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专职男神》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快穿]专职男神- 第7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长老正庆幸,忽然发现这个去而复返的黑暗人身后还拖着一大堆木头。然后,然后长老就看见这个他先前以为十分聪明的黑暗人在他停驻最久的地方站定,而后在地上写写画画,接着……开始削木材造房子!

    他竟然造起房子了!我去!原来他先前走来走去,左看右看不是因为发现了疑点,而是在找个好位置造房子!

    觉得自己终于得到真相的长老险些喷出一口老血,嘴角抽搐,无语至极。

    那个黑暗人造房子的速度很快,不到一天就收拾出一间小屋,而后住了下来。

    这才是让长老心中不安的最大因素。看这黑暗人的举动,他是打算在这里长期居住下来了,可是他住在这里,他和族人们怎么出去?

    这地下虽然准备了充足的食物,但是食物再多也有耗尽的一天,到时候他们又该怎么生存下去?

    就算食物多得吃不完,可是族人们已经好多天没有晒太阳了,精神都不太好了。况且还有一批孩子等着启蒙,如果没法接受到光明之力,就不能开发体内的潜能,这可是种族未来的希望啊!

    长老想到这里,心情就越发沉重,他一抬头,看到那个正坐在木屋前看书的黑暗人,心情——更加沉重了!
106|黑暗世界(3)
    橘黄色的天空美得像一幅画,阳光灿烂无比,森林中鸟兽啼鸣,清风徐徐而过。

    凌空正坐在小屋里,专注认真地写一本书。他身边的家具,都是由这森林中的木料做成,他手里的笔,是这个世界上普通人常用的鸟羽,墨水也是最寻常的那种。然而无论是他坐着的姿势,还是他拿笔的手势,都能让人想起那种优雅而尊贵的上位者。

    这又是另一个让光明系的长老觉得古怪的地方,因为无论怎么看,这个穿着古怪的黑暗人都应该是黑暗人中的贵族,但是……有哪一个贵族会跑到这种地方自己造房子做家具?没有用一点魔法,做的还有模有样!

    难道……这个黑暗人是因为被追杀,所以迫不得已躲到这森林里来?

    长老还没来得及幸灾乐祸,就很快推翻了自己的猜测,因为这个黑暗人看上去气定神闲,悠然恣意,有哪个被追杀到不得不四处避难的人会是这个样子?

    此刻见凌空优哉游哉地在写东西,已经被困了足足十天的长老用一种愁苦中夹着愤怒,愤怒中饱含着悲催的目光通过魔法镜盯着他。

    然而,这位接连遭受惊吓的长老发现震惊地发现自己的三观又被狠狠地洗刷了一下。

    因为,他发现这个貌似十分强大的黑暗人竟然在使用光明之力!与天生喜欢阳光的光明人相比,黑暗人更适应黑夜的生活,他们不喜欢光明人眼中温暖明媚的太阳,却享受黑夜里孤月皎洁清冷的银辉。

    与光明人完全相反的,黑暗人使用的是黑暗属性的力量,其中包括暗元素、由暗元素衍生而来的毒素等等。但是因为体质原因,黑暗人是不可能使用光明力量的,甚至在阳光下他们也会觉得不舒服,而现在,这个黑暗人竟然在使用光明之力!

    只见凌空每一次用鸟羽沾墨的时候,身上都会溢出一点亮闪闪的金光涌入笔尖,这浓郁到极致的光明力量的涌入,瞬间让那本来普通的墨水升华为不逊色于中等魔法物品的产物。而由这种墨水写出来的字,那定然是金光闪闪,神圣无比,甚至能用来震慑魔物!

    虽然无法看到那个黑暗人究竟在写些什么,但是长老觉得自己甚至能透过魔法镜,感受到那个黑暗人周身浓郁到极致的光明力量。自从五百年前光明人被黑暗人压着打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能够将光明力量运用到这个地步的年轻人了!

    要是光明族中多一些这样的年轻人,何至于被黑暗阵营压制地抬不起头,只能被驱逐到这种祖辈看都不看一眼的蛮荒之地,还要整日担惊受怕?

    长老喟叹了一声,但是下一刻立刻回过神来,不对,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他应该把族人都叫来瞧瞧,看看这个黑暗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虽然是这一支光明人的领导者,但是为了充分的利用资源,长老单独居住的这间石室并不算大,因此为了能让所有的族人都看到这一幕,他跳上去将安置在上方的魔法镜给抠了下来。

    等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个黑暗人的举动,长老将所有法师叫出来,商量着到底要怎么做。

    光明族渐渐衰落,祖辈的辉煌早已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也只有如今已经好几百岁的长老才能隐约回忆起在他幼时光明一族的风光。而如今时过境迁,近千个同族中,才只出了十个法师,让这位长老愁白了头发。

    “我觉得这肯定是黑暗人的陷阱!”其中一个中年法师愤慨道,他幼时全家都被黑暗人屠杀了,因此对于黑发黑眸的人尤其厌恶,如果不是实力不行,他恨不得将黑暗人全都杀光!

    “这个倒不一定。”另一个光明法师开口了,“如果真的是陷阱,说明他们早就知道我们藏在地底,那么直接将大地轰了不就行了,用得着绕这么大个圈子?”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光明人是好人?”

    “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

    各持意见的两个人就这样吵了起来,长老被他们争辩得头疼,直接给两人甩了个禁言术才觉得世界安静了下来。

    他气呼呼地走到两个面前,各自赏了两人一个爆栗,“虽然我很希望你们能一直保持该有的活力,但是这个活力不是让你们用在争吵上的!”

    将两人训了一顿,长老看着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最后的人,开口道:“阿里斯,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办?”

    被点名的阿里斯看了其他人一眼,然后抬头道:“回伊德诺长老,我认为,这个黑暗人不是黑暗人。”

    这个说法有些拗口,伊德诺长老浑浊的银眸闪过一丝精光,“你说说,为什么他不是黑暗人。”

    “因为只有光明人可以使用光明之力,所以会使用光明之力的黑暗人一定不是黑暗人,他应该是我们光明族的人。”

    闻言,伊德诺长老还没发话,其他人就不满,“阿里斯,你脑袋出问题了,黑头发黑眼睛,他不是黑暗人又是什么?”

    “我,我看过很多先辈们留下的书籍。”阿里斯小心地看了长老一眼,见到他露出鼓励的神色后,大声道:“祖辈的书籍中,有记载数百年前,光明人和黑暗人是可以通婚的,而通婚后,可能会生出看起来像黑暗人,其实是光明人的孩子。”

    听到阿里斯的话,其他人都沉默下来,阿里斯体内的光明之力是他们所有人中最纯粹的,而且是被伊德诺长老当成继承人培养的,虽然看起来软弱好欺负,但他绝对是他们这群人中学问最好的,读过的书也比他们多得多,既然他敢说出来,那么证明先辈们留下来的典籍中肯定有记载,所以,那个黑暗人其实是他们光明阵营的人?

    大家都看向伊德诺长老。

    长老肯定道:“没错,典籍里的确有这样的记载。上面那个黑暗人说不定就是一个我们之中的同族跟黑暗人结合生下来的。”

    这个世界是以力量体系划分种族的,不看外表如何,只用力量本质来划分种族,但是力量是会影响外表的,因此一百个黑发黑眸的人中,就一定会有九十九个是黑暗人。

    伊德诺长老没有告诉他们的是,典籍里确实有这样的记载,但文字与所见终归是有区别的。他幼时曾见过光暗的混血儿,虽然也有看起来像黑暗人的光明人,但因为是混血,他们的黑发黑眸或者是银发银眸并不纯粹,有的是白发黑眸,有的是黑发白眸,也有的颜色浅淡。说明白一点,如果是混血,那么上面那个黑暗人绝对不会有那样纯粹的黑色。

    伊德诺长老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做法对还是不对,但被吓了这么多次,他如今已经渐渐肯定上面那个人早就知道他们在地底了,但是不知道是出自什么目的一直装作不知道。

    他们不可能永远留在这地底,如今,也只能上去搏一搏了。

    这么多天,也不见那个人有什么同伴来,如果拼尽全力的话,他们这么多人,总不会斗不过他一个人!

    于是,伊德诺长老扫了一眼面前这十个后辈,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放松过对这些孩子的训练,只要安排得当,他们这一支的火种应该能保留下来,只要人能活下来,就不怕没有希望!

    即使没有再动用神识,凌空也知道那些人一直在暗暗关注他。自从升上五级之后,他渐渐明白段苍穹曾经说过的,一说出那个人的姓名就会没命是什么意思了。

    他才五级,别人在提到他的时候,他就能有所感应,那个人据说强到那个地步,能在万里之外将提到他名姓的人毙命想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十天来他明知道那些人躲在地底观察着他,却始终不露端倪,不是他想晾着他们玩,而是他需要时间做完传教者需要的功课。

    他浏览了不下五十个世界的神学典籍,虽然这些神学的东西有洗脑的作用,但不得不说,其中也有很多哲理性的,能给人深刻启发的知识。

    即使信仰的神明大大不同,但是作为神学典籍都有其共通性的。凌空在看完那些神学典籍后,决定结合亚萨里星球本土的特点,亲自编写一部神典。

    编写神典的同时,他还要计划取信于光明族人后所要做的事情。训练他们的体魄、教育光明族的孩童、更大程度地激发光明人的潜能,培养出更多的光明法师和战士,以及如何让教会在不引起黑暗阵营注意的前提下扩大。

    这些,都需要周全而严密的计划。

    在凌空认真编写神典的时候,伊德诺长老带着几个法师忽然出现在他面前。

    凌空漆黑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清光,他放下笔,站起身对着正忐忑地盯着他的几人微笑道:“你们好,我是光明教会的传教士。”

    传教士?

    打好了一肚子草稿却发现全都没有用的长老有些发懵。亚萨里星人是没有神明的概念的,更没有宗教了。因此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传教士。

    “光明教会是光明神挑选出的、属于他的儿女的集合,是光明神的家,也是所有光明人的家。至于什么是光明神。”凌空抬头,指着在上空中散发着光与热的太阳,“那就是光明神。”
99|盛气凌人(1)
    ——东原大陆

    ——苍耳国

    侍卫刘艺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要不然怎么会摊上这么一位大爷。原先他还以为能当上国公府少爷的贴身侍卫是天大的好差事,结果……

    此刻他正捏着二十两银子,苦着脸从当铺里出来。就在刚刚,他当掉了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他最宝贝的宝剑。

    要说他身为国公府少爷的贴身侍卫,要体面有体面,怎么会沦落到需要当掉家伙的地步?皆因他们家少爷,真是京城上流贵族里的一朵奇葩,小小年纪上房揭瓦下水捞鱼无所不为,所有不符合贵族体面的事情他都做了个便,这也就罢了,这阵子还迷上了喝酒!

    喝酒就喝酒吧,偏偏他还要穿着那种连府里下人都不屑穿的棉麻衣服,还用一个半新不旧的木葫芦装满酒挂在腰上,不像个贵族公子,倒像个江湖浪荡游客,整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屡教不改之后,老国公气得扬言要打断他的腿,这位少爷得了消息,立刻收拾包袱带着他这个贴身侍卫就离家出走了。

    即使离开了国公府,侍卫刘艺也是尽心尽力将少爷照顾得妥妥帖帖,然而没多久,他们就面临了最大的窘境——没钱了。

    大少爷第一次离家,哪里懂得什么金钱观念,带出来的几千两银子没有几日就挥霍干净了,少爷又不肯回家,为了不让自家少爷饿肚子,刘艺只好把陪伴自己好些年的伙计狠心当掉了。/(ㄒoㄒ)/~~

    拿银子买了些吃食,刘艺带着东西就往城郊走去。最近少爷莫名其妙地仰慕起来古时圣贤修身养性的日子,还在城郊修了间竹屋。

    此时已经接近中午了,近秋的天气凉凉爽爽的,即使大中午也没有一点闷热的感觉。

    城郊的小湖明澈如镜,竹林郁郁葱葱,掩映在青竹绿叶中的竹屋虽然远远没有国公府的奢华气派,但看上去清幽雅致,有种远离尘世的宁静之感。

    即使少爷平时很不靠谱,但刘艺不得不承认少爷选地修屋的眼光还是十分不错的。

    “少爷,属下回来了!”

    刘艺喊了一声,就往竹屋行去,还没走到门口,就见自家少爷衣裳凌乱地奔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喊他的名字。

    第一次有这种待遇的刘艺受宠若惊,他连忙跑上前,刚想说一句‘小人何德何能让少爷亲自相迎’,结果话还未说出口就被自家少爷急匆匆地拉进去了。

    “刘艺你快看看,这里是不是有个人?”

    自家少爷的不着调刘艺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一向不管闲事的这次竟然捡了个人回来。

    刘艺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人的一身衣裳倒是干净华贵,只是蓬头垢面,一张脸被乱发遮了大半,完全看不出是什么模样。

    “少爷,这人是……”

    “原来这个人是真的啊!”

    刘艺话还没说完,就见自家少爷捧着脸,一脸梦幻的神色坐到了床边,见少爷支着下巴,一动也不动地盯着那人看,刘艺忽然有种不妙之感,他将手里的食盒放下,小心地问道:“少爷,这位公子是……”

    “哦,今天早上我出去掏鸟蛋,见到他倒在路上就把他带回来了。”

    原来还真是捡来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