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这一惊非同小可,这和他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可是巨大的冲突,他是一个汉人,没要求娶几个老婆已经是很尊重女性了,他的理想是找一个聪明贤慧的妻子,两个人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谐老。这是汉族人的理想。结果他不但没做到这样,他的妻子反而要“合法地”同时和几个男的一起生活,这对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他差点没昏过去。
天一赶紧来问次仁,他对次仁还是比较相信的,其他的人和他混熟了,已经开始乱开玩笑了,说的是真是假都不知道。
次仁说:“一个妻子同时嫁给几个丈夫,是非常普遍的,我也是出来当商队,我弟弟在家和妻子儿子们一起看家。在我们西藏,一夫多妻的情况只出现在上层家庭即领主、土司通过联姻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的时候,是非常少见的。
堆穷,就是小户人家,大多是手工艺匠人和流浪打工的,较为贫穷,也不大注重婚礼仪式,这种人才是一夫一妻的。
贵族农奴主阶层,为了保持地位,更是为了刻意强调他们血统上的高贵,要严格执行等级内婚的规则,讲究门当户对,而且更为了保持家庭的财产不被分散,社会地位不被降低,大都是一妻多夫的。
政府和贵族,寺庙的领主,对农奴征收的差税,是以户为计算单位,强迫农奴极力避免因为婚姻造成的分家。一夫一妻,容易造成兄弟姐妹因结婚而独立出去,那样既减少了差地数量,削弱了家庭经济实力,还会增加差税负担。政府也不鼓励分家,分家不许分差地,防止领种农奴主差地,支差纳税的差巴户因为家庭分裂,从大户变成小户,承担差役的能力减弱。所以,差巴户也较多一妻多夫。
西藏自然条件恶劣,家庭经济要好转,既需要种粮食,也需要放牧弄来酥油和肉食皮毛。要想过上好日子,还得有人经商或者打工赚钱,更别说农奴的劳役、实物和现金的差税负担特别重。兄弟两人甚至多人,共娶一位妻子,有人在家种地,有人外出支差,有人从事牧业,有人经商打工,对家庭经济的维持和富裕,自然是很有好处。姊妹共夫也是这个道理,大多是同胞姐妹共同聚一位上门女婿。
所以我们西藏都是一个妻子同时嫁给几个丈夫的。”
天一这才明白,原来都是让钱闹的啊,恨不得刚认识那天次仁还说过,要让他儿子当喇嘛去,没有钱,好几个人也没凑上娶媳妇的钱,逼得大伙只好当和尚了。
所以他说:“那你让儿子当和尚去是不是因为你家还没给他凑上娶媳妇的钱啊?你们家又有在家干活的,又有出来当商队的,生活还是那么艰难?”
次仁大笑起来:“这不是一回事,当喇嘛是让他有出息!再说了,除了黄教严禁僧人娶妻,其余各派的僧人都可以结婚!”
“什么?!老和尚也跑出来跟着抢媳妇,难怪名额这么紧缺呢!”
这几个藏族人经常在汉族那边跑,对汉族的风俗了解很多,他们知道天一在想什么,他们觉得天一虽然是个有大学问的人,但是还太年轻,对西藏的事情还一点不了解,就故意逗他说:“你不知道吧,在我们藏族,还有母女同夫和父子共妻的呢!”
天一差点没疯了:“那又是怎么回事?!”
“我们藏族,讲求血缘外婚,要全部排除父方和母方的血统。藏族择偶时,无论母亲这边的人还是父亲这边的亲戚,只要有血亲关系,就一律不得通婚。可是,只要没有直接的血亲关系,不同辈份而且平时关系极其密切的人也能通婚。
那些母女同夫和父子共妻的,肯定是夫妻之间没有直接的血亲关系,基本上都是什么前夫或者前妻什么死了,寡妇或鳏夫再婚,前夫前妻留下的子女,长大后再和后父或者后母的结婚的。和通常你想的那种自己的孩子和父母结婚的不是一回事。”
天一是一个汉族人,而且是一个家学渊源,极其传统的汉族正统文化下长大的人,这些理论他可以理解,但是要他的妻子这样对待他,他可受不了。
他绝望地问:“那我只能和几个人一起娶达娃呀?”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6、无所不能的贵族
次仁看到天一真的急了,就笑着说:“别听他们吓唬你,其实根本不是他们说的那样,他们说的那些一个妻子嫁给几个丈夫的事,全都是一个妻子嫁给一家的几个兄弟,没有嫁给几个不同家的男子的事,他们不会让达娃嫁给好几个人家的人的。再说,达娃的阿爸只有她一个女儿,大概不会让她象普通人家的女孩儿那样受苦,可能只会找一个家里条件特别好的女婿。你身份这么高贵,他们一定会选你当女婿的。”
天一悬在天上的心这才落到地上,原来西藏的人结婚还有这么多的讲究。看来自己一直非常反感的别人说的自己身份高贵的事这次还真的帮了自己的大忙,从有什么佛祖保佑这一点来看,自己还是远远强于其他的给贵族干活的差巴们的。原来人和人的社会等级差异有时还是相当重要的。不过天一再也不能相信别人说的了,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还是在达娃的阿爸的手里,别人都是故意捣乱,成心气人。
天一的白马轻快地向前跑着,象是在跳轻盈的舞步。冯老师年轻一点,比较喜欢开玩笑,他追上天一的马,小声问道:“怎么了,这么高兴,已经准备好要和藏族人一起当达娃的丈夫了?”
天一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冯老师,你也来取笑我。我昨天晚上已经问过达娃了,她说,既然她喜欢的是我,她阿爸当然不会把她嫁给其他的藏族人。他们藏族不是在经济特别不好的情况下,是不会强迫他们改变心意的。”
冯老师取笑地说:“怎么,达娃已经说她喜欢你了吗?”
天一得意地拿出一件东西在冯老师的面前一晃:“看看,这是什么?她送给我的!”
冯老师接过来一看,原来是达娃平时挂在腰间的那把银光闪闪的匕首。他正在摆弄,旁边伸过一只手来,一把把匕首抢了过去,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谢明扬早就从旁边挤上来,把匕首走了。
谢明扬抽出匕首,一看之下惊叫起来:“哎哟,这可是好东西呀!这把刀的钢质过硬,锋利无比,可不是寻常能找得到的!我见过那么多刀,还很少见到这么好的,连我们军统行动时候专门用的刀都没有这么好!”
方教授在前边也回头笑道:“这是达娃送给你的信物吗?你可不要得意太早,这不过是恋爱阶段,如果将来她不喜欢你,还是会嫁给别人的!”
天一心情已经好到了极点,得意地说:“不可能!以我这种有佛祖保佑的人物,她会放弃我去找其他没有佛祖保佑的凡人吗?”
谢明扬爱不释手地翻来覆去看着银匕首说:“就是她要反悔这把刀也不能还给她,大不了送给我好了!”
天一的身体柔韧异常地在从马上横伸过去,隔着冯老师的马,一把从谢明扬手里把匕首抢了回去:“谢大哥,这可是人家给我的礼物,你别看到眼睛里边拔不出来!”
所有人都大笑起来,笑声在山谷中传出老远。
过了这个山谷,就又进入了无人行走的原始森林,考察队应该行使他们的使命了,他们在一个宽敞的山窝里边停下,把这儿当成临时营地,几个藏族脚夫架设帐篷,堆上石头,安置上大锅,准备午饭。天一、方教授、冯老师,上山采集标本,绘制地图。
天一心情愉快,动作轻快异常,嘴里唱着歌,眨眼间已经到了山腰。他不停地弯腰捡起一块块石头,用小巧的专用锤子把石头砸成碎块,察看这些石头的内部构造。西藏是一个没有被开发过的富饶的地方,天一坚信,西藏一定会蕴藏着丰富的矿藏,总有一天,它会被开采出来,为人民做出巨大的贡献。
真是好事成双,感情有了希望的天一,很快又发现了好多可能是矿石的石头,他甚至发现,他在一个山坡上找到的两块石头中间竟然有一团白色的、略呈褐色的金属丝似的东西。天一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哪,这竟然是纯银!是含量高达70%以上的白银!
难道西藏的山全都是用财宝堆起来的,怎么会满山都是矿呢!
天一小心地把银矿石放进装标本的小口袋,这才直起腰来,要向方教授他们报告这个巨大的好消息,他刚跑到外面的山坡上,却看见一匹马卷起一股烟尘,从山谷那边狂奔而来。
天一他们现在扎营的地方不是大路,在西藏这种地广人稀的地方几乎是人迹罕至。那个突然跑过来的是什么人呢?
天一不由定神观看,随着那匹马越来越近,天一又觉得,马上的那个人似乎是他认识的,想了一下,他忽然一惊,那个人竟然是达娃的阿爸!
达娃的阿爸到这儿来干什么呢?难道他是来追赶自己的?那说明,达娃出事了!
想到这儿,天一急忙从山上冲下来,等到达娃的阿爸到了山脚下,天一也已经冲了下来。
果然,达娃的阿爸一看到天一,就从马上一下摔了下来,跌跌撞撞地朝他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道:“快,快去救达娃,她让人抓走了!”
天一虽然看到达娃的阿爸来了,心里已经开始紧张,但是听说达娃被人家抓走了,却没有被吓到六神无主的程度。因为,在四川,他的同学们被特务们抓走的时有发生,天一和同学们有过多次去营救被捕同学的经历,在这种乱世长大的人,总要比温室里边成长起来的阔少爷有更多承受打击的能力。
天一一边抑制住变得沉重的心情,一边扶住站立不稳的达娃的阿爸:“叔叔,先别着急,把气喘匀,慢慢说,达娃让什么人抓走了?”
“是索朗少爷,是他把我的达娃抓走了!”
“叔叔,那个少爷为什么要抓达娃?”
“索朗少爷一直很喜欢达娃,老是纠缠她,可是达娃根本就没有答应他,也根本不喜欢他,他这次听说我已经为达娃选中了你做我的女婿,就派人来直接把她给抢走了!”
“怎么,他不是那个庄园的吗?他是贵族啊?他能和你们家通婚吗?”
“当然不能,他们这种土司、头人这样的贵族,只能在同等级内通婚。如果贵族头人的子女与百姓恋爱,就要被驱逐甚至处死。他绝对不能娶达娃。”
“可是,他为什么要抢达娃,你们不是他的奴隶吧?”
“不是,我们不是他家的奴隶,我们也不欠他家的钱!”
天一脸色阴沉,怒火上升,这个什么少爷这是什么理由都不用,直接强抢民女了。方教授早就说过,在西藏,贵族的话就是法律,他们甚至可以随意挖出人的眼睛。你们欺负你们的那些奴隶可以,今天你竟然欺负到我头上来了!
天一冷笑起来:“好,假如达娃是你们家的奴隶还有些麻烦,现在既然达娃和他们家什么关系都没有,那么咱们就直接凭力气说话好了!”
达娃的阿爸愕然发现,他眼里温文尔雅的天一的脸上突然腾起了一片寒霜,让他的心里也生出阵阵寒意。可是他现在爱女被抓,早已经是六神无主,只好把全部的希望放到天一的身上,他说:“天一,你是汉人政府派来的,你去求他把我的达娃放回来吧!”
这些藏民在贵族和喇嘛的压迫下生活了几百年,根本没有反抗的意识,到了现在,只有寄希望于天一的汉人社会地位能帮助他们把少爷抢去的爱女救回来。
方教授和冯老师全都在山里不知道什么地方,要和他们商量已经是不可能,恰好谢明扬拎着一支野鸡从山坡上下来,天一急忙冲过去对谢明扬说:“达娃让人家抓走了,我要去救她!”
谢明扬一扬头,跋扈地说:“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动我兄弟的人?”
达娃的阿爸在旁边说道:“是索朗老爷的儿子索朗少爷,他家是政府官员,这里的山林土地都是他家的!”
谢明扬脸色急剧地变了一下,没有说话。
天一虽然不象其他的官少爷那样到官场上鬼混,但是那只是因为他受遗传影响,对权力没有兴趣,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傻子。天一的父亲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要求天一从小做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将来能够治国平天下,所以他对治理国家的经典非常熟悉,加上他父亲也是政府里边的实力派,官场之中的勾心斗角对他来说也不陌生,所以天一一眼就看出谢明扬心里在想什么。
他暗暗骂道:“好你个混蛋,当初要老子帮忙的时候称兄道弟的,现在听说老子遇到了危险,就不敢插手了!怎么,吹得那么凶的军统特务,也害怕得罪了有势力的人,让人家打死在西藏吗?”
可是现在天一没有时间来跟谢明扬这种不相干的人磨牙,他说:“我现在没有时间和方教授他们打招呼,得赶紧去救人,等方教授他们回来了,麻烦你告诉他们一声。”
谢明扬看到天一不屑的表情,也有些尴尬,他连连点头。
天一又说:“这次去大概事情不能轻易解决,把你的枪借给我。”
谢明扬已经不给人家帮忙了,不好再拒绝天一的其他要求,就势装出热心的样子,掏出自己的驳壳枪交给天一,叮嘱说:“枪里有10发子弹,他们人多,注意节省子弹。自己千万要小心啊!”
天一没心情跟他废话,飞快地从拴马桩上解下自己的马,飞身上马。
达娃的阿爸在前边带路,两个人穿过山谷,贯村而过,直奔索朗少爷的庄园。
平时人们骑马赶路,只能让马以均匀的小步行进,而不能让马飞跑。因为那种飞跑的速度,需要消耗大量体力来实现,就象奥运会的马拉松运动员,必须用非常慢的速度前进,跑完全程要用几个小时的时间,而百米运动员的速度就极快,但是却只能持续7、8秒钟。
所以天一他们从达娃家出来,到达考察的地点,用了小半天的时间,但是达娃的阿爸很着急地跑来送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