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阵歌-盗墓成吉思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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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阵歌-盗墓成吉思汗-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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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问我什么样子,她下面那一撮我也没见过。

  谁见过的告我一声。

  可能女性僵尸就这样。

  可见,僵尸也是爱美丽。

  莫非,这次中大奖了?五百万?

  一出手就碰到僵尸中的祖宗?

  那湖水之中岂不是还有五十多个祖宗?

  三哥一向主张不管对方是帝国主义还是修正主义,打完撂趴下再说。

  对面这日本武士也是个讲究干脆利落的主儿,虽然日本人礼仪繁多,多过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国,但这僵尸既然阴阳两隔,早就把生前礼教忘的一干二净。

  一人一尸卯上就打。

  “噗”的一声闷响,似乎一面蟒皮大鼓被重锤打破,三哥“蹬蹬蹬”一连退后五六步,小日本却连动都没动。

  一人一尸硬碰硬对了一拳。

  “这家伙,有武功。”三哥吐出一口浊气闷葫芦般道。

  “留神,他保留了生前的思维和记忆,而且,阴化后已经是刀枪不入之身,力气也随之大增。”叶离游目四顾。

  “好,带劲,再来!”三哥狂吼声大起,宛如北欧神话中的狂战士。

  僵尸双脚一前一后站立,身体重心却压到后腿上,有点类似空手道的起手式,此法招沉力猛,易于发力,但迅捷性却大大降低,双手交错,立刃成掌,在他手势翩然的一刹那,众人感觉似乎那是一把绝世神刀带着阴森森的寒气“铿”然出鞘。

  三哥采用的则是混合格斗中典型的“速变式”,重心稍稍提高,双足像是弹簧一般,状似松弛但反应快捷,双手松松半握,抬至下巴,这种起手式没有一定的法则,心意所致,舒卷自然,可以随着身体的移动和重心的快速转移,在霎那打出重拳或者致命踢击。

  那僵尸红眼之中射出一抹煞气,脚尖发力,向后踢起一捧沙子,抢先发动了攻击。

  手刀弧形斜斩。

  尖锐的破空声似乎可以把人的牙根都酸倒,右掌斜斜划了个半圆,快如闪电般斩向三哥的颈侧大动脉。

  虽然只是以掌代刀,但给人的感觉却似乎是一把寒光流溢的钢刀劈下来。

  考古队的成员大骇,这一掌若是斩实了,三哥的颈部大动脉便会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里,以每秒一百三十五点六米的速度把体内鲜血狂喷殆尽。

  甚至整个脑袋都会从颈椎处齐齐断裂,热血会带着蒸腾热汽宛如井喷一般直冲天空,然后天女散花般洒落。

  那伤口绝对比世界上最锋利的斩纸刀切的都整齐顺滑。

  三哥双手交叉,稳稳的架住了这一掌,右足几乎同时弹了起来,脚尖钢锥一样戳向僵尸的腹部丹田。

  僵尸的掌刀迅速缩回去,倏退又进之间避开了三哥的弹腿,同时一记鞭腿踢向三哥肋骨。

  一人一尸的身手都快若闪电,迅如奔雷,起跃闪躲,如影随形,看的考古队员眼花缭乱,以他们的目力,根本看不清三哥和僵尸的动作,若是凝神观看,头脑便会晕眩浑浊,天旋地转。

  这是他们的身体素质太差的原因。

  虽然三哥和九妹是老朋友介绍来的,但亲眼看到他们动手,这还是第一次,老金一阵阵心悸,悄悄对三剑客道:“他们若是再懂风水堪舆,消息机关埋伏的话,真要下了心思盗墓,那绝对是无往而不利啊。普通的盗墓贼跟他们根本没有可比性。”

  王迟沉重颔首道:“就说这粽子吧,一般的盗墓贼要是碰上了,可是九死一生,侥幸活下来的,所依赖者也无非就是糯米墨斗黑驴蹄子等等民间小法术罢了,谁能强悍到像他们这般,直接用肉体硬碰硬的过招?”

  许远山借机在教授耳边煽风点火,大进谗言:“他们四个要是联手盗墓的话,恐怕公安机关都没办法,教授,我们是不是应该暗中防着点?跟国安局打个招呼先?一旦他们有不轨行为,也不致于给国家造成损失。”

  老金连连摆手,阻止他再说下去。

  九妹向他们瞥了一眼,笑笑,没说什么。

  三剑客的魂却被这一眼勾走了。

  叶离看了几招,便知道虽然三哥劲力不如僵尸,但一时绝对不致于落败,便放心大胆的观察四围风水地势。

  所谓“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按照五行生克,此地湖水暴涨,水下必有奇金。时令正当金秋,此地方位处西,西方庚辛金,暗合金多水沉,双金破水,煞气已显,倒是刀兵之相。

  大漠无际,沙丘绵延隐现,正是“地贵平夷,土贵有支,支之所起,气随而始,支之所终,气随而终。”虽然沙漠之中,但气机隐然通畅,不堵不滞。再看扎汉宫之脉络走势,却是不雍不泻,顺风聚水,正是得水气顺之上好脉象,怎么看也不是聚阴之地,怎么会生出此等怪物?

  看来,必定是水下有什么蹊跷。

  多半便是上古金风血煞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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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辑 人妖一捧血
三哥出招换式之间渐趋缓慢,步法变换开始僵硬,好几次险些被那比慈禧太后爪子还长的指甲划伤,全靠多少年生死打滚磨练出来的反应才勉强避开。

  那僵尸倒是越打越精神,越打越兴奋。

  拳法有云:“力不打拳,拳不打功。”

  意思是说,一个人力气再打,遇上懂得搏击技巧的人,也白搭,而你拳法再精妙无双,碰上功力深厚者,也是死路一条。

  比如金庸小说中的张无忌,没有招式,单凭内功就坐上明教教主的位子。

  三哥的功力比起阴化后的僵尸,中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

  但叶离知道,对于一个真正“嗜武如命”的武者,在一场公平的决斗中贸然出手相助,那是对武者的侮辱。

  九妹关心则乱,不管那一套,在组织里,只有三哥最真心疼她,当下觑准时机,拔出一柄淡青色的短剑攻了上去,她的剑法跟轻功一般,始终脱不出女孩子先天体能的限制,走的是轻灵偏激路子。

  两人多年合作,于这围攻之道已然十分默契。

  三哥出手毫无招式可言,每一招走的都是两点之间最短的直线,每一拳打出都可以听到激烈的破空之声,而且,明明知道一旦被僵尸抓伤必死无疑,他却偏偏贴身近战,头,肘,膝,短腿,关节等等,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武器,这种攻击风格倒像足了内家绝学………心意拳,九妹的轻灵又恰恰弥补了他的灵活不足,而且,她那把剑也不是凡物,两人联手,局面倒也慢慢稳定下来,勉强可相颉頏。

  叶离看完风水之后,便一直抱着胳膊点上根烟在一边看热闹,一言不发。

  女人的团结此时表现的空前高涨。

  路嘉喝道:“喂,你怎么不去帮忙?就只会在一边看热闹,哼,平日说的大义凛然,到了节骨眼上就缩头乌龟。”

  倒是何亦如比较温和,毕竟人家叶离刚才还救他一命:“叶先……叶大哥,他们快不行了,你快想想办法啊……”

  老金焦急的看着叶离:“老弟,你足智多谋,有没有办法啊?”

  程鹰跟着考古队三剑客在一边看了半天人妖擂台赛,脑子突然变得好使起来,“幺乎,我记起来了,我这有法宝。”

  合身扑到那一堆背包里乱翻。

  路嘉大喜道:“什么法宝?桃木剑?糯米?墨斗?还是如来佛?黑驴蹄子?黑狗血?……”一口气把林正英电影里对付僵尸的法宝倒了个遍。

  叶离依旧不发一言,眯起眼睛,任凭长发遮住脸庞,缓缓围着人妖擂台绕圈子。

  似乎要抽冷子放暗器,但又迟迟不出手。

  程鹰终于仰天大笑:“啊哈哈哈哈,有了这玩意,老子非得把你个小日本鬼子挫骨扬灰不可!啊哈哈哈哈”

  “还糯米?还墨斗?还黑驴蹄子?那算个屁,那玩意也就对付对付白毛初级僵尸,要对付这祖宗级的大神还得靠这个。”程鹰得意洋洋的举起一个金属酒壶到处显摆。

  “我靠,酒啊,你还真是酒囊饭袋嫩。”路嘉不屑,最后玉口断言道:

  “无可救药!”

  “你个小丫头片子知道什么,这里面可是我们叶离程鹰超级搭档的独门镇山法宝………一捧血。”

  “且,还整的跟武侠小说似的,赶紧滴,别废话,到你发扬风格堵枪眼的时候了,党和人民在看着你呢。”许远山毕竟是班长,是唯物主义者,做起战前动员那是一套一套的。

  “各位爷,擎好吧您那!”

  程鹰小心翼翼的旋开金属螺塞,把里面的液体倒在右手上,又视若珍宝的拧上盖子,双掌搓了几下,掌心已经是血红一片。

  “这是什么?赤血魔掌?”路嘉凑上脑袋来问道。

  程鹰好容易逮着在这刁蛮丫头面前显摆的机会,加上狠狠吸了两口路嘉这个小骚狐狸的体香,就跟吸了大烟似的,早把这趟是干什么的给忘干净了。

  “这是鸡王之血,鸡王?知道不?就是鸡中之王,混合了阳赤金,丝雪茸,……还有那个什么什么来着,”

  那是什么来着?程鹰心里大骂叶离,这都是什么名字啊,这么拗口难记,害老子出丑。“总而言之呢,就是九种阳气最盛的玩意,说了你也记不住,然后在每日午时,阳气最充沛的时间,以我们哥俩的三昧真火醅炼九九八十一天,才制成这天地至阳之物—一捧血,专门用来对付这些阴魂不散的魔神级家伙,实乃居家旅行之必备良药…………”

  程鹰吹起牛来就没边没沿刹不住车。

  还三昧真火,还九九八十一天,唬的队员们一愣一愣的。

  “看不出来啊胖子,你还有这手。”路嘉被忽悠的晕晕乎乎娇滴滴道。

  “且,无耻!”三剑客一致竖起中指。

  鲁中南山区的特产就是“鸡。”

  此“鸡”非彼“妓”,不要想歪了,其中尤以沂蒙山农家土鸡,远近驰名。

  而最不为大众所知晓的,却是“斗鸡”。

  中国有句古话“杀鸡儆猴。”

  大众的解释是:相传猴子是最怕见血的,驯猴的人当面把公鸡杀给它看,叫它看看血的厉害,才可以逐步进行教化。捉猴子的人就采用这杀鸡战术,不管它怎样顽强抗拒,只要雄鸡一声惨叫,鲜血一冒,猴子一见,便全身软化,任君为所欲为了。

  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个意思,但是,我们自以为是的真相跟实际本质往往是天差地远的。

  我们都知道,自然界的能量以“波或场”的形式存在,比如阳光,我们的肉眼看上去是白色,但是通过三棱镜折射后则显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通过别的仪器又可以分解为通讯波、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X线、r线和宇宙射线等等电磁波,但是我们肉眼所能看见的范围,却是在波长380—780nm之间的电磁波,高于这个波段或者低于这个波段的我们都看不见,需要借助一定的仪器才可以看到。

  而所谓的阴阳之气,鬼魂啊,幽灵啊等等都是这个道理。

  它们的存在只是我们肉眼看不到,我们的肉身感觉不到而已,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

  其实自然界很多生物都可以感觉我们无法感知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地震之前,生物必有异象的原因。

  公鸡在道术中是除处男外阳气最强的生物,鸡血鸡骨在鸡死后一年内阳气都凝聚不散,所谓杀鸡给猴看的原因,并不是说猴子看到鸡血会害怕,而是让猴子感受面前一股强大的阳气突然消失的恐惧,便如同我们头顶的太阳突然不见一般的效果,这对于对阳气极度敏感的猴子而言,震慑力之大远远超出死亡。

  其实,死亡本身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等待死亡之前的恐惧。

  人死为阴,僵尸更是阴上加阴。

  天道:“阳尊阴卑。”

  克制阴气,最好的手段自然是至阳之物。

  这帮人里只有叶离是童子鸡,但三大美女面前,总不好脱裤子吧。

  叶离一个穷光蛋,没钱到处瞎逛那双穷腿,自然也就没机会像小说中的主人公般得到一把绝世神兵。

  所以,他制造出了替代品—一捧血。

  程鹰神血在手,小人得志,勇气大涨,“呀呀啦个呸的……”嘴里吆喝着,挥舞双拳攻了上去。

  这才叫“三英战吕布。”

  那僵尸只是筋道十足,抗击打力和爆发力超出三英,但俗话说的好啊,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次是六只手。

  终于一个招架不及,被程鹰趁机盖了章。

  程鹰也是“得理不饶人”的主,一招既中,后招自是连绵不断。

  “啪啪啪”接连在僵尸后背拍上四个血手印。

  “嗤啦”声中混合着凄厉的嚎叫,大团大团的血黑色烟雾从僵尸身上冒起,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便笼罩方圆三米范围,而且,保持着继续扩散的趋势。

  三人一见程鹰攻击奏效,心下大喜,不再恋战,连续几个后空翻退出战场,为了防止僵尸临死反击,三足鼎立,把它牢牢钳制在中央,随着烟的逐步逼近不断后退。

  “胖子,好样的。”路嘉一个媚眼抛来。队员们大跳大嚷,按照他们仅有的从电影和小说中得到的关于跟僵尸作战的经验,一旦冒烟那就是大功告成了。

  随着血黑色烟雾的殖民地扩大化,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也弥漫在所有人的心头。

  那是一种怎样的臭味啊!

  一直到多少年后,所有幸存的人每次想起来都要大吐特吐,吐完再吐,直到吐出胆汁为止。

  那种感觉就好像你是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身边堆满了臭鱼烂虾,偏偏又是在五十多度的高温下,臭气在蒸汽的加温下,已经不是“熏人呕吐”如此形容了,而是无可形容。

  除了叶离,三哥,程鹰外,所有人都吐的呜哩哇啦,边吐边跑,所幸,黑烟的扩张计划只是覆盖了直径大约###米的面积,没有无限下去,赶尽杀绝。

  老金边吐嘴里还呜噜:“我操啊,几千年的粽子从棺材里出土也比这味香啊。”

  血黑色烟雾浓度过高,以叶离的目力也看不清里面那哥们到底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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