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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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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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巴黎的时候,也不需要跟谁说实情。反正他们要怎么想都无所谓。只要我能让别人相信,谁又会管真的发生什么事了?我编了好几个故事,每一个都是前几个的改良版。随场合跟心情运用啦,边说边做点小小地更动,这里补个插曲润饰润饰,那里改个细节让故事更完美,花了好几年才把他们搞定。最棒的部分大概是战争那一段,这我可是满在行的。我说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粉碎一切事物核心的那个,那个终结全部战争的战争。你该听听我是怎么讲那些战壕跟泥浆的。我说得活灵活现极了。我描述恐惧的功力可是没人比得上,深夜里轰隆作响的枪炮,一脸木然的步兵把大便拉在绑腿里头。霰弹,我是这么说的,有六百多个碎片嵌进我两条腿里──就是这个缘故。法国人照单全收还嫌意犹未尽。还有拉法叶舰的故事哩。我被德国佬射下来的过程生动又逼真,让大家听了脊椎骨都发凉。那个可精彩了,相信我,他们全都会求我再说下去。重点是要记得在哪个时候说了哪个故事。几年来我都记在自个儿的脑袋里,等又遇上他们的时候,得再确定自己给的是同一个版本。这增加了一点刺激性,我知道我随时会被抓包,会有人出乎意外之外地跳出来说我是骗子。如果你要撒谎,就会替自个儿制造危险。”
  

月宫 4(12)
“那你这么多年来都没跟任何人说过实话?”
  “鬼都没有。”
  “连帕渥·夏恩也没有?”
  “最不可能跟帕渥·夏恩讲。那个人根本就是谨言慎行的模范生。他不过问,我也不跟他提。”
  “那现在准备要说了?”
  “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小子,等时机成熟的时候。你得有点耐性。”
  “但干嘛跟我说?我们才认识几个月而已。”
  “我别无选择。我那个俄罗斯朋友已经死了,休姆太太根本无法胜任。还能有谁呢,佛格?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是我惟一的听众。”
  我期待他第二天早上立刻回到原先的谈话,重拾话题,从我们中断的地方再接下去。根据前一天发生的事,那种想法很合逻辑,但我早该知道最好别期待埃奉会有什么逻辑。结果先前的谈话他连提都没提,就径自发表一场乱七八糟又让人一头雾水的演说,其中提到一个显然他以前认识的男人,慷慨激昂、没完没了地从这件事说到另一件,卷起一阵破碎记忆的旋风,但对我来说却毫无意义可言。我尽可能去理解他的话,但对方似乎早就自行开始,等我加入的时候为时已晚,再也无法迎头赶上了。
  “侏儒。”他说:“这可怜的家伙看起来就像个侏儒。要是运气够好的话,他还有八、九十磅吧,那种在他眼中低落遥远的神情,一个疯子的眼睛,所有的狂喜悲哀同时出现。就在他们把他刚关起来以前,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纽泽西。好像去到该死的地球尽头一样。橘郡、东橘郡、烂名字。爱迪生也是其中一座城镇。不过,他不认识拉尔夫,也许压根就没听过。白痴混蛋。贱爱迪生、贱爱迪生跟他该死的灯泡。拉尔夫跟我说他没钱了。家里有八个小鬼跟一个据说是老婆的玩意,还有什么好指望的?能做的我都做了。我那时可有钱了,钱不是问题。喏,我说,手伸进口袋,拿着吧,没关系。记不得是多少了。一百块、两百块。拉尔夫感激得哭出来,就像那样子,站在我前面,像个婴儿一样放声大哭。真是可悲。现在想起来,还让我真想吐哩。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之一,而他整个人都崩溃了,心智濒临失常。他常跟我讲他到西部旅行的事,连续好几个礼拜走过荒地,连个鬼影也没见到。他在那边待了三年。怀俄明、犹他、内华达、加利福尼亚。当时都是未开化的地方。没灯泡也没电影,相信我,没有该死的汽车会把你辗过去。他喜欢印第安人,他跟我说。他们都对他很好,在他路过时让他待在部落里。最后他崩溃的情况是这样的。他穿上二十几年前一个酋长给他的印第安服饰,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该死的纽泽西街上。羽毛从头上伸得老长,珠子、带子、长发、腰上的刀,装戴齐全。可怜的小家伙。那样好像还不够糟,他竟然突发奇想开始制造他自个儿的钱。手绘的千元大钞,上面有他的自画像──就在正中央,活像哪个开国元勋的肖像。有一天他走进银行,把一张大钞交给柜台,要他把钞票换成零钱。没有人觉得那很有趣,尤其是他开始大吵大闹的时候。把万能的金钱拿来乱搞一通,你可别想还能全身而退。所以他们把他给拖出去,他身上就穿着那件油腻腻的印第安服装,还乱踢乱吼的抗议。没多久他们决定把他永远送走。纽约州的某个地方吧,我想。在疯人院住到死为止,不过他还是继续画下去,信不信随你,那狗娘养的不知道怎么停下来。任何拿得到手的东西他都画。纸、硬纸板、雪茄盒、连窗帘也不放过。那时他的旧作突然咸鱼翻身,开始大卖。价格高得很,请注意喔,几年前没人鸟的作品以天价卖出。有蒙大拿来的该死参议员好大手笔,花了一万四买走那幅‘月光’──美国在世画家作品有史以来最高的价格哪。不过拉尔夫跟他家的人谁也没沾到光。他老婆一年才五十块的生活费,住在卡兹奇附近的简陋木屋里头──就是托马斯·寇尔常画的那一块地方──她连到精神病院探望丈夫的车资都付不起。他是个脾气暴躁的小矮子,这点我可以跟你打包票,老是在抓狂,画画时他还要乒乒砰砰地弹琴。我看过一次,他就在钢琴跟画架中间横冲直撞,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老天哪,现在我全想起来了。画笔、调色刀、浮石。甩上去、抹平、擦掉。再来一次,然后又再一次。甩上去、抹平、擦掉。没什么比得上那种情景。没有。没有、没有、没有。”埃奉停了一会喘口气,接着,彷佛出了神一样,他第一次把脸转到我这个方向,对我说:“你觉得怎样,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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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4(13)
“如果知道拉尔夫是谁的话,可能会有帮助。”我委婉回答。
  “布雷克洛克。”埃奉喃喃地说,似乎在费力压抑自己的情绪。“拉尔夫·艾伯特·布雷克洛克。”
  “我不记得有听过他。”
  “难道你对画什么都不懂?我还以为你受过教育呢。在你那间金玉其外的学校里头到底教了你什么啊,自以为聪明的蠢蛋先生?”
  “不多。反正就是没提过布雷克洛克。”
  “不行。要是你什么都不懂,我没办法再跟你讲下去。”
  试图为自己辩护似乎是多此一举,所以我闭上嘴巴等待。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两三分钟吧,当你在等别人开口时,这就像永恒一样长。埃奉任自己的头垂在胸前,好像他再也无法忍受了,所以决定先打个盹。他再抬起头的时候,我真的以为他会把我开除。要不是他已经觉得有点离不开我了,我想他一定会那么做吧。
  “到厨房去。”他终于说话:“跟休姆太太要搭地铁的钱。然后穿上外套戴上手套走出门。搭电梯下楼,到外面去,然后走到最近的地铁站。一到那里,进车站买两个代币。把一个代币放进口袋里。把另一个放进收费口,走下楼,搭上南下一号列车到七十二街。在七十二街下车,穿过月台,等开往下城的快车。二或三号列车,都可以。车门开了,上车找位子坐下。现在尖峰时间已经过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坐下后别对任何人说话。这非常重要。从离开这栋房子那一刻到回来为止,我不要你发出任何声音。连唧一声也不行。要是有人跟你讲话,就假装自己是聋哑人士。跟小贩买代币的时候,只要比两只手指让他知道你要几个。等在往下城的快车上坐好以后,就一直坐到布鲁克林区的大军广场。那一趟应该会花掉三、四十分钟的时间。在那段时间里面,我要你把眼睛闭好。尽量别去想东想西的,要是可能的话,什么都不要想·如果这样太难了,那就想想你自己的眼睛,跟你所拥有能看见这世界的神奇力量。想像自己如果看不见了会碰到什么事。想像你自己正在不同的光线下看着某样东西,那些使我们看见这世界的光线:阳光、月光、电光、烛光、霓虹灯光。想像一样非常简单、非常普通的东西。比方说,一块石头,或是一小段的木头。仔细想想那个物体的外观在不同的光线下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假设你一定要想点什么的话,就想这个,其他别管。等地铁到达大军广场后,你再张开眼睛。下车走上楼。我要你从那里到布鲁克林博物馆去。博物馆位于公园东路,从地铁出口走到那里不用五分钟。别问路。就算迷路了,我也不要你跟任何人交谈。反正你会找到的,应该不难。博物馆是由麦金、米德与怀特建筑事务所设计的石造大楼,跟规划你刚毕业的那间大学同一家公司。你应该很熟悉那种建筑风格。对了,顺便告诉你,史坦福·怀特被一个叫做亨利·索的人在麦迪逊花园广场的屋顶上用枪打死了。那是一九○几年吧,因为怀特对索太太干了什么他可能不该干的事,才会发生这起意外。这在当时可是条大新闻,不过你甭操心这档子事。只要担心找不找得到博物馆就行了。找到以后,走上台阶,进到大厅,向坐在桌子后面身穿制服的人付入场费。我不知道要多少,不过应该不会超过一两块吧。等休姆太太给票钱的时候,你可以一起拿。付钱给警卫时,记得千万别说话。这些事全都必须在沉默中进行。找到他们馆藏美国画作的楼层,然后进画廊去。尽量别去近看其他东西。在第二或第三间吧,你会找到布雷克洛克的‘月光’挂在某个墙壁上,然后就停下脚步。看着那幅画。至少看个一小时,别去a犐沪茤迠☆抸Y的其他幅画。集中精神。用不同的距离看那幅画十英尺、两英尺、一英寸。研究它的整体构图,研究它的细部笔触。别写笔记。看你能不能记住那幅画的所有基本要素,熟悉人物、自然物体的正确位置,画布上每一个点的颜色。闭上眼睛考考自己。再睁开眼睛。看看你自己能不能开始领略画出你眼前这片景色的艺术家心灵。想像你就是布雷克洛克,正独自画着这幅画。这样过了一个钟头后,休息一下。在画廊各处晃晃,如果你想的话,看看其他幅画。然后再回来看布雷克洛克这一幅。在它面前再花个十五分钟,让自己融入画中,好像这个世界上只剩下这幅画而已。然后离开。循原路折返,出博物馆到外面去,然后走到地铁站。搭快车回曼哈顿,在七十二街转普通车,然后回到这里。坐上车的时候,做你先前做的事:闭上眼睛,别跟任何人讲话。想着那幅画。试着在心里端详它。试着记住它,试着一直把注意力放在它身上。懂了没?”
  

月宫 4(14)
“我想我懂。”我说:“还有什么事吗?”
  “没别的了。不过要记住:如果没完全按照我的吩咐去做,我不会再跟你说话。”
  我在车上紧紧闭着眼睛,但要不去想事情却很难。我试着把心思集中在一块小石头上,但就算只是这样也远比想像中还难。四周有太多声响,太多人说话推挤我的身体。那个时候车上还没装宣布站名的扩音器,我必须在脑袋里头记好我们到过的地方,用手指消去到站的数目:一站到了,还有十七站;两站过了,还有十六站。我无可避免地被邻近乘客的谈话所吸引。他们的声音强加在我身上,我却无法驱离那些声音。每听到一个新的声音,总想睁开眼睛看看声音的主人。这种诱惑几乎难以抗拒。只要一听到有人讲话,你就会在心里刻划出说话者的形象。短短几秒内,你已经吸收了各种显著的信息:性别、大概几岁、社会阶级、出生地、甚至是肤色。假如可以把眼睛张开,你会本能地看看,比对一下心里的形象跟实际情况有多相近。大部分差不多,但有时候也会错得很离谱:谈吐像卡车司机的大学教授、小女孩结果是老妇人、黑人结果是白的。随着列车喀哒喀哒地穿越黑暗,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些事。我强迫自己把眼睛闭好,开始渴望瞄这世界一眼,在那种渴望中,我才明白自己正在思考什么叫做失明,这正是埃奉要我做的事。这个想法持续了好几分钟。接着,在惊慌失措中,我赫然发现自己忘记过了几站。要是没听到一个女人在问下一站是不是大军广场,也许我就会一直坐到布鲁克林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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