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话,那美女就变成一大堆燕子,飞来飞去,消失了。
那个梦重复了很多次后,见鬼了我只好放弃当小偷。
“啊?怎么这么突然?”跳跳笑了出来:“跟那个燕子变成的美女有关系吗?”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关系,反正人生就是很突然,很多事的开始跟结束根本不需要理由吧,要解释,也只是解释给别人听而已。总之从某一个晚上开始,我忽然觉得偷东西是一件很乏味的事。”
“唉,真搞不懂你耶,如果我有偷东西都不会被抓到的手艺,我才懒得做鸡呢。”
“做鸡很乏味吗?哈哈,你做鸡的手艺跟口活都很不错呢。”
“身不由己好不好,白痴。”
肾上腺素分泌殆尽后,我不当小偷了。应该说我失去了当小偷的动力。反正我之前偷到的钱还剩很多,不铺张的话我想可以随意晃个半年也问题。
不当小偷,但我也没疯到去干更坏的事……喂喂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啊?我是说,至少那个时候还没。
我总是需要一个工作,但要做什么呢?我会这么多种语言,应该可以去哪里应征教人语言的老师吧,我曾经动过这个念头,但不到十秒就放弃了,我不是那块料我清楚得很。
但我是哪块料呢?仔细听好了跳跳,我的血液里流着一股摇滚的热血。
我常常感觉到某种快要爆炸开来的力量一直累积在我的体内,不是自信而已,而是一种必然的命运感,一种我必须去征服,去战斗,去乘风破浪,去革命的感觉。
笑什么?我是说真的啊。
我觉得那种使命就是唱歌,唱摇滚,去颠覆一些东西,所以我常常唱歌……在一个人的时候。但凡事总有一个基本的起头,如果我相信我唱摇滚可以革命,那我当然也可以唱摇滚赚钱,对,或许我去唱歌赚钱也很不错。
喂,你又是什么表情啊你,信不信等一下我干死你。
我真的想唱歌,唱摇滚,但我理想中的唱摇滚可不是像街头艺人一样搜集路人同情的铜板,一个真正摇滚的歌手第一次的登场至少应该是一间酒吧,破烂一点也没关系,原本死气沉沉的地方被我一唱惊醒,我知道那一天一定会来临。说不定失去记忆以前的我,根本就是一个在某处唱歌的摇滚歌手,不然要怎么解释我的摇滚基因是吧?
不过说起来真是好笑,我当扒手那么多次都没被逮到,但是却栽在一次警察在旅馆里的例行临检里。
喔,那是在德国慕尼黑,一个莫名其妙怀疑我吸毒的女警随意翻着我的背包,赫然发现里头有很多本显然非常可疑、来自不同国籍的护照,硬是将我拎回当地警局。
历经非常无聊的调查后,慕尼黑的警察将我以身分不明的理由拘禁起来,是的我是货真价实的身分不明,哈哈我连我自己是谁我都没有答案。我在笔录里强调我非常可能得了见鬼的失忆症,请他们帮我找精神科医生鉴定。
那些警察当然没有采信,却也拿我没有办法。
回归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没有确实的罪名,等了好一阵子,德国境内也没有发现任何疑似他杀的尸体上出现我的指纹,所以啰,几个月后我被当作一个麻烦的大问号遣送往泰国。
嗯,我想那些德国警察只是想把我扔出他们的国家,至于我是哪里人他们根本没有兴趣,而我也没反对“回到泰国”罢了。
Chapter 7
“你来到泰国以后,没有熟悉的感觉吗?”
“见鬼了,所有一切都很陌生啊。”
“那你是怎么开始……嗯,就是做一些更不好的事啊?”
“你说杀人啊?”
我知道你说的就是杀人。这个部分有点跳太快,但我尽量加速吧哈哈。
当时我是被交给泰国警方,可泰国警方完全查不到关于我的任何相关纪录,电脑里也没有我的指纹档案,但也因此,在定义上我算是一个背景清白的人,于是他们只没收了我好意提供的假护照,就把我扔出他们的视线范围。
重新获得自由,我感觉很轻松,为了在短时间内好好把自己安顿得像个人,我只好说服自己再干一阵子扒手,弄些钱买一件刷旧的黑色皮衣跟一把吉他,再找找有没有酒吧在应征摇滚歌手。
这真是错误的决定。
对于当小偷我真的提不起劲,对,提不起劲,我毫无热情去偷窃别人身上的东西,一旦失去偷东西的信仰,连带逼得我连技术也一并生疏了,好像我突然忘记某种关键的微妙手法似的。恍神的我当场就被抓住了。
我的运气很好,泰国人都喜欢搞私下解决这套,所以我只是在市场里被痛打一顿,肋骨断了好几根,连鼻子也断了……喏,你看,就是这里,现在用力按下去,还有点隐隐作痛咧。
被揍是我活该,我无意抱怨这点。只是我才当了两天惬意的流浪汉,就有个样貌猥琐的男人搭讪了我,问我要不要赚点快钱。
我问怎么个赚法,他说想买我的肾脏,不过要先到医院做一些精密的比对,如果找到了买主,我就走运了。
“你该不会真的把肾卖掉了吧?”跳跳瞪大眼睛。
“当然没有,因为第二个男人出现了。”我掀开我的衣服,肚皮上可没手术痕迹。
第二个男人也没什么好心眼。
他请我帮忙跑腿,其实就是叫我在毒贩跟毒虫间交易掺了一大堆奶粉的劣质毒品,如果我被警察抓到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毒贩则安全在幕后操作一切。
我猜我没有什么选择余地。
就这么居中跑腿了几次以后,其实前后也不到两个礼拜,有一天傍晚我送一包白粉到一个客户家里时,看见他死在一张破烂沙发上。
他不是吸毒过量死的,而是举枪自尽死的,他的手指上还勾着一把左轮手枪。
不是专家也看得出来他才死不久,因为血的气味还很腥咸,没发臭,苍蝇也只有区区一只在他的嘴角边巡视待会要下蛋的好位置。
我对这位忠实客户为什么把自己的脑袋轰掉毫无兴趣,或许是/~文/可笑的幻觉/~人/或许是想用最激/~书/烈的方式戒/~屋/毒,都干我个屁事。但我觉得他开枪的角度很有问题,瞧他脑袋炸掉的窟窿大小,我打赌他一定没有第一时间魂飞魄散,但也没力气再多扣一次扳机矫正错误。惨。
在那个恐怖的自杀现场,我并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我甚至还大着胆子研究那悲惨的破洞,也好好看了一下那把枪。嗯,枪里面还剩下三颗子弹。
这三颗子弹改变了我接下来的人生。
“你拿去杀人了?”
“差不多,不过是有人跑过来让我杀。”
跑来让我杀的人,是一个晚了我五分钟开门的警察。
我猜那个警察只是单纯来找我那位忠实客户的麻烦,定时勒索点钱之类的吧?我不知道,说不定我那位忠实客户之所以自杀也跟那个警察有关?我也不知道。
但不管怎样,那个警察显然以为手里正拿着枪的我刚刚把他的优质勒索对象给干掉,气氛一下子变得很紧张。那警察大声命令我把手上的枪放在地上,双手举高……我是白痴才照做,他一定是想趁机把我干掉,然后把侦破这个杀人抢劫案的功劳记在他自己头上。
那个警察很紧张,一直在那边大吼大叫,见鬼了我自己也紧张得要命,差点就尿出来了。幸好那个警察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就是拔出他挂在腰上的手枪,对我开了第一枪。
那颗子弹射到哪里我不清楚,总之没打中我,我也很自然地朝警察扣下扳机。
我也没射中他。
不过就在我开了第一枪、后座力震得我手腕隐隐发麻的时候,我的心就平静下来了。
我跟那个警察大概是同一时间朝对方开了第二枪,这一次,我听见子弹刮过我耳边的嗡嗡声,我猜他也听见了差不多的声音。
在我扣下第三次扳机之前,我清楚意识到,如果这一枪再没射中那个警察,这场近距离互相扣扳机的比赛就结束了,因为只剩下他一个人饰演选手,我则充当活动肉靶。
是是是,我现在还能跟你这么讲话,当然就是我没错过第三次扣扳机的唯一机会。到现在我都清楚记得那一枪的所有细节,我的眼睛、脖子、肩膀、手臂、手腕、手指这些地方的肌肉与神经,全部都清晰无比到几乎脱离我的控制,它们各自运作却又彼此紧密串连,好像有一条隐形的弹簧绳勾着我的眼睛和枪里面的子弹,在我几乎要扣下扳机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确定子弹最后的去处。
那个警察被我射中了。
他甚至来不及扣下第三次扳机,就坐倒在地上。比我想象中还要深色许多的鲜血从他的脖子中间……这里,不断喷了出来,百分之百是没救了。我拿走他的手枪,跟剩下的所有子弹,他也没有权力反对。
去哪?我还可以去哪?
这干掉警察的一枪之后,我是走投无路了。
“好恐怖的感觉喔。”
“恐怖?其实在开枪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感到恐怖。”
“不是,我是说那种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很恐怖!”
“有什么恐怖?说不定记起来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才恐怖咧!”
“然后呢?然后你就逃到这里了吗?”
“还没。”
有意思的是,当我意识到自己走投无路的那一天起,反而有种“只要多活一天就是赚到”的海阔天空感。我就是烂命一条,认了认了,幸好曼谷有很多帮派二十四小时都在应征“要钱不要命”的烂命之徒,于是我拿着警枪随便投靠了其中一个潮州帮,帮一个叫倪佬的老大卖命。
那段时间我花了不少时间在练习开枪上,我希望扣扳机可以次次都像杀掉警察的那一枪一样神准,于是自己花不少钱买子弹到山里射空酒瓶,可是成效不好,不管我怎么练习结果都很差劲,幸亏每次出门做事,拿枪跟真人对干时我的表现都比射空酒瓶来得好,好像有另一个人帮我把枪好好抓稳似的,紧要关头都可以把子弹射到该去的地方,哈哈不然我早就死过十几次了。
在倪佬手底下做事,大部分时间都没事干,尽是随我吃吃喝喝,帮会开的妓院任我逛,去帮会围事的赌场还有固定的筹码让我赌,这就是替帮会卖命的特权。
当帮会需要我的贱命,倪佬说一声,我就跟其他一样把命卖掉的同伴一起拿枪出门杀杀人。只要我回得来,就可以继续吃吃喝喝骑女人烂赌到天亮。
“那不就跟现在差不多吗?”
“是啊,不过现在惬意多了,没有人是我老板嘛哈哈哈哈哈哈!”
“真敢说,要我说的话,在这里每个女人都是你老板呢!”
说的也是,我用沉默表达我的无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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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8
饭吃完了,我这三年来的“重获新生”的励志故事也讲完了。
没事可做,太阳还没下山,跳跳就找我预习了一下今天晚上她的工作。
我怕她还没开工就腿软,就意思意思地随便做了一下下,草草结束。
躺在床上,跳跳一边清理我在她嘴巴里制造出来的残局,一边含糊地问我今天晚上要找谁睡觉。我说我怎么知道谁今天晚上没客人,反正我逆来顺受,基本上不挑女人,谁有空我就睡谁。
“那你喜欢跟蓝姊做吗?”
“她懂很多。”
“那年纪更大的芬芬姊呢?跟她做舒服吗?”
“她很会照顾人。”
“冉姊呢?”
“她胖胖的很好抱。”
“最年轻的小巧呢?”
“什么都不太会,满可爱的。”
“你怎么谁都可以啊你?”
“挑什么啊我,你不是说你们个个都是我老板吗?哈哈哈。”
她问归问,也没真说什么。
其实我真怕跳跳叫我今晚再来找她,搞得好像要长长久久什么的,毕竟我总有一天真的会离开这个烂边境,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展开我的摇滚人生。
我相信,从一片空白重新开始的这三年来,我把人生活得这么奇形怪状,一定是为了让我的血液里充满真正的疯狂色彩,唱起摇滚才有精神,有底气,而不是那种只是假装叛逆的大吼大叫。
跳跳趴在我身上,脚还勾着我的腰,像一只无尾熊。
“你真的会讲那么多种语言啊?那我再教你一种,我的家乡话。”
“重点不是这个吧哈哈!”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不禁哈哈大笑:“我跟你说了那么多这三年来我发生的事,你竟然只想教我说你的家乡话?哈哈哈!”
跳跳是柬埔寨人,她没有章法地教了我她的地道家乡话,说是要当作我们之间的暗语。还暗语咧?真的满好笑,因为我跟跳跳根本不是那种“拥有未来”的男女关系,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打扰她的一厢情愿,就跟着她学了一阵子。
那一阵子,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过得挺好,两腿开开的收入差不多增加了两倍,可见以前的保护费收得有多不合理。这当然是多亏了她们的背后有我,一个暂时搁置摇滚梦的男人,还有我的两把枪……三把。
可若说是搁置我的梦想,也不全然如此。
我只是暂时分身乏术无法登台表演。事实上我买了一把吉他,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将它漆成五颜六色,主要还是象征火焰的鲜红。我弹了几下……嗯,哈哈哈我好像不会弹吉他。这点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只要一拿起吉他,“前一世的我”就会自动接手,给“这一世的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结果没有。坦白说我是有一点小小的失望,不过既然我不会弹吉他,那也就趁这段时间好好学一下,说不定也算一种幸运吧。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一定真的要会弹吉他吧?只要我找到一个吉他手站在我背后狂弹就行了。身为主唱,我得全神贯注抓着麦克风嘶吼。嗯嗯就是这样。不过就算我不弹吉他,背着吉他也是身为一个主唱必要的帅。我想除了找时间开始学吉他之外,我也得多长一只眼睛,找找看有没有一个正在寻觅主唱的吉他搭档。
“跳跳,如果跟你上床的男人里,有正在找主唱的吉他手的话……”
“都说了几百遍了,知道啦!我会马上穿衣服冲出去告诉你!”
就是这么一回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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