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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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天都-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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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新浪原创大赛晋级作品
吓了我一跳,竟然晋级了。

  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能不能进十强。

  感谢新浪,感谢人民群众,感谢党的领导,感谢奥运会,感谢全运会,感谢祖国繁荣富强。希望你们保佑我晋级十强。谢谢!

  松花蛋大侠

  2009年10月15日

  
  ~~~~~~~~~~~~~~~~~~~~~~~~~~~~~~~~~~~~~~~~~~~~~~~~~~~~

  
  本大侠近日响应党的号召,为实现和谐社会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将《天都碎尸案》挥泪更名为《血色天都》。

  特此声明!

  希望各位朋友摸对家门,继续拍砖!为全人类的幸福努力添砖加瓦!

  熊猫大侠

  2009年7月20日 txt小说上传分享

小说简介(看前必读)
1996年1月19日,天都市发生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天都大学一名大一的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很多碎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 

  案件发生后,天都市警方立刻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来侦破此案。凡是有嫌疑的人全部被轮番带到警局询问,具统计共有上千名嫌疑犯。

  两个刑警,刘洋和蒙刚,在面对交织错乱的线索时,他应该如何分析和筛选?两个法医,赵国森和聂兰,在面对死者分散的尸体时,能不能拨开迷雾找到真正的死亡原因?两个小混混,王玉和唐丹,在案件发生的当晚究竟在做些什么?两个恶棍,张猛和刘统,到底有没有参与具体的行凶?两个密友,杨雨静和刘悦,为什么一个出国不久另一个就惨遭杀害?一个朋友,袁瑞,他的机智分析能不能帮助刑警好友找到关键线索?一个幕后老大,丁立,他的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他是否是策划凶手案的真正主谋?

  也许,真相永远不像你想象的这么简单,也许,所有人从一开始就弄错了,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你。

  那现在,请做好深呼吸,让我们回到十二年前最初的那个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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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大家觉得小说更新太慢,可以先关注我的另两部作品:

  已完结的日记体小说,一部表面轻松肤浅内里深刻沉重的校园小说,日记体《麦田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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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是一部我刚刚着手的小说《求求你教我怎么花掉三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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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朵朵职场奋斗记》作者青妍评论
一部好作品不该被埋没

  作者:青妍

  头一次看书留下长评,因为我这人比较懒,再说新浪几乎没有什么作品让我有写书评的冲动,这是头一本让我有写长评冲动的小说。

  我喜欢看探案小说,一直觉得写推理和探案及悬疑小说的人很聪明,血色天都,一本十分好看的悬疑小说,开头有些罗嗦以至于我差点与这本好书失之交臂,因为有一部分情节十分没必要。不过看到目前为止,感觉整体结构还是十分完美的。

  首先悬念的部分一般,恐怖的部分一般,推理的部分更是一般中的一般,但是这个小说却一直吸引我追下去(松花蛋很懒),于是我就怀疑这部小说到底哪里吸引了我。后来在阅读中我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根本不是悬念推理或者恐怖小说,而是一部探案小说,,一部纯正的探案小说。是那种比较原始的探案小说,原始到什么程度呢?就像福尔摩斯的那种类型。虽然探案小说我没看过几部,但是福尔摩斯全集我是看过的。

  说实话,现在的探险也好推理也好,讲究真凭实据或者通过渊博知识打动读者的作品少之又少。现在很流行的悬疑小说,说实话我也爱看,比如蔡俊的,可是我看完那种作品以后就会马上觉得自己上当了。为什么?因为我感觉到被作者愚弄了,往往开头的时候那些作者会讲一件或几件故事很蹊跷很引人入胜,但小说最后交代原因却往往让我大跌眼镜,不是用鬼神来解释就是用外星人来解释,有时生硬地强加历史典故,把读者全当小学生耍。我花钱买你的悬念书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智商比你低吗?但是某些悬念小说作家却一次次的证明他的智商比我还低。

  《血色天都》这部作品,我现在拿起就放不下了。我很生气一点是作者松花蛋一直很懒,更新也没有规律,我几次想放弃,但是依旧坚持等了下来。因为,作者运用一些专业知识在讲故事的过程中显得游刃有余,虽说也有不少BUG,但是作者显得很务实,对每一个细节都用最专业的知识来解释,以理服人。

  这着实让我想起柯南道尔,让我想起当年阅读的爽快和成功感,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最后我要说,关于更新的问题,真是折磨人啊!松花蛋,我想骂你,你能不能更新规律一些!不管字数多少,起码每天都要有更新!

  好了,说了太多,到此为止,希望大侠别让读者失望,多多更新!保证质量。 。 想看书来

《不做总裁妻》作者风宸雪评论
《血色天都》的几大卖点点评

  作者 风宸雪

  卖点一:书名《血色天都》。

  “血色”二字可以让人马上联想到一部曾经热播的电视剧《血色浪漫》;

  看到“天都”一词又让很很快想到另一部热播的电视剧《黑洞》,片中主人公的主要活动地就是天都市。

  两部电视剧家喻户晓,几乎是半数中国百姓都看过的,所以一看到书名便会眼前一亮。此外,“血色”和“天都”两个词凑到一起,让人看到后就会隐约感觉这是一个和“红”与“黑”相关的小说,“红”代表血案,“黑”代表黑社会题材。

  所以,单凭一个名字就已经让读者对此书有一个大体印象,再加上《血色浪漫》和《黑洞》无形之中带来的帮助,定会让读者禁不住马上阅读。

  卖点二:小说简介吸引人。

  看到简介,就出现了两种情况的分流,一当读者看到简介是碎尸案的时候不由地联想到可怕的场景,或者本身对探案小说不感冒就会决定不看,二喜欢探案小说的读者,特别是知道08年闹得沸沸扬扬“南大碎尸案”的读者,当看到“碎尸”“探案”这样的字眼,再加上简介内容已经处处设下疑问点,便会毫不犹豫地阅读。这就是小说名字不用《天都碎尸案》而用《血色天都》的理由,“碎尸案”三个字有些人看到也许会离开,而“血色天都”会让更多人驻足。就像收到礼物,你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当你打开以后才知道是不是自己喜欢的,但是如果礼盒上写着这是一本韩寒的书,那你在没打开之前就知道了自己喜欢与否,从而缺乏神秘感。人总是想方设法满足自己猎奇心理,当他打开礼物之后发现里面就是他想要的,他会爱不释手。

  卖点三:小说情节吸引人。

  虽然是以96碎尸案为背景,但小说并没有停留在碎尸案恐怖氛围的渲染上,而是增加各种主线和支线描写使小说羽翼丰满,让读者时时沉浸一种悬疑的氛围中,而不是想方设法蓄意制造恐怖。甚至小说为了减少读者的恐怖心理,把小刑警蒙刚设计成一个错误百出经常闹些笑话的人。两个刑警,刘洋和蒙刚,在面对交织错乱的线索时,他应该如何分析和筛选?两个法医,赵国森和聂兰,在面对死者分散的尸体时,能不能拨开迷雾找到真正的死亡原因?两个小混混,王玉和唐丹,在案件发生的当晚究竟在做些什么?两个恶棍,张猛和刘统,到底有没有参与具体的行凶?两个密友,杨雨静和刘悦,为什么一个出国不久另一个就惨遭杀害?一个朋友,袁瑞,他的机智分析能不能帮助刑警好友找到关键线索?一个幕后老大,丁立,他的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他是否是策划凶手案的真正主谋?当你面对这些疑问这些纷杂的线索时,愿不愿意打开此书看上一两节呢?

  最后,我想说明一点,本文开始时为了营造气氛和做一些铺垫,所以情节推动比较慢,但是到后来便会越来越精彩。好了,大家开始阅读吧。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读者 莫待无花 评论
与你恰恰相反,看完整部小说以后,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竟是袁瑞。

  我用了三天时间(因为要看孩子,不然的话会更快)紧锣密鼓的读完之后,在夜里两点闭上眼睛,脑子里最先出现的情景竟然是袁瑞站在凉台看着楼下的夏晓琴时的那种悲凉。也许这就是女性读者所特有的并且泛滥成灾的“妇人之仁”吧。或许,我只是在猜测,希望作者不要介意,你喜欢夏晓琴,是因为她那种执着的爱,或者,只是或者,你也希望能有一个类似于她这样,一个用爱能把地球毁灭的姑娘来爱你吧。

  最后,我想用罗格形容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词语来形容你的这部小说:无与伦比!(呵呵,不要谦虚了)

  不过,再啰嗦一小下,这个故事的原型好像是南京的一所大学十几年前真实发生的事件吧,因为我好像之前在网上看见过相关的资料。。。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0。肉香(1)
“其实这道菜的原名叫椒盐里脊,做出来的里脊肉应该是细细长长,可是我的刀功实在不敢恭维,炸出的模样一个个都胖嘟嘟的,怎么看也不像里脊,无奈之下我还是直接叫它椒盐肉片吧。炸肉片外面包的是蛋糊,就是用鸡蛋混合着淀粉调成的糊糊,这样炸出的里脊吃起来应该比较酥软的。”

  女人近似讨好般得把刚刚端上来的一盘菜摆到了桌子上,说是菜,其实只有炸肉而已,不过包裹肉片表层那被炸透的黄灿灿的外皮也算光鲜照人。她绘声绘色地向男人介绍着这盘自己费了不少功夫的椒盐里脊,然后像一只欢快的小鸟拉上了屋子里所有的窗帘。

  男人却是面无表情,对摆在桌上的菜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只是厌恶地盯着这个幼稚的笨女人在他身边蹦来蹦去。她快乐地走到每个大大的窗户跟前,中午的阳光像流水般柔软地流进了这间屋子,女人猛地拉上窗帘,阳光便突然间消失。

  最后,中午的屋子里就显得有些灰暗了。

  男人看到女人怪异的举动没说什么,而是要起身去按墙上日光灯的开关。

  女人轻盈地走到男人面前,拉住了他手:“不要嘛,别开灯,这样多浪漫。”

  男人叹了口气。他的表情很奇怪,脸上分明写满了厌恶、厌倦、疲惫和无奈,而他身边的女人却是万分喜悦,甚至说她讨好也并不为过。这样看的话,应该是女人之前犯了什么错吧。

  男人终于还是妥协了,他一下就坐到了餐桌前,然后他把头歪向一边,一手托腮一手无聊地敲打桌子。女人朝他毕恭毕敬递上来一双筷子,并给他斟上了一小杯白酒。

  酒香,肉香。

  一股奇异的香味,男人向餐桌撇了一眼,好好的炸肉被女人弄得丑陋无比,不成样子。

  “用什么材料做的,闻起来很香。”男人不经意间说了一句。

  女人像是已经等待了好长时间,她站在男人身边,穿着大大的围裙,双手紧握。灰暗的房间里,男人一开口,女人便欣慰地笑了。

  女人回味着男人的问题,很幸福地背起了菜谱:“肉250克、鸡蛋2个、淀粉5汤匙、料酒3茶匙、姜片10克、葱段10克、盐适量、油、椒盐适量。每片肉都被我认真地切过,五厘米长,一厘米宽。然后在每片肉片的两面用刀轻切十字花刀,就是先轻切再旋转90度轻切……”

  男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并没有理会女人的唠叨。他盯着那个盘子,那是种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肉香。女人的声音依然在耳边游荡,男人似乎没有听到,他慢慢地举起筷子,向着那盘肉伸了过去。

  屋子里一片昏暗,斜斜地阳光努力要挣脱窗帘禁锢,但是无济于事,女人看看窗帘,冲着垂头的男人微微一笑。

  男人把肉片送到了嘴里,他轻轻地咬了一小口。

0。肉香(2)
味美、柔滑、鲜嫩,所有美好的感觉就在一瞬间沁入男人的心肺,外酥里嫩,入口柔滑,口味鲜美,回味无穷,男人慢慢地吞下了第一口美味。

  罂粟壳?难道这些肉被女人用罂粟壳浸泡过?

  不管了,味道真的是传神啊!

  男人也不顾体面不体面了,也似乎忘记了之前和女人的种种不愉快,甚至连身边一直在昏暗的屋子里微笑的女人也忘记了。他举起筷子狼吞虎咽,疯狂地往嘴里塞着那香喷喷的,呃,椒盐里脊。

  “啊!”男人突然大喊一声。

  他把什么东西给吐了出来,然后捂着嘴巴说:“什么啊?怎么会有骨头?这么硬!”

  男人瞪了女人一眼,身边的她似乎是感到很抱歉的样子。她像刚才一样一直穿着大大的围裙,两手握在一起耐心静候男人进餐,似乎是在赎罪,或者是在等他一个表扬吧。

  男人又拿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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