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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社会,恢复往昔,可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世界不能就这样混乱下去,可是重建,如何重建,难呐!
第一百五十章 理想国
重建城区,难呐。我跟着张大叔的文字一起感叹道。
张大叔写到这里,就没有后文了。也许是他思维断片,也可能是他刚放下笔,就跟我们逃命去了。
回想起近来我们的所做,不免唏嘘。费力搬尸了这么久,却没想到暗中藏着一个烂耳朵赵。胜利果实,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的话,很轻松就能被夺走。历史上或许有大量这样的先例,我们却犯下了这个错误。
张大叔也不会想到,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太积极了。退化回去的人,不是他所想的少数,而是像烂耳朵赵那样的团体。也许张大叔被打晕的那一刻,他对人性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毕竟,每个人的肚子里不一定都有墨水,也不像他那样极力维护道德,整天嚷着慎独,着眼未来。但是,如他所写,兽性,却藏在每一个人的身体里边儿。
“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将人类的兽性激发而出。”
现在,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不过让我疑惑的是,张大叔既然早就明白这些道理,那为什么又不肯接受王叔的意见,非要去执拗的设路障,圈地皮,最后导致引狼入室?
张大叔傻吗?肯定不傻。他读过这么多书,懂得比我们多,肯定不傻。借着手电筒的光,我又翻开前页,在一段文字里,好像找到了答案。
“因为这五条戒律,是符合以往社会的价值观的。愿意接受这五条的人,才是我愿意看到的人。如果不能接受,就说明他本就有劣根,不来最好。”
从这句话能知道,张大叔构想中的理想城区,是有门槛的。这个门槛表现在道德意识上。张大叔肯定是通熟人性两面的,但他觉得肯定会有人还带着以往社会里的道德伦理,这样的人,才是他想看到的幸存者。他认为不能接受“五诫”的人,是没有资格加入重建队伍的。也就是他称之为“退化”的人。
但那时满心斗志的我们也不会想到,“退化”了的人,会形成一个团体。或许一个“退化”的人,看到路障边上的木牌,就会无趣的走开。但要是一群“退化”的人聚在一起,看到木牌,就会思考该如何吞并掉这块区域。
这一点,张大叔肯定没有料到。如果说张大叔犯下过什么错误的话,那就是他的构想,有些过于理想化了。
理想到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因为事实告诉我们,重建往昔,真的只是我们这群人的一厢情愿。
但总归总,如果烂耳朵赵那样的团体不存在,事情肯定会往不同的方向发展,这怪不得张大叔。
我又忍不住的开始幻想,如果换成王叔来做总设计师的话,情况会不会大不同呢?王叔也许不会死,志娃和张大叔不会死,段可也不会死。
我想抽支烟,却发现兜里只有打火机。
当然,那只是也许。选择留下来的是我们,烂耳朵赵也一直在城里。无论是换谁来构想,烂耳朵赵总会想着来吃掉我们。火拼起来的话,谁死就不一定了。也许死掉的是我,是吴林禹,是程佳华,也可能是全军覆没。
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容不得半点假设。
用手电筒看文字是极为糟糕的体验,我刚想关掉手电筒,就注意到了刚才被我推开的那本书。封面是白色的主调,书皮的右上方写着醒目的书名:理想国。
这就是张大叔在笔记里提到的那本书。心生好奇,我移过那本书,随意翻开,匆匆读完了两三页纸。
格劳孔:好极了。
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人们说:作不正义之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
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
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得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
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
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
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
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
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
因此,苏格拉底啊,他们说,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
说到第二点。
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
这点再清楚也没有了。
假定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看各人的*把他们引到哪里去?
我们当场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儿干不正义的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
我所讲的随心所欲,系指象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
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下当差。
一场暴风雨后,接着地震,地壳裂开,他怀着惊恐走下去后,得到一枚金戒指。
这些牧羊人有个规定,每个月要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他就带着金戒指去开会了。
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谁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手心一转。
这一下,别人都看不见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无意之间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
这以后他一再试验,果然百试百灵,只要宝石朝里一转,别人就看不见他。
他又了这个把握,就想方设法谋到了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
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照这样看来,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越狱,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到这时候,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是勉强的。
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我抓了抓额头,心说《理想国》里竟是如此消极的论调?我揉了揉眼睛,想继续读下去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在学习?”我刚转过头,就听到程佳华的声音响起,“弄好饭了,都等着你呢。”
“竹笋牛肉。”程佳华手撑在桌子上,补充了一句。
他看到了我护着的书,不经我同意,就把书提了起来。
“理想国?”他合上书,将封面的书名念了出来。书一合上,我就很难再找回刚才的阅读点了。手电筒的光束下,我以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盯着他,心说这人真是情商低啊。
“柏拉图?”他又念出作者名,“行啊,都开始研究哲学了!”
我关掉手电筒,站起身,按下他手里的书说:“走吧,吃饭。”
离开张大叔他们的屋子前,我特地推开手电筒的开关,看了一眼牌匾上的毛笔二字——慎独。
我不免联想起了刚才读到的那个“隐形戒指”的故事。你说,要是一个达到了“慎独”境界的人,再戴上隐形戒指,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晚饭吃到一半,才听到楼外传来细碎的马蹄声。吴林禹终于回来了。
吴林禹推开门,在烛光的照耀下,他取下背在肩上的九五式,笑眯眯的对我道:“两匹马我都牵回来了。”
我咀嚼着嘴里的牛肉,对他点头。陈莉姗催促着吴林禹快来吃饭,吴林禹则不紧不慢的举起蜡烛,清点着沙发旁边儿的枪支。
我匆匆解决掉饱腹之需,然后问吴林禹要了一支烟,静静的坐在饭桌边儿,思考着如何开口。
吴林禹向我讲述着他们今天的所见所闻,尤其是着重刻画他毙掉老虎的桥段。我的思绪不在这里,几乎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除了李工头和陈莉姗皱着个眉头,其他人对晚饭都很满意,脸上洋溢着微微的笑容。如果要离开这里,就不能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享受热腾腾的晚饭了。
他们会愿意放弃这安稳的生活,选择和我一起离开吗?
我越来越没有把握。
“我想离开这里。”我打断了辫子小杨和程佳华的谈话,忍不住说了出来。
几人的目光一齐投来,我丢掉烟头,边踩边说:“离开这里,往外走。”
吴林禹停住了刨饭的动作,看向我。他放下碗筷,舔着嘴边儿的饭粒说:“你说什么?”
我看着桌子中间的烛火,慢吞吞的回答道:“我说我不想在这里待了,我想走。”
“去哪儿?”吴林禹的眼珠子上下移动着。
“不知道,”我摇头说,“哪里都行。”
所有人沉默了。我感受不出,他们的目光里装的是赞成,还是反对。但他们沉默的原因,一定是在犹豫。
沉默半晌,陈莉姗率先开口道:“我同意。”
我对她点头,然后看向吴林禹。他看了我一会儿,夹起菜盘里剩余不多的牛肉说:“你是不是被周志宏那小子影响了?”
我摇头,不理会他的问题,直接的问他:“你愿意走吗?”
吴林禹边咀嚼着牛肉,边看着我道:“你既然要走,我也没有一个人留下来的理儿吧。”
我对他微微一笑,心里松了口气。吴林禹果然不会让我失望。
我的目光移向了程佳华。程佳华看了吴林禹和陈莉姗一眼,耸肩道:“既然你们都决定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说完他动起筷子,也夹起一块牛肉放到眼前,感慨道:“心无牵挂,四海为家。”
我点头,程佳华这话的意思也是同意了。看来我想多了,他们对这里并没有太多留恋。
目光又移到了辫子小杨身上。辫子小杨一和我对视,就低下头,继续吃饭。对啊,他和李工头有家可以回,犯不着往外闯。
“如果不是外边儿没地方给电脑充电,我也跟你们一起了。”辫子小杨摇头道。
“你准备去哪儿?”李工头放下筷子,用淡淡的语气问我。
“没想好,到处走吧。”我回答道,“地球是圆的,往哪里走都是前方。”
“决定了?”他又问。
“决定了。”我点头。
李工头垂下目光,缓缓点头,不再接话。
“我还准备带你们回去呢。”李工头自言自语道。
“那明天就走吧。”我忽略掉了他的话,站起身,走向厕所。
吃完饭,他们就开始谈起枪支分配的问题。如我所想,既然我们要离开,这些东西也不能浪费,只能将大部分留给李工头,以加强他那小区的武装。我觉得有些无聊,就摸着黑,走下楼去。
下午的熙阳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黑压压的一片天,和凉飕飕的晚风。眼睛一会儿就适应了楼外的黑暗,我抚过路虎车的后备箱,走到草坪边儿上,坐了下来。两匹马儿甩着尾巴,站在黑暗里,被栓在消防栓旁。它俩估计饿了很久了,等会儿要记得给它们喂饲料。
说到马儿,我们有四个人要走,两匹马肯定是不够的。还需要去草场一趟,问李彧再借几匹马。顺便给她报个口信儿,免得她往候机楼里白跑一趟。
望着马儿的轮廓,想着想着,突然响起铁门碰撞的声音。有人出来了。
出来的人显然看见了我的存在,直直的朝我走来。等她走到我面前,等我看清她的身形,闻到淡淡的香水味,才知道来人是陈莉姗。
她站在我身边,没有开口说话。我移了移身子,示意让她坐下来。
“收好碗了?”我问她。其实我就是觉得不说话尴尬,才随便找了个话头出来。
陈莉姗将双手围在胸前,坐到水泥坎上说:“没有,既然都要走了,就不洗碗了。”
“嗯,不洗了吧。”我点头道。陈莉姗刚坐下来,我就又闻到了她的发香。她和段可用的是同一种洗发露,发香刚一吸进鼻腔,我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段可。
要是坐在身边的是她,那该多好。
陈莉姗静静的坐着,像是很享受这尴尬的沉默。我吸了吸鼻子,忍不住又开口道:“你是不是想来问我,明天要往哪里走?”
“不是。”陈莉姗摇头,简短的回答道。
“噢。”我心说跟女孩子找话题还真是难啊。
她没再接话。印象之中,这还是我第一次与陈莉姗独处。这与段可坐在身边儿的感觉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