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他没有莽撞的睁开眼睛,只是调动起浑身的每一个感官去感应周围的异动。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死寂的,仿佛所有的东西都陷入了昏迷,可随后他却感觉到有一个人一步一步的走到他的面前。接着伴随着后脑的一记剧痛,他便真的陷入了黑暗。
那个人是谁?会不会就是他们五个人中的一个?还是其他什么人?他不是很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人定是幕后的操作人员或者其中之一。因为他当时只是感觉到有个脚步声向他走过来了而已。至于是不是从他们一伙昏迷的人中“清醒”过来的,他不知道,因为他感觉不到那个人具体的气息。由于这个气息是完全陌生的。所以才使他不能肯定。
坐直身体,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破旧的小屋子里。自己的眼镜则落在脚边,拾起戴上,眼镜的镜片也有了碎痕,尽管他并不在乎眼镜的问题,可还是习惯性的皱紧眉头。从刚才的思绪中回过神来,他注意到在这个房间中只剩下他一个人,站起身,皱着眉环视了一下房间。发现这个房间就好像一个凌乱的储藏室,房间的一头有几排已经生锈的铁架子,上面摆着一盒盒的瓦楞纸箱,落满了灰尘。而在他的正面,则有一个张同样满是灰尘的书桌,上面乱七八糟的放着很多稿纸,稿纸上面还有个录音机。
“这次是一个人的游戏吗?”自言自语的同时,便拿起桌上的录音机,按下了播放键。
唦唦唦的声音响起随后传来一个电脑合成的声音,“秦铮,你好,恭喜你顺利通过第三关,成功晋级到第四关——四时杀戮的游戏中。由于在游戏晋级的过程中,你的小聪明却给你身边的人带来了一定的危险。尤其是6号,她正在完成一个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危险重重。当然你可以选择救她,也可以选择不救她。如果你选择后者,那么你已经完成了这场杀戮的游戏,你可以立即从你身后的门走出去,便可以顺利的晋级到下一轮的游戏中去。如果你选择前者,那么你的游戏即将开始,而你身后的那扇门也会在20秒之后锁上,唦唦唦……”
秦铮似乎根本不用思考,他当然要救她!
20秒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只听见身后的门发出一声“呲——咔哒——”的声音,很明显,已经被锁上了。
“那么请你听好以下的游戏规则——你有四个小时不到一点的时间把6号殷凝从一个满是尸体的房间里救出去……但是殷凝所在的房间究竟在哪里呢?这就需要通过你聪慧的大脑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桌子上面的蓝图是你们所在的平面图,而殷凝则有可能被关在这些房间中的任何一个里面。第二、从现在开始的三个小时这个房间是上锁的,所以你只能呆在这个房间里面,利用散落在这个房间里的线索,来解出殷凝所在的房间号码。第三,三个小时之后,你身后的门会开启,你就可以去寻找她的所在。但是要抓紧时间,因为现在已经过去将近半个小时了。殷凝仅剩的时间可不多,哦,我忘记告诉你了,殷凝所在的那个房间里有的可不止是尸体,还有可以要她命的东西!”
52、单独行动3雇佣兵 。。。
雇佣兵是什么,就是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他们;谁出的价格越高,就为谁卖命。而王天霸就是这样的人。若要问他是怎么变成一个只为钱卖命的人?那么有句俗话说得好“穷乡僻壤出刁民”,他不是那种好命的出生在大城市里的孩子,一个在山沟沟的泥墙瓦房里落地的娃,家徒四壁,穷得连亩田都没有。父母也不是有文化的人,自然就觉得读书是没什么作用和钱途的,当然即使是有这个意识,也没用付学费供不起上学。于是很小的时候开始老王家就把王天霸送到了村子里的“兵营”里去锻炼。
所谓“兵营”,好听点的解释就是雇佣兵,难听点的解释就是稍微正轨点的土匪。
“兵营”里的生活非常艰苦,基本上只要你把自己家的孩子送去了,就相当于买断了这份骨肉亲情。因为他们会给送孩子过去的父母一笔钱,然后签个合约,合约的基本内容就和生死令差不多,大概意思就是这个孩子以后的命就属于他们“兵营”的了,从这份合约开始,他的生死与他的亲生父母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而王天霸就是这样被父母卖到了“兵营”里。
他并没有真的当过兵,但是他所在的“兵营”的生活却犹如人间地狱一样,反倒是要比正轨的军事化训练更加的残酷、更加的严苛。在“兵营”里用魔鬼训练和用血腥搭建起来的律条是没有任何人敢于忌惮的。每天除了训练之外还要进行一对一的格斗。不论用什么方式,只要能够赢过对方即可,哪怕使用些下三滥的手段也没有关系,因为在“兵营”里,过程是不重要的,重要的只有结果。而且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胜利的一方则有权利主宰失败一方的生命,是杀是剐愿赌服输!若是敢说一个不字,那么你只会死得更不痛快更惨!会被那些不论等级的“长官”乱枪打死或者乱刀砍死,尸体也就和马蜂窝无异了。
适者生存!为了活命只能不顾一切的战斗,咬牙坚持!
这就是王天霸每天都要对自己说的一句话,除此之外,他会尽量保持沉默,能不开口说话就不开口说话,当然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偶尔也会说点傻话来迷惑对手,然后趁其不备的时候将对方置于死地。
在“兵营”里,没有人会是你的朋友,所有的人都是一匹匹没有人性的狼,冷血、残酷、奸诈。他曾试问自己是不是也是那种生物,只是思来想去,却始终觉得自己的身上至少还有点人性,他并不嗜血,只是冷酷而已,而这份冷酷也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所搭建起来的外壳。
他时常会想,如果当初自己的父母没有把他送到“兵营”里去的话,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会想办法外出打工赚点钱,然后回到家乡,用赚的钱买几亩地、买点牲口、种点庄稼、再娶个媳妇儿,两年后生个大胖儿子,开开心心,没心没肺的过日子,这是他非常向往的生活。如果现在的一切都不曾发生,那么他也绝对不会是眼前这幅样子,或许会是个憨厚的笑起来甚至有点傻的可爱的乡村小伙儿。
只不过梦想只是梦想,总是那么的不切实际。但却会反应出内心最最强烈的渴望。
战争,他不是没有经历过。因为他们的“兵营”和以色列的一个雇佣兵的组织有着密切的来往,所以在一次任务中被选中,并且得到一大笔相当丰厚的酬劳,这笔钱多得甚至足以让他后半辈子吃喝玩乐就够了。当然,报仇越丰厚危险也就越大,他先后被派遣前往埃塞俄比亚、阿富汗以及伊拉克等这种战争频发的国家进行武力支援。
他算不上是一个从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军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从沙场上马革裹尸中杀出来的幸存者。可是酬劳再多又能怎么样?他讨厌、厌恶战争,所以他决定用那笔丰厚报仇中的一大半来换回自己的自由,远离战争回国开始新的生活。
可是,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当一个人长期处于紧张的状态下的时候,一旦松懈下来,反倒要比让他上战场杀敌更加的难受。尽管找了一座大城市生活下来,但是他却发现自己除了杀人之外没有用武之地,没有其他的技能可以让他找一份正常的工作。做保镖?他也试过,可是他在“兵营”的训练和战场上的磨砺让他杀惯了,下手已经没有轻重。一旦出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绝对不会妇人之仁,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他早就烂熟于心。所以正是因为如此,差点误伤了别人的小命。
他变得整日无所事事,变得昼伏夜出,倒不是因为他学会了大城市里的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混迹酒吧,而是他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去处,能让他充分发挥拳脚的地方——地下搏击俱乐部。
既然说是地下的,自然是见不得光的那种。搏击俱乐部的规则很简单:以自己为选手和赌注,参与这种擂台搏击是自愿的,但每次比赛之前还是要签下生死令,表明生死与俱乐部无关,可如果每次赢了比赛,还能得到一笔相当可观的报酬,其实就是别人压在你身上的赌资。当然,王天霸参加这个俱乐部自然不是为了钱。钱,他有的是。这些从俱乐部里赢来的报酬还不及他当年在战场上挣来的一个零头的零头多。他只是为了让自己不闲着,保持身体的灵活性或者说是通过这种比赛,来消除他所期望的“和平”真的到来时给他带来的折磨感。
只是他并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突然莫名其妙的来到一个名为“逃杀游戏”的鬼地方。这还得源于一次比赛之后。
那场比赛是他自从加入地下搏击俱乐部以来最为艰难的一场比赛。因为对方也是一个退役的雇佣兵,和他的情况大概相仿。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对方一出手,一过招,王天霸心里自然有数,对方是个什么样的角色,所以他自然是不敢轻敌。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是那样的难缠。好几个回合愣是不相上下,不分伯仲。两个人均是招招狠毒,步步要人命,可就是伤不到对方分毫。擂台上打着的两个人累的不行,就是不见有对方稍微示弱一点;擂台下看着的众人紧张的不行,就是吃不准哪一个最后会被对方打死。
那场比赛进行了很久,直到天亮也没有分出胜负,最终只能破天荒的以平局告终。正当王天霸郁闷的走出俱乐部的时候,也许是因为激战了一夜,尽管身上没有大伤,但多多少少也有些小伤,又是一时大意,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在一个密闭的房间里,并且被一个录音机告知要进行一个游戏。
他开始自然和众人一样是不信的,却眼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突然爆毙于自己的面前的时候,见惯了血腥与杀戮的他还是震惊了。因为那种死亡的方式和速度是他前所未见的。如果有比残忍和血腥的杀戮更为严苛的词来形容的话,那么一定是那些他说不上来的形容词汇。
不过因为他从小以来所处的环境和这个游戏给人的感觉差不多,都是整日生活在死亡的边缘,倒也让王天霸没有多么的不适应,倒是很快就适应了这游戏中的生活和规则。这就好像他在以前的“兵营”里面一样。只要遵守游戏规则完成任务,你的生命就会有保障,不会有任何危险。再加上他自身本来就具有或者说是后天养成了几乎与“杀手”的本领,单是从武力上来说已经不再畏惧身边的对他造成的威胁,他只要遵照游戏规则来行事就好。至于什么时候能从这个游戏中逃脱出去,他倒是不怎么在乎。反正孑然一身,在外面的世界和在游戏的世界里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而有些时候,他甚至更加习惯这场逃杀游戏中的生活。
王天霸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条昏暗的过道里,周围没有一个人。他向来就是那种独来独往的性格,所以对于身边忽然不见了其他人的问题,他根本毫不在乎。坐起身,揉了揉有些酸疼的后脖颈,习惯性的扭动了两下。看到离自己不远的地面上放着一个银色的录音机,轻叹了口气,知道游戏又要开始,便不再犹豫的按下播放键,“王天霸,你好,恭喜你顺利通过了第三关的游戏,成功晋级第四关——四日杀戮!本轮的游戏只有你一个人去独立的完成,只要任务顺利完成,便可继续继续进行本关的游戏,若是游戏任务失败、后果:引爆!游戏的规则很简单,杀死秦铮!”
53、单独任务4死亡之恋 。。。
巍然、一个其貌不扬,瘦骨嶙峋、身高有限的普通男子,一个正直的人民教师。也许是老天爷和他开了一个不怎么善意的玩笑,使他的性取向成为让人可耻的、变态的、畏惧的、黑暗的隐晦。
他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不喜欢儿童、当然更不喜欢皱巴巴的老者,因为他喜欢的东西是没有生命的、冰冷的、僵硬的尸体。你要是问他为什么会喜欢死人?若是几年前还没有发现自己有这个癖好的他,一定会摇着头摆着手,很认真的否定自己会有这种见不得人的“癖好”。当然,他自己也深感痛苦。面对着自己身边的活人,不管是再多么的美若天仙,他一概毫无兴趣。
起先,巍然并不知道自己是个让人可怕的恋尸癖,最早的时候,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是个对女人不感兴趣的同性恋,其实这已经让他足够痛苦的了。要知道作为一个七零后且年近四十岁的他而言,在他开始对性懵懂的时代里,仅仅是作为一个被掰弯的同性恋者,就足以令人不齿了。那个年代,哪像现在这么开放,同性恋人可以大大方方的手牵手走在马路上招摇过市的晒恩爱,情到浓处当众亲吻也不是没有的。但是,他二十岁刚出头的时候正是九十年代初,社会的风气还没有这么的大胆开放,虽说也开始逐步的接受来自国外的新潮流、新思想、新风尚,但是对于“同志”们的出柜问题,还是非常非常保守的。不用说自己的这种情况不能对家里人说明,对亲戚朋友之间更是不敢提起。这是一件多么丢人的、见不得人的事!
这让他变得自卑起来,但同时,他也知道性取向是人无法强行改变的东西,尽管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让他自己都无法接受,可是时间稍长,只能逼迫自己放下。让作为喜欢男人的自己,开始关注身边合适的男人,并且试着与之交往。
可是问题又来了,他以为自己是喜欢男人的啊!可是为什么他面对自己的爱人,却没有半点性趣?这是为什么?!难道自己是恋童癖?!
这一认知再度让巍然接近于崩溃地带,恋童癖!是非常不健康的一种心态。说他不健康,并非是歧视这种情感,也许真的有美好的情感发生在恋童者与萝莉或者正太之间,就像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笔下的《洛丽塔》一样,但是也有一大部分恋童癖,并不会对他们喜欢的孩子们付出真挚的感情,很多只是把孩子们诱拐来之后强迫其与之进行xing交,这不仅残害了青少年们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