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赊账(2)
慢慢地,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起来,身体也不再紧绷着,从发烧的苦痛中解脱出来,安静地睡着了。丽兹看着他,知道最坏的阶段已经过去。这时她才突然察觉到天已经黑了。
接着她开始有点自责,她觉得早就应该去整理打扫房间。她于是跳起身来,从厨房里拿来地毯刷和抹布,卖力地干了起来。她找出一块干净的桌布,铺在床边的桌子上。把厨房里乱七八糟的杯碟都洗干净。事情都做完后,她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半了。她又开始点火烧水,接着回到床前。利玛斯正看着她。
“阿历克,你不要生气,求你了,”她说,“我这就走,我保证。但先让我给你烧一顿像样的晚饭。你病了,你不能这样下去,你……哦,阿历克。”她忍不住哭了起来。用双手捂着脸,眼泪从指间渗出,哭得像个孩子。他让她哭,用他那棕色的眼睛看着她,而他的手却紧握着床单。
她帮他擦洗、剃须,给他的床换上干净些的床单。让他吃了一些牛蹄冻和外面买来的罐头鸡脯肉。她坐在床边,看着他吃,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
很快他又睡着了。她给他盖好被单,走到窗前。分开破旧的窗帘,推上窗扉,向外望去。院子里还有两扇窗户亮着灯。有扇窗里闪动着电视机的蓝光,电视机前的几个人像着魔似的一动不动。另扇窗里有个很年轻的女人,正在用卷发器给自己卷头发。丽兹触景生情,真想大哭一场。
她坐在椅子上睡着了,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醒,觉得很冷,身体僵硬。她走到床前看着利玛斯的时候,他惊醒了。她把指尖放在他的嘴唇上,他没有睁开眼,而是温柔地拉着她的手,把她拉到自己身上。她突然觉得自己非常需要他,想不顾一切地拥有他。她不停地亲吻他,等她抬起头来时,看见他好像露出了一丝微笑。
以后的六天里,她每天都来。他很少和她说话,只是有一次当她问他是否爱她时,他说他不相信神话。她躺在床上,头枕在他的胸上,有时他会用粗壮的手指紧紧地抓着她的头发,那时丽兹会笑着叫痛。周五晚上,她发现他穿上了出门的衣服,胡子没有刮,她想弄明白他为什么会不刮胡子。也说不出为什么,她突然警觉起来。房子里少了一些小东西——他的钟和本来放在桌子上的廉价无线收音机不见了。她想问他,却又没敢问。那天她带来了一些鸡蛋和火腿,她在做晚餐的时候,利玛斯坐在床沿一根接一根地抽烟。饭做好后,他去厨房拿来了一瓶红酒。
他晚餐的时候很少说话。她看着他,心中的担忧越来越深,终于忍不住喊道:“阿历克……哦,阿历克,这算什么?是不是要分手了?”
他站起来,拉着她的双手,用从未有过的方式亲吻着她,温柔地和她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她对他说的事情几乎听不明白,也没有认真去听。她想既然要分手,说什么都无所谓了。
“再见,丽兹,”他说,“再见。”接着一句:“不要跟着我,不许再找我。”
丽兹点了点头,低声说:“我们说好的。”她要感谢黑夜和寒冷,它们掩藏了她的泪水。
第二天早上,周六,利玛斯要杂货商赊账。他要求人家赊账的方式很笨,一点也不讲究提要求的技巧。他拿了六七样东西,总价值不超过一英镑。店员把东西包好放进他的购物袋后,他说:“你还是过几天把账单送给我吧。”
杂货商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说:“那样恐怕不行。”说话中对他的称呼也省了。
“为什么不行?”利玛斯问,他身后排队等待结账的人们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不认识你。”杂货商说。
“别犯傻了。”利玛斯说,“我来这里买东西有四个月了。”杂货商的脸色变了。
“没有银行的信用咨询,我们不能赊账。”那人说。这时,利玛斯开始发脾气了。
“你别胡说八道,”他喊道,“至少一半来这里买东西的人,连银行的门都没有进过,根本就没有什么银行信誉担保。”听他这样说,旁边的人对他都很气愤,尽管他说的是事实。
5 赊账(3)
“我不认识你,”杂货商不客气地说,“我也不喜欢你。你现在就滚出我的店。”边说边去抢利玛斯手上紧握的购物袋。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后来人们的说法就有分歧了。有人说,杂货商为了夺回袋子,推了利玛斯,有人说没有推。反正不管推了没有,利玛斯确实打了人。很多人回想起来,那时候他右手还拿着购物袋。他好像没有用拳头,而是用左手掌斩了过去,非常地迅速。左手肘跟着击中,杂货商马上像个木头一样倒下不动了。后来法庭上认定杂货商受了两处伤,并且被告也没有否认。第一下打得杂货商颧骨骨折,第二下使他下巴脱臼。报纸对这个案子报道得够详细,但也没有过分渲染。
。 想看书来
6 接触(1)
夜里他躺在监狱的床铺上,听着犯人们发出的声音。有个年纪很轻的犯人在抽泣;一个老犯人敲着饭盒,唱歌打发时间。每唱一句,一个看守就叫喊,“闭嘴,乔治,你这个讨厌的浑蛋。”可是,没有人理他。还有个爱尔兰人在唱爱尔兰共和军的歌曲,可大家都说他是犯强奸罪进来的。
利玛斯坐牢期间,白天尽可能多地锻炼身体,希望晚上能睡得好点,不过作用不大。到了晚上,你才切身感到身陷牢狱之痛,空虚的黑夜里,身处可怕的囚室,你很难再自我欺骗。周围是挥之不散的监狱气味——囚服的味道和监狱厕所发出的刺鼻气味。犯人们的吵闹声也一直不断。夜晚是犯人最感屈辱难过的时候,对利玛斯来说,是他最想在阳光下的伦敦公园里散步的时候。那时候他对关着他的丑陋铁栏非常仇视,恨不能用手把铁栏拉开,砸碎看守的头,走向自由,走向伦敦的自由空间。有时他会想起丽兹,他只让丽兹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用很少时间回味抚摸她颀长身体的感觉,然后就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利玛斯不是那种习惯于生活在梦境中的人。
他藐视他的狱友,而狱友们则痛恨他。他们恨他的原因是:他能对人一直保持着神秘的感觉,这是坐牢的人非常向往而很难做到的。他把自己个性的一部分隐藏得很好,谈论情人、家庭和孩子那些话题时,他也不会感情外露。狱友们不了解利玛斯,他们想慢慢地探究他,可就是不成功。一般来说,新犯人分为两类:有人在耻辱、恐惧和震惊中,逐渐了解监狱的生活方式。有人关进来后,就编些拙劣的故事,让自己尽快地和同狱犯们熟悉起来。利玛斯和他们都不一样,他不讨好别的犯人,也不招惹他们。而犯人们都恨他,觉得像被社会抛弃一样,他也不需要他们。过了大约十天,犯人们就受够了他,觉得要给他做做规矩才行。于是他们在吃饭排队的时候开始“夹击”他。所谓的“夹击”是监狱犯人惯用的手法,据说起源于十八世纪把人推来推去的行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把事件弄得很像是场意外事故,在这过程中把受害人的餐盘打翻,把饭菜扣到囚服上。那天利玛斯被人从边上推了一把,另一边的人抬手把他的餐盘打翻到他身上,就那么简单。利玛斯什么也没说,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边上的两个人。随后看守对他的臭骂,他也默默地忍受了下来,尽管那名看守明知道是别人在作弄他。
四天以后,他们在监狱的花园里用锄头干活。他双手握锄,锄把横在胸前,把端离右手有六英寸远。忽然,他好像要摔倒似的。就在他跨出一步保持身体平衡时,他右边的犯人突然双手捧腹惨叫一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犯人敢“夹击”他了。
让犯人们觉得最奇怪的是他离开时的那个棕色纸袋。说起来有点荒唐,对犯人来说,棕色纸袋就像婚礼上要用戒指来见证一样,它是犯人回归社会的象征。出狱时,看守把棕色纸袋交给利玛斯,让他签收,纸袋里装着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其他什么都没有了。利玛斯觉得那一刻是他三个月牢狱生活中最感到受辱的,他打定主意:一出狱门就把那个纸袋扔掉。
他在狱中算是个安分的人,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监狱长对他的案子有一点点兴趣,私下里把利玛斯的犯罪行为归结于爱尔兰人的急脾气,发誓说他能肯定利玛斯有爱尔兰血统。
“你有什么打算,”他问,“出狱以后干什么?”利玛斯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对监狱长说,他要开始新的生活。监狱长说,那样就太好了。
“你家里人怎么样了?”他问,“你还能和老婆复婚吗?”
“试试吧。”利玛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过她已经再婚了。”
保释官要利玛斯去一家精神病院当男护士,利玛斯同意去申请一下。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车时间都记下了。
“现在的火车很多都电气化了,很快就能到那里。”保释官又加了一句。利玛斯说那倒不错。然后他们把纸袋给他,他就离开了监狱。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车,接着开始步行。他口袋里还有一些小钱,他想先去吃顿像样的晚饭。他走过几家公园,穿过几个广场,找到一家大点的饭馆,进去点了份六先令的牛排。
6 接触(2)
那天的伦敦很美,正是晚春时节,公园里盛开着番红花和黄水仙。南边吹来清新的空气,让他愿意在路上逛一整天。可他还带着那个一定要扔掉的口袋。问题是垃圾桶的入口太小,他很荒唐地想把纸袋塞进垃圾桶,可没塞进去。他想到还是要留几件东西,就是那些皱巴巴的纸头,放在一个邮局的牛皮纸信封里——保险卡、驾照和他的。可是他突然又不想费这个事了。于是在小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把纸袋放在一边。接着人移开,离纸袋更远一点。过了几分钟,他站起来往回走,把纸袋留在了长凳上。他没走多远听到后面有人在喊什么。他转身,转得有点急,看到一个穿军用风衣的男人在叫他,手里举着那个棕色的纸袋。
利玛斯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没有往回走,只是扭头看着那个穿风衣的男人。那人犹豫了一下,很显然是等着利玛斯回去拿,至少对他手上的东西有些反应。可利玛斯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反而耸了耸肩,继续往前走。他又听到那人喊了一声,他没有理睬,但知道那人追了上来。他听到了那人在石子路上小跑的脚步声,很快又一个声音响起,有点气喘,有点气恼。
“喂,你,说你呢。”男人赶到的时候,利玛斯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
“什么事?”
“这是你的纸袋没错吧?你忘在那边位子上了。刚才我叫你,你为什么不停下来?”
那人是个大个子,一头棕色的卷发,穿着淡绿色的衬衫,打着橙色的领带。利玛斯估摸这个人脾气急,有点娘娘腔,像是个学校校长,或是改行经营底层戏剧俱乐部的老师,眼光不锐利。
“你可以把它放回去,”利玛斯说,“那东西我不要了。”
那人火气大了起来。
“你不能把它放在那里,”他说,“你这是乱扔垃圾的行为。”
“我愿意,怎么啦?”利玛斯反驳说,“说不定有人还觉得那东西有用呢。”他想继续往前走,那人站在前面挡住他,双手捧着纸袋,像抱孩子一样。“别挡路,”利玛斯说,“让开行吗?”
“你看,”那个陌生人提高了声调说,“我刚才是好心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客气?”
“如果你热心帮我,”利玛斯说,“你又何必跟在我后面跟了半小时?”
利玛斯想,这个人算有点本事了。还没退缩,不过心里肯定有些发抖了。
“我是看你像我在柏林认识的一个人,如果你一定要问的话。”
“所以你就跟踪我半小时?”
利玛斯语调里的讽刺意味很浓,他那棕色的眼睛一直盯着对方的脸。
“哪有半小时,我就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你,以为你是阿历克·利玛斯,我曾向那个人借过一些钱。我以前在英国广播公司的柏林站工作,那时候向他借了一点钱。我有良心,一直记着要还钱,所以才跟过来看看你,就想证实一下。”
利玛斯仍然一言不发地看着他,觉得对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过也还过得去。对方编的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没关系。重要的是他在利玛斯不配合的情况下,能演完这场戏就行。
“我是利玛斯,”他最后说,“你到底是谁?”
他说他叫阿什,什么的“什”,他很快地加了一句说。利玛斯知道那是他编出来的假名。在一起吃午饭时,他装作不太相信利玛斯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利玛斯,因此还查看了利玛斯在棕色纸袋里的国民保险卡,让利玛斯觉得这个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点菜的时候,对价格显得很不在意。他们喝高档的红酒,回忆过去的好时光。利玛斯开始的时候一直坚持说他不记得阿什,阿什说他对此觉得很吃惊。他用一种很受伤的语调对利玛斯说,他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聚会地点是德里克·威廉姆斯在库达姆的住处(这点他说准了)。那次去了不少新闻从业人员。他问阿历克想起来了吗?利玛斯说没有,想不起来。那好,又问他记不记得《观察家报》的德里克·威廉姆斯,那个在家里提供美味比萨给聚会者吃的好人?利玛斯说他经常记不住别人的名字。后来他们又谈了很多,发了很多感慨……阿什说别人也叫他比尔,那是他的教名昵称。说他对过去很多事情还记忆犹新。他们喝了不少酒,威士忌、白兰地和薄荷甜酒混着喝,两人都有点醉意了。阿什又说,那时候德里克还给他们找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从那家有名的夜总会找来的,问阿历克还记不记得。利玛斯说好像有点想起来了,让比尔继续说下去。
。 最好的txt下载网
6 接触(3)
比尔还真的继续编故事给利玛斯听,谎话也说得很动听。他稍微提了一点找女人玩的事情,说他们在聚会后同三个女孩子一起去了夜总会。说阿历克那时是领馆的工作人员,那次比尔没带钱,后来是阿历克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