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天悬疑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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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天悬疑短篇集-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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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们就打了圣物的主意,想靠此变卖换钱?” 
    “是的。那圣物只有五年一次的大洗礼中才会用得上,过了五年后,我们早就远走高飞了。这世界这么大,有钱哪里都可以去,什么生活都可以过,只要有钱。可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发觉。” 
    “你说的圣物就是这只旧碗?”梁晓雨拿出那只旧碗,狠狠的作势要摔掉。 
    “不要!”卡奇发出声惊叫,双手抱住梁晓雨。梁晓雨心中一软,旧碗被卡奇夺去。 
    卡奇眼中闪耀着惊喜珍惜的眼神,小心翼翼地捧着旧碗,慢慢地撕开旧碗外面的伪装。 
    梁晓雨的眼睛一亮,那只旧碗现出本来的面貌,竟然是一只晶莹闪亮的白玉碗。 
    梁晓雨从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玉器。那白玉仿佛有生命般柔和晶亮,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杂质,流光溢彩,绚丽非常。 
    梁晓雨知道,玉的价值很难说得清楚。除了玉本身的质地以外,年代历史也是很重要的。古代的和氏璧就曾被用来做皇帝的传国玉玺,而这块玉是他们族人一直保存下来的,说不定比和氏璧的历史还要早,怪不得庄教授说价值连城。 
    卡奇也沉浸在这白玉碗的灿烂美丽中,仿佛看着自己孩子般欣喜珍贵。此时,他们两人没有发现,在梁晓雨身后不远处,黑袍金色腰带的祭师渐渐逼近。 
    等到卡奇发现时,祭师已经走到他面前,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掏出两根白森森的白骨,摆成十字,尖锐一端面对着他,低声念了几句咒语。 
    梁晓雨看到,卡奇突然失去力量般全身瘫软下去,两只手还死死捧好那白玉碗。祭师走上前去,轻轻地摇了摇头,从卡奇手里拿出白玉碗,站起身来欲离去。 
    此时,梁晓雨全身也发软,想要叫出来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她看到祭师的眼,竟然是蓝莹莹般妖艳,再也支持不住,双脚一软,倒在芬芳的沿河草地上。 
  
12#回复作者:沈醉天  回复日期:2005…9…23 18:49:00
  结局
    等梁晓雨稳住心绪重新恢复过来时,祭师已经拿着白玉碗消失了,只看到卡奇可怜地躺在地上,呼吸微弱。 
    梁晓雨扑在卡奇身上,用力地按他胸腹,甚至给他做人工呼吸,但没有用。卡奇的呼吸还是越来越弱,眼睛盯着梁晓雨,眨都不眨。梁晓雨知道卡奇不眨眼是怕自己一闭上就再也睁不开了。 
    卡奇看着梁晓雨,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但发不出声音。梁晓雨托住卡奇的头,把耳朵凑近,还是听不清。卡奇不肯放弃,一直试图让她明白自己所说的,泪水浸湿了梁晓雨的脸郏。 
    梁晓雨突然灵光一现,注意卡奇的嘴唇,明白了他说的话了。卡奇反反复复只在说三个字:“我爱你。”梁晓雨轻轻地把这三个字念出来了。卡奇听到她的话,含着笑,不再努力坚持,头一歪终于倒在梁晓雨怀中。 
  
    第二天,学校得知卡奇死去的消息后紧急开会研究怎么处理这一系列事情。而梁晓雨,口述了卡奇死的经过后却走向庄教授家。 
    庄教授正在家中打扫卫生整理屋子,看到梁晓雨来微微有些诧异。 
    “晓雨,身体还好吗?不要想那么多,要保重身体。”庄教授安慰梁晓雨。 
    梁晓雨冷笑一声:“不要演戏了,到这时候你也没必要演戏了。” 
    庄教授疑惑不解:“晓雨,你在说什么?” 
    梁晓雨盯着庄教授,一字字地说:“是你,是你杀了扎拉、昆撒、卡奇三人。” 
    “你怎么这么说?” 
    “我一直没想到是你,直到昨天,我看到祭师的眼睛,是蓝色亮晶晶的,那明显是戴了蓝色的镜片。而你以前告诉我说的祭师特征没有说会戴了蓝色的镜片,何况我第一次和卡奇在商场看到的祭师没有戴,扎拉死时的祭师也没有戴。这时他又为什么戴呢?原因只有一个,为了遮掩自己,这更说明这个人是我熟人,怕我认出他来。” 
    “而我熟人中懂得卡奇风俗信仰的只有你!联想到扎拉与我查找卡奇的路线是你建议的,你肯定在后面跟踪我们,等我们一分开你就换上祭师服装来杀他。你知道他们对骨咒深信不疑,骨咒的力量不在于咒语,而在于他们内心深处对骨咒这种行为的恐惧与信仰。” 
    “而我当时看到祭师的身影就有些熟悉的感觉。你应该知道,一个人的容貌、身体可以乔装改扮,但他走路时的举止习惯很难改变。只是当时我根本没想到你而已。昆撒死时你坚持不肯回去,陪我守护在他身边,但当我睡着后,你就换上祭师服装叫醒昆撒用骨咒吓死他。” 
    “最后,你还没得到圣物白玉碗。你断定在卡奇手中,猜到他放在学校,但你却找不到,只能等他自己来拿,所以叮嘱我一有他消息就告诉你。虽然我没告诉你,但你肯定暗中请了人跟踪我。所以当看到卡奇出现,白玉碗现形,就毫不犹豫再次假扮祭师吓死卡奇。” 
    “我一直奇怪,他们怎么可能会想到盗窃圣物。现在想起来应该就是你唆使的。如果没有你,他们即使想变卖白玉碗也很艰难。而你,则想独吞白玉碗!” 
    “好极了,晓雨,我一直低估了你。没想到你如此聪明。但现在,你想做什么?去告发我?你所说的只是些推理,根本就没证据。何况卡奇他们的死这么神秘,执行法律的那些人会相信巫术能杀人?你别天真了。”庄教授笑了,仿佛笑得很开心。 
    “法律是不能制裁你,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以为你逃得了吗?”梁晓雨依然死死地盯着庄教授,她怎么也难以相信,一个学者,德高望重的老教师,会是为了金钱出卖灵魂的人。 
    “你以为我还信这些?我不是三岁小孩了。你到了我这种年龄,就会知道这世界多么残酷,金钱多么可爱了。”庄教授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我还为你带来了一个人。或许你很有兴趣看看。”梁晓雨打开门,外面进来一个黑袍人。 
    黑色的袍子把全身都遮住了,象征着死亡。金色的腰带金光闪闪,象征权威,纯白的手套一丝不染,象征神的意旨。那人走了进来,如庄教授假扮的祭师一样掏出两根白森森的白骨,尖锐的一端对准庄教授,念了几句咒语。然后头也不回转身离去。 
    庄教授一直冷眼看着那黑袍人做这些,十分镇定地站在那里。一直等到黑袍人做完这一切离开,才对梁晓雨说:“玩完游戏了吧,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梁晓雨看着无事的庄教授,恨恨地离开,急步追上那黑袍人。黑袍人换下祭师服装,露出一张清秀削瘦的面孔。原来,他叫沙钟,是那少数民族部落的,来接卡奇三人尸体。 
    依照他们那少数民族的风俗信仰,人死后是天葬的。就是把尸体切碎喂给兀鹰吃。 
    “谢谢你,虽然不能将他怎么样,但能让他提心吊胆吓他一吓也好。”梁晓雨对着沙钟说。这主意是她出的。 
    沙钟转过脸来轻轻一笑:“你以为我是为了你才做这些?” 
    “怎么了?不是吗?”梁晓雨看着沙钟,突然想起来沙钟怎么来的这么快,卡奇一死就出现了。而那部落到东南民族大学,最快也要三天时间。 
    “当然不是,因为,我就是祭师,这些是我应该做的。”沙钟说。 
    “你就是真的祭师?”梁晓雨感到自己头都晕了。 
    “是的,我就是。你和卡奇在商场看到的就是我。族人发现圣物白玉碗不见了,但不能确定是否是他们三人所偷,特意叫我来查探。我故意让卡奇看到我的身影,来看他反应明确是否是他所为。那天卡奇的表现证明了我的判断。” 
    “可是,后来……” 
    “后来的是庄教授假扮的。虽然他们偷窃了白玉碗,但他们毕竟年轻,而且是族人希望所在,所以我回去向族中长老求情,打算只要他们交出白玉碗并且族中安心关几年禁闭就可以了。但我没想到庄教授会趁机害死他们。等我赶来时,一切已晚。”沙钟苦笑。 
    “那你刚才做的,就是正统的骨咒?对他有用吗?” 
    “也许有用,也许没用,我也不知道。因为这骨咒只用来对付族人的,没试过对付外人。” 
    “但愿有用。”梁晓雨虽然知道这不太可能,但内心深处隐隐希望庄教授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祭师与梁晓雨走后,庄教授继续整理屋子。他已准备到国外定居,这间屋子马上就要卖掉。现在他想的是如何把白玉碗带出国境。 
    整理完屋子后,庄教授下楼开车出去买东西。两旁的树木象卫兵般陈列后退。庄教授想起刚才那祭师做的一切就感到好笑,他又不是那民族的人,又没那种信仰,所做的对他根本就没有用处。 
    正在庄教授得意时,他突然感到自己难以呼吸,身体各器官突然停止工作般不再听从大脑使唤。他心中一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车子已经失去控制撞向另一辆急速行驶的大货车。 
    其实,庄教授一直在研究骨咒,如果他自己不信又怎么可能会假扮祭师去吓死卡奇他们三人呢?很多事情,自身本来就很难分得清。有时,人们连自己真心爱的人是哪个都不知道,自己真正在意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只有失去时才懂得珍惜。在庄教授自以为自己对骨咒免疫时,却已经埋下了死亡的种子。 
    第二天,各大媒体发布了一则新闻,新闻的意思是庄教授在开车中心脏病发作意外死亡。而警主在整理现场时,在庄教授小车夹层发现了名贵的白玉碗,经过查证确属某少数民族宗教用品,交由钟沙带回。
  
  
13#回复作者:沈醉天  回复日期:2005…9…23 18:55:00
  第三个故事:狩猎者
  (侦探推理杂志)
    
  狩猎,食肉性动物的本能之一。
    一、
    一从出租车下来,林晓雯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仿佛背后隐藏着凶残的食肉猛兽,睁着饥饿血红的眼睛狠狠地窥视着她,随时会凶猛地扑向她,撕裂她的躯体。
  这是仲夏的一个午夜,天气依然闷热的很,四周黑漆漆的。一轮残月与飘浮的黑雾反复纠缠,黯淡无光。社区里耸立的楼房在夜里也仿佛如黑暗中的怪兽般零零散散地伫立着,缄默无语。一些肮脏的塑料袋和纸片随风起舞,撞在树上,发出沙沙的怪响。
  林晓雯的心提了起来,几乎是一路小跑到自己居住的楼房,重重地走上楼,故意把脚步踏得“答答”响。楼道里没人,脚步声在空空的楼道中回响,仿佛有不少人同时走在楼道中。林晓雯更加害怕了,急忙跑到自己的住处,开门冲进去,重重地把铁门关上。
  林晓雯这才平静下来,脱掉高跟鞋,甩掉红皮包,倒一杯陈年红酒,慵懒地躺到了意大利真皮沙发上。 
    躺了一会儿,林晓雯打开音响,放了一曲王菲的专辑。王菲那略带颓废却飘忽的独特声音在房间里缭绕,是首《容易受伤的女人》。 
    喝完红酒,林晓雯进了卫生间,不久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 
    这时,铁门轻轻地被打开,一个人影悄无声息地闪了进来。黑色的皮衣,黑色的手套,黑色的长筒皮鞋。动作极其敏捷,整个人像狩猎的豹子般,不发出一点声响。 
    林晓雯正在淋浴,温暖的水流轻轻地倾泻在她美丽白嫩的胴体上。虽然年近三十,林晓雯的身材还是保持得很好,并不逊于那些正当妙龄的少女。 
    林晓雯的手轻轻擦拭着自己,不时触摸到自己那些敏感的地方。温水和毛巾给她带来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她的眼睛开始迷蒙起来,纤长的手指不自觉地轻轻抚摸自己。 
    房间里面,黑衣人悠然自得地倒了一杯红酒,自得其乐地陶醉在音乐中。
    洗完澡,林晓雯半裸着走进大厅。这时,她看到一个陌生被黑色皮革包裹住的黑衣人,正躺在她最喜欢躺的意大利真皮沙发上拿着她最喜欢喝的红酒对她阴阴地冷笑。
  林晓雯吃了一惊,但她毕竟不是初入社会的小姑娘了,很快镇定下来思索。 
    陌生男子看上去颇为健壮,孔武有力,凭她一个人是不可能对付的。如果惊叫起来,引起他发狂,后果实在不可想象。何况,就算她能先尖叫几声,有人来帮忙的可能性也不大。城市里,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谁也不会多管闲事。 
    那男子看她如此镇定倒也笑了起来,仿佛如狩猎者欣赏聪明的猎物般,把红酒一饮而尽站了起来。 
    陌生男子笑的时候很有种让人心动的粗犷气质。他把中指放在两唇间,轻轻的“嘘”了一声,敏捷轻快地走到林晓雯面前,像欧洲绅士般很优雅地鞠躬,发出重金属般质感的声音:“请林小姐赏脸跳支舞。” 
    林晓雯勉强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随手披上睡衣,做出一个接受邀请的姿势。 
    黑衣人是健硕的,林晓雯可以感觉到他的手臂是如此孔武有力,而且对舞蹈颇为熟悉,敏捷的步法很快的就将她带入舞蹈的节奏中。 
    如果不是他过于诡异,倒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呢。对交谊舞,她并不陌生。对这男子,却肯定陌生。林晓雯绞尽脑汁,也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他。如此深夜,偷偷潜入自己家中,他有什么企图?不像是为钱财,难道是为色? 
    对于自己的容貌,林晓雯还是颇有信心的。走在大街上,不时看到那些男人眼中发亮的光芒。于是,有意无意中,她让自己敏感的地方轻碰到黑衣人,却又不露痕迹,浅尝辄止,稍纵即逝。不久,她就敏锐地感觉到黑衣人的呼吸浑浊起来。 
    林晓雯暗自笑了起来。对她来说,经历这么多人事沉浮,早已不把性爱当回事。何况,眼前这人看上去也不错,肌肉结实,动作敏捷。虽然陌生,更能增加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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