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等会儿扒了你的皮!!”白锦堂盯着紧闭的电梯门碎碎念。
法医室的门打开,公孙一身便装走了出来,甩着车钥匙向电梯走去,眼角的余光瞥了白锦堂一眼,像在瞥一只死老鼠……
“喂!”白锦堂突然叫住他,“今晚让我住你家。”
“啥??”公孙一脸的震惊。
白锦堂理所当然地指指自己的行李:“无家可归!”
“呵,我为什么要收留你?”公孙好笑地抱着胳膊站在电梯门口看他。
“人道主义!!”白锦堂答得天经地义。
“你可以去住宾馆。”公孙按下电梯的“下”键。
“要花钱的!”理直气壮,拿起行李跟上。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收留你?”公孙把着电梯门不让他进。
白锦堂指了指自己的嘴,又指了指公孙的面颊:“关系匪浅!”
眼看公孙眼里聚集起杀气,白锦堂忙又补充了一句,“我箱子里有一瓶86年份的波尔多红。”
…………………………
公孙考虑片刻后,放开了手。
白锦堂欢天喜地地进了电梯,没有注意到公孙的另一只手正插在兜里。
摸着锃亮的手术刀,公孙在心里说:“弄到没人的地方——毁尸灭迹!!”
数字凶手 22 窥伺
公孙的住所,在S市中心一幢高级公寓里。
本来,公孙是提议让白锦堂在车库暂住的,不料被那大耗子硬闯民宅成功,试图赶出……未果。
看着大摇大摆坐到自家沙发上的白锦堂,公孙磨牙,开始盘算怎么解决他。
“有杯子没有?”白锦堂从箱子里拿出一瓶精装的葡萄酒——86年的波尔多红。
公孙转身,乖乖找杯子。
没错,白锦堂准确地找到了公孙唯一的弱点:美酒!!
第一眼看见公孙时,白锦堂就有种感觉,这是个喜欢酒的人。
果然,进入公孙家里,就见到精致的酒架和吧台,大量的美酒成了最好的装饰品,点缀着主题简约的室内陈设,就像这家主人给人的感觉一样,高贵而典雅。
白锦堂站起来,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S市的夜景尽收眼底。这片区域是本市高层住宅的集中地区,四周林立的高楼里灯火闪烁,犹如夜幕中的繁星点点,宁静而平和……
看着看着,白锦堂突然盯着正前方一幢高楼的某层,皱起了眉——异样的感觉。
那是一幢看来有些陈旧的老式高层建筑,十三层的某处窗户吸引了白锦堂的注意。黑洞洞的窗口,有一处白亮的光斑,就像一只巨大的眼球,不怀好意地凝视着这里,那是……高倍望远镜的反光?
白锦堂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心说:“不会吧……”
转身,就见公孙正蹲在壁橱前对比着几个杯子,似乎是固执地想要从满墙挂着的精致玻璃酒杯中,找出一个最合适的。
西装外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脱掉了,公孙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领口敞开,袖口卷到肘部,不经意间露在外面的脖子和手腕,白皙,精致……
察觉到了白锦堂的目光,公孙有些不解地转过头。只是简简单单地一瞥,微斜的凤目,长长的睫毛,轻薄淡雅的气质,完美的轮廓。如果说展昭的漂亮是一种沁人心脾的话,那么公孙就是一种耐人寻味了吧,展昭是纯净,公孙是冷艳。白锦堂突然觉得他俩有一些像,特别是那种毫无防备的样子,让人担心。
“看什么?!”公孙皱眉问。
白锦堂寻思了一下,突然问:“公孙,最近有没有人骚扰你?”
“哈?”公孙一脸的不解,“什么意思?”
“比如说给你送花,打电话,写信什么的……”
“呯……”
白锦堂的话还没说完,公孙手上的杯子已经掉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猛地反应过来,公孙慌里慌张地去捡玻璃碎片。
白锦堂了然地扫视着房间,发现电话线早已被拔出了,丢在地上。
走上几步,拾起来插上:“怎么电话线都不插好……”
“不要!”公孙抢上一步就要拔出来,白锦堂一把将他搂住,亲昵地凑上去问:“是不是有人打电话骚扰你?”
“你……你怎么知道?”公孙的脸色苍白,惊慌地盯着白锦堂。
“男的女的?”
“不知道……”
“不知道?”
公孙把白锦堂推开:“是……用变声器处理过的声音。”
“说些什么?”
“……”公孙咬着下唇,“说……‘你是……我的’。”
“还有呢?”
“会……会送花……白的,百合花。”
“持续了多久?”
“一年左右。”
白锦堂无奈:“你怎么不告诉玉堂他们?你身边有得是警察吧?”
公孙皱眉:“以前只是偶尔会有,我也没太在意,只是这几天……变得很过分。”
“玉堂他们最近因为案子很忙,所以你想等过一阵子再说,是不是?”白锦堂拉着他走到窗边,“我也许能帮你解决了他。”
公孙不解地看他:“你怎么会知道?”
白锦堂笑:“我脑袋以前受过伤,做过一年的无菌封闭治疗。”
“什么?”公孙惊讶。
指指自己的脑袋,白锦堂说:“自从好了之后,这里就变得很敏锐,特别是对于一些恶意的感觉。”
说着,把公孙拉到身前,低头装作是在亲吻他的脖子,“前面的那幢楼里,有很浓烈的恶意哦。”
公孙好笑:“你想说你有特异功能?”
白锦堂无所谓地耸肩:“只是感觉敏锐而已,要不要打个赌?”
“什么赌?”
“你要配合我才行,我帮你把那个变态揪住来。”
公孙想了一下,点点头
白锦堂勾起一边的嘴角,伸手把公孙压到了落地窗的玻璃上。
“啊!”公孙惊觉白锦堂正低头亲吻他的后颈,惊慌地转回头:“你……你干什么……”
笑着贴上去,白锦堂解开公孙衬衫的扣子,手伸进了衣服里,感受着那份柔滑:“乖!要配合哦。”
“啊……”公孙慌乱地想要挣脱,无奈白锦堂力气大得惊人,而且手还在不老实地四处乱摸。
“你……放开!”公孙气得脸都白了,“别碰……啊……”
“要抓变态哦!”白锦堂猛地把公孙翻转过来,撕开他的衬衫,在颈部,锁骨,肩膀处,啃噬般地亲吻了起来,一手制住公孙的腰,一手沿着腰背曼妙的线条摸索下滑,掠过臀线触碰到公孙两腿中间时,惊得公孙几乎跳了起来,“变态!你才是变态!放手!别碰我……放开!混蛋!”
看着怀里明显受惊过度,又踢又打,拼死反抗的公孙,白锦堂突然觉得好玩极了,真够味道!手上更加不老实起来,心说,我幸幸苦苦帮你抓色狼,你总得给我点劳务费吧?全然不管自己现在已经成了一只真真正正的色狼。
“嗯……”被折腾得苦不堪言的公孙,后悔得连死的心都有了,都怪自己引狼入室。
“嘘。”白锦堂停下动作,好笑地看着公孙,道:“就快来了,再忍一忍。”
公孙额角和两鬓汗涔涔的,刚才过度的挣扎,身上已经脱力,这个该死的怪力男,没有能力再反抗,只能狠狠地瞪着眼前这个占尽便宜,还笑得死不要脸的人。
那副凶悍的模样,配上凌乱的衣衫,原本苍白的脸颊上泛着潮红,白锦堂真想对着月亮狼嚎几声,太性感了!大爷他好的就是这口啊!
不过,白锦堂毕竟不是真的色狼,也不是那种喜欢硬来的人。抬手轻松地把公孙抱起来,放到沙发上,自己也压了上去,只是这次,他没有动,而是注视着公孙说:“手伸过来,搂住我脖子。”
“你做梦!”公孙伸手用力推他。
白锦堂摇头,“你知不知道,面对色狼的时候,你越是反抗,人家就越来劲啊?”
“变态!滚开!”公孙拼命反抗。
白锦堂抓住他双手,凑上前道:“装装样子而已!你不愿意我就来真的了。”
……
见公孙迟疑,白锦堂满意地放开了手,低下头去,公孙侧过脸。
“嗯?”白锦堂蹭蹭公孙的耳朵,似乎是在催促。
公孙缓缓地伸手,攀住他肩膀,慢慢地环住了他的脖子,咬牙切齿地说:“你给我记住……”
“DIDIDIDIDDIIDIDIDIDIDDIDIDI……”急促的电话铃响起,公孙明显地一愣。
白锦堂挑着嘴角笑道:“先别理他。”说着,低头捉住公孙的嘴,温柔地吻了起来。
“唔……”公孙没想到他竟不讲信用,只得抬手捶打白锦堂的背。
电话不停地响着,白锦堂却完全没有要去理会的意思,自顾自享受着幸苦挣得的福利。
“你……不……电……电话”公孙喘息着,已经连整句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白锦堂这才伸手去接电话,公孙注意到他到举动,明显地紧张了起来,白锦堂把他搂到怀里,“别怕,有我。”
“喂~~”接起电话,白锦堂边听,边低头接着吻公孙。
“呼~~呼~~~”电话里传来了粗重的喘气声,白锦堂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那种愤怒。轻笑,边吻边对电话里说:“说话!”
电话里的人还是没有声响,只是喘息声越来越重,似乎是处在一种狂怒的边缘。
“哼……”白锦堂凑到公孙耳边,“你好甜……叫出声,我想听……”
惊得公孙就想喊“无耻!恶心!下流……”无奈都被白锦堂堵回了嘴里。
突然,电话里传来了一阵有如金属划擦般的尖锐叫声,伴着歇斯底里的怒吼:“你是我的……是我的……是我的……”尖利的叫声在变声器的作用下显得诡异凄厉,白锦堂脸上出现一丝狠戾,笑着说:“谁说他是你的?他是我的。”
“闭嘴!我要杀了你!杀了你!~~~”叫声有着一种撕心裂肺的撕扯感。
“挂电话……挂……挂掉。”公孙实在是不想听这种非人类一般的叫喊声。
白锦堂对着电话道:“要杀我就尽快,不然他今晚就是我的。说完,挂了电话,单手扯掉电话线,站起来,一把抱起已经脱力了的公孙,走向卧室。在经过窗户时,露出一个挑衅的笑容,抬手拉上窗帘,抱着公孙走进了卧室。
把公孙放到床上,规规矩矩地给他盖上被子,关灯。
白锦堂走出卧室,捡起地上公孙的外套,摸索了一下,找到了公孙的手机。取过一个杯子,随手从柜子上拿下一瓶酒,打开,给自己倒了一杯。
端着酒杯走到沙发前,坐下,慢慢地啜饮。打开公孙的手机,翻到通讯录名单,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地播打了起来……
黑暗阴森的房间里,一个人近乎疯狂地摔着所有可以摔的东西,撕扯着所有可以撕裂的东西,用他那已经近乎嘶哑的声音着了魔一般,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你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你是我的……我要杀了你……”
“嗡嗡~~~~”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颤颤巍巍地拿出来,就见来电显示是:“公孙……”
狠狠地按掉了电话。
立刻,又响了起来。
发疯一般地把电话摔在了地上,随手拿起一件坚硬的器皿就开始狠狠地砸起来:“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嘟嘟”的等待音之后,是急促的忙音,再拨,就换成了“您所拨打的用户,现在暂时无法接通……”
白锦堂拿开电话,又看了一眼那个名字。冷笑一声,关掉电话,靠到沙发上,仰头——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数字凶手 23 狂恋
公孙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发现自己正睡在卧室的床上,阳光透过轻薄的窗帘,照得房间里很亮。
看床头的闹钟——九点。
记得昨天……
摇晃着还有些昏沉的脑袋,公孙爬了起来,走到客厅看了一圈,白锦堂已经不在了。
茶几上放着那瓶86年的波尔多红,下面压着一张纸条:
“酒送给你,我有事要办,先走了。玉堂他们早上会到你那里,记得今天一天都不要离开他们身边哦!
还有,让玉堂看看对面楼的13层第5扇窗户。
——白锦堂 ”
公孙想起昨夜的事情,本来憋了一肚子火,不过看见那瓶86年的波尔多红……算了。
走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抬眼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公孙一愣。
他怎么穿着睡衣??
记得昨夜睡下时没有换衣服啊?不好的预感!
公孙解开睡衣的扣子,从脖颈一直向下,就见斑斑点点的红痕,映在雪白的皮肤上,□异常……痕迹一直延伸到小腹。向下微微拉低裤腰,就见平坦的小腹上,赫然有几个红色的字迹,是用红色的油性笔写的:
“白锦堂到此一游,此地区开发权归白锦堂独家所有,其他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Ps:身材真好!!”
“那个混蛋!”公孙愤怒地把毛巾摔在了地上,“无耻!下流!混蛋………………”
边骂,公孙边用湿毛巾擦自己的小肚子……只是,油性笔根本洗不掉!
“叮咚~~叮咚~~“
门铃响起,急忙扔掉了毛巾扣上扣子,肯定是白玉堂他们来了。
愤愤地走去开门,公孙盘算着一定要吧白锦堂揪出来,报仇雪恨!!
打开门,却是一愣。
站在门口的人显得有些疲惫,凌乱的头发和微微的胡渣使他看起来有些狼狈,还是那身白大褂,阴郁的脸,深深的黑眼圈。
“你……怎么?”公孙有些惊讶于眼前人的突然来访。
那人盯着公孙笑了一下,开口道:“我想见你。”声音是残破一般的嘶哑。
公孙呆呆地看着眼前人,突然觉得脊背发凉,猛地伸手想把门关上,却不料那人狠狠地一推门。
公孙没有防备,一个趔趄就向后倒去。摔倒时撑住身体的手腕一阵刺痛,扭伤了。
那人已经从门外走了进来,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块白色的方巾,向倒在地上的公孙逼近。
“为什么?”公孙后退,但那人伸手抓住了他的脚踝。
“不要……”公孙挣扎着想爬起来,那人突然笑着向他扑了上来,把那块方巾压上了他的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