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你把他拽回来了又能怎么样?”吴林禹继续道,“让他整天看着你,憋一肚子的愧疚?饭不想吃,话不想说,那就是你想看到的吗?既然你对他没有怨气,倒不如让他自己出去闯一闯。”
“他心里有梦,也有愧疚,肯定是待不下去了。”吴林禹望着楼下,叹了口气说,“就放他走吧,虽然我也挺舍不得这小子的。”
李工头他们听完,也跟着点点头。这一番劝说,倒是真把我的主意改掉了。
是啊,我去把他带回来,就为了让他愧疚难耐吗?那小子都说了,他一见到我,就感到羞愧,只能选择逃避我,逃避这个队伍。
最重要的是,我如果带他回来了,知道了他所做过的事情后,我还能用以前的眼光看待他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我不知道。
“回去吧,等会儿饭该冷了。”吴林禹按着我的后背,往上推去。
“对,不去追了。”李工头对我点头,缓缓的附和道。
顺着吴林禹手臂的力道,我慢慢地跟他踏上了阶梯。
吃饭的时候,等我刚才那股冲劲儿消散不见,我才刨出了心底里最真实的想法。其实,我也不是非想把周志宏找回来不可,只是,在段可他们逐一离去之后,我不想再看到有人离开,一个都不想。
我不知道这是何种情绪使然,或许,我只是想在这个队伍,这群熟悉的面孔之中找到心灵慰藉。每有一个人离去,都会拨动我的心弦。
比如,看到以前总是被挤得满满的、话语声不断的饭桌,现在却只有五六个人沉默寡言的围在桌边,木然的动着筷子,我的心里,总会涌上一股莫名的凄怆。
既然周志宏一意孤行,执意要离开队伍,我就只能希望他一路顺风了。更希望,多年以后还能再见到他,厉哥真不怨你,我在心里说道。
吃完饭,他们决定再去宾馆一趟,看能带些什么有用的,也顺便去把我们丢掉的东西带回来。李工头和辫子小杨还没有要回去的意思,不过这样也正合我愿,多一个人,这里就热闹一些,待得越久越好。
段可的死,对陈莉姗也有影响。听到他们说要出去,她也提出要和他们一起,说是去带点儿食物回来。从她的措辞我能听出,她其实只是不想待在屋里,是想给自己找点儿事情来做,以此转移注意力。因为,厨房里的食物储备还够我们吃一周。
而我,虽然也知道忙碌能转移注意力的这个道理,但是我现在却哪儿也不想去,更别提再去到那个满是沉痛回忆的星级宾馆了。我拒绝了他们,决定就留在屋里。
昨夜虽然喝醉了,但还算睡得沉。我没有想睡午觉的*,我就搬过沙发,看着墙上的那幅画发呆。
这幅墙画是程佳华画的,缤纷的色彩铺满了整面墙。虽然整体风格有点儿抽象,但勉强还是能理解出画里的内容。程佳华最开始是在这面墙上画下了马背上的李彧,以及小黑狗hope。后来,他就以此为主题,将我们那次去马场的情景记录了下来。
艺术来源于生活,也高于生活。我们去草场的那天,草是枯黄的,天是阴的,还下着绵绵雨。而墙画上的草场,却是青绿一片,更有一抹淡蓝的天。程佳华的绘画风格虽然抽象,但抓型很准,一眼就能看出画里的人物是谁。
比如,在草场策马奔腾的吴林禹;骑在马背上,分享着秘密的段可和陈莉姗;靠在栅栏边,抽烟吹牛的王张二叔;戴着眼镜,在马背上晃晃悠悠的周志宏;斜骑在马背上,如同是在驾驶摩托车的志娃;披着像是床单一样的斗篷,在草场上驾马信步的李彧。
以及,正踩着马镫子,准备跨上马背的我。
程佳华说,如果来年春天我们再去马场,应该就是墙上的这幅画面。我们问他,这画里边儿怎么没你的影子啊,程佳华说,这是他幻想中的画面,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当然不会有他。
如果没有遇到烂耳朵赵,或许这幅画面真就能实现呢。
看着画笔勾勒出的段可,我不由得又开始回想起她来。这才发现,我独自留在屋子里的行为,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在这个凄怆的房子里,满是段可的回忆。无论是看向房间里的哪个角落,我都能回忆起她的影子来。
屋里本只有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回忆里重叠出的段可,却挤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睹物思人,还是触景生情,或许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我真是傻逼,明明知道回忆能杀死人,却还要独处在这回忆满布的房间里,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呆坐在沙发上,周围死寂,痛忆缠心,也找不到任何事情做。这种感觉,真是比这屋房子还要凄怆。
我缓缓的站起身,我决定出去走走。
而且我还决定,我得离开这里。
第一百四十八章 夕阳
我真的需要离开这里。
再待下去,我会被自己逼疯的。
真的会逼疯。我要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再也不回来。
也许环境的改变,能对我有所帮助。或许是。
推开门,三四点钟的太阳,照得楼梯间里光影斑驳。去哪里转悠呢,我推开单元楼的铁门,在门前犹豫着。
眯起眼睛,我忘了一眼头顶的蓝天白云。微风拂在脸上很舒服,阳光也不如昨天那样刺眼。我深吸一口气,心说这么好的天气,就去楼顶坐会儿吧。
踏过草坪,我走进了另一栋楼里。这栋楼的底楼,被我们当成马厩来用了。马粪还未来得及清理,臭气熏天。我捏着鼻子,小心翼翼的走过这片区域,上完好几层楼,来到楼顶上。这幢楼,就是吴林禹杀人之后,我们坐在楼顶守岗的地方。所以我一推开木门,就看到一炉蜂窝煤还放在护墙边。
蜂窝煤早已燃尽,炉子里的蜂窝煤变成了淡黄色。圆柱形,多孔的蜂窝煤,让我联想起了左轮手枪的弹巢。许多年前那个叫做柯尔特的美国人,会不会就是看到蜂窝煤,才诞生出了左轮手枪的构想呢?
我无聊的踢了几脚蜂窝煤炉子,一不小心就把它踢倒了。经过燃烧反应后,变色的蜂窝煤,倒出来后直接就散碎开来,撒了一地的灰。
真是脆啊,我心说。
站在楼顶,没有任何遮挡物。阳光倾斜而下,让我忍不住想躺下来享受一个日光浴。但天台上的水泥既冷又脏,犹豫几番还是算了。我踩过煤灰,翻到天台护墙上。还是这个位置最舒服,既安全,又能无碍的享受阳光,得到最宽阔怡人的视野。
望出去,左边儿是机场,右边儿是隧道。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极目远眺,能看到厚似壁垒的群山,包围在蓝天白云之下。前往机场的宽阔马路边,有好多牌幅巨大的户外广告。宽马路,大广告,蓝路牌,这些事物在阳光下显得美好无比。
我点燃一支烟,静望着眼前的凝固。
既然要离开这里,我该去哪儿呢?
继续往段可的家走?不,没意义了。
或者是回到国道上,继续漫无目的的赶路?对啊,也行,我不就是想逃避这座城市吗,去哪里都行。
转念一想,我又不想再往国道走了。因为,这一路过来总会遇到计划磕绊的原因,就是国道经过了太多城市。有城市,就会有活人。
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和陌生人打交道了,不论是李工头他们那样的,还是烂耳朵赵那种。
我只想和身边的这群熟悉面孔,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或许可以定居下来,也可以就这样赶路下去。
或者是,我一个人离开这里也行。如果他们不想离开这里的话。
那究竟该怎么走呢?国道我不想去,高速路也瘫痪了一大半,那就几乎没路可走了啊。总不能光靠双脚翻山越岭吧?别说是翻山越岭,跋山涉水,以前走在高速路的那种日子,我都不想再去回顾了。
望了一眼候机楼,我开玩笑道,要不要在这里潜心定神学会开飞机,再飞出去探索这个世界?
思来想去,我突然想起,从国道里进城的时候,不是望见一桥铁路吗?对啊,有铁路!
我有些激动的扔下烟头,开始照着这个想法继续计划了下去。
走铁路的话,车轱辘在上边儿或许就不好滚了。但要是没车坐,那我还是更愿意回国道。我可不想在冗长无比,似乎没有尽头的铁路上走尽日日夜夜。光是想象,就觉得比徒步高速路更加无聊。
刚准备否决掉这个计划时,很快我又想到,我还不是会骑马吗?马蹄子,肯定就不会受铁轨和枕木影响了。
对,骑马上铁路。这真是一个好主意。
接着,我的脑海里暂时挤出去了那些痛苦的回忆,开始回想起了以前在火车里看到过的景色。有些模糊,也有些遥远,因为我好久都没乘坐过火车了。
但是,我很期待,生起一股马上就出发的冲动。
不过路上多个同伴,总会好很多。我准备等吴林禹他们回来,再跟他们说出这个想法。如果他们不愿意离开这块净空区,我再计划一个人的行程。
总之,我是非走不可的。当然,最好还是有人陪伴。一个人处处不方便,路上也会无聊。我可不敢保证我一个人赶路时,不会被痛忆压身。
想起事情最开始时,我回到家,见到双亲的遗体之后,也是觉得自己不能面对那个满是温馨记忆的家,慢脑子都是想离开,想逃避。不知道这是人类的共同特性使然,还是我本身的性格里,有喜欢逃避痛苦的特质。
这都不重要了,我叹了口气,望着面前的旷景想道,我只想离开这里。只有离开了这里,我的心或许才会好受一点。不让自己感到难受,这总该是人类的本性吧。
头顶的阳光,色调变暖了一些,迎面拂来的风也冷了许多。看样子,这下午就快要过去了。我取出在兜里被挤皱的烟盒,扯出里边儿最后一根烟,顶着干涩的喉咙吸了起来。
烟盒上边儿写着“黄鹤楼”。我扔掉烟盒,心说黄鹤楼好像在湖北,要不就去黄鹤楼看看吧。
一根烟抽完,我突然听到了车轱辘滚动的声音。声音很近,应该就是从楼下发出的。在视野里搜索了几番,却没有发现声音的来源。肯定是吴林禹他们回来了,我刚才走了神,没有注意。
我决定晚饭后跟他们提议,说服他们离开这里。
该怎么说呢?
就说我现在遍体鳞伤,我迫切的想要离开这座城市,你们跟我一起走好不好?
或许这样有些不保险,万一他们对这块安全干净的区域有留恋,不忍离开,那么我就要找出一个合适恰当的理由,来抵消他们的留恋,说服他们离开。
比如像是某某地区遍地黄金这种话。那黄鹤楼上边儿有黄金吗?我玩笑道。
但是黄金已经不诱人了,我得想到另一个更加诱人向往的理由。
脑袋里空空的,什么也想不出来。刚丢掉烟头,身后传来“吱呀”一声。我扭头一看,是程佳华推门进来了。
程佳华探头进来,极不自然的对我露出笑容。
“回来了?”我礼貌性的问了句,说完转过了头。
“对,大老远的就看到你坐在天台上呢。”我听到程佳华推开门,踏完两三步的阶梯,走上了天台。
“嗯。”我甩了甩腿,往楼下看去。这楼不高,至少比李工头带我去的天台要矮多了。
程佳华顿了顿,他走了过来,抬起头,试探性的问我:“你,坐上边儿干嘛?”
我抬起腿,换过身来。我低头看着他道:“好玩啊。”
程佳华看到我换过了身子,便抬了抬浓眉毛,松了口气。看来他是以为我在寻短呢。我问他:“你一个人?他们呢?”
“搬枪去了,拿了好多回来。”程佳华放下右手提着的一个黑色物体说。他放下的黑色物体,就是他的吉他袋子。
我指着他的吉他袋子问:“你的吉他也找回来了?”
“嗯,拿回来了,朝思暮想啊。”程佳华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吉他袋子,又抬起头道,“其实你今天该一块儿去的,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见着大老虎。”
“老虎?”我想起了在宾馆里听到的那声虎啸。也就是吞掉张大叔的那只老虎。
“对,大老虎。”程佳华踢着煤灰说,“就是吃掉——”
程佳华突然想到了什么,止住了话语,继续踢着倒下的炉子。
我眯起眼睛微微一笑,然后指着他的吉他说:“这样,你的吉他找回来了,就唱支歌来听吧?”
“我想听歌。”我接着补充道。
程佳华停下动作,又抬起头。他用拇指蹭了一下鼻子说:“好吧。”
“来这里。”我拍了拍身旁的水泥台,对他微微笑道。
程佳华顺滑的拉开吉他袋子的拉链,取出里边儿的吉他。在我的帮助下,他坐到了我身旁。
“天呐,这里好高!”程佳华抱着吉他,胆怯地朝下望了一眼。
“别去看就好了,这才几楼,你人高马大,摔不死的。”我有些好笑的看着他道,“快开始吧。”
程佳华还是忍不住往下望了几眼。他拨了几下琴弦,调了调音,他问我:“唱什么?”
“随你。”我松下脊椎,直直的将手撑在水泥台上。
程佳华往外眺了眺,他往左转头,对向变得金黄的暖阳说:“既然有夕阳,就唱《故乡》吧。”
“好啊。”我说,我没听过他说的这首歌。
程佳华按着琴弦,清了清嗓子。一会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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