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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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黑-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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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边的一家冷饮店门口,他看见了几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他立刻兴奋起来,他走上去,对他们说:“河边有一个没有头的人。”

  看到他们都愣住了,孩子又说:“真的,河边真的有一个没有头的人。”

  几个孩子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说:“在哪里?”

  孩子差一点蹦了起来,他大声说:“就在河边。”

  “你带我们去看看。”

  孩子使劲儿点点头,他的脸上写满了幸福,因为自己的话终于开始被相信了。虽然对方也只是一群孩子。

4。 大汉
这个是可怕的大汉,脸皮很粗糙,乌黑而干裂,鼻子眼睛都往下耷拉、嘴角上翘,直裂到耳根。一件脏得发黑的破衣服,两只袖子都齐肘部撕破了,从袖口拖下来遮过手掌,晃荡晃荡像是古装戏里的水袖似地来回甩着。

  他两只眼睛直直地看着刘根。那一双眼睛,呆滞,冷漠,泛着骇人的土褐色荧光,带着一丝阴森森的寒意,渗透着好像是地狱才有的诡异。

  刘根还傻站在门外,他的脸和站在门里的大汉的脸几乎贴到了一起。这个大汉好像是刚从地下钻出来的,刘根清楚地闻到了大汉身上的阴冷的土腥味,他的身上已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仿佛触摸到了一股阴森森的鬼气。

  许富贵轻咳了两声,他朝前走了两步,拉起刘根的手把他朝后拖了拖,然后对大汉说:“我们是来找人的。”

  “找谁?”大汉的声音阴冷而邪恶,完全不像是人类发出的。

  许富贵松开刘根的手,从兜里掏出一盒烟,微笑着递给大汉一支,他说:“我们找许爱社和刘来福。”

  大汉推开许富贵递过来的烟,冷冷地说:“不认识。”

  许富贵的目光绕过大汉,迅速在院子里扫了一遍。荒草地的中间用四根柱子撑起一块篷布,篷布下是一个简易的吊车,吊车的旁边铺着一张很大的草席,像是在掩盖着什么。

  “我能进去看看吗?”许富贵已经注意到了,草席的中间深深地陷了下去,也就是说,被草席掩盖住的应该是一个洞口。

  “不行!”大汉粗暴地推开了许富贵。

  当刘根发现这个大汉是人而不是鬼以后,他立刻从最初的恐惧中醒了过来。在外面闯荡的这两年,让他学会了很多东西。你可以怕黑,可以怕鬼,但绝对不能怕人,要是怕人的话,在外面根本没有办法生存。刘根喜欢人,喜欢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只有这样,他才能挣到钱。看着被大汉拒之门外一脸无奈的许富贵,他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钱,笑着走上前去,对大汉说:“天热,喝杯啤酒去吧。”说着,把钱塞到了大汉的手里。

  大汉一怔,随即笑了起来,露出一嘴的黄牙,他说:“有规定,外人不让进去……这里面真没有你们要找的人。”

  刘根又递上一盒烟,笑着说:“我们大老远来的,让我们进去看看呗。我这个兄弟说他爹在这里面,不进去看看他不死心。”

  “你们是哪儿人?”大汉问。

  “河南人。”

  大汉又问:“你们要找的人是干什么的。”

  “挖煤的。”刘根回答。

  大汉看着刘根,胸有成竹地说:“你们去公主家找找吧,河南来这里挖煤的人一般都住在她家里,听说她老家就在河南。”

  “公主?这名字不错。”刘根嬉皮笑脸地说,“她家在哪儿?”

  大汉盯着刘根,默然半晌,他的脸上毫无预兆地浮现出了笑容,他说:“从这个胡同走出去,随便找个人一问,你就知道她家在哪儿了。”

  他的笑容让许富贵心里突然泛起一股寒意。

  无缘无故,许富贵害怕了。

5。 公主
可以说,公主从一出生就成了这片矿区的名人,因为她的家族曾经的富有以及她出生的莫名其妙。

  这里的人都知道,公主是棺材女。

  她出生后不久,她的父母就躺进了棺材里。她的母亲死于产后大出血,她的父亲因母亲的死而自杀。公主从小是跟祖父长大的。

  祖父名叫宫正,祖籍河南。一九三八年的六月,国民党部队炸开了黄河花园口大堤,眨眼间,黄河之水天上来,滚滚黄水伴着大雨快速推进,短短几天时间,宫正的几百顷良田就沉到了水底。提前得到消息的宫正带着家人,一路颠沛流离,一年多以后他们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家里只剩下宫正和他年仅十五岁的儿子了。

  幸好从家里带出来的细软还剩了一些。

  深谙风水学的宫正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块宝地。后来,事实证明他没有看错。几年后,人们在这里的地下发现了大片的优质煤层。有煤就有一切。再后来,这个乡村很快聚集了比一个县城还要多的人口。而此时,宫家已经是这里的首富了。

  这里的煤窑一多半是宫家的,这里的店铺一多半也是宫家的。

  发现煤层的时候,宫正的儿子宫城刚好二十岁,他第一时间用极低的价格购买了大片的荒山和土地,等其他人明白过来的时候,宫家挖出的煤已经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了全国各地。当然了,数不清的钱财也是源源不断地流向了宫家。

  宫城会做生意,但他更会做人。每年他都会拿出收入的一半来打通各路环节。上至国民党高官,下到小小的保长,宫城都会认真打点。就这样,宫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宫家的财富越来越多。

  在羊平乡,绝大多数的矿工是在为宫家挖煤;在羊平乡,绝大多数的农民是在为宫家种地。这里的一切几乎都是宫家的。

  宫正最大的爱好就是逛街。当然了,他逛街是不买东西的,因为街上所有的东西几乎都是他的。确切地说,宫正最大的爱好是巡街。他总是穿着一件杏黄色的绸衣,把手背在后面,总是在出门的时候,把家里的长工和佣人聚起来,大声地对他们说:“我要去自己家里的店铺和地里看看,你们在家不要偷懒。”

  长工和佣人们总是要弯下腰,齐声地喊:“老爷慢走。”

  然后,宫正就把双手背在后面,穿着杏黄色的绸衣上街了。

  他只穿杏黄色的衣服,他说,那是富贵色。

  公元一九四九年的初春,宫家更加兴旺了。这一年,意气风发的宫城娶了国民党一个高官的女儿,新娘子年轻貌美,知书达理,夫妻俩爱得死去活来。夏天,又一个好消息让宫家沸腾了,宫城新婚不久的妻子怀孕了。登门贺喜的人群立刻踏平了门槛。看着家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宫正却是一脸的肃穆,他似乎从远处的枪声中听出了什么。

  这一年的夏天,宫正消失了,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几个月以后等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宫家已经不是原来的宫家了。和宫正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又聋又哑的年轻妇人,宫正说,这是他一个远房的侄女。

  公元一九四九年冬天,贵州解放了。

  解放以后,和国民党过从甚密的宫家的富贵也就戛然而止了。煤窑和店铺被充公了,土地则被分给了穷人。留给宫正的只是一个破旧的院落,一个失魂落魄的儿子,还有一个即将临盆的儿媳。

  宫正并没有太伤心,他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的到来。他很平静地把院落打扫了一遍,然后就带着儿子和儿媳住了进去。极短的时间,宫正就平静地完成了从一个资本家一个地主到贫农的转变。再看看曾经意气风发现在却失魂落魄的宫城,羊平乡的居民都说:姜,还是老的辣。

  第二年,灾难再一次降临到了宫正的头上。儿媳因产后大出血而死,第二天,儿子宫城又因为受不了丧妻和败家的双重打击,自杀了,留给宫正的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孙女。

  这一年是公元一千九百五十年;这一年,宫正四十五岁。

  宫正给孙女取名宫珠。

  宫正和宫珠是神秘的。他们总是把自己关在那个院子里,很少出门,没有人知道他们在里面做什么,只有聋哑妇人会不定时地走出院子,采买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夜深人静的时候,院子里也会偶尔传出一阵婴儿的哭声和宫正苍凉的咳嗽声,仿佛是在提醒着人们——他们还活着。

  宫正家里藏了很多金条和银元,有人说。

  十几年后的一天夜里,一群红卫兵闯进了宫家。他们在宫家看到了什么,做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因为他们很快就从宫家退了出来,很快地离开了羊平乡,再也没有回来过。从那天开始,就再也没有人打扰宫家了。

  鬼,没有头的鬼。有人从红卫兵惊恐地喊叫声中听出了这样一句话。

  公元两千年。

  半个世纪以后,宫家的大门突然打开了。

  装修房子,添置家具,开办旅馆……宫珠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完成了这一切。等人们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宫珠已经变成了“宫家客栈”的老板娘。

  因为宫家曾经的富有,羊平乡的居民都管宫珠叫——公主。

  往后的几年,人们对宫珠的了解也只是这些。她结婚了没有?她有没有孩子?这些年她为什么不出来见人?……

  没有人知道。

  宫正,是不是还活着?有人问公主。

  公主笑笑,递给对方一支好烟,却不作回答。

  宫正,是不是没了?有人问公主。

  公主笑笑,递给对方一支好烟,仍然不作回答。

  各种猜测更多了。

  有人说,宫正一定还活着。

  也有人说,宫正要是活到现在都一百多岁了,他一定早死了。

  后来,人们都相信宫正早就死了。在这个到处都漂浮着煤灰污染严重的地方,几乎没有人能活到八十岁,更别说一百多岁了。

  慢慢地,宫正背着手,穿着杏黄色绸衣巡街的情景,在羊平乡居民的心中逐渐消失了,人们渐渐地忘记了那个羊平乡曾经的主人,宫正。

  公元二零零八年夏天。

  宫家客栈来了两个奇怪的年轻人,他们是来找爹的。

  他们就是许富贵和刘根。

6。 被野兽咬死的人(一)
刑警队长范思哲是在凌晨一点三十五分被手机铃声吵醒的。他的妻子夏奈尔也惊醒过来。她从床下摸到他的衣服扔给他,然后呆呆地看着他穿衣服,等他穿好衣服走出房间的时候,她又睡着了。

  他们是邻居,是同学,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变成了恋人,变成了夫妻。热恋的时候,她说,咱们去改名字吧?改成情侣名。他看着她娇美的脸庞,祈求的眼神,心一软就答应了。从此他变成了范思哲,她变成了夏奈尔。

  当上刑警队长以后,范思哲几次想把名字改回来。他对夏奈尔说,范思哲这个名字太奶油,和他现在的身份不相符。夏奈尔白了他一眼,她说,你什么时候把家里的以纯和大宝换成范思哲夏奈尔,什么时候你才能把名字改回来。看着她已经渐渐不再娇美的脸庞,彪悍的眼神,范思哲苦笑了,他知道,若干年后,他的墓碑上刻的名字一定还是这三个字——范思哲。

  他叫范思哲,却买不起范思哲,

  同样,她叫夏奈尔,也买不起夏奈尔。

  还有许富贵,虽然他的名字很富贵,但是他的人和富贵却没有一点关系。在这里,他们的名字只是他们对理想的一种寄托,对自己的一种慰藉,是没什么特殊意义的。

  范思哲来到局里的时候,同事们都已经到了。然后他们一行五个人坐上一辆警车,往案发地点驶去。从县城到羊平乡,公路很平坦,范思哲忍不住又睡了一小觉。

  云团缓缓地移动着,被吞没了多时的月亮一下子跳了出来,再加上河边早已架起的日光灯,案发现场被照得如同白昼。

  范思哲他们走到近旁,仔细地看着这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

  提前赶到现场的法医熊笑云走了过来,站在范思哲旁边,她冷冰冰地念道:“死者系男性,五十岁左右。上身穿一件灰色T恤,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死者脚上没有穿鞋。死者没有头颅,身体其他部位没有伤痕,只有颈部呈撕咬状……”

  范思哲铁青着脸,没等熊笑云把尸检报告念完,就急促地打断了她:“死者的头又是被动物咬掉的?”

  熊笑云点点头,说:“和半个月以前发现的那具没有头的尸体一样,死者都是被一种动物咬断颈部致死。”

  “什么动物?”范思哲问。

  熊笑云低下了头,小声地说:“这个还没有查出来。尸体的伤口似乎被彻底清洗过,除了咬痕以外没有留下其它的任何线索。”

  “通过咬痕不能确定是什么动物咬的吗?”

  熊笑云说:“一些猫科和犬科动物的咬痕是很相像的,再加上死者的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十个小时,尸体已经开始*,所以无法通过咬痕判断出是哪种动物咬的。”

  范思哲点上一支烟,深吸了两口,然后就静静地站在那里,双眼死死地盯着那具没有头颅的尸体,他面色凝重,一言不发。

  熊笑云看着沉默的范思哲,忽然很想笑。她又想起了几年前范思哲和夏奈尔刚来局里报到时的情景。两个人穿着同一种颜色的牛仔裤,同一种图案的T恤,用同样高亢的声音喊道:大家好!我是范思哲!大家好!我是夏奈尔!在那一刻,所有在场的同事都笑翻了,甚至连一向不苟言笑的局长都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

  后来,夏奈尔被分到了户籍科,范思哲被分到了刑警支队。让熊笑云和所有同事都感到意外的是,这个看起来有些玩世不恭的范思哲,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凭借着缜密的心思和坚毅的性格,破获了几起大案,他也成为分局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刑警支队长。

  这一年,范思哲刚刚二十八岁。

  “你笑什么?”范思哲转过头问,“看着这样的一具尸体你还能笑得出来?”

  熊笑云宛然一笑,然后淡淡地说:“在我眼中,这具尸体和农民地里的庄稼,工人手里的机器没什么差别。”

  范思哲问:“现场有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

  熊笑云摇摇头,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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