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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阿叔乐坏了,这正是天上掉狼皮的事。他们有的拔刀、有的抄着修车的扳手、有的抡着锁车的铁链,一路猛踩摩托车的油门冲过去,大声吆喝着赶狼!狼群急了,个个冲人龇牙,最前面的那只大公狼公然迎着铁链往摩托车上扑,一副掩护家人的样子。趴在坑边救援的母狼一个劲儿地摆着尾巴呜呜催促,坑底下的小狼更着急了,拼了死命地往上跳,却总是叼不住母狼的尾巴。五个大男人越冲越近,三只小狼也耐不住了,纷纷松嘴放开同伴的尾巴,跟着公狼龇牙抵抗。对峙中一只小狼被铁链甩打在后腿上,估计当时腿就打折了,他疼得翻来滚去地叫唤。母狼立刻就冲上来拼命护崽。大人们眼看得手,吼喊得更厉害,骑车甩着铁链上前围剿。这时候公狼发出一连串奇怪的吼声,所有狼像得了命令似的,立刻后撤,跑得远远的,钻过了围栏才回头望。阿爸当时大喊可惜,他说要不是牧民的枪支都上缴了,这群狼一个都跑不掉!
大狼在山坡上嗥叫了几声,坑里面剩下的小狼就安静下来不叫也不跳了,死死盯着围拢在坑上面的人。这时大家才发现这个坑太滑太陡,就是人也不好上下。大人们用铁链试着抽打了几下,小狼低头躲闪着,根本打不着!刀和扳手就更派不上用场了!半大的狼已经极具攻击性了,人不敢轻易下坑。不一会儿,天就暗下来,开始刮起了白毛风。我冻得直喊着要回家,大人们看雪下得紧了,只好先回去,约好明天一大早带根长大棒和绳索来打狼。
第二天一早风雪停了,地面积了厚厚一层雪。大人们全副武装再去打狼的时候,谁知坑里的小狼已经不见了。坑边几米范围内只有一层薄薄的新雪,新雪下全是狼的刨抓痕迹。坑里堆了半坑的积雪,呈一个斜面集中堆在坑的一边,坑里的雪上踩着一圈圈的狼足迹和刨痕。大人们很失望,懂行的人勘察着现场说:这群狼太狡猾了,算好了我们没趁手工具也抓不住他们的狼崽,先保存实力不跟人硬拼,趁着下雪天把小狼给救了。怎么救的呢?这就像一个填雪的工程,上面的狼群把坑口的所有积雪全部推下坑去,坑里的小狼则把雪全部堆刨在一个角落,不断踩实压紧,填积成一个斜坡,然后一圈圈助跑,顺着堆积的雪坡冲出坑去。阿爸顺着斜坡下到坑里又指着一些大狼爪印说:大狼也跳下来帮忙了,没准儿还给小狼做了堆雪示范呢。
“你说这草原上还有哪种动物比狼更聪明?”多吉讲着这故事竟然露出自豪的笑容,仿佛那是他的智慧壮举。“我就是喜欢狼!这群狼是又可敬又可叹又可怜……我的网名就叫雪狼。”他对我说,更像是在对自己说。
是啊,狼在狩猎中、领地争夺中、捍卫家族成员的斗争中个个都是足智多谋且能慷慨赴死的狼勇士。格林为了我,即使敌众我寡,也毫不畏惧,铮铮狼骨,宁折不屈。
“对了,拉登是你什么人?”多吉冷不丁儿地问道。
“啊?”我还沉浸在多吉的狼故事里呢,乍逢此问很是摸不着头脑,“什么人都不是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多吉微微一笑,“我也知道这只小狼的事儿。但没想到他还能回来。而且长这么大了?”多吉感慨地说。
“哦?你怎么知道的?”我一直以来对格林童年的遭遇耿耿于怀。
“狼找不到吃的,不掏羊咋活?我们这里的人已经很久都没看见狼了,以前盗猎猖獗,狼都快被打绝了,有人还剥了狼皮卖。草原没狼还叫什么草原啊。”多吉骑在马背上望着莽莽苍原有点伤感,又接着说,“那时候能看见一只狼,南卡阿爸很高兴,逢人就说起狼来过的事,结果小道消息传得快,没几天又被一些盗猎的人知道了,就在南卡阿爸牧场外面偷偷下了夹子,把公狼给打了。我还看见过那狼夹子上有好大一只被咬断的狼爪。”
我低头看看格林,黯然神伤。唉……格林,那是你的父亲。
“那只母狼和一窝小狼的死就更让人惋惜了。那几天南卡阿爸不在,偷猎的人就打着除害的名义上山投毒,完事儿后用公狼的皮去扫清地上的痕迹抹掉人味儿。母狼能闻不出来吗?阿爸回来知道后,带着牧民上山去,差点跟偷猎的人打起来!”
“哦?”我不知道竟然还有这事儿,当初阿爸却只字不提。我顿时理解为什么中毒的母狼临死都要撕碎皮毛,不让自己的皮再落入人的手里,用亡夫的味道去引诱她怎不叫她痛彻心扉?
“阿爸坚持说不能在神山上杀狼,硬把活着的小狼带了回来,但是那些小狼都吃过奶了,接二连三地死,只有一只被母狼压在身子下面的小狼估计没吃到奶,阿爸说这只狼崽能活下来就是天意。阿爸信佛,因为这件事情他一直耿耿于怀,他觉得当初他不到处说起狼偷羊的事情,就不会给这窝狼带来灾难了。”多吉一口气讲完,策马前行。
难怪那时候南卡阿爸寡言少语,问他多次总是不愿细说,对我这陌生人也有些戒心。我这时才明白了临走时阿爸对我说过的话:“……如果能救他一命,也算我对母狼赎罪了。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我夹紧马肚赶上几步:“那些偷猎的人到底是哪里来的?是藏族人还是汉人?”我话一问出口立刻就后悔起来,如果我们是同一个民族倒也罢了,如今我作为汉人对一个藏族小伙儿如此一问,无论如何答复都将是一个难堪的答案。
“这些年来草原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诱惑也太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都看着眼前的好处,谁又能保证自己的民族一个败类都没有呢?”多吉的回答很客观,并没介意我的无心之失。我赶紧岔开话题:“这么说那些小狼可能是喝了奶水中毒死的?”
“估计是。”多吉回答:“唯一活着的那只被一个叫拉登的女孩子带走了。”
“拉登?”我抠着脑袋,怎么对不上号?难道找了半天又错了?
“对啊,拉登,奇怪的名字,阿爸说那个女孩儿辫子特别长,本地都很少见。唉,你要不认识她,那这狼哪儿来的?”
长辫子又对上号了,我咬着嘴唇心里直犯迷糊……
猛然间我想起了一件事儿,我留在草原照顾小狼崽的日子里,有一天傍晚我坐在帐篷外梳头,沉默的老阿爸第一次开口说话了:“藏族人晚上是不能梳头的。”
=》文》=我赶紧收起梳子:“阿爸,我不是藏族人呢。”
=》人》=“哦。”老阿爸点点头,“像我们草原人。”
=》书》=我呵呵一笑:“那阿爸就给我一个藏族名字吧。”
=》屋》=老阿爸认真地思索半晌说:“拉泽(美丽的)或者洛登(智慧的)都是好名字,你选吧。”
“呵呵,懒得选了,”我调皮地笑着:“我都想要,干脆各取一个字叫我拉登好了。”
……
忆到这里我恍然大悟,没想到当初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认真的老阿爸却一直记在心里。我慨然感叹一声,拔掉簪子泻下一头长发,回马而立:“我就是拉登。”说这话的造型和感觉特牛特怪异,话一落音我就笑出声来。
“啥?”多吉不明白。我忙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多吉。多吉笑开了:“哈哈,我说姑娘家咋叫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不过,也亏得这名字太好记了,我才能记到现在。”多吉高兴地喊了两嗓子,又想起什么,转头对我说:“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的吗?”
“不是南卡阿爸说的吗?”
“对啊,可是他本来什么都不肯说的,但是我五一去看望他的时候,他拿给我一个手机,非要叫我帮他给拉登打电话,”多吉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等我充好电一看,那是个空手机,什么号码都没有,名字又古怪,我说阿爸被糊弄了,他却坚持说他看人不会错。”
“哦,是个红色的手机吗?”我忙问。
“对!”
“那是我的,我把卡抽出来了,哦……”我刹那间明白了,当初我原想用什么东西去交换格林,阿爸却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只拿着手机看了看,我自然以为他喜欢的是手机,就取出了自己的卡删除了记录,送给了他,这才心安理得地带着格林走了。没想到这位质朴的老人却拿着这空手机在莽莽草原上一直等待着我的来电。我仿佛看见老阿爸的身影,在帐篷前遥望神山,口念经文、手摇经筒、怀着虔诚与期盼的心情日夜守望着平安的消息。我暗暗后悔,那时候在我的概念当中一物换一物这是城市人理所应当的做法,可在老人的心里却是一份难以用价值交换的生命的嘱托。此时想再见老阿爸的心情更加迫切,我要回馈他的信任,我要让他看到他托付给我的小狼格林——这迟到了半年的平安消息。
一位哲人说:“我们走得太快,是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了。”这是对生命最初的审视。什么时候人们开始行色匆匆,忙到不再去理解与思索,忙到不再留意身边的点滴真情……很多人叹道:要让现代人感动太难了,或许感动本身已经很难了。在这拜金主义浪潮的冲击下很多东西都变了味。人们开始麻木,开始怀疑,有了欺骗与利用,有了隔阂与交换,甚至感情与生命也不能在交换中幸免。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或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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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陷阱
曾经有感于一位女作家十余年前的一篇名为《草原之路》的散文,她写道:“草原深处其实没有路,因为草原上根本就不需要路。在草原上行走,只需要方向。方向便是草原的路。平坦而辽阔的草原,手随便往哪儿一指,就是路了;你往哪儿走会走不过去呢?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季,路在草原根本就不是个话题,路在草原那地方,是一种随着你的脚步而无限延长的地毯。……草原之路是随时可以被修改被矫正的呵,那是世上最古老最原始的路的形式,草原的自由是被草原自由的路所决定的……如果有一天,草原上的路被笔直坚固而不可随意更改的高速公路所取代,那么我们将不再拥有自由的草原。”
我小时候对草原的认识停留在教科书中红军过草地的描述里,到处是泥泞的湿地、到处是陷人的沼泽。那时候想如果有一条路能安全地通过草地那该多好,没想到仅十年时间,这条安全之路就“美梦成真”,随路而来的却是席卷草原的社会变迁,这时候我才分明感受到了一种可怕的人为之力。
骑马走在草原上,无论走得多远都能够隐隐约约看见那道高速公路刺眼地躺在视野中,像草原腹地的一道刀痕。从前可以随意被矫正的像一条条柔韧血管一样的草原之路已经僵化,外来文明和一批批游客像病菌一样顺着硬化的动脉蚕食着草原老人的器官。
仅从规矩的路就已经让我感觉草原的自由在丧失,而现在我与一只野狼结伴同行更是无路可寻。我尽量远离公路,捡拾残存的自由感觉,但是走着走着,这些小小的自由之路就被无处不至的围栏割断。虽然,我凭着一种热情和执著带格林来到了草原,但是狼群在哪里?他的家在哪里?我们的路在哪里?
我和多吉骑着马有说有聊地走着,不久后,望不到头的围栏就挡住了去路,马过不去了,眼前是一座高山。
“我就送你到这里吧,翻过这座山就可以看到一条小路一直通向南卡阿爸的家,虽然险一点,但这是最近的路,你要抓紧时间,现在快入冬了,很多牧民都转到冬季草场去了,还有的搬回了定居点,你只有碰碰运气看了。”多吉勒住马回身说。
我看看眼前还有积雪的高山有些犹豫,便往山侧面望去。多吉看明白我的为难:“如果绕路走就算骑马都还要两天,而且围栏更多马过不去,更重要的是狗更多。小狼的伤还没好呢。”
我看看一路默默跟随的格林。的确,虽然他恢复能力强,毕竟还是需要几天时间休养,如果再遇到狗的围攻估计凶多吉少。回想一下当初寻找格林的时候的确花费了三天多的时间,若不是在路上耽误了太多时间,格林的兄弟姐妹说不定还能多救活几只。时间太重要了。我咬咬牙,翻山!
多吉帮我从马背上卸下沉重的背包递到围栏那头,我取下麻袋背上,从围栏的一个洞里钻过去。走了一天的格林终于逮到一个机会,趁着我侧身低头钻栅栏的时候猛咬住麻袋,刺啦撕开一个洞,洞里露出一截羊蹄来,他立刻咬住羊蹄死拉硬拽起来。
“坏家伙!”我被拖住卡在围栏的洞里进不去出不来很生气,“我数到三再不放开打你啦!三!”
“啪!”我扬手一巴掌就打在狼屁股上。格林“嗷”地叫了一声,放开羊腿龇起了牙,我趁机钻了过去。格林别扭的尾巴想夹进肚子下面,又被辫子卷曲着夹不下去,我才想起刚才那一巴掌可能刚好打在他后胯的伤口上,急忙隔着围栏抚着他的头道歉。格林这才收起獠牙盯着我:“就是嘛,昨天还在为你拼死战斗,今天为了一条羊腿就打我一巴掌,什么世道?”
多吉哈哈一笑:“你看看他,很会找机会呢。”
我笑着塞回破洞里的羊蹄子说:“他是机会主义者。”我把麻袋揪起来挽个疙瘩重新背好,跟多吉告别。小伙子牵过我那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