄大街一隅的两百四十四号,就是第七街法庭的所在。
黑色的屋顶,略有些陈旧的木制两层楼房,箩蔓顺着墙角盘旋缠绕而上,夏日里掩盖着大半墙壁的绿色,在这个季节荡然无存,枯萎的褐黄茎脉让整栋建筑显得萧瑟,只有门前做工不甚精细的公正圣徒穆图的雕塑。提醒着这儿是个庄重的地方。
虽然只是个普通的三等法庭,只能负责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但毕竟是福兰事业的第一步。
说不定哪天福兰会进入贵族法庭,为连国王殿下都要关注的要案进行公正的裁决。
费都西城的新区第一贵族法庭,福兰去参观过,那儿的一间审判庭,都比整个第七街法庭大,足足可以容纳三百人。
据称贵族法庭里还有一位精通精神魔法的法师,可以轻而义举地让最顽固狡猾的人,说出事实的真相。
天,魔法师!福兰还从来没见过这种神秘的人。
。。
复生的活尸:圣徒(7)
无论在哪个国家,魔法师都是如沙漠中的绿洲般稀罕的存在。
光是和他们说上几句话,都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法庭里暖气烧得正旺,福兰将风衣脱下,裹着羊皮袋塞入了办公桌的抽屉,向几个朝他打招呼的记录员点点头后,朝着法庭长的办公室走去。
不知是在坏天气里,回廊的木板开始腐朽,还是兴奋的心情使然,福兰觉得脚下仿佛踩着光滑的羊毡,软飘飘的。
今天是他第一次以检控官的身份上庭的日子。
法庭长罗斯。西尔瓦男爵,是个身体精瘦,精神矍铄的老头。见到福兰,合上了摊在面前的大本子,示意他关上房门。
“弗莱尔爵士,你对自己负责的案件,有什么看法?”法庭长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问道。
对即将开庭的官司,福兰已经研究了很久。
两名刚在酒吧喝得烂醉的男爵家少爷,在某条小巷堵住了位年轻姑娘,他们做了每个恶少都爱干的事情,殴打、虐待以及强暴。
姑娘的父亲闻讯赶来,然后,更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被酒精冲昏脑袋的少爷们对姑娘的父亲拳打脚踢,直到被巡逻队阻止,而那时,可怜的老人已经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从表面证供来看,这是很单纯的暴力伤害案件,就算以被告者贵族的身份,也难以逃脱律法的制裁。
根据贵族法典,任何低等贵族导致平民身亡,只能享有免死权,以巨额的赔款和长期苦役来代替。
但关键一点是:受害者,姑娘年迈的父亲,并不是纯粹的人类,而是被称为歌德人的亚种。
歌德人一眼看上去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通常在身体隐蔽的部位长有细小的鳞片,或者额头上微微突出骨质尖角。
在光明教会的经典中,第一个歌德人就是出卖了圣子的叛徒忧大,背叛者的血脉被诅咒,他的后代从此具备了非人的特征。
时光流逝,现在歌德人虽然已经不像早期被任意抓捕杀戮,但仍然被视为低贱的阶级。
帝国法律绝不承认非人类种族为享受权利的公民,这是条不容更改的铁律,而制订这条律文的拜伦帝国开创者:科摩一世,在史料中,就是以顽固的人类至上者而著称。
于是,目前仍待在拘留所的少爷们得意起来,并且宣称为了维护人类以及皇帝的尊严,绝不作出任何赔偿。
毕竟法典所规定的巨额赔款,对普通的贵族家族而言,都是叫人肉疼的天文数字。
死去的总归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如何做出合理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又不拂了皇家的面子,这对任何法官来说,都是叫人头痛的问题。
这也是案件被第一贵族法庭拖延了几个月后,下放到三等法庭的原因。
资格本不够审理此类案件的第七街法庭,理所当然成为了替上头顶缸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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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8)
而福兰相信,自己也成为了羔羊之一。
初出茅庐的菜鸟检控官,成为牺牲品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个棒小伙,可惜从今以后,他就要同法庭的职位说再见了,也许遣退费能给他多算点。”法庭长已经想象出了福兰的结局。“检控官,希望你能严谨自己的身份,在庭上不要做出令人啼笑皆非的举止。”他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福兰。
“我知道了。”福兰胸有成足地点点头。
他知道,这是个陷阱,但他也清楚,这是个天大的好机会。
穿上代表审判与肃穆的黑色法袍,戴上由马鬃编织的浅灰色假发,站在镜前,福兰觉得自己神气极了。“舞台已经搭好,我的第一场演出,一定不能弄砸了。”推开通向审判厅的大门时,他暗暗祈祷着。
听证席已经坐满了人,不少大人物在屈尊来到了这破旧的地方,两名被告满不在乎地站在被告席里,不时窃窃私语着,剧本中的另一只羔羊:主审法官,是个马上快退休的老头子,正有气无力地坐在位置上,用含糊的声音宣布,“开庭。”
在法庭,律师与检控官永远如角斗场上对持的斗士,不彻底击倒对方绝不罢休。
恶少们的律师盘问着控方证人,也就是那位同时失去了贞洁和父亲的姑娘。
“女士,请问,你是否有歌德的血统?”律师问道。
“是他们,就是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
“请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否有歌德的血统?”
“是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
姑娘抽啜着重复这句话。
“所有证据都表明,你拥有二分之一歌德血统,而你的父亲,更是标准的歌德人。”
“是他们杀死了我的父亲!”姑娘愤怒的喊叫着,那双漂亮的灰色眼眸仿佛要喷出火来,洁白的牙齿将嘴唇咬出血迹,“为什么你们不去指责凶手,去审判他们的罪行,为绞刑架选个开启的好日子,却来关心我可怜的父亲是什么血统?”
望着失控的姑娘,律师满意的笑了,他优雅地做出盘问结束的手势。
福兰没有说话,一直低头在纸上写着什么。
随后律师又传召了数位证人,他铁证如山向所有人证实,受害者货真价实是个不受法典保护的歌德人,律师甚至还呐喊道,“假如我的当事人有罪,那这荒唐的法庭以及在座个位,难道想无视科摩大帝的威严,挑战皇家的尊贵么?”
福兰从头到尾没有出声,在席上所有人眼中,检控官已经失败了,一个被律师完全封杀的菜鸟,注定要成为司法界茶余饭后的笑话。
直到主审法官询问是否要认定被告无罪释放的裁决,福兰才说了第一句话。
他说,“仁慈的圣乔治七世,当今圣上的先父,曾经在法典中添加了一条律文:禁止屠杀任何珍惜动物。”
众所周知,上代先帝,是个喜欢绘画、诗歌的君主,他那感性的、艺术家般的气质让他热爱着世间鲜活的一切,不但对民众有着减免税赋的优厚政策,还颁布过保护领内各种濒临灭绝动物的公告,在帝国南方,因翎毛艳丽,适合做成贵妇人礼帽装饰的天国鸟,就是在这条律文的保护下,由被大肆捕杀几近灭绝的边缘重新繁衍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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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9)
“被告居然藐视先帝的遗令,屠杀珍贵的歌德人这种动物,难道诸位能容忍这种罪行么?”福兰疾呼着。
喧闹的法庭突然间死寂了下来,所有人目瞪口呆,菜鸟居然在刑事案上动用了动物保护法!
“按照被告方的说法,歌德人属于不受保护的低等生物,天,你们干了什么?居然强奸了一只动物?”福兰夸张地喊着,“只有异教徒才干得出如此肮脏的举动,光明在上,这会被送上火刑架的!”
凌驾于所有国王与领主之上的光明教会,教义中明确规定:禁止一切兽交行为。
因为宠幸了兽人奴隶而失去了爵位的贵族并不罕见。
坐在观众席上,受邀前来旁听的费都地区主教大人,虔诚地闭上眼,在胸口划了个十字,喃喃念颂道,“愿万狱的圣火洗涤罪人的恶行。”
瞬间由天堂跌入地狱的律师,忽然觉得,承认谋杀罪,似乎要比检控官的指控,罪行低微得多。
“感谢您为父亲讨回了公道,但我咒骂你,因为你侮辱了父亲的名声。”歌德人姑娘在退庭时,对福兰这么说道,然后吻了菜鸟检控官,福兰感受得到一丝苦涩,那是姑娘眼泪的味道。
“我清楚那小伙子能行,但没想到会这么棒。”罗伯特男爵满脸红光,对同在旁听的资深检控官们夸耀道,“完全不像个新手。”
福兰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赢得漂亮极了。
夜,微微拉开了帷幔,每家每户窗口透出的昏黄光芒,餐桌前孩子们嬉戏的声音,大人爱怜的责骂声,在费都的小巷间交织着,让福兰有些感慨的迷茫起来。
壁炉里的炭火烧得正旺,一家人围坐在桌前愉快的交谈,厨房里黄油抹土豆和鱼汤的香味让在脚边钻来钻去的小狗蠢蠢欲动,这样的气氛,他多久没享受到了呢?
五年?或者十年?
父母的去世,让他的童年,比任何人结束得都早。
突然间,福兰很渴望安玫的体温。
掏出怀表,现在是五点一刻,离安玫结束工作的时间还很长。
如果不是安玫病重的奶奶时刻需要昂贵的药物,福兰真不想那只小野猫继续留在酒吧里工作。
虽然认识福兰以来,安玫再也没和别的人去过小房间,但喝醉的酒徒,并不介意在吧女们经过身边时,在她们丰韵的部位狠狠捏上一把。
“再等等,正式法庭官的薪水,比见习多了整整三倍,那时,就能租个大点的公寓,把她和奶奶都接来。”
福兰想着,伸手摸了摸腰间的羊皮袋。里面装满了远东的各式草药。
这也是父亲遗留给他的爱好之一。
那时父亲近乎疯狂的研究着草药学,他企图和炼金学结合,创造出死而复生的药剂,让坟墓中的妻子再度拥有体温。
复活与灵魂终究属于诸神的领域,直到他撒手人寰,这项研究也丝毫没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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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0)
不过在父亲的实验笔记中,倒有几种有趣的发现。
麻醉汤就是其中一种。
将风茄、莨菪这些东方奇特的植物,按一定比例加入井水熬煮成浓汤,能让人喝过后陷入深深的沉睡。
生病疼痛的病人,能睡上个好觉,比什么都好。
这种麻醉汤也是安玫的奶奶在苦痛难忍的时候唯一的救星,只是因为昂贵,福兰无法大量配置。
既然离约定的时间还早,福兰决定先回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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