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眼看看你在跟谁说话,”格特嗤之以鼻,“我能同时上十二道菜,连一根叉子也掉不下来。”
“走开,立刻给我滚!”
格特两颊发红,大步走回了野餐区。她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怎么能跟他吵起来呢?她说服自己是因为环境太糟糕——又吵闹又混乱,周围看热闹的傻瓜太多——但她知道并非如此。她心里害怕,这才是真正的原因。想到罗西的丈夫可能杀了彼得·斯洛维克已经够可怕了,但是想到他可能今天就在此地,正冒充某个瘫痪的骑师,则要可怕一千倍。她已经要发疯了……
可是,罗西在哪里?格特只能确定一点:她绝对不在这儿。现在还不在,她自己补充说。
我把事情搞砸了,她大声地自言自语着,突然想起她对姐妹之家的女人们说过无数次的话:“如果你知道什么,你最好承认自己知道。”
好吧,她承认自己失败了,这意味着码头的保安部门帮不了她了,至少在眼前——几乎不可能说服他们相信事情的真相,即使她能做到这一点,也需要花费太长的时间。不过,她看见这摇轮椅的光头在野餐区转悠的时候,曾经跟好几个人说过话,其中大多数是女人。拉娜·克莱恩甚至还给他拿过吃的,好像是冰激凌。
格特赶紧往野餐区跑。她需要上厕所,可现在顾不上了。她得找到拉娜或者任何一个跟光头说过话的女人,可是情况恰恰就像你要找警察时常会发生的一样——当你需要他们的时候,连个人影也找不到。
她非得去洗手间不可,实在受不了了。她为什么要喝那么多该死的冰茶?
11
诺曼在从游乐场通往野餐区的主干道上慢慢摇着手柄。女人们还在用餐,但时间不会太长了——他看见第一道甜点已经送去。如果他想趁人群还集中的时候动手,就得快一点。
他并不担心;担惊受怕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他知道要找一个单独的女人,一个他要与之谈话并终将结果掉的女人应该去哪里找?他父亲有一次跟他说过:、“女人离不开洗手间,她们就像狗一样,每过一个紫荆木树丛都要蹲下撒一泡尿。”
诺曼轻快地摇着轮椅走过了“休息站”的路标。
只要找到一个人,一个没有伙伴的人就行。这个人就能告诉我在哪里能找到罗丝。如果她在洛杉矶,我就跟到洛杉矶;如果她去了东京,我就会去东京;如果她下了地狱,我也会跟去。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终归大家都要去,说不定还会做邻居呢。
他经过一丛装饰过的冷杉树,放开手柄滑下了一个缓坡,来到一座没有窗户的砖混建筑前,它的两边各有一个入口:右边是男洗手间,左边是女洗手间。诺曼把车摇过女洗手间的门口,远远地停下来。这是个绝佳的停车地点:狭长的裸土上有一堆易拉罐垃圾,后面是高高的私人篱笆。他离开轮椅,仔细看看房子的角落,然后慢慢地伸着脑袋,观察那条小路。一切都很正常,十分安静。他的头还在疼,但已经钝化为一阵抽动了。
两个女人从灌木丛中走来——不太妙。从他当前的监测位置来看,最糟的事就是女人们成双成对地来来往往。她们到底想干什么?互相抚慰吗?
两个女人进去了,诺曼可以从最近的通风孔听见她们说说笑笑地谈论一个叫弗雷德的人。弗雷德显然是个男孩儿。每当有一方说得太多必须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另一方就插进格格的笑声,这笑声刺入诺曼的耳朵,他觉得好像将他的脑子在碎玻璃碴上揉搓一般。他站的位置刚好能看见去洗手间的路,他死死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有手掌仍在无意识地一松一合着。
她俩终于出来了,还在谈论着弗雷德,边走边格格地傻笑。两个人靠得很近,屁股紧贴着屁股,肩膀紧挨着肩膀。诺曼拼命抑制着自己的冲动,他真想冲上去一手揪住一个婊子的脑袋,把它们狠狠碰在一起,让它们像填满高能炸药的南瓜一样炸成碎片。千万别乱来,他悄悄自言自语。大颗的汗珠渗出新剃的光头,流下了脸颊。上帝保佑,现在绝对不能失控。他全身发抖,头痛得十分严重,好像有榔头在里面敲击似的,视野的边缘不断闪现出弯弯曲曲的线条,右鼻孔开始往外流鼻涕。
下一个走过来的女人是独自一人,诺曼认出了她——头顶有白发,下肢静脉曲张,她给他拿过一瓶乳酸菌汽水。
我给你准备了一瓶汽水,他看着她走下水泥路面时紧张地想,我给你准备了一瓶汽水。要是你不能回答我的问题,不能立刻回答的话,你就得把它一口吞下去。
又有一个人穿过树丛走过来了,这个人诺曼也见过——穿红上衣的爱管闲事的婊子。售票亭里的男人喊他回去的时候她曾经回头看过他。一瞬间他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有个名字就在舌尖上跳,可是每当他刚要抓住时它就溜走了。他认识她吗?他要不是头疼的话——
她手里还拿着那个特大尺寸、好像手提箱似的手袋,她在里面摸索着什么。找什么呢,胖女人?几粒药片,还是一瓶酒?说不定是——
突然,他想起来了。图书馆的一篇关于姐妹之家的报道中提到过她,还刊登了一张她的照片。在照片上,她半弯着腰,摆出一副自卫防身的架势,看起来更像一辆加宽的拖车。这个杂种对记者说,“男人不是她们的敌人……但是如果男人动手,我们就会还击的。”叫格特……他不记得她姓什么了,但她的名字是叫格特。
从这里滚开,格特,诺曼心里对这个穿红衣服的黑壮的胖女人说。他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指甲掐进肉里。
但她没有滚开,反而大声喊:“拉娜!嗨,拉娜!”
白发女人转过身,朝这个像一台穿衣服的冰箱一样笨重的胖女人走去。诺曼看着这个叫拉娜的白发女人带领格特走回了树丛。格特边走边拿出什么东西递给她,好像是一张纸片。
诺曼浑身被汗水浸透了。他希望拉娜跟格特谈完后再回到洗手间来。树丛那边,野餐区的用餐时间快要结束,甜点已经上完。女人们一用完餐就会大批拥进洗手间里。如果他的运气不能尽快改变的话,他真的会陷入困境。
过来吧,快点儿,诺曼默默地念叨着。好像是在回答他似的,有人从树丛那边过来了。他也认出了她,她既不是格特也不是拉娜,他在监视姐妹之家时在庭院里见过她,她把头发染成摇滚歌星的模样。这个厚颜无耻的婊子还朝他挥过手。
别吓唬我,难道这就是公平交易吗?快过来吧,来呀,到爸爸这儿来。
诺曼感到自己已经勃起,头痛悄然离去。他像雕像般屏声静气地站在那里,一只眼睛扫视着建筑物的拐角,心里祈祷格特千万别在这时候回来,祈祷这个头发染成一半绿、一半黄的女孩儿别改变了主意。没人从树丛后边出来,发式妖冶的女孩儿离他越来越近。请到我的客厅里来做客,蜘蛛对苍蝇说。她已经走到门前,就要摸到门把手了,然而这扇门永远不会打开了,因为就在辛西娅刚要碰到把手的那一刹那,诺曼的大手已经抓住了她那纤细的腰身。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惊恐地看着他。
“过来,”他拖着她走,“到这边来,让我跟你谈谈,我要跟你挨得很近地谈一谈。”
12
格特·肯肖急着要去洗手间,憋得几乎要跑起来,但是奇怪的是,她居然一下子看见了刚才一直在找的女人。她马上打开硕大的手袋搜寻起来。
“拉娜!”她喊道,“嗨,拉娜!”
拉娜走回到小路上。“我正在找凯茜·斯帕克斯,你见她了吗?”
“当然,她正在扔飞镖呢,”格特朝野餐区坚了竖拇指,“两分钟前刚看见过她。”
“好极了!”拉娜马上朝那边走。格特犹豫地扫了一眼前面的洗手间,估摸着她的膀胱还能坚持一会儿,转身和她一块儿往回走。“我还以为她恐惧症发作离开了呢。你知道是怎么回事。”
“瞧,瞧。”她们走进树丛之前,格特把传真照片递给拉娜。拉娜仔细地研究着。这是她头一次看见诺曼,因为她不是姐妹之家的正式会员。她是社会心理学家,住在克莱森特高地,丈夫性情愉悦,不是施暴力者;三个孩子乐观开朗,也不是功能失调者。
“这是谁?”拉娜问。
格特还没开口,辛西娅·史密斯走了过来。和过去一样,即使在这种场合下,她那怪异的头发也让格特忍不住咧嘴发笑。
“嗨,格特,你的衬衣真可爱!”辛西娅潇洒地喊。这并非奉承,而是如人们所说,是辛西娅的小小风格。
“谢谢。我也喜欢你的短外套。”
辛西娅边说边走过去,拉娜觉得有趣地望着她,然后又回过神来看照片,一边看,一边心不在焉地捋着扎成马尾巴的长长的白发。
“你认识他吗?”格特问。
拉娜摇摇头,但格特觉得她的神情与其说是否定,不如说是怀疑。
拉娜干得更加出色。她把照片从发际以上盖住,然后更仔细地研究它。她嘴唇嚅动着,好像不是用眼睛在看而是用嘴巴在读。当她再一次抬起头来看着格特时,她的目光中既有疑惑也有肯定。
“今天早晨我给一个家伙拿了瓶乳酸饮料,”她踌躇地开始说了起来,“他戴着太阳镜,但是——”
“他坐在轮椅上。”格特说。尽管她知道这仅仅意味着一切才开始,她仍然感到如释重负,觉得轻松多了。知道总比不知道强。最好是心里有底。
“是的。他很危险吗?他的确很危险,对不对?我和几个这几年遭受了许多磨难的女人们在一起,她们都很脆弱。会不会有麻烦,格特?我是为她们问你的,不是为了我自己。”
格特开口前考虑再三:“我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最可怕的时刻即将过去了。”
13
诺曼扯破辛西娅的无袖短衫,扒开她的杯形乳罩,一只手牢牢地钳住她的嘴,同时把她往墙上顶。他用大腿根摩擦她的同样部位,可以觉出她在竭力往后靠,但是她当然没有退路,这反而刺激得他更加兴奋起来。然而他的心智却飘浮在距离脑袋三英尺远的地方,安详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压上前去,牙齿咬住了辛西娅的肩膀。他像吸血鬼一般贪婪地咬着,当血液冲出皮肤时,他张口吸吮起来。血又热又咸,他几乎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在裤子里射精了,更没有意识到辛西娅正在他的铁掌之下发出了尖叫。
14
“咱们回去,先别担心你那些病人,让我把一切搞清楚再说。”格特对拉娜说,“帮我个忙,暂时别跟任何人提起这事。你的朋友并不是今天惟一心理脆弱的人。”
“我知道。”
格特紧紧握住她的胳膊:“我保证,一定会没事的。”
“好吧,你知道该怎么办。”
“是的,我确实知道。如果他还坐在轮椅上到处转悠的话就不难找到。你要是看见他,千万离他远点儿。明白吗?尽量离他远一些。”
拉娜沮丧地看着她:“你打算怎么办?”
“在被憋死之前先撒泡尿,然后去保安部门报告,说有个坐轮椅的男人想抢我的手包。咱们就这样开始,第一步是先让他离开咱们的聚餐会。”罗西不在这里,也许她有约会,格特为此虔诚地感谢上帝。罗西是他的起爆器,她不在附近,她们就有机会在他造成任何破坏之前解除危险。
“你去洗手间要不要我等你?”拉娜神经质地问。
“我没事儿。”
拉娜看看小路前边的树丛皱起眉头:“我看我还是在这儿等着的好。”
格特笑了:“也行,反正时间不长。”
她快走到的时候,一个声音刺入了耳膜:有个人在使劲喘着粗气——不,是两个人。一丝笑容浮上格特的嘴角。准是谁正在洗手间后面利用午后的大好阳光享受一番呢,一个美妙的——
“快说,你这婊子养的!”
声音低沉得像是一只狗在咆哮,格特嘴边的笑容僵住了。
“快告诉我,她在哪儿,快说!”
15
格特飞快地跑过房角,差点被丢在一边的轮椅撞倒。穿夹克衫的光头男人——诺曼·丹尼尔斯——正背对她站着,紧紧抓着辛西娅纤细的胳膊,大拇指深深掐进她的肉体中。他的脸和她的挤在了一起,但格特可以看见辛西娅的鼻梁骨。女孩儿的鼻子已经被打破了。
“快说她在哪儿,要不我马上咬掉你的嘴唇,叫你的脸——”
格特什么也不再想什么也不再听了,她的全身已经在行动起来。她两步跨到诺曼身后,手指交叉,紧抱双拳,从右肩上高高地举起。她聚集全身的力量,用她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猛劈下来。然而几乎就在同时,辛西娅恐惧的目光转过来盯住了她,罗西的丈夫看到了这个变化。他的反应像闪电一样快。她紧扣的双手猛击下去,打中了目标,然而,她击中的并不是她原先瞄准的后颈,只是打在了他的脸和颧骨上,她先发制人采取闪电战术的良机已经错失了。他转过来面对着她,格特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他正在吃草莓。他朝她笑了,露出的牙齿上还在滴血。这笑容把格特吓坏了,她心里一下子明白过来,她刚才所做的一切努力,只不过是把将要死在这儿的女人从一个变成两个罢了。这个物体根本不是一个男人,它是个穿了夹克衫的吸血鬼。
“哈,是丑八怪格特!”诺曼喊起来,“你想跟我打架,是吗?想跟我练练?打得我趴下求饶,你是这么打算的吗?”他哈哈大笑,一只手拍着胸脯,表示他觉得这念头有多么滑稽可笑。他夹克上的拉链丁当做响。
格特目光朝辛西娅扫去,她正在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好像在纳闷,身上的衣服到哪去了。
“辛西娅,快跑!”
辛西娅迷茫地看她一眼,犹豫地迈出了两步,就靠在墙边瘫倒在地上,好像仅仅是逃跑的念头本身已经足以使她累垮。格特能看见她脸上和前额青紫色的肿包。
“格特——格特——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