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永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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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永夜- 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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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老子六万年前就纵横天界,早在八万年前就已经修成了仙身,你说老子是妖怪?你倒是说说看,我怎么妖怪了?”眼见无涯点头,凌云继续摆道理——说实话,要真跟这个大罗金仙拼斗起来,凌云还是有点发怵的,自己是偷袭得手占了先机,这才好像拉成了平手,如果真凭着实力对轰,说不定自己早就被轰杀成渣了。
    时间拖的越久,对这大罗金仙就越是有利,他有时间专心化去肚子里的歹毒黑虫,等到剧毒和剧痛都去除掉之后,就能够恢复到最佳的状态。和凌云对上的那一拳并没有伤到他,反倒是凌云被震得几欲呕吐。
    之所以凌云现在站在这里跟他讲道理拖时间,那是因为齐天大圣的丹药开始发挥作用了。
    凌云是何等聪明之人?人家从成仙到修炼成天仙之身,起码要两万年时间,他仅仅只过了一万年而已。比人家少了一半的时间。齐天大圣临走时的那句话他到现在才咂摸出一点滋味来,别丢了他的人,敢情是这大圣爷跟人赌了什么玩意?否则这二道仙门中即便事情闹得再大,也轮不到一个大罗金仙亲自插手。
    再者,那一颗丹药的确是神气无比。凌云体内本来是混乱无比的,既有以前在仙界的时候留下的灵气,又有仙石慢慢补充的灵气,有被逼着冥想练出来的魔力,也有在坎纳斯疯狂吸收的元素力量。。。。。。总之,现在用一个很形象的词来形容他的提内的话,就好像是大杂烩一般,什么都有。
    无论是仙是妖,都是在寻求体内力量的充足和纯净,纯净度越高,其层次越高,相对的威力也就越大。比如原始仙尊体内的能量可能是金色,而到了齐天大圣那个档次,或者就是无色了,所谓的反璞归真了。对于这一点,全身上下犹如烟花一般灿烂的凌云,是拍马也追不上了。
    而大圣的这颗丹药,就犹如污水中的明矾一样,不停的在吸纳他身体里和周围的灵气,将无数的灵气和他身体里各种各样的力量综合,经过一次次的综合和洗涤之后,现在凌云体内大部分五颜六色的能量已经被洗涤一空,变成了柔和而纯净的灵气。
    如果单单是在洗涤体内能量的话,凌云是不会拖时间等着大罗金仙将身体里的歹毒虫子化去的——这丹药犹如有生命一般,每洗涤一股五颜六色的杂乱能量,就会从外界吸取一股灵气做自我补充,洗涤干净的能量变成了纯净的灵气,和外界吸取而来的灵气一起积攒到了他的紫府元婴之中,现在的凌云好像是有两颗金丹一样,这颗丹药就悬浮在紫府之中,不停的吸取四周的灵气。
    “六万年?六万年前的仙界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货色,我劝你束手就擒!”大罗金仙显然也不想这么快出手,他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估计是黑虫已经被化去了不少。“如果不听,等到仙兵仙将们一到,你就是有通天的本领也逃不出去!”
    “逃?老子这是回了自己家里,为什么要逃?我劝你赶快给我让开路,否则爷爷生起气来,我可不认识你是什么大罗金仙,就算原始仙尊那老儿来了,我也照揍无勿!”凌云指着大罗金仙骂道,将他骂了一愣,这个仙界地位超然的家伙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妖怪竟然敢当着这么多仙人的面大骂原始仙尊,难道这世界还真是变了吗?“我还告诉你,六万年前,老子被原始仙尊那老货捆了扔进六道轮回,不知道是我人品好还是运气好,总之老子现在是回来了,你回去告诉他,乖乖的认个错则罢,不然,老子掀了他的绝仙宫!”
    反正事情都到这份上了,连大罗金仙都惊动了,原始仙尊来是早晚的事情,根据那老头的人格推断,多半会再一次将自己教育一顿,如果出言过激一些,说不定会把他气出个好歹来,然后又把自己捆吧捆吧丢进轮回通道中去,这就刚好得偿所愿了。
    “大胆妖孽!你找死!”大罗金仙大吼一声,双目金光闪动,射出一片慑人的光芒。“辱骂仙尊,你前前后后逃不过那斩妖台上的一刀!本座本念你修为不易,想放你一马,谁知你如此执迷不悟,等到了地府,你可别怪罪本座下手不容情面了!”
    “你下一个我看看,大罗金仙也没有私自处罚仙人的权利!”凌云丝毫不示弱。“明天原始仙尊会发现一具仙人的尸体摆在了绝仙宫门口,然后众仙友道友全部将矛头指在你的头上,我看你能不能逃过斩妖台上那一刀。本座念你修为不易,你快快让路,我要去跟原始那老头讲道理!”
    “找死!上前一步格杀勿论!”大罗金仙依然穷凶极恶,可是就是嘴上说,脚上却不动,估计是肚子里的歹毒虫子还没有炼化干净的缘故。
    若是这黑虫被他拿在手里,只怕不需两秒就会被炼成一堆飞灰,可这是在他肚子里,总不能冲自己肚子里放一把天火吧?那虫子还没烧死,自己先死了。而这边凌云也不敢先动手,毕竟灵力多一分,说起话来就要大声一点。。。。。。
    这俩人不着急,绝仙殿里有人急了——原始仙尊坐不住了,他听到了那一句六万年前被打下轮回通道的话,他再也坐不住了。
    说起来,仙界经历几十万年,真正严重到被打入六道轮回的仙人,仔细数起来,不过寥寥数十几而已,而在最近那六万年被打入轮回通道,并且捆上了缠魂丝的,在原始仙尊的记忆中,好像就是那个因为偷看仙女洗澡的流氓天仙凌云了。
    说起来,偷看仙女洗澡并不是什么太过严重的事情,整天待在仙界里除了修炼就是打架,总得找点事来调剂生活,有这个爱好的不单单只有凌云一个,可是就是他被抓了典型,这是为什么?怪只能怪他运气不好,看谁不好,偏偏就看到了原始仙尊的女儿。
    缠魂丝是多么厉害的东西?想当年齐天大圣正在跟二郎显圣真君争斗的时候,太上老君从后面偷袭,一手镯将猴子撂翻在地,当时就是捆上了三根缠魂丝才将他制服,最后放在八卦炉中去炼化。好在那时候孙大圣已经修得肉身成圣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挣脱了缠魂丝,这才得以脱身。
    对齐天大圣这样的人物才下三根,对凌云这样的,事实上只需要把一根分成两半,在去掉四五分就应该差不多了。
    齐天大圣依然翘着二郎腿在观看着镜子里的情景,看样子轻松愉快,根本看不出一点是自己参与进去的感觉。他身边放着一盆——因为盘子能盛的果子少,早就被换成了盆。大圣右手端着紫玉九龙杯,旁边一位狐仙乖巧的给斟着酒,只要杯子一空,必定是一道香气四散的酒线凌空而下。
    大圣刚刚随手赏赐的丹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这也够她高兴好一阵了——如果不是种族不同,恐怕她早就扑上去表白了。在这点上,妖族的作风比神或者仙要好的多,特别是仙人们,一个个看上去道貌岸然,骨子里却全是闷骚。
    在绝仙宫这种正道人士之首的地方,为什么会养着一位千娇百媚的狐仙?这事情恐怕只要是男人,脑子里都会想到那么一件事,这不是龌龊,而是自然反应如此,本就该当如此。
    虽然经过了坎纳斯之旅,凌云的外形已经改变了不少,从气势上很难分辨出来是不是一个人,当原始仙尊闭上眼睛仔细感受之后,终于确定了下来,这个人的确就是被自己踹进了轮回通道的著名流氓天仙。
    看着镜子中两个人的僵持态度,原始仙尊趁着大圣举杯的时候,非常隐秘的捏了一个发诀,瞬间一道极为不易察觉的光芒射出,直奔远处而去。
    一曲楚歌柔肠断 三百一十三冥雷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6…24 17:10:00 本章字数:3471
    金光刚刚飞离不到绝仙宫一里的距离,就被一道无形的屏障给拦了下来。无数的金光撞得屏障丁当乱响,犹如金属跟玻璃相撞一般。可是这屏障却异常的坚固,无论金光如何撞击,都是稳若泰山一般。
    “谁!”齐天大圣一看这还了得,连俺老孙的信号都敢拦。原始仙尊再怎么牛B,说到底是小辈,已经封神成圣的齐天大圣是不屑去和他理论的,至于一棒子敲死在当场,这不是做不到,只不过落下一个欺负后辈的口实,那就不太好了。要知道齐天大圣这一辈子留下的名号全是以弱欺强,从来就没干过这欺负弱小的事,原始仙尊也正式抓着了这一点有恃无恐。
    齐天大圣一声大吼,声音直震的空气都在抖动,整个绝仙宫摇摆不定中,不少仙人捂住了耳朵。孙悟空蕴涵着真怒的一嗓子,不是这些软脚仙能够抵挡的。
    随着空气一阵波动,天空上立刻梵音大作,一道彩虹似由天边而来一般,直通到了绝仙宫内。彩虹犹如一座桥梁一般,上面盛开出了朵朵金色莲花,每一夺莲花绽放,必定引得极乐鸟一声欢叫。天空已经被染成了黄金一般的颜色,随着莲花绽放到了绝仙宫门口,一多硕大的莲台从天而降。
    想也不想就能知道,喜欢搞排场做姿态的,除了那些西天佛陀之外,找不出第二人了。
    “孙大圣,什么事情这么大火气,用得着和小辈生气吗?”随着莲花绽放,一阵平和的法唱传来,莲台上坐着一位白衣白裙,高盘发髻的女子。手持羊脂玉净瓶,额头上一点朱砂姣妍欲滴,手捏成一个无量佛印,身边两为修为不低的小屁孩都穿着红色的肚兜。
    其中一个孙悟空认识——正是自己的大侄子,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唯一的儿子,火云山火云洞中无量圣婴大王红孩儿,现在已经做了散财童子。
    有着纳福散财陪伴着的人,自然是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了。
    “你这女人跑这里来干什么?”齐天大圣闪着一双金眼凝视着这个曾经欺骗过他感情的小娘们,“你凭什么挡住我?你得知道,我不太喜欢你,要不是看着你是女人,我早就一棍子捅得你叫娘了。”
    “大圣勿恼,我只不过是来参加火龙果宴而已,和大圣的目的是一样的。”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轻移着莲步走下莲台,一举一动都有说不出的风韵。知道的说这娘们是佛门得道的菩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帝王家的小妾呢。“至于刚刚无意间阻挡了大圣的传信,那是无心之失,如果大圣不嫌麻烦的话,再来一次吧。”
    齐天大圣撇了撇嘴,一屁股坐在了紫玉大椅行,一双毛腿架在着雕梁画栋的栏杆上,抖得栏杆吱嘎作响。旁边的妖仙非常乖巧的过去,一双纤纤玉手按在了他的太阳穴上,轻轻的揉动着。
    眼见齐天大圣郁闷,其他仙人不好再说什么,也乖乖的坐在后面。由于乾坤镜已经被大圣打的粉碎,仙人们只好各运神通,使用千里眼之术,这比起乾坤镜来说不知道累了多少,可是罪魁祸首是齐天大圣,眼见观世音菩萨都在这里坐着,大家有苦只能朝肚子里吞。
    三道仙门之外,凌云和大罗金仙的争斗在继续着——两个人越斗越烈,战斗波纹从最开始的几里已经扩散到了十几里。这两人也不知道发了身疯,好好的仙诀放着不用,玩起了近身肉搏,每一次都是拳拳到肉,每一拳出来必定绞得周围空间粉碎,这样等级单挑或者已经不能称为比试了,称为拼命更为合适一些。
    仙界估计也是沉闷了几万年,两个人争斗时间越长,聚集的仙人就越多,到了后来,甚至是连采摘火龙果回来的仙人们都加入了观战的行列,毕竟两个大罗金仙级别人物的拼斗,不是天天都能看到的,更何况里面其中一个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神人,或者是妖圣。
    孙悟空那一类的神都是上古以来被册封的,仙人们所谓的神人都是以自己的修为垮过那最后一步的,和他们接触领会到的好处不可同日而语。
    仙人们的站位也很有讲究——最靠近战斗中心的一干人是实力强悍的剑仙,金仙一级的人物,朝后是天仙,地仙一级的人物,菜鸟仙人最多,在二道们外聚集了密密麻麻的一片——以他们的实力根本是无法抵挡这样的战斗波及的,可是又不甘心白白的错了一场精彩的争斗,只有依靠着仙门禁制来抵挡一二。
    唯一例外的是安达瑞斯,凤凰化身的安达瑞斯距离凌云始终只有一里开外,巨大的空间波纹对她根本就没有影响——凤凰本来就是穿越空间的旅行者,别说一点战斗波纹,即便是碰到一头噬空兽,它也是毫无畏惧。
    大罗金仙是手持着仙剑大开大合,凌云则是抽冷子来上一下。大罗金仙仗着自己武器的优势,逼得凌云是左闪右躲。拳头可以对拼,但是用拳头去拼大罗金仙的仙剑,除非已经将身体炼到了齐天大圣或者是二郎显圣真君那样的地步,最不济起码也得有三坛海会大神哪吒那样肉身成圣的本领,否则一切用肉身去抵挡仙剑的做法无疑都是很傻B的。
    凌云猛然一道仙雷打出,将正提着仙剑当西瓜刀使着猛砍的大罗金仙逼退了几步,毫无防备根本没有想到这会在肉搏中忽然抽冷子放仙雷的大罗金仙一下被劈了一个跟斗——凌云的力量虽强,但是在仙诀的运用上,始终赶不上这位大罗金仙。
    “你要不要脸!怎么忽然放仙雷偷袭!?”大罗金仙停下看着自己胸口的一片焦糊,虽然说被打了一个跟斗,但是在仓促之间还是接下了这仙雷。
    “**!你提着仙剑,我是空手!”凌云丝毫是示弱,一点也不为自己的无耻行为感到害羞。“有本事你把仙剑放下,我们空手一对对,谁放仙雷用武器谁是孙子!”
    “你自己炼不出来好东西,难道还不让别人用吗?谁告诉您近身战不能用仙剑的?我这算是对你客气的了。如果我将仙剑结成剑阵,你猜你的后果会怎么样?”大罗金仙轻哼一声,头微微一偏,看到了后面成群结队在观战的仙人门。“若不是本座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早就把你斩于剑下了!”
    大罗金仙看着后面无数的仙人在观战,形象和语气忽然高大了起来。
    “放屁,老子的仙剑若不是护主自毁的话,就凭你这根破铜烂铁一般的玩意,我有何惧?”凌云想起了自己的戮仙剑,有点悲伤。剑是好剑,只不过因为原始仙尊那老头的缘故,最后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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