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疯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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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疯狂者-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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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常的情况下,这幅画面上的金发女子总是站在山顶上,发辫搭在两只肩肿骨之间,左手高举,可是现在她把左手放在了眼皮上,用它遮挡着阳光,画面上作为雷雨前兆的云层已经消失。穿玫瑰红短裙的女郎头顶上是七月潮湿的天空,罗西几乎没有注意到,空中还有几只黑鸟在盘旋。 
    天很蓝,因为风暴已经过去,她想。当我在……哦……当我在别的什么地方的时候。 
    她关于“别的什么地方”的记忆只留下了黑暗和可怕的印象。这已经足够了;她不想再回忆起更多的东西,她想也许她已经不想给这幅画配镜框了,她改变了主意,决定明天不让比尔看到它了,甚至连提都不再提这件事。他如果看到雷雨前的阴暗天空变成了晴空万里的艳阳天,事情便糟了。但是如果他看不到任何变化,情形则会更糟,那就意味着她自己神经不正常了。 
    她拣起了没有玻璃的画框。在通往客厅的大门右侧有一个小壁柜,里面放着她离开诺曼时穿的一件低帮帆布运动鞋和一件新买的廉价合成纤维汗衫。她不得不将油画放在地上,以便打开柜门,她本来可以夹在胳膊底下,这样便可以腾出一只手来,可是她不愿意那样做。当她再一次拣起画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定睛看着画面。太阳躲起来了,几只黑马在神庙的上空盘旋,一幅全新的景色。但是除了这些,是不是还有些别的东西?还有其他什么变化吗?她这样想,她认为其所以自己没有看出其中的变化,是因为画面中并不是增加了什么,而是减少了什么。有什么东西消失了。又有某样东西—— 
    我不想知道,罗西毫不犹豫地对自己说。我甚至都不愿意考虑这件事。 
    但是她很为自己这种方式担心,因为她已经开始把这幅画当做自己好运的象征,一种吉祥物。有件事是毫无疑问的:正是由于罗丝·麦德这幅画对她的激励,她才顺利通过了第一天的录音工作,打消了恐惧感。所以对于这幅画她不愿意产生任何不愉快的想法,也不想对它产生害怕的感觉——但是她已经在害怕了。毕竟这幅油画上的天气从来没有发生过变化,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它。但是她知道它将在什么地方度过今天和即将来临的周末:就在壁柜里面,和她的旧鞋做伴。 
    她把它放进壁柜,让它靠在墙上,克制住让它面对墙壁的欲望,然后关上了柜门。做完这一切之后,她穿上自己那件惟一的短外套,挎上皮包,离开了房间。当她通过阴暗而漫长的走廊往楼梯口走时,有一个声音在她内心深处说:我会报答你。她停在楼梯口,浑身上下剧烈地颤抖起来,皮包差点儿掉在地上,有一会儿工夫她感到右腿疼得厉害,它一定是发生过严重的痉挛。过了一会儿,疼痛总算过去了,她迅速地冲到了楼下。我不再想这件事,她一边往汽车站走,一边想。如果我不愿意想的话,谁也不能强迫我想。我几乎可以肯定,我不愿意再想这件事了。我只愿意想着比尔。比尔和他的摩托车。 
    12 
    她的脑海里一直在想着比尔,并在这种状态下匆忙开始了录制《谋杀未来》的工作。午餐时也没有闲暇考虑油画中的那个女人。利弗茨先生带她去了一家叫做德拉·非米纳的意大利小餐馆。那是一家罗西所见到过的最舒适的餐馆,当她吃西瓜时,他向她提出了一种叫做“更加牢固的商业约定”的建议,他建议她在一份合同上签名,这份合同上说,每周付给她八百美元,或以二十周为期限,或以十二本书为期限,由她选择其中一种。这并不是罗达所说的那种可以得到一千元酬金的合同,但是拉比还许诺让她加入某个代理机构,只要她愿意,就可以参加尽可能多的广播节目。 
    罗西,到今年年底你就能挣到两万二千元了。还有,假如你真的需要这份工作的话……为什么要匆忙决定呢?罗西对自己说。 
    她问他她能不能利用周末考虑一下此事,利弗茨先生告诉她当然可以。当他在科恩大厦向她告别时,她看见罗达和科特坐在电梯口的长凳上吃惊地偷偷窥视着她。利弗茨先生向她伸出手来,她也伸出了手,以为他要握手。没想到她的手被他用双手握住,弯下腰吻了一下。从来没有人吻过她的手,虽然她在许多电影中看见过,她的身子颤抖了一下。 
    只有当她坐进了录音棚,看着科特在另一间房间里绕带时,她的思维才回到了油画上。它现在已经被她安全地(罗西,但愿如此)藏进了壁柜里,突然她知道它发生了哪些变化,油画里到底缺少了什么东西:是那只臂环。那个女人原来戴在右肘上,今天早上她从手臂到肩膀任何饰物也没有戴。 
    13 
    罗西当天晚上回到房间之后跪在地上,用目光在没有整理的床上搜寻着。她看见了那只臂环,它在床边的黑暗处发出微弱的亮光。在罗西看来它就像是女神的订婚戒指。臂环旁边还有些别的东西:一块小小的蓝色布条。她毕竟找到了一块丢失的睡衣。那上面溅上了一些玫瑰红的东西。看上去像是血迹,但罗西知道那不是,它们是从某种绝对不能品尝的果实中榨出的汁水。她今天早晨洗澡时从指甲缝里抠出了类似的污迹。 
    臂环沉极了,至少有一磅重,也许两磅。如果它是用某种看上去很相似的材料制成的话,它应该值多少钱呢?一万二千元?或一万五千元?真不坏!想一想吧,它来自一幅她用一文不值的订婚戒指换来的油画。但她仍然不愿摸它,她把它放在床头柜上的台灯旁。 
    她把蓝色小包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背靠在床头上,双腿交叉着,十足像个中学生。她打开小包的一角,里面露出了三粒种子,那是三粒像石榴籽一样小的种子,当罗西带着绝望和无端的恐惧观察着它们时,几个无情的字眼像银铃般响彻了她的脑海:我要报答你。 
第七章 野餐者 
    1 
    诺曼一直在跟她说话。 
    星期四晚上,他清醒地躺在旅馆房间里,熬过了整个漫长而黑暗的午夜,眼睁睁地在床上一直躺到星期五清晨。除了浴盆上的荧光灯以外,他打开了所有的灯光。房间里一片雪亮,他喜欢这种做法。这让他想起透过浓雾看路灯时的感觉。在同一个星期四的晚上,他躺在那儿,几乎和罗西入睡前躺在床上的姿势一模一样,只不过罗西是把两只手放在了头下面,而他只放进了一只手。他的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还不时拿起地板上的那瓶酒,把它送到嘴边。 
    罗西,你在哪里?他询问着失踪的妻子。你到底去了哪里?你这无声无息、蹑手蹑脚的极易受惊的小耗子,你怎么敢跑掉? 
    他关心的是第二个问题——她怎么敢出走。第一个问题实际上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知道星期天她会在哪里。一头狮子不会注意斑马在哪儿寻找食物,它只要在它们饮水的坑边等待就足够了。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十分顺利,但是……她怎么敢离开他呢?即使他们谈完最后一次话后他就会死掉,他也想弄明白这一点。究竟她的行动是有预谋的,还是仅仅事出偶然,或者出于一阵冲动而作出的错误决定?有没有人帮助她(例如死去的彼得·斯洛维克先生或其他什么人)?自从她自由自在地走出了家门,来到这座可爱的湖滨城市以后,她一直在做什么?在类似这种白石旅馆的地方当一名给杂种们清理垃圾的女招待?他并不这么认为。只要想想她照料自己家时的模样便知一二,她是个懒骨头,无法应付这种下等人的工作。她又不具备任何一种特长。看来,她只能靠出卖色相维持生活了。现在她说不定还待在大街上哪个角落里呢。天知道,跟她这种婊子干那种事就像跟一堆烂泥一样没劲,不过男人总会为女人掏钱的,哪怕他什么都没干,只是在表演结束后躺在床上流一会儿口水也心甘情愿。她肯定是上街去了。 
    他会向她问个一清二楚的。一旦得到了所有的答案——从她这类女人身上所能得到的全部答案,他就会用皮带套在她脖子上,让她无法作声,然后使劲地咬一口……再咬一口……为了教育城里那个“犹太天真汉”,他的嘴巴和下颌直到现在还疼,可他决不会罢休的,甚至都不需要放慢速度。旅行袋底层有三片药,在对付这只迷途羔羊——他那可爱的小罗丝之前他会先把药片吃下去。至于干完该干的事情之后,那时药效将会逐渐消失…… 
    他顾不得以后的事了。他有一种感觉,不会再有以后了,有的只是黑暗。他并不在乎这个,说不定“黑暗”正是医生要给他开的处方。 
    他躺在床上,喝着世界上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一根接一根地吸烟。烟圈经过浴室里的轻柔白光照射之后,变成了一团蓝色的薄雾,漂浮到光滑的天花板上。他盯着一层又一层的烟雾一直在对她说话。他不停地对她说着。他的一记重拳打偏了,打到了水里,没有打中任何目标。他快要疯了,就好像她已经被人诱拐了一样。醉意最浓的时候,他把一个烧着的烟头紧紧攥在手中,想象着那是她的手,正被他的手牢牢钳住,紧紧地贴在火焰上。疼痛啮咬着他,一缕缕烟雾从指缝中飘出,他喃喃地说:“罗丝,你在哪里?你这小偷,你到底在何处藏身?” 
    此后不久,他便陷入了昏睡之中。星期五早晨十点左右,他从昨夜的酒醉。不安和难以名状的恐惧中醒来。他整晚都在做着一些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仍然清醒地躺在白石旅馆九层房间里面的这只床上,浴室的白炽灯光也是这样柔和地穿过漆黑的卧室,他吐出的烟圈从床上冉冉升起,最后变成了蓝色的薄雾。不同之处在于,只有在梦中他才能在烟雾中看见电影般的情景,看见罗丝的模样。 
    他看见她在倾盆大雨中穿过一座花草全部凋谢了的花园。“原来你在这里。”他想到。罗丝不知为什么会赤身裸体地站在那里,他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冲动。有八年或者更长的一段时间了,他对于她的裸体一直无动于衷,甚至感到极其厌倦。可是现在她看上去有些不同了。事实上是相当不错。 
    并不是因为她变得苗条了一些,他在梦中思索着,虽然她看上去的确瘦了点儿。很可能是她神态中的某种东西使他产生了这种感觉。那是什么呢? 
    他顿时想起来了。她脸上明显地流露出一副刚刚跟男人睡过觉的、神采飞扬的表情,只有女人才会有这种神态。如果对此有任何怀疑的话,只要看看她的发型就会明白:她把头发染成了那种金发婊子的模样,她把自己当成了大牌明星沙朗·斯通,要么就是麦当娜。 
    他眼睁睁地看着薄雾中的罗丝走出了毫无生气的花园,来到一条小溪边,像沥青一样漆黑的溪水闪闪发光。她踩着一块块的垫脚石跨过了小溪,伸出双手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一只手里举着一团揉在一起的湿透的布料,好像是件睡衣。他想,你为什么不把它穿上,你这不知羞耻的婊子?我真想知道,你还在等待着男朋友来一起干活儿吗?告诉你——假如我最终抓住你的时候,发现你和一个男人手拉着手,警察将会发现那家伙下半身那个该死的玩意儿像一支生日蜡烛一样笔直地插在裤裆里。 
    但是在梦境中没有人来找她。罗丝,烟雾中的罗丝,在他床的上方,穿过一片小树林走上了一条小路。树林里死气沉沉。她来到了一处林中空地,那里只有惟一的一棵有生命的树。她跪在地上,捡起了一些树种,用像是从睡衣上撕下来的一块布条将它们包了起来,然后站起身向村旁的台阶走去,接着便从那里消失了(在梦里,你永远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该死的事情)。他站在附近等着她回来,突然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好像是从打开的冷库里吹出的一股气流,使他抖个不停。在他的警察生涯中,他对付过一些令人生畏的人物——他和哈里·毕辛顿经常需要对付的人中,最可怕的要算是那些吸毒者了——由此而造就出一种能够意识到危险降临的本能。此刻他便意识到有人来了,这个人就在他身后,而且她毫无疑问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低语着:“我要报答你。”嗓音甜润而沙哑,令人毛骨悚然。那声音里丝毫听不到理性的成分。 
    “了不起,你这杂种!”诺曼在梦中说,“你真想报答我的话,我将会改变你的一生。” 
    她尖叫起来。这声音不是经过耳朵,而是直接钻进了大脑。她张开了双手,向他猛扑过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面前的烟雾吹到了一边,那女人不见了。诺曼感觉到她已经走掉了。他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十分平静地在黑暗中漂浮着,那些当他清醒时亲绕着他的种种恐惧和欲望都没有能够打扰他。 
    星期五早晨十点十分,他醒来了。他把目光从床边的闹钟移向天花板,几乎有些盼望昨晚的幽灵会从烟雾缭绕的房间中再度出现。当然没有什么幽灵,没有任何东西。甚至连烟雾也在逐渐消散,只剩下香烟的气味在房间里飘荡着;只有他——侦探诺曼·丹尼尔斯躺在这只散发出浓厚的烟草味儿和酒精气味儿的、浸透了汗水的床上。他嘴里有一股味道,好像他整个夜晚一直都在啮咬一只刚刚上过鞋油的科尔多瓦皮靴的靴尖。他左手掌心的水泡在闪闪发光,指头上的疼痛几乎把他变成了一个疯狂的杂种。一群鸽子站在粘满粪便的窗棂上,一边扑打翅膀,一边喁喁细语。诺曼目光呆滞地盯着那只水泡,良久,他才想起来这是自己昨晚用烟头烧出来的。他暗自点了点头,没错,正是因为找不着罗丝,他才会这么干的……在那之后,他一整夜都在做着疯狂的梦,好像得到了一种心理补偿。 
    他把两个手指放在水泡旁边,慢慢用力挤破了它,然后拿一条毛巾擦干净手指。他又在床上躺了几分钟,目光仍然注视着这只手指——观察着它抽动的模样,品味着一阵阵钻心的疼痛。然后,他从床底下拉出那只旅行袋,从袋子的底层拿出了一只苏克雷斯锡罐,里面有少量的兴奋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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