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仙缘卿袖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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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仙缘卿袖色-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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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她身上还有一样东西,曾经是霁沐贴身携带过的。这就足够了。

    此时,袖色把香囊拿出来不是因为想念霁沐,而是忘川水得需要它来装。

    香囊可以装忘川水,袖色还是偶然下发现的。她研究了很久都没明白,这个小小的香囊究竟是如何把忘川水给弄进去的。索性也不想了,把它当成一个神奇的盛水容器。

    。。。

 ;。。。 ; ;    这场蹲墙角偷听的好戏没能进行到底,因为阎王爷和婆娑斗法斗得太厉害,阎王殿被掀翻了,众鬼赤~裸~裸~地曝光在两位眼皮子下。

    静默了一秒后,鬼界开始了鸡飞狗跳。

    每只鬼都卯足劲拼命逃跑,生怕慢一步就被两位丢进地狱磨练一番。至于未语、袖色和黑白无常,在宫殿散架的瞬间已经溜没影了。

    袖色回到奈何桥后,立刻撸起袖子干活。婆娑回来是看到的正是她干活干到一副热火朝天的模样,婆娑“呲”了一声,道:

    “袖色,你就别装了,我看了都心累。”。

    袖色左顾右盼,一回递给一只刚来到鬼界报到的幽魂一碗孟婆汤,一回热情地鬼界里的游魂打招呼,打死都不回应婆娑的话。

    良久,袖色悄悄地瞄了婆娑一眼,被她盯个正着,她抖了抖放下手里的大勺和汤碗,可怜兮兮地问道:

    “你看到我啦?”。

    “整个鬼界就你一个人穿红色的衣服,我想看不到都难。”,婆娑道。

    袖色一听她的语气,感觉她没有生气,立刻蹭到她身边道:

    “好婆娑,我知道错了。我只是一个外来的打杂者,鬼界老大发话,我不敢不从。万一他一掌拍扁我,我岂不是很怨?”。

    “怨了正好,变成怨鬼永远留在这里陪我。”。

    “。。。。。。”。

    好吧,就知道婆娑的逻辑不是常鬼所能比拟的,袖色笑着摇头道:

    “婆娑,你知道的。我喜欢鬼界,喜欢你,但我绝对不会变成鬼。”。

    千年来,鬼界从当初的欺负她到如今的接纳她,袖色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和鬼界的鬼混熟后,袖色才明白大家讨厌的是她仙的身份,并不是讨厌她本身。

    黑白无常也多次规劝袖色,强烈建议她变成鬼。袖色无论面对何种劝说,都坚定地回绝了他们的好意。

    如果不是心里装着他,袖色真的会选择做一只鬼。做鬼其实挺多好处的,起码走到哪飘到哪,丝毫不费力。而且,做鬼就不担心死亡了,因为已经死过了,还是死透了才能变鬼的。

    “还想着他?”。

    一瞧袖色脸上淡淡的微笑和满足,婆娑一眼就知道了原因。能让她放弃做鬼,甘愿饱受鬼界诸多折磨和不平等条约,除了那位上神,不作他想。

    “婆娑,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我做仙就离他很远了,做鬼恐怕半分机会都不剩了。以后,你不要提了,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袖色道。

    一个神、一个仙,好歹还是同类物种。若是化身为鬼,就真的再也碰触不到那抹白色了。白和黑,亘古对立,她焉能奢求一位神和一只鬼在一起?

    “唉,你这孩子,为何就那么顽固不化呢?他心里若是有你,为何千年了都不来鬼界看你一次?以他的修为,六界的大门可随意进出的。”。

    袖色的手不禁握紧,马上她又放松下来,道:

    “他是九重天唯一的一位上神,做许多事情都要有所考虑的。”。

    “行了,你就尽管为他找理由、说好话吧。”。

    婆娑撇了撇嘴,打了个呵欠,道:“困了,我先回去补一觉,你记得把孟婆汤熬好。说罢,身姿摇曳地往她的小院落走去。隐约间,袖色依稀听见她咕哝着抱怨道:

    “该死的阎老鬼,下手一点都不留情,痛死我了。”。

    袖色莞尔,鬼界敢这般出言不逊顶撞阎王爷,并且还能活得好好的鬼,估计只有婆娑一只了。其他的鬼早被阎王爷一掌弄得永世不得超生。

    送走婆娑,袖色喊来白无常,让他给过孟婆桥的幽魂分汤后,就甩手去了桥的另一头的院落熬汤。白无常原想抗议,结果袖色问了他一句,道:

    “你比较想熬汤?”。

    白无常默默地捞起大勺,端着汤碗忙活开了。反正最近人界比较太平,没有特别厉害的角色需要出动到他,他就帮袖色干活吧。而且,比起熬孟婆汤,他更愿意派汤。

    熬孟婆汤,说难也不难,就是所需要的材料有些麻烦,因为它的主材料是眼泪。传言,饮过孟婆汤的幽魂,生前的往事会一一掠过眼前,刹那间回忆所有的酸甜苦辣。结尾处,往事尽忘、前尘尽断,走上奈何桥,开始下一世。

    而所有的幽魂在饮下孟婆汤后,会留下一滴眼泪。这滴眼泪可分为:因喜、因悲、因痛、因恨、因愁、因爱而落。孟婆会把幽魂的一滴泪收集起来,这就是制作孟婆汤的主材料。

    袖色头痛的不是收集眼泪,虽然繁琐了点,得等每个幽魂哭,然后第一时间递上容器收集眼泪。

    但相比起另外两味材料——忘川水、彼岸花,袖色觉得收集眼泪简直就不算什么麻烦事。

    忘川,鬼界的一大景观。忘川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若不小心被忘川水溅到皮肤,肯定能给到你终身难忘的感觉。

    袖色刚给婆娑打下手时,不甚熟练。手背挨到了一滴忘川水,接下来三个月她饱受了撕咬的感觉。婆娑说,那是忘川里不甘心的鬼魂在作祟。

    从此,袖色能躲忘川多远就躲多远。

    可是偏偏有个来路不明的生物,在忘川河上司职,撑着一尾摇摇欲坠的小舟,专门打捞河中的污秽物。

    袖色甚至不知道这个奇葩是男是女,因为那生物总是被一团黑色的浓雾笼罩其中。她只知道这个生物,是在她来了鬼界十天后出现的。阎王爷看见它的时候,脸上曾出现了片刻的错愕,但却什么也没说让它留了下来。

    它也不谢阎王爷,兀自前往忘川,在众鬼目瞪口呆下跃入了忘川河。两个时辰后,它破忘川河而出,脚下还多了一条以前从未有过的小舟。袖色眼尖地发觉忘川河的水似乎澄澈了那么一丝。

    鬼界哗然。

    忘川不承重,只要掉进里面,即使轻若鸿毛亦会直沉河底,永生被困在忘川中。这还是第一次看见望穿上漂浮着东西!

    。。。

 ;。。。 ; ;    在袖色的威逼利诱下,黑白无常最终还是被她逮去帮忙熬孟婆汤。当然熬汤什么的,肯定不是现在。

    眼下他们一个半神、一位仙外加两只鬼,蹑手蹑脚地溜进了阎王殿。

    “这位兄台,可否让个位置?”。

    阎王殿的墙角处蹲满了一只只无所事事的鬼,袖色不由地默默感叹了一句,鬼界的闲鬼果然比较多、爱八卦的更多!瞧,他们不过稍微晚来了半柱香时间,居然连立脚的地儿都没有了。

    那只被点名的鬼,一脸不耐烦地回头,正想挥挥手让碍着他的生物走开。当看清说话者的脸时,那只鬼“噌”一声窜了起来,二话不说霎时间溜了个没影。

    “袖色,我长得明明比他好看,他干嘛那么怕我?”。

    未语无辜地摸了摸她自己的脸蛋,转头委屈地看着袖色道。

    呵呵。。。你本性可比他恐怖多了!袖色在心里腹诽道。

    这一千年她和未语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她才发现自个儿压根是上了贼船!未语瞧着就是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女孩,一笑就现出两个酒窝,声音稚嫩而甜糯。当初,她就是被未语这幅乖巧的模样欺骗,一时大意傻乎乎跟着她来了这个,号称“环境不太好”的鬼界。

    鬼界何止环境不好,简直是恶劣之际。

    一千年不见阳光的日子,除了让袖色养白了点,还让袖色对随地可见的鲜血、尸骨、鬼魂熟视无睹,而且还能端着饭碗蹲在旁边吃得津津有味。

    最坑的是,来了鬼界,就没得回去了!

    袖色本来也没想过很快就能回九重天,但她却没想过这个期限一等就是千年。

    心底深处那个白色的影子,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反而愈发地清晰。霁沐的每一根发丝、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袖色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在心中轻易地勾勒出来。

    没等袖色回答,未语又用这个法子赶跑了三只鬼。

    她一手拉着袖色,一手戳了戳黑无常,道:

    “蹲下来。”。

    白无常对黑无常投去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躲在一边捂嘴微笑。大伙都知道未语个子不高,偏偏她偷听墙角时不爱使用她的云朵,每每都会拉一只鬼来垫脚。这次的对象是黑无常。

    黑无常苦着一张脸,弯下身子,袖色一跃轻巧地落在了他的肩头上。

    未语调整好她的位置后,转头看了看袖色,发现她已经竖着耳朵开听了,脸上还洋溢着满满的愉悦之情。

    “阎老鬼,你给老娘出来!”。

    在阎王殿兜了一圈都没看见目标,婆娑叉腰直接吼道,还顺脚把阎王殿的大门给踢了。鬼界的风从空洞洞的门口刮进来,吹起了婆娑黑色的衣裙,如一抹暗沉的旗帜——飞扬跋扈。

    一个懒洋洋而魅惑的声音在阎王殿中响起,伴随着低低的轻笑。

    “婆娑,你寻上门可是想我了?”。

    “屁,老娘想谁都好唯独不会想你。”。一听这话,婆娑的火气往上窜了三尺。

    “那就是吃醋了。”,阎王爷的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气息不稳的声音在一旁发出了难耐的呻吟,似痛苦又似愉悦。

    听到这声音,墙角的鬼们齐刷刷地倒吸了一口凉气。阎王爷竟然在办事?还被他们听到了!这下子会不会被阎王爷丢进十八层地狱?!

    也有些反应比较奇特的生物。

    未语一脸饶有兴味,黑白无常的表情被面具遮去,瞧不见,但光从他们俩亮闪闪的眼睛来看,他们绝对不属于害怕的那一类鬼。袖色则是低了低头,两鬓的发丝微垂挡去了她脸上的红晕。

    哎呀,阎王爷太豪放了。

    袖色皱了皱眉,正纠结着要不要往旁边挪一挪。毕竟鬼界之王的活~春~宫表演是可遇不可求的。

    (嘿嘿~以为袖色的反应是羞涩的孩子,我只能说你们太单纯了~她这根本是压抑不住的兴奋呀。)“阎老鬼,你就不怕伤了腰吗?”。

    婆娑往重重黑纱看了一眼后道。脸上的怒气尽敛,恢复了往常妖娆的模样,只是语调是说不出的讽刺。

    黑纱后细微的声音似乎有片刻的安静。下一瞬,一道优美的身影从黑纱后走了出来。斜飞入鬓的眉,似笑非笑的眼,不点而红的唇,咋看之下会错认为女子。

    但是女子身上是不会有那么浓重的鬼气以及虐气,他双手背于身后,安静地望着婆娑,眼底划过一道光芒,快得扑捉不了。

    “原来阎王爷有色心没色胆。”。哪有办事时说停就停的,看他衣裳整齐脸色如常的模样亦不像是正在纵欲。

    面对婆娑一开口就是**裸的挑衅,阎王爷无奈地道:

    “婆娑,如果你不那么尖酸刻薄就好了。”,语气里含着淡淡的无奈和不易觉察的宠溺。

    婆娑听见了,但她选择了忽略,她双手一抱臂,进入正题道:

    “袖色是我的手下,你昨晚凭什么让她去帮你干活?”。

    话被婆娑当耳边风,阎王爷也不恼,背着的右手从背后伸出,青葱的手指点在了他自己嫣红的唇上,道:

    “你吻我一下,我考虑给你一个满意的解释。”。

    婆娑冷笑了一声,道:

    “不如你跪下来亲我的脚,我考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此话一出口,阎王殿的气氛倏然变冷,仿佛刮起了寒冬腊月的冷风。

    刮的风其实是阎王爷和婆娑身上的鬼气碰撞而激荡出来的气流,袖色非鬼界里正宗的鬼,因此受的波及不大。其余的鬼就没那么好受了,墙角处修为不够高的鬼一个个冻到直打哆嗦。

    “嗞嗞,这出戏太好看了。你们猜谁会先投降?”。

    未语笑眯眯地眺望着阎王殿中的两道身影,问道。黑白无常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道:

    “阎王爷!”。

    别怪他们不支持自家的主子,因为事出有因。

    很久很久以前,阎王爷和婆娑曾经是一对。说得更浅显点,婆娑是阎王爷是初恋情人!

    男人嘛,碰上初恋总忍不住会让步,即使他们已经不是情人关系了。

    。。。

 ;。。。 ; ;    “袖色!你给老娘滚出来!”。

    鬼界被这霸气的吼声弄得震了三震,一堆刚刚前来报到的小鬼魂们吓得几近透明化,一张张鬼脸煞白煞白地。可惜被点名的某个仙一点现身的自觉性都没有,兀自往阴暗的角落里缩了缩,翻个身打算继续补眠。

    昨晚,鬼界一层地狱的牢房,不知被哪只牙口极好的肥硕老鼠啃掉了一块。关押在里面的鬼魂一窝蜂地钻了出来,害得她足足在鬼界上上下下跑了二十圈,才把趁机想溜的鬼魂全逮回来。

    现在,熬了通宵的袖色只想和周公约会。

    可惜,她梦寐以求的相约泡汤了。

    “痛痛痛!!!婆娑,你放手呀。”。

    袖色的发丝被毫不留情地拽起,头皮一阵阵发麻,她不得不顺应那个力道往后仰,身子都快折成了拱桥状。

    “你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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