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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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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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1(4)
刚满十四岁的时候,家里人口扩充到三个。多拉·夏姆斯基,本姓卡兹,是个身材结实、四十几岁的寡妇,一头浓密的淡金色头发,臀部紧紧裹在紧身裙里。六年前夏姆斯基先生去世后,她就在中美人寿保险部门担任秘书。她和舅舅相识于羽石旅馆的舞会,当时“月光心绪”正在那里替人寿公司的新年聚餐演奏提供余兴节目。一阵天旋地转的追求后,这对情侣在三月共结连理。这事本身没问题,我也很荣幸能在婚礼中当伴郎。不过,等大势抵定后,我才发觉新舅妈对维克托的玩笑总是笑得很勉强,这让我很难受。我怀疑这是不是表示她有点钝,而欠缺机敏的心思是不是也暗示了两人的结合难有善终?没过多久,我发现原来有两个多拉。一是板着脸孔的男人婆,忙碌能干、信心十足,她具备警官办案的高度效率,利落的巡遍房屋上下,她是脆弱的勇气的守护神、是个万事通、是个掌控全局的大老板。第二个多拉则是个醉醺醺、卖弄风情的女人,是个泪眼汪汪、自怜自艾的纵欲主义者,她会穿着粉红色浴袍在客厅里头跌跌撞撞、晃来晃去,把大吃大喝的东西一股脑吐在地板上。这两个嘛,我比较喜欢第二个她,因为似乎只有那时候她才会对我比较温柔。可是沈溺杯中物的多拉造成一个让我困惑不解的难题:她的崩溃行径让维克托绷着一张脸,而在这世上我最不愿见到的就是我舅舅受折磨。维克托可以忍受脑筋清醒、啰啰唆唆的多拉,她的醉态却引发他的严苛专横跟焦躁不耐,在我看来,他的反应太不合理了,正好和他的本性相反。就这样,好坏持续争战。多拉好,维克托就坏;多拉坏,维克托就好。好多拉创造出坏维克托;只有多拉变坏,好的维克托才会出现。有一年多的时间,我就这样被囚禁在如炼狱般的机械状态之中。
  很幸运,波士顿的公车处提出的和解方案非常丰厚。维克托算过,这笔钱够应付大学四年和普通的生活花费,而且还会有多余的一些钱让我过过所谓的现实生活。头几年,他小心翼翼地保管这笔款项。他很乐意自掏腰包养活我,而且以这份责任为傲,根本没打算动到这笔钱。但如今多拉出来亮相,维克托改变了原定计划,把累积了一大笔的利息和那笔多余的钱全数领出,供我进新罕布什尔的私立寄宿学校就读,以为这样就能扳转自己计算错误的后果。因为既然到头来多拉未能如他预期胜任我的妈妈,那么他觉得没有理由不另寻解决之道。当然,可惜了那笔多余的钱,不过除此之外也没其他办法。每当面临必须在现在或以后间做抉择时,维克托一定会选择现在;对一辈子都卡在这种冲动的逻辑中的他来说,现在当然才是惟一合理的选择。
  我在私立安申男子高级中学待了三年。第二年回家时,虽然维克托和多拉已步上分手一途,我却没有理由再转学,所以暑假结束时还是回新罕布什尔去。维克托对离婚的事含糊其词,我一直没弄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提到什么消失的银行户头和碎掉的碗盘,然后又说到一个叫乔治的男人,其实我很怀疑这人会真有什么干系。但既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而回复独身的舅舅好像也不怎么心痛反而显得如释重负,我也就没逼他把详情说出来。虽然维克托从婚姻大战中幸存,却不表示他没有受伤。他外表邋里邋遢、有碍观瞻(钮扣脱落、衣领生污、裤脚磨损),连笑话都浮现愁闷几近辛酸的特质。这些征兆已经够糟糕,但我最担心的还是他健康的衰退。他常在走路时绊倒(膝盖莫名其妙地打结),或一头栽进家具里,有时又完全忘记自己置身何处。我知道和多拉共同生活对他造成了伤害,但一定还有其他原因。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我说服自己相信舅舅的毛病是因为心理障碍而不是身体有毛病。也许这想法当时是对的,但现在回想起来,很难不把那年夏天看到的症状跟三年后让他送命的心脏病联想在一起。维克托什么都没说,但他的身体打密码传讯息给我,而我却没采取必要的手段或运用智能去破解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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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1(5)
回芝加哥过圣诞假期时,危机好像已解除。维克托的精力恢复大半,突然开始做起一番大事业。九月他和何威·唐恩将“月光心绪”解散,另组一个团。三个年轻的乐手加入新乐团,分别负责打鼓、弹钢琴、吹萨克斯风。他们现在自称“月球人”,大部分演奏的歌曲都是自创。维克托填词,何威谱曲,全体团员开口献唱,歌声马马虎虎却各有特色。我回到家时,维克托这样宣告:“告别旧爱。告别舞曲。告别烂醉婚礼。在这个大时代,我们要扬弃过去千篇一律的演出。”他们的表演的确独特新颖。隔天晚上去看演出时,我觉得那些歌曲犹如天启──充满幽默与活力,以狂欢喧闹的形式呈现混乱脱序,从政治到爱情,嘲弄了一切。维克托的词带着活泼的小调风味,但基调却是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英国讽刺作家,重要著作有一七二六年出版的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式的挖苦讽刺,就像是史帕克·琼斯遇上了叔本华。何威让月球人在芝加哥闹区的俱乐部登台,结果他们从感恩节到情人节每个周末都在那表演。等我高中毕业回到芝加哥时,他们正在规划巡回演出的行程,并与洛杉矶某公司洽谈灌录唱片事宜。维克托舅舅的书就是这样进入故事的。他九月中旬即将上路,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那时,离我前往纽约的时间只剩不到一周,深夜时分,维克托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一分钱商店买来的平底杯中装着烈酒,边喝酒边抽着罗利雪茄。我大剌剌地摊在沙发上,愉快地沈浮在波本与烟雾的恍惚中。谈话没什么主题,三、四个钟头过去,交谈乍然中断,两人各自陷入思绪的寂静里。维克托舅舅抽完最后一口烟,呼出的烟雾在脸庞缭绕,他玻鹚郏谛陌难袒腋桌锿纺硐ㄑ痰伲歉鲅袒腋资且痪湃拍晔澜绮├阑岬募湍钇贰K烹誓呀獾那楦猩笫游遥粥艘豢诰疲七谱欤钌钐玖丝谄K担骸跋衷诘搅俗钅训牟糠帧=崾⒏姹稹⒂忻淖詈蠹妇浠啊J帐掷肟蚁胛鞑咳耸钦饷此档陌伞7评梗悄忝怀J盏轿业男牛阋亲。阌涝抖荚谖倚睦铩U嫦M苋范ㄎ一岬侥娜ィ墒切率澜缯蝗幌蛭伊┱惺郑蚁胍院笠裁簧痘峥梢孕葱帕恕!蔽送芯司送O吕吹闫鹨恢а蹋铱醇米呕鸩竦氖衷诓丁K绦担骸懊蝗酥勒庵智榭龌岢中嗑谩2还瓮故呛芾止邸Tな鄣钠狈康侥壳拔够顾悴淮恚渌胤揭惨欢ɑ岣?坡蘩唷⒀抢D伞⒛诨铩⒓又荨N颐腔嵯蛭魍平钊肼牡卮N蚁胗Ω没岷苡幸馑迹还芎蠊崾巧丁R黄笔拦世狭返亩际腥酥蒙碛谂W杏胗〉诎踩说墓壤铩?晌业孤肴ツ侵挚趴湛醯牡胤剑诨哪炜障卤硌菸业囊衾帧K滥潜呋岵换嵊惺裁葱碌恼胬硐蛭医沂荆俊
  维克托舅舅笑了,似乎是想削减这种想法的严肃性。他又说:“重点是,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得轻装上路。得把东西丢开、送人,或埋在尘土里。想到它们就这样永远消失,我真是痛心,所以我决定把它们都移交给你。毕竟除了你,我还能信任谁?没错、没错,全部。我觉得现在这个时机再好也不过。我下午清出了一千四百九十二本。这数字很吉祥吧,我想,因为它会让人想起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而你要去念的大学就是以哥伦布命名的。有的书很大,有的很小,有厚的有薄的──但每一本书里头都有字。读了这些字,也许会对你的教育有帮助。不、不,我不要听。不准抗议,少给我嘀咕。等你一搬到纽约,我就把它们船运过去。这本多的但丁我要自个儿留着,不过其他的你得照单全收。还有木制的西洋棋。磁铁的我自己要,可是木制的你得拿着。然后是雪茄盒,里头有棒球员的亲笔签名。小熊队过去二十年来每个球员的签名我们几乎都有,还有一些明星球员的,还有大联盟里头很多不太有名的。麦特·贝兹啦、曼莫·鲁那啦、里普·瑞帕斯基啦、帕斯提·卡巴雷罗、迪克·卓特。单是这些没没无闻的姓名本身就够让他们永垂不朽。还有一些琐碎的小装饰、小玩意、零星的小东西。纽约来的纪念烟灰缸,我在克里夫兰交响乐团录制的阿拉默、海登、莫扎特唱片,家族相本,小时候赢得全州音乐比赛第一名的徽章。那可是一九二四年的事了,你能相信吗──好久好久以前的事啰。最后,我要你收下几年前我在洛普买的花呢西装。我去的那些地方都用不到这套衣服,这可是用最好的苏格兰羊毛做的。我只穿了两次,要是送给救世军的话,最后只会落在贫民区哪个烂醉鬼身上。穿在你身上就值得多了。它会让你有点与众不同,不过让自己看起来体体面面的没啥不好,对吧?明天早上我们就先去裁缝那修改修改。
  

月宫 1(6)
“这就搞定了,我想。书啦、棋子啦、签名啦、杂七杂八的东西啦、西装啦。现在王国政权转移了,我心满意足啰。别那样看着我。我知道我自己在做啥,而且我很庆幸自己这么做了。你是个好孩子,菲利斯,不管我到了哪个地方,你永远都跟我同在。眼下虽然各奔前程,不过迟早我们会再见面,这我很确定。船到桥头自然直,懂吗?一切事物互有关连。九大周期啦、九大行星啦、棒球比赛有九局、我们有九条命。想想看。万事万物类似的地方比比皆是。不过今天晚上这些废话已经说得够多了。来吧,把手给我。对,没错,用力抓紧。就像这样。现在握一握。没错,握手道别。这一握够我们撑到时间尽头。”
  维克托舅舅每隔一两周就会寄张明信片给我,通常是专供游客购买的那种,俗丽多彩:落矶山脉的落日风情、路边汽车旅馆的宣传照、仙人掌与牛群、观光牧场、渺无人烟的城镇、荒野沙漠全景。色彩鲜丽的对话框中,印着寒暄的字眼,有只骡子还借着头上的泡泡开口说话:来自银色峡谷的问候。明信片背后的字迹很潦草,内容简短却不好懂,但其实我并不迫切想知道舅舅的消息,或任何代表他还活着的证明。真正的快乐在于明信片本身,愈是庸俗无聊,我愈高兴。每次在信箱中找到一张明信片,总觉得我们在分享某个私密的笑话,我甚至还把很棒的几张贴在床头上(雷诺市的无人餐厅、夏安族的骑马胖女人)。室友能理解无人餐厅的意义,但马上骑士可把他难住了。我解释说她跟我舅舅的前妻多拉不可思议地相像。既然世事难料,我说,那个骑士很有可能就是多拉她本人。
  维克托在各地都待得不久,所以很难回信给他。十月下旬我写了封九页的信,提到纽约大停电(我跟两位朋友被困在电梯里),却等到次年一月才寄出去,那时“月球人”在塔荷开始为时三周的表演。如果无法常写信,我就会穿上西装设法在精神上和他保持联系。那时候的大学生不时兴穿西装,但穿着西装让我觉得像在家里,再者实际上也没有家,索性就每天都穿着它,从年头穿到年尾。遭遇压力还有不快的时候,舅舅的衣服让我感到被温暖包围,为我带来莫大的安慰。常常想像那套西装其实是箍住了我的形体,如果不穿就会四处散落。它像是保护膜,像是第二层肌肤,为我遮挡生命的冲击。现在想起来才明白,当时的我样子有多怪:面容憔悴、衣冠不整、神经紧张,根本是个和世界完全不搭轧的年轻人。其实是自己毫无融入这世界的意愿。我的想法是,假如同学要将我贴上怪胚的标签,不是我的问题。我是高雅出众的知识分子,是性好争辩、固执己见的不世出天才,是行踪隐密、不从流俗的梅尔沃。想到当年可笑的样子,让我几乎要脸红。我是个混合羞赧和自负的怪胎,在冗长的尴尬沉默与突发的激昂喧闹间摆荡。心血来潮时就整晚泡在酒吧里,自杀似地猛抽烟、猛喝酒,引述着十六世纪卑微诗人的诗句,用拉丁语搬弄中世纪哲学家的晦涩典故,做任何能让朋友对我刮目相看的事。十八岁是个糟糕的年纪,当我深信自己比同学成熟时,其实只是找到一种不同的年轻方式而已。没什么比那套西装更能做为我的身分标记,更能做为我要别人如何看待我的象征。其实,西装本身并没有问题,暗绿色的花呢布料,细格纹和狭长的翻领──经久耐用作工精良──但连穿几个月后却开始走样,挂在我干瘪的骨架上像堆绉巴巴的累赘,像团松垮的毛线球。当然,朋友们不会了解我是为了感情因素而穿。在我离经叛道的姿态下,满足的是把舅舅留在身边的渴望,衣服的剪裁根本不是重点。要是维克托给的是宽肩垂袖高腰窄裤脚的华丽紫色男装,我还是会照穿不误。
  春季课程结束,我回绝室友下学年分租公寓的提议。我是很喜欢济马(他其实是我最好的朋友),但过了四年室友和宿舍的生活,我无法抗拒独居的诱惑。我在西一一二街找到住处,并在六月十五日搬进去。拎着行李到达公寓没多久,就有两个彪形大汉把维克托舅舅的七十六箱书送过来,那些书过去九个月来都搁在仓库里。住的地方是电梯大厦五楼的小套房:一间普通大的卧室,小厨房位于东南角,有一个衣橱、一间浴室和两扇临街的窗户。鸽子搧着翅膀在窗台上咕咕叫,六个凹痕累累的垃圾桶站在楼下。室内光线微弱,灰暗色调四处渲染,就算是最晴朗的日子,也是漫着聊胜于无的光亮而已。起初觉得有点痛苦,独居的恐惧不断敲打着我,但日后的奇妙发现却让我准备从此安心住在这里。那是住进去的第二、三天晚上,我碰巧发现自己站在两扇窗户间,所在的位置和左边的窗户成斜角。眼睛略略瞄过去,赫然看见从后方两栋大楼间透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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