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焰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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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焰红唇-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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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再粗糙简陋的领域空间,也是领域空间,就好比再粗糙的刀,也比木头锋利。



    目前隆格尔的领域空间已经有了简单的功能,可以存储魔法力,可以汇聚风、土、水、火、木、电这六种元素中的任意三种,可以高度压缩存放,这样,他在施展魔法攻击时,就可以不用汇聚元素,而是直接调用领域里的元素。



    “汇聚”和“调用”这两个词的差别对于魔法师来说,是巨大的,调用元素意味着可以瞬发魔法攻击,而汇聚元素意味着必须首先吟唱咒语,汇聚了足够的元素才能发动魔法攻击。



    这一来一去的时间差,在生死瞬间的战斗之中,有着巨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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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格尔站在自己家门口,静静地望着远方的绿色山峦,深蓝色的眸子一动不动,目光清澈而深邃,几分钟过去了,他的目光依然不变,仿佛远方的山峦有着诱人的吸引力。



    忽然,他那细长的眼睛里骤然有银光闪耀,只是这闪耀是一瞬间即止,他忽然长出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了句:“该是远行的时候了。”



    现在的隆格尔,斗气修炼水准是七级,比魔法力高一级,这是他刻意营造的结果。



    前世的拉格朗格斯被誉为大神魔法师,达到二十级的神阶,甚至被魔法史学家传说达到二十一级的半神,但是他的斗气修炼只有十六级。



    他花费了三百年的时间修炼魔法,达到了二十一级的半神境界,此后又花费了三百年的时间修炼斗气,收集了无数的斗气修炼秘籍,甚至许多超级豪门绝不外传的镇族斗气秘籍,都被他巧取豪夺了不知多少,请教过神阶武士在十个以上,斗气却只修炼到了十六级,就再也无法突破了。



    他还收集和配制了无数对修炼斗气有帮助的魔药,到修炼后期,他吃珍稀魔药的数量仿佛吃饭一样多,就希望能借助强大的药力突破圣阶武士瓶颈,但依然以失败告终。



    所以,这一世他首先要修炼的就是斗气,对魔法力的提升,他有绝对的把握。



    从三岁灵魂觉醒之后他就开始魔武双修,又以斗气的修炼花费的时间更多。



    现在,发生了被抓的事,虽然现在逃出来,但这事肯定没有结束,必须尽快离开。



    而且,在杰冥小镇这个偏僻而资源缺乏的地方,对今后的修炼,无论是斗气还是魔法,进步都会越来越慢,而他不允许自己的修炼速度慢下来,在这个残酷而野蛮的世界上,他必须尽快修炼到能够基本保证自己生命的水准。



    否则,一不小心丧了命,现在的他可没有施展灵魂转世的能力,那至少需要圣阶亡灵法师的水准。



    同时,他的领域也需要升级改造,成为威力更大的领域,升级领域所需要的各种珍贵材料,在杰冥小镇是永远无法获得的。



    远方的世界在呼唤着自己,隆格尔忽然有这种感觉。



    几天后,乌勒蒂亚山脉边缘的一条小路上,走着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他身高大约一米七五左右,在成人中身材不算高,但在十五岁的年龄里,算是中等偏上了,略有点偏瘦的身材,一身黑色的猎人装束,只是猎人装显得很旧,还略显大了一点,身背一个将近一米高的大行李,从容在小路上走着,步履快捷如风。



    他的面目算是清秀,带着十五岁少年的稚嫩,暗紫色的头发显得有一丝神秘感,深蓝色的眼眸清澈深沉,让他的气质在某一瞬间带着悠远动人的味道,眼睛细而长,挺直的鼻梁,显得颇有英俊之气,皮肤略黑,显然是经常在野外日晒的缘故。



    这个人当然就是逃离家乡,远行修炼的隆格尔。



    这条路是逐渐远离乌勒蒂亚山脉向西绵延的小路,常年累月被各种商行的车马碾压踩踏而成,小路坑坑洼洼,大约两米多宽,两边都是半人高的枯黄野草。



    隆格尔看看略偏西的太阳,心想,按照地图上的标示,前方十几公里就应该是著名的肯特镇。肯特镇可不比杰冥小镇,那是进出乌勒蒂亚山脉的交通要道,是一个人口数千的大镇。按照自己的步行速度,两个小时之内应该可以到达。



    嗯,这样总算可以找点事做,挣点钱了,肚子饿呀。



    虽然说这几年他的杂货店经营的还算不错,但是,他的花销也大。



    这些年他魔武双修,日夜修炼,每天用黑暗系魔法“静夜沉眠”来帮助睡眠,一天只睡两个小时,身体消耗不是一般的大。再加上他现在的年龄,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之大,足相当于三四个成年人,而且每顿饭不吃三四斤肉食都顶不住消耗。



    所以这几年他经营杂货店挣的钱,至少有一半进了他的肚子。



    另一半自然是花在建构他的领域空间了。



    他现在的领域空间所用材料,没用一件是高级东西,领域空间的基础结构使用的是乌勒蒂亚山脉出产的普通魔力晶砂,然后自己提纯加工之后使用的。



    所谓魔力晶砂,就是蕴含的魔力很微弱,达不到最低品质的魔力水晶要求,因此在魔法师看来,这种东西就是魔力水晶中的垃圾。



    对于魔法师来说,有用的是魔力水晶,魔力水晶里蕴含强弱不等的魔法力,在这个魔法文明的世界,魔法力就是力量,就是能量。而魔力晶砂则是最差品质的魔力水晶碎片,碎到成为细沙一般的微小颗粒。



    但很少有人知道用这种材料可以建构基本的领域空间。



    建构领域空间本来就是极少数人才有能力思考事情,思考这样事情的人,至少也是圣阶或者神阶的高手强者,他们一旦决定建构领域空间,肯定会用自己能够得到的最好的材料来做,使得建构成功的领域空间具有尽可能大的威力和稳定性。



    用这种魔力晶砂,隆格尔也是没有办法,在杰冥小镇这种偏远闭塞的地方,不可能找到高级的魔法材料,就是找到他也买不起,只能用这种材料。



    但使用经过处理的魔力晶砂也有好处,一是起码可以建构成功领域空间,二是这种基础材料是可以在以后替换的,也就是说他现在建构的领域空间具有很大的可塑性。



    当然,换一个空间魔法师,可没有能力建构出具有可塑性的领域空间。



    “咕咕,咕咕”一阵响声传来,来源是隆格尔的肚子,他咽了口吐沫,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叹了口气。



    离开杰冥小镇已经五天,他带的干粮不少,不过今天上午吃完了最后一把面包屑。本来是想在旅行的路上可以狩猎,补充一下肉食,毕竟乌勒蒂亚山脉飞禽走兽众多,在山脉深处还有强大的魔兽。



    谁知走了五天,除了第一天偶尔能看见一些小兽,这几天没有见到如何能够猎取的野兽。隆格尔长这么大是第一次出远门,他不知道,越是到乌勒蒂亚山脉边缘,野兽就越少,因为早就在几百年的时间里,被狩猎者猎杀殆尽了。



    早上吃的那点东西还不够塞牙缝,中午除了喝点水,一直都没吃,到下午,他感觉饿的已经可以吃下一头牛。长这么大,他还没这么饥饿过。



    现在的他,眼睛都有些绿了。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赶到肯特镇,到了那里,自己口袋里的十几个银币,一个金币,还是能买点食物,吃几顿饱饭的。



    快步前行了一个多小时,小路到了尽头,汇聚到一条稍微宽一点,也更平坦一点的道路上,隆格尔知道,肯特镇快到了。按照地图上的标示,这条路是从内比西斯公国经过肯特小镇,通向俄勒芒同盟国都城血狮城的道路。



    俄勒芒同盟国最早是内比西斯公国和血狮城邦结盟成立的同盟国,建国五百多年至今,陆续有其他城邦国、公国、部族的加入,形成了今天的俄勒芒同盟国。同盟国中最强大的依然是开国之初就有的内比西斯公国和血狮城邦。



    隆格尔此行的第一目的地,就是同盟国都城——血狮城。



    翻过一个小山坡,前方豁然开朗,只见远方的树林中隐约露出的一段城墙,城墙是深灰色,蜿蜒曲折,城墙后还能看到某些建筑高高的尖顶。隆格尔心中一喜,加快了脚步,又走了大约十分钟,来到了城墙近处。



    近处看小镇的城墙,都是由深灰色的大砖砌成,高度大约四米左右,随着地形起伏而跟着起伏,显得蜿蜒曲折。明显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表面粗糙凹凸,一股沧桑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



    城墙之上空无一人,只能见到后方高耸的尖顶建筑,显得疏于防御。



    对着道路的位置,城墙部分的高度达到五米多,下方的城门大约三米高,是厚木包铜的材料。此时正是下午四点左右,城门开了一半,两个穿着皮甲的守门士兵无精打采地坐在门口聊着天,其中一个还抽着一支粗大的烟卷,对于进出城门的人毫不理会。



    第一次出门的隆格尔见到这座颇有名气的大镇,心中不免有些激动,马上就可以吃饱啦,想着白面包、烤鸡、熏鱼、牛肉,他顿时有了精神,两眼放光,迈开大步走入肯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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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酒馆饕餮
    进入肯特镇,街道很宽,足够两辆马车并行,路面是黄色的山岩铺设,还算光滑平整,街道上人来人往,颇为热闹,有当地的农夫、猎人,但更多的是南来北往的商队,以及佣兵等旅客。



    街道两边的房屋以木屋为主,这些木屋至少都是两层的结构,而且两层的是少数,多数是三层甚至四层的木屋,木屋的主材一看就是山里最常见的硬轧木,这种轧木树颇为坚硬,漫山遍野都是,一般的山里人家都使用这种便宜又好用的木材建屋子。



    也有一些石材建的楼房,用的是淡黄色的叶岩,这也是一种山里常见的岩石,能够用叶岩建屋子,在山里算是有钱人家了。所以淡黄色的叶岩楼房都是四层的建筑。



    和杰冥小镇相比,这里繁荣富庶很多啊!隆格尔心里想着。



    虽然隆格尔长这么大是第一次出门,虽然他对这个陌生的小镇很好奇,对小镇上人来人往的热闹也很有兴趣。



    但是,现在他最有兴趣的还是吃饭。



    饿呀!



    隆格尔走过一家服装店,略过一家杂货店,掠过一家木器店,经过一家兵器店,直接就看见了一家小酒馆,快步如风走了进去。



    酒馆外面看起来不太大,里面倒挺大,摆放了~无~错~小说 m。QulEdU。cOm十五六张桌子,距离吃晚饭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小酒馆的生意不错,基本都坐满了人。



    隆格尔直扑唯一的一张空桌子,伸手解下半人高的行李,放到桌子边上,然后在长条凳子上一坐,高喊了一声:“点菜,快!。”



    “啪”地一声,不知从何处飞来一个菜单,准确地落在隆格尔的桌子上,接着一个低沉得仿佛丛林猛兽般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来了。”



    隆格尔吓了一跳,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扭头一看,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蓬乱糟糟的黑胡子,接着是一股浓烈的烟味、酒味、洋葱味,以及一些隆格尔暂时无法区分的杂七杂八但都很浓烈的味道扑面而来。



    然后他才发现在这乱蓬蓬的黑胡子中间,还有一个高耸如山的阔大鼻子和一双滚圆如牛的大眼正炯炯有神地看着自己。



    隆格尔吓得一侧身子,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迅速和这张黑胡子大脸拉开了一米左右的安全距离,这才仔细打量这突如其来的家伙。



    这是一个身高大约一米五的人,但身体的宽度也接近了一米五,一身褐色的粗布衣服,两臂非常长,长到几乎垂到了地面,而且异常的粗壮有力。这个黑胡子脑袋硕大,却几乎没有脖子,仿佛脑袋是直接安装在粗壮的身体上。



    竟然是一个矮人!



    隆格尔楞一下神,他那堪称智慧超凡的大脑在这一瞬间还是没有反应过来眼前的突然变化,问了一句显得弱智的话:“你是什么人?



    黑胡子矮人显然也没想到隆格尔会问出这么一句,进店的顾客询问店里的侍者是什么人,这样的问题他在店里还是第一次遇到,瞬间楞了一下,然后才回答:“我叫霍德雷斯,酒馆的侍者兼保镖、兼帮厨和调酒师,先生你想点什么吃的?”他的声音低沉得仿佛森林中隐藏在暗处的庞大猛兽,让隆格尔感到了阵阵不适。



    隆格尔这时才镇定下来,重新坐回椅子上,手里拿起菜单,心里在想:这么个强壮的矮人,粗略判断,战力至少超过武士七级,甚至还更高,怎么会在酒馆里当侍者?矮人不是一向以冶炼和铸造为生的吗?



    不管那么多了,先吃饱肚子更重要。



    看着菜单,他流畅报出食物名称:“香草熏鹅来一整只,黑胡椒牛肉二公斤,果蔬汤大份的来一盆,白面包一公斤,先来这么多吧。”



    显然,这个点菜的分量超出了黑胡子矮人的估计,他楞了一下,但什么也没说,拿起菜单转身离去。



    隆格尔这才稳稳坐在长条凳子上,向四周看了一眼,不禁一愣。



    在他正对面的桌子上,围坐着六名身穿淡金色盔甲的武士,六人的盔甲一模一样,都是全身装金属轻甲,显然是标准的制式装备。



    一般来说这种轻甲,防御能力比轻骑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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