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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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元神-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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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呀,莫族后人也觉理亏,所以一直以来逆来顺受,造成如今这个局面,也可以说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叶岑宇看了一眼《炼丹神录》问道:“这本书是莫族先辈所著吗?”

    莫北山摇摇头道:“《炼丹神录》何人所著,根本无从考证,这是莫族从丽香古城神坛下的秘境得来。与《炼丹神录》一起的还有珍珠玉米种子。”

    “珍珠玉米。”叶岑宇听燕浩俊说过珍珠玉米的不凡,没想到这飘渺帝国最高产的珍珠玉米竟然是莫族所有。

    莫北山将《炼丹神录》抚摸了许久,才慢慢递到叶岑宇面前。

    叶岑宇不解的问道:“老人家,你这是何意?”

    “《炼丹神录》可谓旷世奇书,留在老朽身边迟早会被野心勃勃的燕帝夺了去,老朽阅人无数,虽老眼昏花的看错了勾三,但是叶少侠老朽自问不会看错。”

    莫北山将《炼丹神录》放到叶岑宇桌前道:“希望叶少侠能将此书收下,碰到有缘的炼丹师造福紫灵大陆吧。”

    叶岑宇赶紧摆手拒绝道:“这太贵重了,这可是莫族唯一留给你的东西,我不能要。”

    “叶少侠,实不相瞒,为了这本书,我儿子和儿媳均被人所杀,要不是怕被恶人夺去危害世间,加上这是本奇书,不然老朽早就烧了它!”

    莫北山忿恨的脸上慢慢的缓和下来说道:“你既然和莫祖娘有缘一见,足以说明你有资格得到这本《炼丹神录》,而且我还要谢谢你将莫祖娘的事情告诉我,老朽有生之年还能日夜膜拜祖娘可是三生修来的福分呀。”

    见莫北山如此坚决,叶岑宇便没再坚持,将《炼丹神录》收进玉扳指中。

    两人秉烛夜谈,一直到天明。

    第二日清晨,叶岑宇陪着莫北山和莫雪瑶收拾了日用品,便一起来到仙居圣地新形成的湖边。

    远远遥望孤岛一般的仙居山,叶岑宇心潮起伏。

    仙居圣地八座次峰被毁,修道者寻了几日便放弃了。可以说仙居圣地如今成了一处无人问津的绝地。莫北山爷孙俩前往仙居圣地应该没有什么危险。而且燕飞雄恐怕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莫北山前往了仙居圣地。

    叶岑宇在湖旁的山上,砍了些树木,帮助莫北山制作了一个木筏,从玉扳指中拿了两张追月狼皮,放在了木筏之上,目送着莫北山慢慢消失在了视野之中。

    ……

    飘渺学院招生对整个飘渺帝国年轻人来说无疑是一辈子中头等大事,比起地球的高考有过之而无不及。

    飘渺学院不愧是飘渺帝国最高学府,出手十分大方,将翔阳城最繁华的一条集市包下了一半的门面,作为招生处。

    叶岑宇饶有兴致的看着一个个兴奋十足的年轻人。

    没走进象牙塔也算是叶岑宇这辈子的遗憾,没想到到了异域还能有机会进入如同中国清华北大的飘渺学院。

    “喂,你傻站这干嘛?当门神呀。”一位十**岁的少年看了一眼叶岑宇不瞒的说道:“你不进去别站着位置呀。”

    “对不起,对不起。你进去吧。”叶岑宇赶紧从队伍中走了出来。

    看了好几个新生招募处,叶岑宇都没敢进去。他清晰的记得鬼尊说过,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让修道者探视自己的身体。

    可是所到的新生招募处,均有一些导师探查报名者的根骨和悟性,甚至还有一些‘测试仪器’之类的东西。叶岑宇不敢冒险,迟疑的在各报名地点徘徊。

    眼看傍晚将至,叶岑宇不禁焦急的一把抓住一位黝黑的少年问道:“小哥,不好意思,我打听一下,这飘渺学院招生可有不用探查身体和测试根骨的。”

    黝黑的少年看了一眼叶岑宇道:“有呀,集市最边上的招生处就是了,啥也不要,有钱就行。”

    “真的?”叶岑宇心中窃喜,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

    “哄你干嘛。”黝黑少年不耐烦的说道。

    “多谢,多谢。”

    叶岑宇放开少年手臂径直向着集市最边角走去。

    还别说,这里果然有个招募处,而且无人排队。

    叶岑宇探头探脑走进门,便见一张长条桌前,坐着一名身穿红衣的中年妇人。

    女子虽然年过八十(前文有过描述,紫灵大陆普通人能活二百岁),但是面容保持的较好,对普通人来说十分不容易。

    红衣女子身材妖娆,一双手十分纤细,如同少女玉手一般柔弱无骨。走的近些可闻到她浑身上下透着一丝淡淡的药香味。

    红衣女子抬头看了一眼叶岑宇,笑着说道:“小伙子,你走错门了,隔壁走几步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呃!”叶岑宇一阵哑然问道:“这里不是飘渺学院新生招募处吗?”

    “是呀,可是我们这里是医学系招募处,你一个大小伙应该去魔法系,武技系和炼丹系这些才是呀。”

    在紫灵大陆,男子学武为荣,学医为耻,任何一个家族都不能容忍族内男丁学医的行为。红衣女子有这个想法在情理之中。

    “医学系。”叶岑宇念叨了片刻。不禁想到,其他系都要探视身体,恐怕不易涉险,医学系听着也不错。反正先进学院再做其他打算。

    想到这,叶岑宇笑着说道:“呵呵,我想报医学系。”

    闻听叶岑宇所言,红衣女子眼珠子差点瞪爆问道:“我没听错吧,你说什么?你想报医学系!”

    “怎…。。么?”叶岑宇见红衣女子惊讶的神态,一时心跳如鼓,小心翼翼的询问道:“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咯咯。”红衣女子忍不住笑道:“这倒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有兴趣,交了学费就可入学。”

    “呵呵,太好了,多少钱?”叶岑宇乐呵呵的问道。

    红衣女子拿出纸笔说道:“莫急,现在不需要交钱,先登记吧。你叫啥名?”

    叶岑宇扰扰头,心里寻思楚枫等五人也在飘渺学院,要是报上真名恐怕很容易揭穿自己的真实修为,思忖了片刻道:“我叫宇岑叶”

    “宇岑叶,恩,多大了?”

    “二十五。”

    “呀,二十五了,怎么现在才上学撒。”

    “家里穷,没钱,现在有钱了,所以才来。”

    “哦,没事,年龄不是问题。学院其他系最大的学生都二百五了。”

    “结婚了吗?”

    “呃!这有关系吗?”

    “哦,没关系,随便问问的。”

    “单身未婚。”

    “好了。登记好了,走吧。”红衣女子放下笔说道。

    “这就好了?”叶岑宇十分不解,心道,这也太随便了吧。

    随即,叶岑宇小心翼翼的问道:“不给个什么录取通知书啥的吗?”

    “呵呵。”红衣女子笑道:“不需要,两个月后的第一周到飘渺学院入学即可。”

    叶岑宇没想到这么顺利就结束了,他乐呵呵的刚走出门没多久。

    红衣妇人朝着里屋大喊道:“小倩,快出来!”

    从里屋款款走出一名美丽的少女,她轻轻走到中年妇人近前调侃道。

    “怎么了?花婶,看你这高兴的样,怕是春心又萌动了吧。”

    “咯咯,小倩,你绝对想不到我花婶,今天招收了一个学生是多么的特殊。”

    小倩笑道:“怎么?这里既无皇家贵胄,也无商贾巨贾,能有什么特殊多金的女孩子消耗你药材?”

    “哈哈哈哈。”花婶一拍桌子大笑道:“花婶我今天招了个男人,还是帅小伙。”

    “男人!”小倩不禁一愣,也是一脸不可置信的说道:“飘渺学院至建学来好像医学系就没招到过男人吧。”

    “可不是。”花婶脸上露出兴奋的神采道:“小倩,花婶我可打破学院记录了。我得好好找院长要些赏钱。”

    “花婶,你莫要高兴的太早,这只是登记,他家人定然会反对,去不去还是个未知数呢。”小倩泼了花婶一盆冷水。

    “不可能吧,他要是没玄晶,我花婶都可以帮他出的。”

    “咯咯。”小倩止不住笑道:“花婶,你莫不是看上了那个帅小伙了吧。”

    “小倩,你莫要胡说,其实你也老大不小的了,我看那小伙和小倩十分相配呢。”

    “呸!为老不尊。”小倩面色一红,啐了一口花婶,转身又会内屋去了。

    叶岑宇做梦也想不到飘渺学院医学系根本就没有男人,而他也打破了医学系的记录,成了飘渺学院有史以来医学系的第一位男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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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8 沙漠惊魂(一)
    飘渺学院地处飘渺帝国最南端的芝川城境内,距翔阳城足有二百万里!以普通马匹日行八百里计算,需要整整七年!

    要是依靠马匹跋涉,如期赶到飘渺学院显然不可能。经过询问,叶岑宇得知在飘渺帝国除了大型的跨国传送阵之外,各大城市之间也有小型的传送阵。不巧的是翔阳城并没有传送阵。

    想要快速到达芝川,只有骑马赶到沂安城或者汩罗城,利用城市传送阵瞬间便可到达。

    叶岑宇曾答应过燕浩俊三年后到沂安城找他,如今才不过几日,如果贸然前往被燕浩俊发现恐怕误会,要是燕浩俊死皮赖脸的讨要储物戒,叶岑宇还真不好意拒绝。经过深思熟虑,叶岑宇决定前往汩罗城!

    叶岑宇在翔阳城购买了些日用品和食物,前往商行兑换了一些小额的玄晶,接着在马市挑选一匹最好的马后,寻了一间客栈住了一晚。

    翌日清晨,叶岑宇便离开了翔阳城,向着汩罗城方向疾驰而去。

    叶岑宇跨马日夜兼程急行了七日,来到了一处集镇,名曰醴陵镇。

    醴陵地处呀色里大沙漠的边缘,受特有的气候影响,整个集镇终日尘土飞扬,狂风肆虐,目力所及区域均是灰蒙蒙的天空。

    叶岑宇骑着马,在集市缓缓而行,眼观四周清一色的沙土建筑,与沿途秀丽的景色太过反差,不禁微微皱了皱眉。

    一阵狂风乍起,带着呜呜之声,迎面扑来,叶岑宇赶紧下马,牵着马来到一间酒馆,刚到门口,伙计便热情的上前招呼道。

    “客官,外面风大,快里面请。”

    叶岑宇将马缰绳递给伙计,嘱咐备些上好的饲料,好生喂养。

    伙计手脚麻利的将马牵到了后院。叶岑宇掀开遮沙帘走进酒馆内,寻了个空桌坐了下来。

    酒馆内食客很少,从穿着上看,粗布衣衫,满是污迹,发髻之上灰白一片,应该都是本地人。

    跑堂伙计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毛巾将叶岑宇桌上浮尘擦净问道。

    “客官,要些什么吃食?”

    “随便来几样小菜,再拿壶酒。”

    跑堂伙计将毛巾往身后一搭说道:“好咧,客官,请稍等片刻。”

    说完,一路小跑上菜去了。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跑堂伙计端着两盘菜和一壶酒,来到叶岑宇桌前,轻轻将酒菜放在桌上。

    “客官,请慢用。”

    叶岑宇一把抓住正想离开的伙计的胳膊问道。

    “小哥,我想问一下,前往汩罗城必须经过前方的沙漠吗?”

    叶岑宇知道沙漠中气候恶劣,要是有其他途径,他倒不想进入沙漠。

    “客官,呀色里大沙漠是通往汩罗城的捷径,客官要是不赶时间的话,倒是可以不经过呀色里大沙漠。”

    伙计边回答,边给叶岑宇斟了一碗酒。

    “那要是不经过呀色里大沙漠需要多长时间?”

    伙计思忖了片刻道:“恩,呀色里大沙漠两头宽,中间窄,绕过去的话恐怕需要半年时间。”

    “半年!”叶岑宇端起酒碗浅浅喝了一口,心道:“半年时间别说不能如期赶到飘渺学院,恐怕马都会活活累死。”

    “不知穿越呀色里大沙漠大概需要多久?”

    “要是天气晴好的情况下,一个月便可出去。”

    “好,多谢小哥。”

    叶岑宇放下酒碗,从怀中拿出专门在商行兑换出小额玄晶的钱袋,从里面拿出二百两下品玄晶递给伙计。

    “诺,这些是赏你的。”

    伙计一脸喜色的将玄晶揣进怀中。

    “多谢客官打赏。”

    也许是打赏了玄晶的关系,伙计明显的热情了许多,笑眯眯的问道。

    “客官,你一定是外地人吧。”

    叶岑宇微笑着点点头回答道:“不错,这里我第一次来。”

    “呵呵,你要是一个人的话,小的倒是建议你不要独自前往呀色里大沙漠。”

    叶岑宇不解的问道:“这是为何?”

    “呀色里大沙漠毒虫甚多,独自一人没个照应,很是危险。而且要是不幸碰到沙尘暴的话,不死也会迷失方向的。”

    “哦?”叶岑宇虽然不惧什么毒虫、沙尘暴,可是听伙计所言视乎有什么好的方法,不禁问道:“那依小哥所言,我该怎么办?”

    “醴陵镇每日都会有几波商队进入呀色里大沙漠,依小的看,你可以跟随商队一同前往,商队里物资齐全,均有熟悉呀色里大沙漠的向导。想来要安全的多。”

    “呵呵,多谢小哥。”

    “还有客官,进入沙漠,你的马就不需要了,你可以花些玄晶寄养在本店,也可以直接卖给本店。”

    伙计狡黠的笑了笑:“嘿嘿,当然要是卖给小店的话价钱要低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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