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名失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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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失踪者-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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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问7天的期限一过会怎样。但很明显,没人愿意说出不吉利的话。

    “那就按7天的标准吧。”伏秋见没有人说话,自己就首先表态。张姓姐妹也点点头表示同意。

    叶文天打开大洗手间的门向正在往盆里加水的佚铭说,“我们打算按7天来分配食品,你同意吗?”

    佚铭拿着水管抬起头来说:“可以,可以。”

    叶文天关上门,对大家说,“那大家动手清点下食品吧。”

    “其实,我们一直在想,没有电没有热水,怎么才能把方便面泡熟?”张琳心拿着两包方便面犯愁。

    “想泡熟是不可能了,只能干吃。酱包粉包和蔬菜包不要扔,酱包粉包可以提供一点营养素和无机盐,蔬菜包可以补充一点维生素。虽然味道很重,但大家将就下吧。”

    “好吧。”张琳心看起来有些无奈。

    “那么,大家动手清点吧!”

    张姓姐妹清点桌子上的物品,叶文天清点这张桌子下的物品。而吴惠美清点另一张桌上的物品,伏秋伏雪清点那张桌子下的物品。佚铭在大家清点快结束时才从卫生间出来,他看见大家都在忙,就帮着摆摆桶装水。

    大家最后清点的数目是这样的:

    方便面147包;

    火腿肠50跟;

    茶叶蛋49个。

    让他们倍感意外的是,在伏秋她们居然在桌子下找到了一捆可乐,一共9瓶。

    按7天算,简单的划分一下,每人每天能得3包方便面,一个火腿和一个茶叶蛋,可乐每人至少可以分一瓶。由于7个人中有5人是女生,所以这样的食物量勉强能说的过去。简单整理后,每人都拿走了自己一天的食品。

    所有人昨天几乎都没吃东西,加上惊吓造成的过度消耗,不少人已经因为饥饿感到了心慌。虽然女生向来注重形象,现在她们也顾不上那么多,拿起方便面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伏秋小的时候曾干吃过方便面,但那时是看着男孩子们吃着有味,自己好奇才模仿。那时又干又硬又没有味道的面饼让她很不适应,她咬了几口就送给了一旁的男孩子。但现在她一边喝着凉水一边干吃方便面,却觉得简直无比的美味。她甚至能品尝出小麦的清香和冷水的甘甜。

    原来能吃到东西是如此的幸福,能活下去是如此的美好,伏秋感觉有些鼻酸,但却强忍着泪水。

    吃完早餐后,大家把垃圾堆放在桌子旁边,各自回到自己的垫子上沉默不语。张琳心与张琳香盖着被子坐靠在墙上。佚铭穿着袜子站在垫子上,仰望着窗户。叶文天和吴惠美依偎在一起。伏秋则抱着妹妹靠在墙上,她的眼睛看着窗外。

    “这个防盗窗看起来不像是新的。”佚铭打破了沉静。

    大家将目光转向了防盗窗。

    “这个防盗窗虽然看起来挺新,但仔细看看,能看出防盗窗与窗户接合部分有锈迹。说不定只是个旧防盗窗涂了层黑漆。”佚铭指指防盗窗。

    “你是说,因为是旧的,所以有些地方说不定会因为长时间腐蚀而变得脆弱?”叶文天说。

    “对,我就是这意思。要不要试试?”

    “好,咱们试试。”

    叶文天站了起来,他们将靠窗那张桌子上的东西清理掉,然后把桌子架到窗子下方爬了上去。

    佚铭将窗户的一边拉开到最大,伸出双手攥住外面的防盗窗使劲晃了晃,瞬间掉下了很多渣滓一样的金属屑。这个防盗窗果然不是什么新的。叶文天和佚铭四只手同时抓住防盗窗上的同一根栏杆晃。虽然发出了金属的摩擦声和变形的声音,但栏杆仅仅是轻微变弯了而已。两人又换了其它的栏杆晃,但结果都一样。不死心的两人又到卫生间里试试运气,但都无功而返。

    当男生们努力时,女生们知道自己没办法帮上什么忙,都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努力。但当男生们尝试完所有的窗子将桌子搬回原位时,女生们就给他们递上水,忙着收拾东西。

    在佚铭的启发下,大家又四处敲击墙面,但发现所有的墙面都是实体的。

    大家疲惫的回到自己的垫子上。不知是什么原因,伏秋觉得这个房间没有昨晚上感觉的那么大,甚至比早上起来看到的都要小。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和忧郁感正在房间里蔓延。
第十四章 神话的开端
    “大家起来做做广播体操吧。”佚铭说道。

    大家都诧异的看着佚铭,他不紧不慢的站了起来,拍拍收手喊道,“来来,大家都动起来。房间这么小,又出不去,不活动活动早晚得憋出病来。”

    叶文天第一个站了起来后,大家陆陆续续站了起来。在一片欢笑中,佚铭喊着节拍,一二三四…二二三四…

    伏秋从上小学开始就做广播体操,一直到大学体育课上也在做。虽然她每次感觉都一般,但这次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做完广播体操,她的身体感到无比的舒畅感,心情也平静下来。

    佚铭看看大家,坐在垫子上说,“1348年,意大利佛罗伦萨瘟疫流行,10名男女在乡村一所别墅里避难。他们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住了十天讲了100个故事。这些故事归集到一起就有了《十日谈》。我们不如也学他们一下。从今天起,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不需要特意的构思,不允许讲自身的故事。大家只需要尽兴地编造故事就可以,怎么样?”

    张琳心和张琳香相互笑着,叶文天则一脸好奇,吴惠美和伏秋伏雪都惊奇的看着佚铭。

    “怎么样?”

    “我赞同。”叶文天第一个说道。

    “我们也没什么问题。”伏秋说道。

    “什么题材的都可以?”张琳心说道。

    “只要不是暴力和血腥的都可以。”佚铭回答说。

    “那,行。我们也同意。”

    “吴同学,你呢?”

    “文天说行就行。”

    “那好,既然是我提议的,那我先讲第一个故事。反正大家都要讲,我替大家排排顺序。我之后是伏秋同学、张琳心同学、叶文天同学、伏雪同学、张琳香同学以及吴惠美同学。怎样?”

    大家都点点头。

    佚铭盘着腿咳嗦了下,连想都不想就讲起了第一故事。

    《重明鸟》

    上古时期,天地昏暗,魑魅魍魉横行于世。人既无力应对豺狼,亦无法对抗鬼神。故天地间幻化出了一种红色的神鸟来守卫人类。其形似鸡,鸣声如凤,此鸟两目都有两个眼珠,故名曰重明鸟。因其凶猛异常,能搏逐猛兽驱除鬼物,所以深受人的爱戴。

    重明鸟中最有神力的鸟,被称为重明鸟王。其翼长有十余丈,有七根一丈长的羽毛作尾。它七根羽毛的颜色各不相同,有金、银、红、绿、蓝、橙、白七种颜色,在昏暗的天地间能发出耀眼的光芒。

    虽然人在重明鸟的庇护下能延续下去,但面对荒莽的自然,不安的人类越来越想建立起自己稳固的领地,但他们又苦于自身力量的渺小。于是,一个部落派出了一位勇者寻找重明鸟王,向凶悍的重明鸟王诉说他们的请求。勇士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高耸入云的山巅上见到了在黑暗中闪耀的重明鸟王。

    在听完人的诉求后,重明鸟王拔下了自己的红色尾羽送给了那位勇者,让勇者把这根羽毛带回去。不明所以的勇者拿着这根赤红色的羽毛带回了部落里。部落里的长老从勇者手中接过这根羽毛后左右打量,却始终不知道它的用途,于是他就将它放在了干草堆上。突然间,熊熊的烈火从干草堆里窜了出来,羽毛瞬间化为了灰烬。从那以后,人类有了火种。人用火来驱逐野兽开疆扩土,也用火来烹饪食物用以果腹。

    但拥有了领地和食物的人并没有满足,长期的劳作让人感到苦闷,所以部落又派出了勇者向重明鸟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勇者再次爬上高山觐见重明鸟王。

    重明鸟王得知勇者的来意后,就拔下了自己蓝白两色的羽毛送给勇者。勇者将羽毛交给了部落里的长老。有了上次的经验,长老将两根羽毛分别放在两个干草堆上。白色的羽毛慢慢向上飘向天空,蓝色的羽毛慢慢滑向地面融入大地。突然间,白色的羽毛化为一层层的云彩,蓝色羽毛化为一条宽大的河流。激荡的河流上白云滚滚而行,优雅的歌声浸润了每个人的心底,大家的苦闷消失了。于是人们学会了音乐。

    有了家园,有了歌声的人类总感觉少了什么,好像生活缺少了什么。他们仔细审视着自己的生活,发现食物欠缺美味。于是部落派出了勇者再去见重明鸟王。这次重明鸟王,拔下了橙绿两色的羽毛给了勇者,勇者将羽毛带回了村里。这次长老又将两根羽毛放在了两个干草堆上,绿色羽毛和橙色的羽毛变成了两种颜色的种子。人们将种子种在地里,绿色的种子长出来了香料,而橙色的种子长出了药材,人们用香料和药材烹饪食物,于是人们获得了香气四溢的食物也得到了健康的身体。

    正当人们过着安详的生活时,突然一只巨大的鸟飞到了部落上空,尾巴上发着金银两色的光芒。勇者认出那是重明鸟王,于是高呼着鸟王跪了下去,部落里的人见状也纷纷跪在地上。

    重明鸟王向着部落里的人说道,“汝一族已立于天地间之间。吾已尽天命,应化尘而去。现将此物赐予汝等,就此作别。”

    重明鸟王将金银两根羽毛从空中抛向村中,然后振翅高飞消失在空蒙的天空里。

    金银两根羽毛消失在了地面上。不一会,全村里的石头都变成了亮闪闪的金子和银子。人们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东西,于是纷纷感谢重明鸟王的恩赐。

    人得到了重明鸟王7根羽毛的恩赐,但最后却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重明鸟王赐予人们的金与银,激起了人们争抢的*。于是,为了美丽的石头人们甘愿冒险挺进深林去猎取珍奇,为了美丽的石头人们甘愿耗费巨大的精力来磨练歌舞,为了美丽的石头人们甘愿种植无法果腹的香料和药材,为了美丽的石头人们甘愿出卖自己当作别人的奴隶。有人说,重明鸟王最后的两根羽毛既是赏赐又是惩罚,它让人的所有*都得到了满足,但也让所有的*走上了膨胀的道路。正因为如此的公平,重明鸟王才安然的离去。失去神明保护的人类,塑起了神明的泥像,期盼着更多的恩赐。其实,神明早已离人而去,坐在神坛上的永远都是人们自己。

    “好玄乎的故事。”伏秋说。

    “我感觉也是。”吴惠美说。

    “不好意思,不大会讲故事,只是临时起意讲的这故事。”佚铭说。

    “相当于你自己创造出了一个神话故事。”叶文天说。

    “差不多。只是想通过这样的自创神话来启发大家的创作热情。毕竟大家都喜欢从自己经历的事中挖掘故事,来点天马行空的,大家说不定能眼前一亮。”佚铭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不过话说回来,那样子取得火种,普罗米修斯会有意见的。”伏秋说道。

    “都是神明给的火,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不过都比钻木取火强。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说是有人遇到海难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为了取得火就学原始人钻木取火。结果那人手都磨下了一层皮也没点着火,最后他借助工具才得到了火。所以,我觉得人是通过山火而得到的火更合理些。而山火可以看成是上天的恩赐,所以说它是神明给的也没有太大问题。”佚铭解释道。

    “我只是那样一说,别那么较真。下个故事轮到我了呢。既然佚同学用神话开头,那我也这样试试吧。”伏秋笑了笑。
第十五章 眼的骑士(上)
    《独眼的骑士》

    在遥远的古代欧洲,有一片大地叫欧克罗利斯。这片土地上既有茂密的丛林、宽广的草原也有冰封的高山。拥有这片大地的王国叫洛克蓝蒂斯,这个国家的国民虽然富裕,却有一个凶残狡诈的国王。他每年都会从自己的国家里挑出十名壮硕的男子,用各种残忍的方式杀害。由于国王被国民信奉为国家的保护神,即使每年都有十人被残忍杀害,民众也只能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

    国王和皇后虽然一直在努力生育,但他们的孩子几乎都会在第一个月里夭折,只有一个女儿幸免于难,最终长大成人。国王对自己的女儿十分珍视,他不仅用最好的东西供养她满足她,还派重兵保护她。但有一天,公主得了怪病一睡不醒。国王将全国最优秀的医生都召集进王宫给公主诊断,但都没有结果。渐渐地,王国里流传这是国王遭到了诅咒与报应。这些流言传到了国王耳朵里,他十分生气。但他心里又害怕,于是他让本国最灵验的巫师去看公主。巫师拄着拐杖,慢慢的走向公主的床塌。这时本来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一个由灰尘幻化成的黑影出现在巫师面前。那个黑影告诉巫师,在王国的北方有个极高的山峰,它的顶峰上有个由巨大金雕筑成的鸟巢。鸟巢里有三个鸡蛋般大小的银蛋,任何一枚银蛋都可以实现任何一个愿望。不过,金雕只会让人拿走一枚银蛋。只要拿到将那枚银蛋带到公主面前,就可以许愿驱除所有的诅咒让公主醒过来。黑影说完后随风消失,外面的天空也突然变的风和日丽起来。

    巫师将黑影的话转告给了国王。国王思虑再三,决定召见今年将被残忍杀死的那十名男子。国王向他们许诺,只要他们中的任何一人拿到了银蛋并带它回来,那么所有的人都会免遭一死永获自由。国王还说,那个亲手拿着银蛋回来的人,还可以迎娶自己的女儿,将来可以成为这个国家的国王。

    十名男子别无选择,只能答应了国王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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