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然没有听见我的话,结果我们的车撞上了路边的邮筒,我的鼻子也撞断了。你看到过我撞坏的鼻子,现在我的希腊鼻子有点儿弯。那以后,我在春天时去了丹佛,在一家酒吧遇到了玛丽露。噢,伙计,她当时只有16岁,穿着牛仔裤,就好象在等着什么人把她带走似的。我们在一家旅馆三楼东南角上一间让人难忘的房间里聊了三天三夜——她那时是多么温柔,多么年轻呀!嗨,你看,好象路旁有一群人正围着一堆火,他妈的。”他放慢了车速。“你知道,我永远也搞不清我父亲是否也在这里。”有几辆卡车停在那里,旁边用木头生了一堆火。“我不知道要不要问一下,他随时都可能在什么地方出现。”我们的车继续住前开着。
也许在这无边的夜幕下,在我们的前面或后面,他的父亲正醉卧在灌木丛中。这一点毫无疑问——他嘴里吐着白沫,浑身透湿,耳朵上还沾着酒,鼻子被划破了,可能头发上也沾满了血。他躺在那里,月光轻柔地洒在他的身上。
我碰了碰狄恩的胳膊,“哎,伙计,我们这次真的要回家啦。”纽约就要第一次成为他永久的居住地了。一想到此,他就乐不可支,急不可待。“想想看,索尔,我们到了宾夕法尼亚,就能从收音机里收听东部美妙的流行音乐啦,啊哈!”这辆神奇的汽车奔驰着,大平原在不断延伸,就象逐渐展开的一张白纸。一个晴朗的早晨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飞速地扑向它的怀抱。狄恩的神情严肃而执着,目光炯炯地直视前方。
“你在想什么?流行音乐?”
“啊哈,还不是在想那件事,你知道的——娘们,娘们。”
我睡了一觉,醒来时已经是7月的衣阿华一个炎热、干燥的星期天的早晨了。狄恩依然在不停地开着车,一点没有放慢速度,只要一有机会,他就箭一般地超过其他车,把他们甩在车尾的尘雾中。有一个开着布依克车的家伙看到了这一切,准备跟我们较量一番。当狄恩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那家伙没有鸣笛便超过了我们。于是,他又是狂叫又是乱揿喇叭,而且还挑战似地打亮尾灯。我们紧紧跟在他后面。“等一会儿,”狄恩笑着说,“我要逗逗他,把他甩上个几十英里,瞧着吧。”他让布依克车在前面开着,然后突然加速,一下子追上了他。那个疯子没料到这一手,拼命把车速提高到100英里,使我们有机会看看他到底是什么人。他看上去象是芝加哥的嬉皮士,旁边坐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年纪很大,几乎可以作——也许的确是——他母亲了。天知道她是否在抱怨,只是那家伙还想比试比试,他身穿一件运动衫,满头的黑发乱七八糟地披在脑后,象是从芝加哥来的意大利人。可能他以为我们是从洛杉矶新闯入芝加哥的一帮人,因为这样的高级轿车在这里非常少见,而且汽车的牌照也是加利福尼亚的。主要还是这样做可以找点乐趣。他拼命想赶到我们前面,从旁边绕过了几辆车,几乎越过了中间线。这时一辆卡车突然从对面出现,他只好退了回来。我们早已超过了衣阿华州规定的100英里的车速,但是这场比赛太有趣了,我也没工夫去害怕。这时那个疯子忽然放弃了,在一家加油站停了下来,可能是那位老大大的命令,他欢快地向我们挥了挥手。开车的时候,狄恩一直光着身子,我的脚搭在仪表盘上,两个中学生则在后座睡觉。当附近镇上的教堂钟声响起来时,我们停下车吃了一点早饭。一个白发老太太给我们端上来满满一大盆土豆。吃完后,我们又重新上路。
“狄恩,白天别开这么快。”
“别担心,伙计,我知道我在于什么。”我感到有些疲倦。狄恩象一个可怕的魔鬼,常常看准机会从两辆汽车的中间直穿过去,有时几乎快要撞在别的车上。他捉弄着其他车的司机,一边开车,一边伸出头来看看汽车走过的曲线。我们的汽车总是在与迎面开来的汽车相撞的千钧一发之时突然往旁边一闪。我浑身打颤,却又无可奈何。在衣阿华,你很难看到一条象在内布拉斯加那样长的公路。狄恩仍然以时速110英里开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一个景象令我想起了1947年——我和艾迪曾经在一条公路上游荡了两个小时。所有过去走过的路现在都令人头昏目眩地延伸。生活仿佛被倒了个个儿,一切都变得混乱一团,我感到眼睛有些酸痛。
“嗨,狄恩,我要坐到后座去了。我受不了了,不能再看。”
“嗨嗨嗨!”狄恩得意地笑了起来。他开着车左突右冲,搞得尘土飞扬,就是在一座路面狭窄的桥上还要超车。我跳到后座,想在座位上睡觉,一个男孩则兴致勃勃地跑到前排。
一种今天早上我们将要撞车的巨大恐惧时时索绕在我心头。我躺在后座上,闭上双眼想打个盹。我过去常常象海员一样想象着海浪冲刷着的甲板和大海无底的深渊——现在,当我坐在一个疯子开的车上,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在这片呻吟着的大陆上飞驰时,我能感觉到在我下面20英寸的路面在延伸,在晃动,在嘎嘎作响。我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见道路向我迎面扑来;一睁开眼睛,只能看见车外迅速后退的大树投射在车厢里的阴影。我无处可逃,只好听天由命。狄恩仍然开着车,他想等我们到了芝加哥以后再睡觉。下午,我们又到了古老的狄斯莫恩斯,我们曾经在这里开车出过事,于是放慢了速度。我又回到前座,这时,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故发生了。我们前面停了一辆车,开车的是位胖胖的黑人,车上坐着他一家。这个大汉正拎着一袋帆布水囊,水囊是专门卖给在沙漠中开车的游客的。他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原来狄恩正同后座上的两个男孩说话,没有留神,我们的车一下子把他撞倒了,正压在水囊上,水囊破了,里面的水象汽油一样四处飞溅。除了那个大汉之外,没有人受伤,狄恩和我赶忙下车向他道歉,并和他聊了起来。聊的时候,狄恩的眼睛一刻也未离开他漂亮的妻子。她的胸脯几乎完全裸露在外面,只披了一件棉布罩衫。我们把去芝加哥的那位富商的地址告诉了他,于是继续前进。
正在我们的车快要离开狄斯莫恩斯的时候,一辆警车鸣着警笛呼啸着从我们后面追了上来,命令我们停车,“怎么回事?”我们问道。
一个警察跳了出来,“是你们肇成了一次交通事故吗?”
“事故?我们只是撞破了一个家伙的水囊。”
“他说他被一伙人撞了,然后这些人坐着偷来的汽车逃跑了。”这可是件新鲜事,一个男人做起事来居然象个多疑的大傻瓜,我和狄恩很少遇到过这样的事。我们不得不跟随警察来到警察局,坐在草地上等了一个小时。他们打电话到芝加哥,去找那辆卡迪拉克车的车主,证实一下我们是否是受雇的司机。后来警察告诉我们,当时那个富商说:“是的,车是我的车,但是对于那几个家伙的所作所为我一概不负责任。”
“在狄斯莫恩斯这只是桩小事。”
“是的,你们已经告诉我了。我的意思是,我不能为他们过去可能做过的任何事情负责。”
事情解决啦,我们又重新上路、不久就到了衣阿华的纽顿。1947年那次该死的散步正是在这里,下午,我们又一次穿过了沉寂的达温波特和密西西比河,这时的密西西比河水很浅,甚至可以看见河底的泥沙。几分钟后我们到了洛克岛。太阳开始变得昏黄,几条清澈的小溪从绿树和革地之间穿过美国中部的伊利诺一直流向温柔、迷人的东部。辽阔的西部完全被我们甩在身后。虽然狄恩仍然在以同样的高速驾驶着汽车,伊利诺的景象还是在我眼前持续了几个小时。狄恩感到有些疲劳,但是他的唠叨比刚才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一条狭窄的小桥上,他驾着车在几乎不可能通过的情况下飞速冲了过去。我们前面有两辆汽车正缓慢地从桥上驶过,他们差不多堵住了整个桥面。桥对面不远处开来一辆卡车,卡车司机估算着两辆汽车从桥上通过所需要的时间,计划等他到达桥头,两辆汽车正好驶过。桥上绝对不能再通过卡车。卡车后面还有许多汽车在寻找时机超过它,道路非常拥挤,每辆车都只能慢慢地向前蠕动。狄恩毫不在意地依然以时速110英里开着车。他从旁边绕过了那两辆汽车,几乎撞上小桥左侧的栏杆,然后迎着卡车,猛然向右一拐,从卡车左侧倏地一下冲了过去,卡车后面的车只来得及向后一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见我们的车刹那间冲过桥去,在路上扬起一片尘上。最近,伊利诺的一位著名单簧管演奏员在一次车祸中丧生,那天的情形或许跟今天一样。我赶紧又跑到后排座位上。
两个男孩也坐在后面。狄恩想赶在黑夜降临之前,一口气开到芝加哥。在一个公路和铁路的交汇处,有两个流浪汉要求搭车。过了一会儿,他们才发现自己坐的是一辆满是泥浆却依然令人羡慕的卡迪拉克豪华轿车,它正风驰电掣般向芝加哥驶去。“啊,”他们说道,“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能够这么快就到芝加哥,”我们经过了许多聊无生气的伊利埃城镇,那里的人们对每天开着这种豪华轿车经过的芝加哥人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我们这些人还是引起了人们的注目:我们所有人都是蓬头垢面,光着膀子的司机,两个叫化子,我则坐在后座,头靠在玻璃窗上,用傲慢的目光扫视着田野——就象一伙加利福尼亚的流氓来同芝加哥的地痞一争高下一样,又象一伙从犹他州监狱暴动出来的亡命之徒。当我们在一个小镇上停车准备找点吃的,顺便再给汽车加点油时,当地的人们都跑出来盯着我们,但却默不作声;狄恩穿了件T恤衫,跟平时一样粗鲁无礼。我们重新上车,继续赶路。昏黄的天空变成了美丽的紫色,河面上波光粼粼,河对岸,芝加哥上空的巨大云团若隐若现。我们从丹佛到艾迪。华尔的牧场再到芝加哥,全程1180英里,用了将近17个小时,不包括掉在沟里的两个小时,在牧场的3个小时和在衣阿华的纽顿警察局的两个小时,每小时平均要跑750英里,而且只有一个司机,这可真是一项令人咋舌的记录。
10
五彩缤纷的芝加哥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突然置身于麦迪逊大街的流浪汉之中。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人行道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另有许多人三五成群地在酒吧和大街小巷围成一团。“喂,仔细在那里找找老狄恩。莫里亚蒂,今年他也可能碰巧在芝加哥。”我们穿过这条街上的一群群流浪汉,径直向芝加哥商业中心驶去。尖声怪叫的电车,报童和姑娘们从我们的车旁一闪而过,空气中传来油炸食品和啤酒的气味,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炫目照人——“我们终于到这个大城市了,索尔,啊哈!”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把卡迪拉克停好,然后梳洗打扮一番。在青年会的对面,我们找到了一个大学。我们把卡迪拉克藏好,车头面向着街道,以便随时出发,随即跟着几位大学生来到青年会。他们在那里有一个房间,同意我们使用一个小时,在卫生间,狄恩和我刮了刮脸,洗了个澡。我的钱包掉在房间里,狄恩发现了,想把它揣到兜里去,当他得知这是我们的时,非常失望。我们告别了两个学生,他们很高兴跟我们一起冒了一次险。接着,我们来到一个小饭馆里吃饭。古老的芝加哥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气氛,一半是东部的,一半是西部的。狄恩站在饭馆里,狼吞虎咽地吃着饭,他想走过去同一个中年的黑人妇女聊天。她刚刚走进饭馆,嘴里唠唠叨叨地述说着她没有钱,但是有几个面包,希望店里人给她一点黄油,“哈!”狄恩说,“让我们跟着她到街上,然后把她弄上小巷中的卡迪拉克车里,这样我们就可以尽情享乐一番了。”但是我们很快就忘了这事,直接把车开到北克拉克街。在芝加哥的市区转了一圈之后,我们看到一家喧闹下流的酒馆,听到里传出流行音乐的声音。这是个多么迷人的夜晚。“啊,伙计。”我们站在一个酒吧门前,狄恩对我说,“看看这条街道,中国人在芝加哥走来走去。多么不可思议的城市呀——哦,那边的窗旁站着一个女人,她正睁大眼睛往下看,两个乳房一颤一颤的。喂,索尔,我们该走了,要到那里才能停下来。”“我们要去哪儿,伙计?”“我不知道,但是我们必须走。”一群年轻的流行音乐演奏提着他们的乐器从车里走了出来,走进一家酒吧。我们也跟进去。他们安排好之后就演奏起来。太棒了!领头的是一位男高音,他满头卷发,身材瘦削,上身松松垮垮穿了件运动衫,眼睛里流露出自我陶醉的目光。在这个炎热的夜晚,他看上去让人产生一丝凉意。他手里拿着小号,皱着眉头,平静地吹了起来。一个长得很象爱斯基摩人的漂亮的金发小伙子,精心地穿了一件方格呢西装,领带打得笔挺,紧张地吹着小号。“你看,伙计,这家伙肯定是个急于赚钱的家伙,只有他衣着考究。他越是紧张越是吹错,而那个冷冰冰的家伙告诉他不要慌,只管吹。他关心的只是音乐,他真是个艺术家。让我们来瞧瞧其他人。”有个吹萨克斯管的看上去只有18岁,却十分镇静,全神贯注地吹着。这些人就是流行音乐的创新者。突然,狄恩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舞台旁边一个黑暗的角落,说:“索尔,上帝来啦。”我一看,是乔治。希林!他象往常一样,用苍白的手支着头,他的眼睛看不见,耳朵都仿佛大象的耳朵一般竖着,倾听着美国的声音,竭力想记住它们,好在英国的夏夜里演奏。人们狂热地让他起来弹一曲,他照办了。他弹奏着,一串串动人的音乐从他手中的钢琴中飞出。人们敬畏地听着他弹了一个小时,然后他又回到他那黑暗的角落,了不起的老希林!所有人却感叹道:“真是盖世无双。”
那个瘦削的领头皱着眉头说:“我们还是弹下去吧。”
但是,似乎有什么东西出现了,它越来越多,没有尽头。在希林的探索之后,他们看到了新的乐段。他们全力尝试着,一个悦耳的音调出现了。总有上天,这音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