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不是又碰到狮子了。”沙斯塔想道。这叫声倒不大像遇到赫温和阿拉维斯那一夜听到的狮吼,实际上,这是一头胡狼的叫声。但沙斯塔当然不知道。即使他知道了,他也不情愿碰到一头胡狼。
叫声一阵阵地传来。“不论是什么野兽,可不止一头哩。”沙斯塔想,“野兽在逼近了。”
我想,如果沙斯塔是个完全有头脑的孩子,就会穿过坟场回到靠近河流的地方,那儿有房屋,野兽就不大可能来了。不过,那个地方会有(或者是他认为会有)食尸鬼。穿过坟场回去,就意味着要经过坟墓那些漆黑的洞穴;洞穴里说不定会冒出什么鬼怪来呢?这也许是愚蠢可笑的,但沙斯塔觉得他宁可冒野兽的风险。接下来,由于叫声愈来愈逼近,他才开始改变主意了。
他正要逃跑时,突然,在他和沙漠之间,有一头巨兽跳进了视野。月光照在巨兽的后面,使它看上去浑身漆黑;沙斯塔不认得它是什么野兽,只见它长着一个毛发蓬松的很大的脑袋,用四条腿走路。它似乎没注意到沙斯塔,因为它突然停下步来,回头朝向大沙漠,发出一声怒吼,吼声在坟场里回荡,仿佛把沙斯塔脚下的沙地都震动了。其他动物的叫声随之突然停止,沙斯塔觉得他听见了惊惶奔跑的脚步声。然后,那巨兽转过身来仔细打量着沙斯塔。
“这是一头狮子,我知道这是一头狮子。”沙斯塔心中想道,“我没命了。不知道是不是会痛得厉害。我但愿赶快完蛋。我不知道人死了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啊呀呀!它扑上来了!”于是他闭上眼睛咬紧牙齿。
然而,却没有牙齿和脚爪的抓咬,只觉得有个温暖的东西躺在他脚边。他睁开眼睛时说道:“咦,它并不是同我所想的那般大!只不过一半儿大。不,甚至连四分之一还不到。我敢说它不过是只猫!什么它跟马儿一般大小,都是我做梦想出来的。”
不论沙斯塔是否确实做过梦,现在躺在他脚边,用它那大大的、绿绿的、毫不眨巴的眼睛,瞧得他局促不安的,是一只猫,尽管是他所见过的最大的猫。
“猫咪啊。”沙斯塔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重新看见你,我真是高兴。我一直在做着可怕的梦。”他立刻重新躺下,跟猫咪背靠背,就像黑夜初临时那样。猫身上的温暖传遍了他的全身。
“只要我活着,我今后决不再对猫儿做什么促狭的事情了。”沙斯塔一半儿对猫咪一半儿对自己说道,“我干过一次,你知道吗。我用石子掷过一只走失的、半饥半饱的、生疥疮的老猫。嗨,住手。”因为那猫转过身来抓了他一下。“别来这一手。”沙斯塔说,“这就不像是你听得懂我说的话了。”接着他就打起瞌睡来了。
第二天早晨沙斯塔醒来时,猫走了,太阳已经出来了,沙土发烫了。沙斯塔十分口渴,坐起来擦擦眼睛。大沙漠白得令人目眩,虽然他背后传来隐隐约约的人声喧哗,但他所坐的地方,却是寂静无声的。当他稍稍向左向西看时,阳光并不直射他的眼睛,他便看得见大沙漠远处边缘上的大山大岭,轮廓分明,形象清晰,看上去似乎相距不过一箭之遥。他特别注意到一个蓝色高崮,顶上分为两个山峰,便断定它必是皮尔峰无疑。“根据渡鸦所说的话看来,这就是我们要走的方向。”他心中想道,“所以我一定要把它搞个确实,以便别人来时就不必浪费时间了。”所以他用双脚在地上挖了一条笔直的深沟,确切地指向皮尔峰。
十分清楚,第二桩事情就是要搞点吃的喝的东西。沙斯塔小步穿过坟场跑回去——现在坟墓看上去平平常常,他想想自己竟害怕它们也觉得奇怪——跑到河边的耕地里。附近有一些人,但不多,因为城门已经开了好几个钟头,大清早拥挤的人群已经进城去了。所以沙斯塔搞点儿(布里所说的)“袭击”毫无困难。这次“袭击”包括爬过一道墙头,收获是三只橘子、一个西瓜、一两个无花果和一只石榴。然后他走到河岸上,在离大桥不太近的地方,喝了点儿河水。水好极了,他脱掉又热又脏的衣服,下去洗了个澡;当然,因为沙斯塔一直住在水边,几乎在他刚学习走路时就学会了游泳。从河里出来,他躺在青草上,眼睛越过河流,眺望着塔什班城——城里的一切壮观、力量和光荣。但眺望也使他记起塔什班城的危险。他突然认识到,说不定正在他洗澡的时候,其他的人马已经到达坟场(“很可能不等我就走掉了”),所以他惊惶地穿好衣服,用极大的速度赶回去,他到达坟场时又热又渴,洗澡后的凉快感觉完全没有了。
就像大部分独自等待什么事物的日子一样,这一天仿佛有一百个钟头那么长。当然啦,他有许多事情要想,但独自坐在那儿,只是一个劲儿地想着,时间是过得够慢的。他想得很多的是纳尼亚人,特别是科林。他很想知道,当他们发现那躺在沙发上听到他们全部秘密计划的孩子压根儿不是科林时,会发生什么事情。想到这些个好人会把他当做奸细,心里十分不愉快。
但当太阳慢慢地慢慢地升上中天,然后又慢慢地慢慢地向西方沉落下去的时候,沙斯塔心里愈来愈焦急不安了。当然,他现在明白了,当初他们互相约定在坟场等待,可谁也没说要等待多久。他可不能在那儿等待一辈子!不久天又要黑了,他又要像昨夜那样过一夜了!十多个不同的计划在他头脑里翻腾,全都是微不足道的计划,而他最后确定的,却是个最糟糕的计划。他决定等到天黑时跑到河边去偷西瓜,拿得了多少就偷多少,然后独自出发,凭着他早晨在沙上所挖的深沟的指示,向皮尔峰而去。这是个疯狂的主意,如果他像你一样读过沙漠旅行的书,决不会做这种梦想的。但沙斯塔压根儿没读过书。
可是,太阳落山之前,有件事情发生了。沙斯塔正坐在一个坟墓的阴影里,他抬起头来,看到两匹马正向他跑来。随后他的心猛地一跳,因为他认出这两匹马儿正是布里和赫温。但接下来的刹那间他的心又沉到脚指头上去了。没有阿拉维斯的踪影。马儿是由一个陌生人率领着的,一个衣服相当漂亮的军人,好像是一个高贵家庭里的一个高级奴隶。布里和赫温不再装扮得像是运货的驮马了,却配上了鞍座和辔头。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这是个圈套。”沙斯塔心里想道,“有人逮住了阿拉维斯,也许他们折磨过她,她把整个儿事情都放弃了。他们要我跳出来,跑过去同布里说话,这就把我逮住!不过,如果我不跳出去,也许我就丧失了同其他人马聚首的惟一机会了。啊,我真希望我能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偷偷地藏在坟墓背后,时时刻刻向外张望,心中琢磨着采取哪种行动危险最少。
第7章 阿拉维斯在塔什班城
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当阿拉维斯看见沙斯塔被纳尼亚人匆匆带走,发觉自己单独和(十分聪明地)不肯说人话的两匹马儿在一起时,她片刻也没有丧失理智。她抓住布里的缰绳,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控制着那两匹马儿;尽管她的心怦怦跳动像锤子敲打,她可没有露出声色来。纳尼亚国王们走过去了,她便试图重新前进。但她还没有迈步,却听得另一个喝道的(“这些人真讨厌。”阿拉维斯心中想道)正在大声叫喊:“闪开,闪开,闪开!给泰克希娜拉斯阿拉莉恩让路!”紧跟着那喝道的,立刻走过来四个武装奴隶,以及抬着一顶轿子的四个轿夫,轿子上四面飘扬着丝绸轿帘,银铃丁当,芳香和花气弥漫着整条街道。跟在轿子后面的,有四个穿华丽衣裳的女奴,几个侍从、跑腿的小厮、小听差等等。这当儿阿拉维斯犯了她的第一个错误。
她跟拉斯阿拉莉恩十分熟稔——几乎像是一起上过学似的——因为她们时常在同一家人家小住,参加同一个社交聚会。如今拉斯阿拉莉恩结婚了,事实上成了十分阔气的人物,所以阿拉维斯禁不住抬起头来,瞧瞧拉斯阿拉莉恩的模样儿。
这下可糟啦。两个少女的眼光碰到一起,拉斯阿拉莉恩立刻从轿子里坐了起来,拉开嗓门儿大声叫道:
“阿拉维斯!你究竟在这儿干什么呀?你父亲……”
片刻也放松不得。一秒钟也没有耽搁,阿拉维斯放开了马儿,抓住轿子的边缘,身体腾空,蹿到了拉斯阿拉莉恩的身边,愤怒地凑到她耳朵边低声说道:
“别嚷嚷!你听到吗?别嚷嚷。你必须把我藏起来。嘱咐你的仆从……”
“可是宝贝……”拉斯阿拉莉恩用同先前一样响亮的声音说起话来。(这弄得路人目不转睛地瞧她,她可一点也不介意;事实上,她倒是喜欢人家这样瞧她的。)
“照我嘱咐你的话办,不然我就永远不同你说话了。”阿拉维斯嘶嘶地说道,“请,请你赶快,拉斯。事情严重得可怕。叫你的侍从带着这两匹马儿,把你轿子上的所有帘子都放下来,跑到一个人家找不着我的地方。赶快!”
“行啊,宝贝儿。”拉斯阿拉莉恩用懒洋洋的声调答道,“喂,你们两个带着泰克希娜的马儿。”(这句话是对奴隶说的。)“现在,回家。听我说,宝贝儿,在这样晴朗的日子里,我们当真要把帘子都放下来吗?我的意思是说……”
但阿拉维斯已经把帘子放下来了,把拉斯阿拉莉恩和她自己封闭在一个富丽芳香却又相当闷热、类似篷帐的东西里了。
“我必须不让人看见。”她说道,“我的父亲不知道我在这儿。我正在逃跑啊。”
“啊,我的亲爱的,真够刺激的。”拉斯阿拉莉恩说道,“我真想听听全部故事。亲爱的,你坐在我的衣服上了,挪一挪,行吗?现在好多了。这是件新衣服,你喜欢吗?我买到它是在……”
“噢,拉斯,请你别开玩笑。”阿拉维斯说,“我父亲在什么地方?”
“你不知道吗?”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他当然是在这儿啊。他昨天到城里来的,到处打听你的下落。你倒想想看,你和我一起在这儿,他却啥也不知道。这是我所听到的最可笑的事情了。”她的话变成了格格格的笑声。阿拉维斯现在记起来了,她始终是个令人可怕的格格笑个不停的女人。
“这压根儿不可笑。”她说,“这事严重得可怕。你能把我藏在什么地方啊?”
“这可毫无困难,我亲爱的姑娘。”拉斯阿拉莉恩说道,“我要带你到我家里去。我的丈夫出门了,没有人会看见你的。唷,轿帘都拉下来了,就没什么趣了。我要看看老百姓。如果一个人非要这样封闭起来上街不可,那么穿上新衣服也就毫无意思了。”
“我希望你这样拉大嗓门儿跟我说话时,没有人听见你的话。”阿拉维斯说。
“没有,没有人听见,当然啦。”拉斯阿拉莉恩心不在焉地说道,“但你觉得这件新衣服怎么样,你至今也还没有告诉我哩。”
“还有一件事。”阿拉维斯说道,“你必须嘱咐你的仆从要恭而敬之地对待这两匹马儿。它们是这个秘密的一部分。它们确确实实是来自纳尼亚的说人话的马儿。”
“好不奇怪!”拉斯阿拉莉恩说道,“多么激动人心!唷,亲爱的,你看见过来自纳尼亚的野蛮的女王吗?现在她待在塔什班城里。据说王子拉巴达什疯狂地爱上了她。最近这两星期来,一直都在举行最最豪华的社交盛会,打猎,以及其他活动。我自己可看不出她有多美。但有几个纳尼亚男子汉倒很漂亮。前天我被带去参加河滨舞会,我穿上了我的……”
“我们怎样才能阻止你的仆从告诉别人:有一个客人——穿得像个乞丐的小崽子——进了你的家。这消息说不定十分容易传到我父亲那儿。”
“别老是大惊小怪的,你要听话,才是乖宝宝哩。”拉斯阿拉莉恩说道,“我们一会儿就给你找些合适的衣服。我们到家了。”
轿夫停下步来,放下轿子。轿帘拉开时,阿拉维斯发现自己已在一个庭院里了,就跟几分钟前在城市的另一个地方沙斯塔被带进去的那个院子差不多。拉斯阿拉莉恩本来立刻就要走进门去,但阿拉维斯用疯疯癫癫的低语提醒她:要对奴隶们嘱咐几句,别跟任何人提起女主人的怪客。
“对不起,宝贝儿,我完全忘记了。”拉斯阿拉莉恩说道,“听着,你们大家,还有你,门房。不论谁讲起这位年轻女士,如果被我逮住了,首先就要打得半死不活,其次就要活活焚烧,然后是接连六个星期不给面包吃,不给水喝。就这样。”
虽然拉斯阿拉莉恩说过,她很想听阿拉维斯的不幸故事,却压根儿没有表露出确实想听的迹象。事实上,听和说相比,她说起来要胜任愉快得多。她坚持要阿拉维斯洗个漫长而奢侈的澡(卡乐门的洗澡是世界闻名的),用最好的衣服把她打扮起来,然后才容许她解释点儿什么事情。在选择衣服上的小题大做,几乎把阿拉维斯搞得恼火了。这时她记起来了,拉斯阿拉莉恩始终是这个样子的:对衣着打扮、社交聚会和闲谈聊天感兴趣。阿拉维斯始终对弓、箭、犬、马和游泳更感兴趣。但当她们吃过饭(主要是掼奶油、果子冻、冰水果之类),两个人一起坐在美丽的圆柱房间里(如果被拉斯阿拉莉恩宠坏了的猴子不是始终在爬来爬去,阿拉维斯会更加喜欢这房间的),拉斯阿拉莉恩终于问她为什么从家里逃出来了。
阿拉维斯讲完她的故事,拉斯阿拉莉恩说道:“可是,宝贝儿,你干吗不嫁给泰坎阿霍什塔呢?谁都在为他发疯着迷哩。我的丈夫说,他将成为卡乐门最伟大的人物。如今老阿克萨沙死了,他刚刚荣升首相,你知道吗?”
“我可不在乎。我看到他就受不了。”阿拉维斯说道。
“可是,宝贝儿,你倒考虑考虑!三个府邸,其中一个美丽极了,就在伊尔基茵的湖滨。我听人家说,确实是珍珠大串大串的。用驴乳洗澡。而且你可以经常遇见我。”
“他不妨留着他的珍珠和府邸吧,这些东西跟我可不相干。”阿拉维斯说。
“阿拉维斯,你始终是个古怪的姑娘。”拉斯阿拉莉恩说道,“你还要求什么东西呢?”
可是,说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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