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仙难求1-608 云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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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仙难求1-608 云芨-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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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就在灵气碰到琉璃珠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忽然出现惊惧。
  因为,她发现灵气失控了。
  灵气一触到琉璃珠串,就疯了一样往珠子里面流去,她完全控制不住,猛然之间丹田剧痛,原来,好不容易聚集起来那点灵气,竟然全部被那珠子吸得一干二净!
  她大惊失色,来不及多想什么,太过疼痛,失去了意识。
  这一次昏迷,很短暂。
  陌天歌醒来的时候,发现天还黑着,只有些微月光照进窗来。
  她坐起身来,想到自己的灵气,连忙打坐。这一次,她却发现,丹田之内灵气不但好好的,还多了一些,虽然是很少的一些。
  她心中惊魂稍定,越想越高兴。难道是这珠子需要灵气启动?那为什么那天晚上她什么也没做,就有灵气出来呢?
  她越想越迷糊,直到无意中发现手上的珠子在月光照射下散发着莹莹的光亮,心中一动,将珠子在月光下移来移去。果然,当月光照到珠子上时,珠子就会稍微亮一些,没有月光,就很黯淡。
  难道那天晚上,其实是因为月光的关系,所以才会有灵气出来?
  有了目标,验证起来就容易了。
  陌天歌分了好几天去试验,发现,那珠子在月光下会蒙上一层朦胧的莹光,仔细看,似乎是一层白气。而过一段时间,珠子就会慢慢黯淡下来,这时候如果她握着这串珠子,里面就会产生灵气输入她的体内。似乎是珠子吸收了月光,转化成灵气,又传给她。
  她又试着不去吸收月光,小心翼翼地输出很少的一丝灵气,果然,没多久,那灵气又慢慢地回到了她身上,而且多了一些。
  验证了这个想法,她十分高兴。
  这串珠子,似乎会收集灵气,这样她就可以用这珠子修炼,不用担心没有灵气了!
  了解了琉璃珠子的用处,陌天歌的修炼越来越快。优秀的功法,有了灵气的来源,再加上每日勤奋的修炼,她体内的灵气越来越多。
  了解她变化的人,莫过三个。一个是林婶,她每天帮林婶干活,越来越轻松,也越来越利索。一个是天巧,原本她比天巧矮一个头,也瘦弱很多,可是渐渐的,她就跟天巧一样高了。最后一个是老夫子,有时候功法有一两句弄不明白,她就去问夫子,夫子会一个字一个字地解释给她听,但从来没问过她这些从哪里看来的。只是有时候看着她的目光多了很多复杂的东西,似乎是欣慰,又似乎是感叹。
  就这样,她渐渐地不再去想娘,也不再想自己现在的处境,只日复一日地读书,干活,修炼。
  三年一转眼就过去了。
  在这三年里,陌天歌长大了很多,她现在甚至比天巧还高一些,身段也不再弱不禁风,面容白皙了,五官越发明朗。
  她原是清秀的孩子,只是常年食无油水,才使得她面黄肌瘦,看起来灰头土脸。如今面色白皙皮肤光滑,尤其周身气度,似有神采,一眼望去,倒让人觉得不俗。
  在这三年里,她看光了藏书室里的书,已经不用再进学,而天巧,也在大伯娘的要求下不再去学堂,转而天天学习女工厨事。虽然大伯娘并没有一并教她,但她却因为修炼变得十分灵敏,在旁边看着,学得比天巧还快。慢慢的,大伯娘就叫她不用再去帮林婶干活,而是陪着天巧一起学女工,时时提点着天巧。
  而这些,只不过是她生活里的点缀,每天晚上的修炼,才是她最重要的事情。
  这三年,她对那串珠子越来越了解,修炼也越来越容易。修炼一年之后,她丹田里聚集越来越多的灵气,忽然发生异变,全身经脉像是被打通一遍,那些灵气在她体内游走一圈,在丹田里固定下来,不再飘忽不定。
  对照着功法,她知道,她终于进入了修仙的门槛,达到了炼气期一层。
  随后的两年时间,她依然没有停歇地修炼,就在这几天,她感觉到自己又达到了一个界限,快可以突破了。

011、三年
更新时间2010…6…18 18:17:37  字数:2072

 月夜,陌天歌满头大汗地从修炼中睁开眼。
  虽然一身是汗,她心里却是欢喜的,因为她终于顺利突破,到达炼气期二层,可以练习一些小法术了!
  素女诀是一部修炼功法,也就是说,并没有应敌手段,只在功法的后面,记载了几个法术,不知是不是传功法的陌家祖先添加上去的。
  这些法术都记载了可以修炼的等级,到炼气期二层,就可以修习其中的一个法术,叫做风息术。
  这个风息术,是利用灵气引起波动,以形成风的法术,练好了就能随心所欲,甚至伤敌于无形。
  对于伤敌之类的,陌天歌并没有兴趣,只是,祖先传她功法之时,一直提醒她,修仙界处处危险,就算没有伤人之心,也需时时提防。既然她想去找爹,那就肯定要去修仙界,向其他修仙之人打听,学一些防身之术是绝对必要的。
  不过,感觉到自己刚刚突破,体内灵气空虚,恐怕不适合马上练习,陌天歌想了想,起身到厨房打些水,擦洗了一遍身子,打算先休息。
  这几年,她已经很少睡觉了,往往修炼五六天,才觉得有些疲惫。白天不能修炼,所以晚上她都是争分夺秒,能不休息就不休息。
  不过,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她懂,比如现在,不适合修炼,只有先把精神养足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大天亮。
  陌天歌睁开眼,感觉浑身都很轻松,才起床。
  叠好被子,去打水洗了脸,回屋对着一面巴掌大的小镜子梳发。先将头发分作两边,然后各自盘成一个发髻,就梳成了一个双丫髻。她已经不是三年前连辫子也不会编的小丫头了,如今的她,可以把发髻输得光洁顺溜,整个人打理得干净整齐,就像娘在的时候一样。
  打理完毕,她出去带上门,往天巧房里去。
  如今不用帮林婶干活,早上她也不用起那么早,起来了,也只管到去找天巧等吃。
  她那小房间也不用上锁,反正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家里留下的房地契是大伯管着,首饰财物在奶奶那里,她自己身上,左右不过百把个大钱,还是大伯娘偶尔与她买零食吃存起来的。
  另外,功法在她自己脑袋里,琉璃珠一直戴在手上,房里只剩些半新不旧料子也不怎么好的衣衫被褥,她觉得重要的也就是一些笔墨书纸,但林婶他们可不识字,看都不会看一眼。
  天巧的房间,在二进的院子里,屋子摆设自不必说,整个房间比她的大了一倍不止。
  她一过去,就看到天巧的小丫头端着水盆从里面出来,向她福了一福,自去忙了。
  这个小丫头,是大伯娘买来的,原本他们家这样的土财主,虽有几个奴仆,也不会像正经大户人家那样买些大小丫头伺候起居,不过,大伯娘眼界高,一直把天巧当大家小姐养,所以眼看着天巧大了,又买了小丫头贴身伺候。
  一进屋,天巧果然起来了,正在那挑衣服,一看她进来,就向她招手:“天歌,来帮我看看,穿哪件好。”
  陌天歌走过去,看到床上堆着一堆衣服,天巧在那嘀咕:“其实我觉得每件都好,不过娘要不喜欢又会叫我回来换,唉!”
  这话听得陌天歌一笑,便从中挑出一件天青色的:“这件吧。”
  陌天巧接过,喜笑颜开:“听你的肯定没错。”
  看着这满柜的衣服,陌天歌摇摇头。大伯娘一心把天巧养成大家闺秀,可惜天巧个性活泼,倒不如像她一样无拘无束来得快活。不过,这些话轮不到她来说,说了也只当她嫉妒。
  一转眼,天巧已经穿好衣衫,向她笑道:“好看么?”
  陌天歌笑着点头。陌家出美人,向来闻名十里八乡。天巧也是极好看的,十一岁的年纪,已经有了姿容,也难怪大伯娘一心栽培她。
  待天巧收拾好,两人前去饭厅,早饭已经备好了。
  “爷爷,奶奶。”两人一齐向上首的老爷子和郑氏唤道。
  郑氏抬了抬眼皮,看到和天巧站在一起的天歌,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
  她从不掩饰对这个没血缘关系的孙女的不喜,但这三年过去,她的漠视非但没有让天歌变得畏缩,反而越长大越出落得气度从容,不再像初来时那般看人脸色。每次看她站在天巧身边,尽管衣着差上许多,却比天巧还要吸引人的目光,郑氏就感到不快。
  不过,碍着老爷子的面,她也不会将这不快表露出来,此时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爹,娘。”
  “大伯,大伯娘。”
  叫完人,两人才入了座。
  除了她们,陌天俊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了。三年过去,他长高了很多,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顽皮,大约是两个妹妹不再上学开始,意识到妹妹们与自己是不一样的,倒是比小时候多了关爱之意,不但不再来欺负陌天歌,有时给天巧带东西,也不忘给她一份。
  “爹,镇上集市,我可不可以去啊?”陌天俊开口问自己的父亲,随后又补充一句,“我下午再去,上午去学堂。”
  陌家大少爷看了看老爷子,见没什么表情,便道:“做好了功课才能去。”
  得到应允,陌天俊欢喜地拍拍手:“知道,我不会耽误功课的。”又眼巴巴地看着母亲,“娘,与我几个钱去集市买东西吧。”
  要几个钱去玩耍倒也没什么,大少夫人当即道:“回头给你,可不许乱买东西。”
  陌天俊连连点头。
  陌天巧见状,连忙说:“哥哥带我一起去吧,好久没出过门了。”
  陌天俊倒是想答应,不过他不敢,去看父母的脸色,果然,娘亲说:“你在家好好学女工,女孩儿家去集市做什么,人多挤得很。”
  陌天巧撅起嘴:“半天又不耽误什么,我都好久没出门了,闷死了!”
  这么一说倒也是,大少爷想了想,说:“就让天巧去吧,天歌和小扇儿一起去,又有天俊带着,应该不会有事。”
  陌天巧喜得连连说:“谢谢爹,爹最好了!”
  陌天歌暗暗叹口气,其实她并不想去,不过,谁叫她陪太子读书呢。

012、第一个修仙者
更新时间2010…6…19 20:11:15  字数:2253

 到了下午,陌天俊从学堂回来,兴冲冲地叫她们收好东西出发。
  陌天歌没什么好收拾的,只将那百来个大钱收在怀里揣好。陌天巧的那个小丫头小扇儿,倒是收了一堆东西,到最后提了个大篮子。陌天歌好奇,把那篮子揭开看看,里头有梳子镜子扇子水袋点心甚至还有个折叠凳子!
  她叹为观止,便问小扇儿,这些都做什么,小扇儿一件件指过来:小姐发髻散了就用梳子和镜子,小姐热了就用扇子,小姐渴了水袋就有水,小姐饿了可以吃点心,小姐走累了还能坐凳子。
  陌天歌就问,下雨了怎么办?小扇儿听了立刻去拿雨伞。陌天歌无语了。
  不管是不是大家小姐,这小丫头派头不错,天巧这可真是小姐出巡。
  三人终于准备妥当,跟着天俊出门。天俊当然不是一个人去的,还有几个男孩儿一同上路。
  离陌家村最近的是飞云镇,倒也不算远,小半个时辰就到了。
  到了镇上的时候,久未走路的天巧累得气喘吁吁,还真用上了那个小凳子。小扇儿还好,只是因为提着一个大篮子,也累出了一身汗,只有陌天歌,一脸无事人的样子。
  一进镇子,几个男孩子憋不住,先去玩了,只剩下她们三个人,等天巧休息够,才去逛集市。
  陌天歌小时候跟阿旺叔来过飞云镇,不过,自去了祖宅,就再没出来过了。
  飞云镇不算大,从东到西半个时辰就能打个来回。今日集市,十里八乡的人都会来赶集,将自家的土产拿出来卖,换些日常用具回去。
  看天巧坐那擦汗,小扇儿又是打扇又是递水的,忙碌得很。陌天歌摇摇头,看不远处有家卖肉面的,便道:“我们去那歇歇吧?先吃碗肉面垫垫肚子。”
  天巧兴奋了一上午,中午根本没吃多少东西,听她这么一说,连忙点头。
  一行三人,去了那小摊子,点了三碗肉面。小扇儿也得了一碗,得知自己可以坐下来一同吃,高兴得眼泪汪汪。
  陌天歌见是如此,不由感叹。如果不是家里留有薄产,估计娘去了她也跟小扇儿差不多,大伯娘买人的时候就听说,这小扇儿原是卖进城里大户的,犯了些小错就被发卖出来,想来在原主人家过得相当不好,天巧待她好些,十分感恩。
  肉面是连城一带的小食,因为连城处处有水,盛产鱼类,便有这种吃法。鱼肉细细剁成肉糜,加面粉和成面,再搓成面条。面汤用的是骨头汤,放极多的醋,加葱姜便成。这种肉面,葱姜去了鱼腥味,加了醋酸酸的很有食欲,吃起来很有嚼劲,又很鲜滑,小孩儿都喜欢吃。
  这种小食,天巧很少吃到,陌家到底是农户,吃的没那么讲究,林婶也只会做普通的菜色而已。
  三人各吃了一碗肉面,都觉得意犹未尽,天巧还想再吃,天歌却说,集市上好吃的东西多得很,吃饱了就不能再吃了,天巧这才没再点。
  小扇儿听得天歌这样说,才发觉自己带着这么多点心来逛集市完全是脑子缺根筋。她原是大户人家的小丫头,那样的人家,出门从来只带自己做的食物,哪里会吃路边小摊上来历不明的东西。
  有了美食的动力,天巧也有了力气,三个人开始慢慢逛集市。
  “小姐,看这个!”小扇儿指着惟妙惟肖的糖人叫道。
  陌天巧连忙凑过去,果然见到一个小摊卖糖人,另有各种猫狗动物。天巧一见就被吸引了目光。村中也偶尔有手艺人挑着担子经过,不过那是极少的,她们也没见过几次。
  于是三个人叽叽喳喳地讨论哪个漂亮,要买哪个。
  忽然背上寒毛一竖,陌天歌猛然转过头。不远处有个人看着她,见她转过头来,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却没移开目光,仿佛在等她过去。
  犹豫了一会儿,陌天歌扯了扯天巧的袖子,道:“天巧,我走开一下,等下就回来。”
  “啊?你去哪?”
  “没什么,你在这慢慢看,等我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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