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长大的小姑娘来说,上海滩是陌生的,可怕的,更要命的是她每天还要面对那些穿着彩色外衣的上海人。如果不是因为那群好事的无情看客,她可能现在还不知道他所发生的事情。
你们刚才没去看热闹啊,一个拖着肥胖身躯的中年贵妇显出一副十分骄傲表情得意地对另外几个同样身材的妇人说道。
什么热闹啊,你们倒是说个明白啊,也好让我们几个无聊人也乐一乐。
不就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被人罩在麻袋里给揍了几个小时吗,另一个不合群的瘦妇人赶紧抢在胖妇人之前大声说道。
啊呀,被伺候了几个小时,死了没有啊!
死了还有什么可看的,怪的是那人当时还没断气,嘴里还不断地叫着一个人的名字……他嘴里喊得好像是若离吧,对,就是这个名字。
原本就不太喜欢听别人说是非的她一直都没去理睬她们谈话的内容,忽然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你们刚才说什么,是谁在唤若离这个名字?她有些激动地说。
就在前边的路上,一个被打得看不清样子的男人,你也没去看吧,刚才那儿围了好多人。
那人现在怎么样了?
好像后来被人送医院去了,伤的那么重,估计是救不活了,唉,现在回想起来那张血肉模糊的脸,还着实有点吓人。还没等贵妇人把话说完,她早就夺路而去,消失在那些人的视线之内了,不会的,一定不会是他,刚才还那么有力气,把我一个人落在大街上,现在又怎么会出事呢,一定是那些看客弄错了,又或者是我听错了,她一边往街头跑去一边安慰自己。
先生,请问你知道刚才受重伤的那个人被送到哪间医院了?
好像是上海红十字会吧。
谢谢,她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样子就再次出发了。
他到底怎么样了,你告诉我,若离发疯似地问俊堂。
医生说他已无生命之忧,但完全康复的可能性极小,俊堂忍受着心中的痛苦将这些残忍之极的话又重新复述了一遍,如果还让他再说一遍,恐怕要难于登天。他的一生为何会充满如此多的变数呢,即便是一条小小的春蚕,从小到大,再到吐丝结茧产卵,其间虽然经历万千变化,但也终有获得重生的一天,可他重生的起点又到底会在哪里呢?我真的好想赶在其他人前面知道这个答案。
胡近天,你倒是快点醒来啊,为什么要把我一个人仍在大街上,回答我。
无论她怎么摇晃质问,他的表情依然还是那般的平静,兴许他此时正在闭关思考,不想受任何声音的打扰,又或者他不想看见任何人,他正在生所有人的气。
若离,你先冷静点,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阻止了她,他一定会醒过来的,相信我。
真的吗?
从若离眼角那晶莹剔透的泪珠里我看到了希望,他是不会那么容易死的,泪珠里的他依然还是风采依旧,只是因为一场不期而至的暴风雪,显得有点累,想好好休息一下。那天晚上,我去了思琴家过夜,跟她聊了很多,但基本上都是围绕他在转。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六章 突变(10)
知道吗,思琴?梦中的他真的是太好了,我更喜欢那样的他。
又说疯话了,你,我才不要那样的他呢。
也许这就是我们两个最大的不同之处吧,唉,还是先不要说他,改天你自己反正会去看他,我就不多说了,很多事情不知道要强过知道。还是来说说你,你最近都在跟什么事情打交道呢?
你就别提了,还不是志嘉,他整天缠着要我嫁给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知道怎么办就凉拌啊!
我都急死了,你还有心思跟我开玩笑,真是的。
谁跟你开玩笑啊!以不变应万变可是你目前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志嘉现在就像一头牛,浑身是劲无处使,你只要先凉拌他,将他的斗志和信心慢慢消磨掉就可以了。
这么做岂不要伤害他,我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啊!
怕伤害他你就嫁给他啊,放心吧,我早就为你想过了,这么做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感情这回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都没错。如果是天地向你求婚,你会答应吗?
我不会,因为他是不可能会向我求婚的,你说做他的女人到底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啊?
不知道,也没想过……
其实这个问题我已想过不下百次了,有时候我在梦里发现自己穿着婚纱跟他一起站在教堂里,接受所有人的祝福,就在神父宣布我们成为合法夫妻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闯了进来,那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强行带出了教堂,因为和他举行婚礼的人并不是我,我只是一个伴娘,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连伴娘都不是,多么讽刺啊,可我还是期望每晚都重复这个梦。想到这里,我马上就闭上了自己的双眼……
第二天的阳光来得特别早,这在上海的冬季是绝对不多见的,算算日期,今天是12月21号,一个有点特别的日子。我起床时思琴还睡得很沉,实在不忍将她从梦中叫醒,所以就突发奇想一个人来到她家的后花园散布,对于这次很早的散步,我有点担心。园子设计的很有美感,跟我几年前所见到的已完全不同,无论是规模还是布局都能带给人全方位的感官享受,天堂也不过如此。仔细一看,把天堂跟人间融为一体的竟是一座古色古香的石拱桥,桥身和前面并没有很多修饰的雕刻,正是如此周围的湖光山色才显得栩栩如生,相得益彰,我是绝对无法向一个从未置身此间的人悟出这里所有的美。立于桥头极目而视,大自然的感觉会使你忘掉一切,桥下泛舟,你会马上去到古代泸州,见证那个逝去的神话。然而令我感触最深的并不是这幅没有人的《清明上河图》,而是湖边那间失而复见的小茅屋。
我跟茅屋的情缘要追溯到10多年前,那时候的我跟现在的我差异实在太大,有时候连我自己也想象不出来,顽皮绝非属于每一个人,尤其是女孩子,但我却绝对使顽皮的涵义变得更加丰富。我最喜欢做的游戏是“火人抓小鸡”顾名思义就是在人的头上点火,然后我们就立即往四周逃窜,谁都不愿意被火人抓住,这个火人是邻居家的儿子,出生没多久就因为高烧而伤了大脑,我们都叫他大傻。“火人抓小鸡”的游戏确是很刺激,但却总要等到大傻的头发重新再长出来,我的记忆中,这个残忍的游戏我只做了三次,在这仅有的三次里,我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十分惨重的,第一次父亲只是用家法处置,狠狠地抽了我20鞭,令我半个月没法下床。第二次就有点惨了,不但被鞭打,还要被禁足6个月,我最怕的就是整天呆在同一个地方做同样的事情。第三次就更惨,除了接受加强版的第二次惩罚外,父亲还将我送进了寺庙里当尼姑,最过分的就是让人剪掉了我的头发,后来幸亏有母亲的苦苦哀求,我才得以重返人间,在这一两年里,由于受到了尼姑们的耳濡目染,又或者是因为我不想再当尼姑,所以我变乖了,这也正是母亲向父亲求情的唯一理由。
再次回到家里的我显得有点兴奋,却不知道一切皆已改变,原本属于我的一切也早已不复存在,但最令我心寒的却是另外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父亲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把玩字画古董,我甚至都害怕跟家里那些字画古董争夺父亲的宠爱。我回来的第七天,家里失窃,奇怪的是丢的东西仅限于字画古董,其它财物丝毫未少,父亲非常生气,还报了警,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力本来是甚微的。奇的是第二天早上小菊来我房间收拾时竟发现了父亲最爱的那个花瓶古董的碎片,小菊的大声叫喊也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当我挣开朦胧的双眼时着实也吓了一跳,地上到处散落着碎片,靠近我床边的地上还平躺着半个花瓶,一点也不难看出这正是父亲平时最喜欢的那个花瓶。我还没来得及多想,父亲和母亲就带领管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你这个畜生,不孝女,没想到还是死性不该,你这是在向我宣战报复吗?父亲有些颤抖地大声对我吼道。
我,我……
父亲当时生气的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可是我又能说些什么呢,两年来我虽然改变了很多,但在所有人眼里我还是二十多个月之前的我。我的心在那一刻差点就死了,是父亲的一句话救了我,“孩子,做人要光明磊落,敢做敢当,不是你做的就一定不能胡乱承认,这是我们家的祖训,你一定要切记在心中。”
不是我做的,于是我大声地吼了出来。
吼完之后我头也没回就冲出了门外,整个白天我都是在一个我从没到过的地方度过的,还好悲伤一直将我的心完全占据着,但当黑夜就要来临的时候,饥饿跟寒冷就开始蚕食我心中的伤痛,我终于在附近找到了一间小茅屋。
第六章 突变(11)
有人吗,请问?
没有人回答,我于是壮着胆子推门而入,在推开门的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显现出了成千上万幅关于茅屋里面的画面。屋子里的光线越来越暗,我凭着一颗对光明仅有一点希望的心摸到了半根蜡烛,并在蜡烛的旁边找到几根火柴,蜡烛使茅屋渐渐地变亮了,我开始用眼睛扫视茅屋里的一切。这绝对是一片幸福的同龄乐园,虽然它的表面并不是太招人喜欢,首先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堆西洋玩具,几乎每一件都曾是我所心仪却不能得的,父亲的眼里玩具代表玩物丧志,母亲的心里西洋玩具永远只属于那些最有钱的人家的孩子。当我抓起一只笨狗熊往怀里放时,桌子上的一盘“水果”迅速把我的魂给勾了过去,我当即伸手抓了一颗葡萄放进嘴里,使劲一咬才发现原来是我自己看错,一时之间弄得我连苦笑的力气也没有,屋子里这么多玩具又有什么用呢,我现在需要的只是能够将肚子填满的食物。那天夜里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第二天早上如果没有一束阳光照化我身上的冰封,我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肚子还是在咕噜咕噜地作响,该怎么办呢?更糟糕的是我连重新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
思琴,瞧,这是我爹昨天给我买的玩具,很棒吧!
我爹说暂时不给我买玩具,除非我每门功课都能得80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志嘉哥!
不会的啦,你放心好了,我可以叫我爹多给我买几个玩具啊!
你是谁啊?怎么会在这里,是不是想偷我们的玩具?
……
我们三个就那样相识了,那一年我们11岁,茅草屋是我们结识的地方,也是我童年的一块福地。四年之后那间见证我们三人友谊的茅草屋被风雨所毁,我们三个人最伤心的就是思琴,因为那间茅屋是她求了百忙中的父亲一年时间,才得到的恩赐,更重要的是那里是完全属于我们三个人的世界,它早已成为了我们三个人生活的一部分。
怎么啦,看到小茅屋是不是又想起当年的事了?思琴面带微笑地继续说道,小茅屋是几天前我跟志嘉亲手重建起来的,很不错吧!
是啊,要不是这间小茅屋,我们三个就不可能相遇,更不可能成为好朋友,我可能也不会有跟父母冰释前嫌,重归于好的机会,看到它,我仿佛又回到了11岁。有时候连我自己也想象不出10多年前自己那副叛逆淘气的样子,幸亏你们每天偷偷给我送饭,才使得我有力气等到事情水落石出的那一天,父母到处寻找我,并最终得以让我们一家团聚,这一切仿佛就在昨天,时间和空间的力量真的是太伟大了。
啊!上天请你再变一双翅膀给我吧!我要……
你要什么啊?真是的,还没疯够,无论世界怎么变,我相信我们三个人的友谊永远都不会改变。
好了,你不是说要去看他吗,我们早点出发吧。
真不知道,下次再来这里的时候又会有什么样的惊变。
冬天是很漫长的,对很多人来说,但上海的冬天却还不算太糟糕,遇到下雪的天气,他们会尽情享受雪之美,遇上不下雪的年景,他们则会尽情地去领略无雪之城的快乐与激情,尤其是碰上雾后阳光的时候,沙滩阳光则成为很多上海人最佳享受选项,这种阳光虽没有广州那么强烈温和,但却足以去除北方人心中的所有阴霾,那种感受外地人是很难理解的。
兄弟,听说要打仗了,我们是不是也该改变一下谋生方式啊?一个正在抽纸烟的黄包车夫大声地对正在他旁边睡觉的同事说道,语气之中似乎还包含着一种无奈与短暂的愤怒。
我们还是老实一点吧!世道虽然是乱了点,可毕竟还没到要把我们赶上梁山的地步,这上海无论落到谁的手里,都会有人需要坐黄包车,只要我们还能拉着黄包车在街上走,瞧!这不是有客人来了嘛,兄弟,我得先去送客人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
望着远去的老车夫,年轻车夫不得不将说到一半的话硬是活生生地给收了回来,这个年轻的车夫不是别人,正是在闸北勇救徐天地的那位中国的乱世侠客。年轻人名叫郑佳城,年龄在25岁左右,身高和体重还算中等,郑嘉城虽然早已到了适婚年龄,但苦于家境贫寒,终身大事至今仍无着落,对于这一点他有自己的想法,可年迈的父母还一直在为这件事操心,他们并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这件事令他感到十分不安。除了父母家里还有一个念大学的妹妹,他想让妹妹生活的更好,所以就发奋赚钱供她读书。一种生活的背后必然隐藏着另外一种不为人知的生活,郑嘉城本人非常有理想和志气,他做梦都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可他毕竟不是为自己一个人而活着,家庭和事业的抉择实在是太过残忍,他没有勇气去面对这一切,但今天他却特别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因为小妹过年之后就会有工作了,他觉得自己对家庭已然可以功成身退,故此想弃车从军。
黄包车!这种声音听起来时有几分天真,郑嘉城出于好奇地瞥了说话人一眼。
是他,要车的人正是上海滩的权力财富新星胡近天,自己不是救过他的命吗?为什么不向他要回这个人情呢?请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