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丧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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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丧妹-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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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节哀顺变。”

    后来我和他一起,把他儿子埋到院子里,竖起来了一个小木板,就算是碑了。不过男人并没有在上面写什么名字啊、生辰年月什么的,不知道为嘛。

    我们在眼睛那家里搜刮了一些东西,我还拿了他家的笔记本和平板电脑,虽然现在没有电了,但至少这两台的电还没有用完,能玩儿一会儿单机游戏也好呀——就算是扫雷我也认了。所以我便带了回去。而主要拿食物和蜡烛、锅碗等用具的男人,看我拿这些没用的,似乎无奈的瞅了我一眼,但还是什么也没说。我有些失望,觉得就算他吐槽我也比什么都不说有趣,毕竟这样太无聊了。

    而最后,男人忽然叹口气对着我说:“我还有几个充电宝,要不要给你带回去?”

    我高兴的欢呼一声,对着他说:“你去拿、你去拿!”

    最后男人搜刮了一下家里的充电宝,我惊讶的发现,竟然有六、七个!男人尴尬的摸摸自己的鼻子对我说:“我……我老婆喜欢买这个。”

    我撇撇嘴。成家的男人最讨厌了。

    带着一大堆战利品,我开着车和眼镜难忘我的图书馆前进。期间,眼镜男推了推自己的眼镜,转头对着我说:“你,你的名字叫什么?我叫崔铖。”

    “cheng?哪个cheng?”我瞅了他一眼,然后说:“我叫苏婉,你可以叫我小婉,或者饭碗,亦或是婉婉都行,随便哪个你爱叫。”

    “那……那就婉婉吧。”崔铖似乎对我的称呼犹豫了一下,然后又对着我说:“我的铖,是金字旁加个成语的成,崔铖。”

    我点了点头说:“我的婉是温婉的婉,可别真当饭碗的碗了。”

    崔铖笑了笑,腼腆地说:“怎么会误会呢?哪有人给女孩子用饭碗的碗起名字。”

    “这可不一定。”我随口一答,崔铖笑了笑没说话,不过显然是不和我计较。这个老男人似乎有一种意外的包容感——当然,也可以说是“老妈子”的感觉。

    再回去的时候途径一家眼镜店,我忽然想起来崔铖的眼镜碎了,而我大概也应该多收集几副眼镜备用,否则坏掉了,我就啥都看不见了。所以我停下车,对着崔铖说:“咱们去淘几副眼镜吧?要不以后坏了,咱俩就都成睁眼瞎了。”

    崔铖看了一眼我脸上的眼镜,点了点头。

    我先是四处看看,看见周围都没有丧尸,这才打开车门,拿起大砍刀走下车。崔铖似乎迟疑了一下,然后随手从我的车上拿起一个棒球棍,跟着我一起下车了。我有些不赞同的对他说:“不如你在车里等我吧?万一有丧尸的话,我自己还跑得快一点。”

    但崔铖却摇头说:“你一个女孩子,我总是有点儿不放心的。”

    我心里想着:那刚才我在你家门口,一个人对付两个丧尸的时候你怎么不担心?现在这样说,假的太明显了吧,我都不屑揭穿你。所以我对着他翻个白眼儿,说了一句“想跟你就跟着”然后就扛着刀在前面开路,而他静静地跟在我的身后。

    走进去后,我发两层楼的眼镜店里居然一个丧尸都没有,我正以为我们运气好,结果却听见崔铖惊呼一声,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在眼镜店的一角堆着好几具尸体,而且都很残破,缺胳膊短腿的,脑袋也被打爆了。看来应该是被人类杀死的丧尸。原来这里没有丧尸不是我们运气好,而是有人先来过收拾完了。

    我松了一口气,对着崔铖说:“看来有人帮我们扫清了路障。”

    崔铖没说话,只点了点头。

    我走到柜台里,看着里面各种各样的眼镜,想想我开来的车还有一部分的空间,便开始把好看的眼镜全挑出来,用衣服当包裹装起来。而另一边装眼镜片的崔铖看见我装那么多,便对着我说:“我们用得着这么多吗?”也许他觉得我们应该适可而止。

    但是我却不以为然地说:“说不定以后就找不到眼镜了呢。所以现在眼镜是消耗品,而我们这种近视眼如果没有眼镜,就等着看不清丧尸,被咬死吧。”我故意说得很夸张。

    崔铖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过却并没有阻止我大肆搜刮的举动,而是顺从我的意见,把眼镜片全扫进他的衣服包里,然后又开始拿测量眼睛、雕刻镜片的各种我不知道叫啥的器材,还有眼镜盒、眼镜布等等……我一瞅,好家伙,拿的东西比我都多!

    等我们从眼镜店出来的时候,大包小瘤的,颇有种满载而归的感觉。

    崔铖提着包袱走在我的前面,步伐有些沉重,似乎是提不动?

    我想着,他拿的那些东西都是各种金属器材,自然比我拿眼镜框什么的要重得多,而且我力气大啊,何苦让他这个孱弱的小白脸儿当苦力?所以想了想,我便快走两步,直接从他的手里提过那几个器材,把轻的眼镜递给他。

    然后我忍不住嘴贱的说了一句:“看你那力气,小的可怜。”

    崔铖尴尬的笑笑,并没有逞强的和我抢重的东西,不过眼神却有些失落。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是不是又伤他自尊心了?毕竟比一个女孩子都没用,大男人的自尊肯定受不了吧?不过我又不好意思道歉……所以我咳嗽了一下,越过他走在前面,并说道:“那个,我从小就喜欢运动,所以力气会大一点,你比不过我也没啥,毕竟平时三五个大老爷们儿也打不过我呢。”哎哟我这牛吹得也太……我脸红不已。不过为了安慰崔铖,我也只能撒这谎了。

    再说也不算撒谎吧,自从变成丧尸后,我的力气真的很大。

    ……可惜现在我是走在前面,看不到崔铖的表情,也不知道他心里好受一点儿没有,唉!

    开着车回到图书馆,我和崔铖把东西都搬了进去。我指挥着他和我走进一楼内部的水吧,而这里就是我暂时收拾成“卧室”的地方。里面的椅子都被我拖出去堆在旁边,沙发倒是留着,堆在一起摆成了一大片,方便我在上面跑来跑去,不用穿鞋下地跑。中间则是一个躺在地上的大书架,书全部被丢到旁边了,上面铺着铺盖和被子、枕头,而这就是我的床了。

    我让崔铖把东西放在旁边的沙发上,然后对着他说:“你是想要一个书架当床,还是要沙发?”

    崔铖看了一眼我的床,又看了看沙发,最终说:“我还是找个沙发睡吧。”

    “沙发是软了点,但是太小了,我看你的身高得有一米八吧?睡得下嘛。”我走到崔铖身旁,看着比我高了一个脑袋多的他:我的身高大约是一米六,他比我高那么多,怎么也是一米八左右啊。

    崔铖犹豫了一下,问我的意见说:“那我也弄一个书架?”

    “这是自然。”我点了点头,然后和他一起挑了一个高约两米的书架,和他一起把书架上的书搬出去,接着把书架抬回来放进水吧里,就放在我的“床”旁边。

    而我看了看他的床和我的床相差的几米,撇了撇嘴,又跑过去把他的床和我的床推到一起,然后在他惊讶的眼神中淡定的说:“一起睡。”

    ——嗷嗷嗷我好羞涩啊嗷嗷嗷!我居然对一个老男人说一起睡!

    但我真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要离他这个活人近一点儿。其实我没说过,我很怕黑的,一个人在图书馆里住很可怕,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潜伏在阴暗的角落里,随时会冒出来的样子。而且白天看各种死尸看的习惯了,不害怕,但晚上一想起来,就总觉得有点儿什么……嗷嗷,反正就是很吓人!所以我才会就算是丧尸,也要牵回来圈养,至少比我一个人呆着要好一点。

    而这回有崔铖这个大活人,我自然不可能让他离我那么远。

    天知道晚上有个不知疲惫的丧尸在旁边闹腾有多糟心!嗷嗷嗷的叫唤像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话说我现在,就算有人在旁边狼嚎我也能睡得着了!我居然习惯了!

    这个习惯真是太坑爹了……_(:3」∠)_

    给崔铖铺完被子,我们两个就各自躺在大书架上,因为大书架很宽,所以我们两个是不会出现人挤人的现象的,中间有好大一块儿空隙。至于我们为什么都躺下来了?因为我们折腾了一天,还搬了那么多东西回来,早就累瘫了!
第5章
    我在床上打了个滚儿,顺手从床旁边立着的书架上拿出两罐可乐,我自己一个,想了想,又扔给崔铖一个。崔铖接过去后便打开拉环,仰头喝了一口,表情有些微妙,也不知道是喜欢喝还是不喜欢喝,还是以前不喜欢和,但这么久没喝,也变的喜欢喝了?

    我走过去,又将手里拿的面包分了他一个。

    崔铖看看手里的面包,抬头对着已经开吃的我说:“不省着点儿吗?”

    我指了指面包包装袋儿上的日期,因为咬着面包而口齿不清的说:“这东西可是有保质期的,在保质期过去之前,我们还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吧,等过期了,那就白瞎了。”

    崔铖似乎有点儿不赞同,但又不好反驳我的样子,所以只点了点头。

    我忽然没了胃口。

    崔铖这是觉得我浪费吧?就算过期了,也总比没得吃好吧?所以他一定是想攒下来慢慢吃。而我呢,我其实是不用吃东西的——我刚变成丧尸的时候,曾试验过三天不吃饭、不喝水也不睡觉,结果什么事儿都没有,我依旧很精神、很有活力。而我为什么还在吃东?因为我爱吃,我馋,我是一个停不下来吃的吃货。

    但现在有崔铖了,我是不是应该少吃点儿?我不吃不会饿死,但崔铖会。所以我应该尽量把东西省下来给他吃……而我还不能不吃,否则就露馅儿了。

    那就少吃一小小口吧?这么想的我,一个面包只吃了一半儿,就被我放回去了。

    崔铖看见我的动作似乎有些惊讶,然后他笑了起来,从床的那边挪过来,抬手摸摸我的头,声音温柔的说了一句:“好乖~”

    我瞬间被萌得血槽全空啊!

    真想扑过去抱抱啊……可惜这是现实,不是什么爱情漫画,扑过去抱除了尴尬还是尴尬,可不会发生什么粉红泡泡事件。所以我只是掩饰的咳嗽一声,扭身坐到一边。接着我听见崔铖在一边笑了出来,我不满,把脚屈起来抱着双腿,故意的说:“铖铖,你这么不着调,你爸妈知道吗?”

    崔铖似乎沉默了一下,我抬起头去看他的脸,他勉强的一笑说:“他们不知道的。我是孤儿,爸妈什么的,从来都没见过。”

    我瞬间愧疚的要死。该死的,我怎么总是说错话?我可怜巴巴地看着他说:“抱歉,我……”他拍了拍我的脑袋,打断我的话,笑容可掬的对着我说:“没关系,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

    我不好意思的把脸埋在膝盖上。

    这个时候,崔铖忽然对着我说:“我们拿回来不少充电宝,你要给你的手机充电吗?你们年轻人的手机里一定有很多电子书吧,无聊的话,你可以看看电子书……”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就噌的一下子抬起脑袋,双眼放光的看着他。

    我对他竖起大拇指说:“你真是太机智了!点赞!”然后我就拿起他递过来的充电宝给我的手机充电——天知道,我还有好几本小说没有看呢,现在终于有电了,我一定要争取在电用完之前看完,把它解决掉!

    崔铖那边传来低低的笑声。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笑毛?哼,等以后有你受的。

    不过这时我又想起来他刚才话里的那句“年轻人”什么的,便头也不回的对他说:“你说我是年轻人,你岁数也不大吧?”把脸擦干净后,看起来顶多三十岁;往年轻捯饬捯饬,说不定说大学刚毕业也有人信。还说我是年轻人,老气横秋的,真无趣。

    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崔铖居然说:“我已经三十九周岁了,过了九月,就不惑了。”

    我震惊的翻过身,不敢置信的坐起来看着他的脸说:“什么,四十?!我以为你顶多三十岁!”崔铖捂着嘴笑笑,似乎有些高兴,对着我说:“非常荣幸,我长得还算年轻。”

    我撇撇嘴。

    我记得今年周岁应该是……不,不对,我似乎回到数年前了?所以我现在周岁才二十二。那么就是说,我和这个老男人相差十七岁?omg,这将来要肿么谈恋爱,肿么一辈子!

    _(:3」∠)_我瞬间打消了“有可能”和这个人恋爱的念头,把他归到“不可恋爱”那一栏里。

    如果相差个七、八岁,我还能说凑合凑合,毕竟就我们两个人,凑合在一起得了。而且他还是我喜欢的眼镜男。但是现在知道我们相差十七岁,尼玛,他要是早点生孩子,都能把我生出来了!这样的年纪还怎么谈恋爱、还怎么言情、还怎么发展?!尼玛,我果然没有言情小说女主的命运,就算真的重生加穿越一回,也没有遇到命中注定的男主!

    嘤嘤嘤,我的命运真是太可悲可叹了。哭瞎在厕所啊!/(tot)/~~

    这时崔铖也问我说:“那你呢,你多大?你应该是大学生吧。”

    不知道出于啥原因,我没告诉他我是二十二岁,反而说我二十五,长得比较娃娃脸而已。他似乎并没有怀疑,毕竟他自己就长得挺年轻的,别人长得年轻也很正常不是吗?而且最让我汗颜的,是他听见我的话后,居然还颇为赞同地点点头对我说:“我也觉得你应该不小了。虽然有时候言谈举止比较幼稚,但大部分还是冷静自持的,如果是大学生的话,应该还做不到这么老练。”

    _(:3」∠)_我真是不知道该高兴他说我冷静老练,还是该生气他说我幼稚。

    我就这样和崔铖一起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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