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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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年-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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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忱石
纳西族民间史诗《创世纪》


    本书是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学丽江调查队收集、翻译、整理的结果,一九六○年三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初版,一九七八年十月再版,售价三角。
    云南省委于一九五八年九月组织云南大学中文系成立丽江调查队,在纳西族主要聚居地丽江、宁蒗两县进行收集。《创世纪》不仅在东巴经(东巴是纳西族的巫士,其经书曰东巴经)的主要六类经书中有完整记载,且在民间广为流传,所以到民间去收集的工作很重要。
    整理的主要依据是东巴经,但也必须仔细剔除东巴的篡改,因为东巴从其伦理道德观念出发,把那些荒谬落后的东西掺到《创世纪》里去了。
    主要整理人是景文连、张俊芳,他们是在徐嘉瑞的指导下进行这一工作的。
    整理后的《创世纪》分四章:第一章,开天辟地;第二章,洪水翻天;第三章,天上烽火;第四章,迁徙人间。
    本书由张宏图设计插图。


奔突的地下火之歌
蒲风的《六月流火》

    一九三五年岁末,中国诗坛上出现了一本铿然鸣响的诗集,这就是“中国诗歌会”的中坚——蒲风,在日本东京印制出版的《六月流火》。次年四月,即被国民党反动当局以“鼓吹阶级斗争”的罪名密令查禁。
    《六月流火》为什么会使敌人如此惶恐不安,象遇到洪水猛兽般地急于封禁呢?我曾反复摩挲过这本珍藏的“禁书”,深深地怀念着这位早逝的革命诗人。诗集的装帧朴实而凝重,由当时日本著名的左翼作家秋田雨雀题签,“蒲风著六月流火秋田雨雀题”几行字,写得道劲有力。封面画系洪叶所作,构思新颖,寓意鲜明。在蔚蓝色的天弯下,奔驰着一列手持火炬的人,远处则已汇成一片燎原的烈火,正是诗集内容形象化的表征。扉页后印的是新波所作的“著者剪影”。这本诗人自题为“长篇故事诗”的叙事长诗,凡二十四章,一千八百行。长诗热烈而豪迈地讴歌了“地心的火”的力量,反映了南中国一隅的农民,在党的领导下掀起了暴动的“怒潮”,勇敢地发出了“旧的世界行将粉碎了”的呼号,无畏地昭示了“火将烧出了新生命的辉煌”的前景。书后还附有蒲风于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日所写的题为《关于》的跋文,阐述了自己对于诗歌的社会作用的见解,认为它必须赋有“预言社会,指导社会,鼓舞社会”的职责。叙述了长诗酝酿、创作的过程,使我们了解到它并非向壁虚构,而是诗人取材于亲见亲闻的事实。同时,还可以从中得知,诗人的创作态度是严谨的,曾三易其稿,并一再“就教于大众”。这篇跋文还为我们保留了一段新文学史上的佳话,即诗集的定名,是经由郭沫若的关切与斟酌的。
    蒲风是三十年代左翼文艺运动中一位十分活跃的青年诗人,也是诗歌大众化运动的热心倡导者。他曾宣称:“中国诗歌会,肩起了诗歌大众化的重担,以‘创造大众化诗歌’为主要任务之一。”以蒲风为首的“中国诗歌会”的同人,确实都是向这一方向努力的。在《六月流火》这本意欲“表现大时代下的农村动乱”的长诗中,诗人创造性地运用了自己故乡流行的客家山歌的形式,广泛采集了岭南农民群众中活的口语,利用“对唱”、“轮唱”、“合唱”等民间歌谣的传统手法,并创造了“大众合唱诗”这一旨在抒发“大众心声”的新形式,气势磅礴地反映了党所领导的农民暴动。尤为可贵的是,这首长诗脱稿于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其时中国工农红军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胜利到达陕北,而长诗对于这一伟大的、亘古未有的历史事件,就已作了热情的礼赞,成为左翼革命文学中最早歌颂长征的作品之一。郭沫若于一九三六年春与蒲风谈话时也曾指出:“至于《六月流火》,虽无主角,但也有革命情调作焦点。其咏铁流一节可以把全篇振作统率起来。结尾轻轻地用对照法作结,是相当成功的。”(《郭沫若诗作谈》,刊《现世界》创刊号,一九三六年八月十六日出版。)“咏铁流一节”,是在长诗第卜九章《怒潮》中。这里,诗人敞开赤热的心胸放歌:
     
    铁流哟,到头人们压迫你滚滚西吐,
    铁流哟,如今,蟠过高山,流过大地的胸脯,
    铁的旋风卷起了塞北沙土!
    铁流哟,逆暑披风,
    无限的艰难,无限的险阻!
    咽下更多数量苦楚里的愤怒,
    铁流所到处哟,建造起铁的基础!
     
    诗人在炽热如火的诗行中,对创立旷古奇勋的“铁流”——中国工农红军的万里长征,谱写了高亢激越的颂歌,寄托了对于光明灿烂的憧憬。另外,他还在诗集的跋文中表示“我们要来歌咏铁流群的西征北伐”,准备以“起码千行以上的叙事体诗”来记录这一“伟大的史诗”。在文禁森严的黑暗旧中国,我们年轻的人民歌手,不仅无畏地写下了长征的胜利,而且勇敢地表露了创作史诗的欲望。这种蔑视“文化围剿”的浩然正气,这种宣传革命真理的执着意愿,正是当年左翼文艺运动中革命文艺战士的特色,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与忆念。
    《六月流火》熔铸了火焰般的革命激情,镌刻了怒涛般的革命史实,必然会使反动势力感到战栗,而得到人民及其先行者的赞赏。鲁迅就曾推崇过这本长诗,把它成批地寄给北方的学生和战友。他在一九三六年四月一日致曹靖华的信中写道:“《六月流火》看的人既多,当再寄上一点。”曹靖华后来在上述书简的注释中也写道:“《六月流火》,清新活泼,充满革命朝气,颇受当时革命青年所欢迎”。诗集出版的当时,也有人撰文评论说:“《六月流火》是在中国诗坛上沉闷的氛围里投进一枝火箭,披着雪亮臬流的棱角,在动乱时代下燃起了巨大的火把”(岳浪:《六月流火》,刊《现代诗歌论文选》,一九三六年六月初版。)从中也足可窥见,《六月流火》在当时诗歌界产生过甚大影响。
    在此前后,蒲风的诗作曾多次被国民党反动政府所禁毁,如一九三四年四月出版的《茫茫夜》,同年七月即以“普罗文艺”的罪名查禁;又如一九三六年十月出版的《钢铁的歌唱》,同年十一月即被查禁;再如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出版的《取火者颂》,一九四○年四月即以“故不送审原稿”的罪名密令查禁。但是,诚如鲁迅所说:“纸墨更寿于金石”,无论金戈斧钺的围剿,还是磐石危岩的重压,都绝对封禁不了革命文艺的滋长、壮大和流播。鲁迅还说过:“试看新的文艺和在压制者保护之下的狗屁文艺,谁先成为烟埃。”如今,历史已雄辩地证明了国民党反动派及其承袭者“四人帮”所推行的封建法西斯文化专制主义的破产。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不灭战绩,其中包括《六月流火》,将永远成为人民所珍视的精神财富。
禁书经眼录
胡从经
《外国哲学史研究集刊》


    《外国哲学史研究集刊》是不定期出版的外国哲学史刊物第一辑的中心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有王若水、贺麟、陈元晖、陈启伟、叶秀山、杨一之、汝信、王树人、余丽嫦和薛华等同志论述黑格尔、康德、费尔巴哈的文章。此外有读书札记一篇。
    本《集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西方哲学史研究室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重读《清代文字狱档》


    最近,重读了《清代文字狱档》一书,心情很不平静。
    这是一部在四十多年前由原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辑出版的专题资料书。它选辑了原文献馆(即今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所藏清代,特别是雍正、乾隆两朝有关记载文字狱问题的大量历史档案文件,诸如各种谕旨、批奏折、咨文、供状,等等,采取按照案件分辑出版的形式。
    所谓文字狱,是指历代统治者借言论、著述等问题对一些人进行残酷迫害所造成的冤狱。在我国漫长的阶级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伴随着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文字狱一直层出不穷。如果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大兴文字狱的始作俑者,继起的汉、唐、宋、明各代也都有着各该时期重大的文字狱案件。清朝统治者进一步发挥了封建地主阶级多疑暴虐的阶级本性,挟国家政权的强大力量,使用各种残酷狡黠的手段,迭兴文字狱。对清代文字狱进行某些剖析,或可有助于我们对文字狱罪恶本质的认识。
    清朝大搞文字狱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打击政治上的反对势力,企图消灭一切不利于本身统治的议论和记载。为此,不惜歪曲和篡改历史记载,甚至禁绝大批图书的刊行,追毁已经流传在社会上的许多书籍,列出许多所谓“禁书”、“逆书”,对这些书籍的作者进行了骇人听闻的迫害。康熙二年(1663年),有人告发庄廷在其刻著的《明史》一书中有“大逆”言论,其实不过是庄氏站在明遗民的立场记述明末史事,有的地方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名字,又称孔有德为叛逆,等等。康熙竟下旨严加追究,并将庄廷刨棺戮尸。雍正七年(1729年),因曾静及其学生张熙受清初学者吕留良著作的影响,酝酿反清,在其供词中,又涉及雍正使用各种阴险狠毒的办法倾陷自己兄弟以夺取帝位的情况,雍正不但将吕留良戮尸灭族,追毁吕留良全部著作,对其他人有引用吕留良言论的著作的也一律搜毁,还编造了大量谎言,亲自撰写了《大义觉迷录》一书为自己辩解,命令全国地方官都要按时向士子宣读,企图以弥天谎言配合血腥镇压,胁迫人民箝口搁笔,不敢再议论朝政。到乾隆时期(1736—1795年),为进一步控制思想舆论,竟下令全国各省都要查缴应毁“禁书”。当时,在各省、府、州、县地方官衙门,都要专设“收书局”,负责检查和收缴后,上交各种“违碍禁书”,对其中一些被认为有直接反清倾向的书籍更要定为“逆书”。所有刻印这类书的书板一律焚毁,如有已立碑石的,概行椎碎,以杜绝流传。在规定期限之外,如发现仍有收藏“禁书”、“逆书”的,不但书要充公,人还要被判重罪。
    被查禁图书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开始时仅限于明季的野史,文武官僚的奏章、记事,文人的文集等,其后,一再扩大,各种来往书信、帐册、笔记,“不论诗文杂著以及传奇小说”*一概在查禁之列。“无论断简残编,如有违碍语句,悉行呈缴”。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江西巡抚海成一次就缴交应毁禁书八千余种,受到乾隆谕旨褒扬,下令要各省仿效。于是乎,各省都一搜再搜,一缴再缴,不知有多少珍贵的文化典籍,惨遭浩劫!
    在收毁大量图书的同时,还对所谓“逆书”的作者进行了极端野蛮的迫害。乾隆及其仆从们构筑文字狱的手法是极其卑劣的,他们寻词摘字,断章取义,索隐发微,牵强附会,强词夺理,横加罪责。例如,乾隆在胡中藻所著《坚磨生诗钞》中发现有“一把心肠论浊清”的诗句,竟硬说作者故意将浊字放置在清朝国号之上,予以凌迟处死;又在李所著《虬峰文集》中找出了“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句,诬指为“系怀胜国,望明复兴,显属悖逆”,将李剖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实,李早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就去世了,到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发案时,已事隔六十九年,但仍难逃被锉碎枯骨的灾难。又如,石卓槐著《芥圃诗钞》,其中有“大道日以没,谁与相维持?”句,竟被认为不满清朝统治,亦被凌迟处死。在当时,有人仅仅为对朱熹注经的个别说法提出质疑,甚至仅为对关羽的评价未尽符合钦定的观点,都被定为“异端邪说”,反复追查。文网之密,真可说达到了摒弃常识,泯灭理性的程度。乾隆最好指斥人家“语含怨怼”,“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之气”,并据以定罪。这种纯以主观揣测,毫无根据地引申作者原意,乱追“动机”的做法,正是“王言曰制”、“联即法律”的表现。在这样的专制压迫下,不知有多少无辜的人惨罹斧钺,以自己的生命和鲜血作为著述的代价!
    在受害的人当中,既有一般生员、塾师、举人等中下层知识分子,也有曾任总督、巡抚、大学士等达官贵宦。此外,还有盐商、僧侣、江湖术士等诸色人等。有些一般城乡劳动人民,仅因喜好写点东西,竟也被卷陷进网罗之内。可见,波及的面是相当广的。
    株连缘坐是封建法律的特点。但在封建法典中,对缘坐的范围和处理的轻重,还是大体上有个规定的。乾隆等人对文字狱案件的株连,实际上远远超过了《大清律》的规定。在许多案件中,除对作者的直系亲属外,举凡与作者有师生、朋友、上下级、同学、同乡关系,甚至仅有偶尔诗文唱和和交际往来的人,凡收藏、买卖或曾为该书刻字、作序、参加过校订的人,就是说,凡与该人该书有过直接间接关系的,都要受到株连。例如,上文说过的庄廷刻著《明史》一案,其十六岁以上男性家属及曾为该书写序、参校、刻字的人及地方官七十余人一律处死,家属中的妇女及未成年男丁一律流放远方,贬入奴籍,受连累的共达二百二十一人。又例如,清初著名学者屈大均著作甚多,是所谓岭南三大家之一。他所著《广东新语》一书,分类记述了明末清初广东省的故实,对该省当时工农业生产、对外贸易和西方早期殖民主义者窥伺我国沿海的情况都有比较详细可靠的记载,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屈大均本人早在康熙中叶去世,雍正八年(1730年),才将屈大均的著作定为“逆书”,奉旨禁毁。直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屈大均的同族屈稔贞、屈昭泗等人还因被控私藏《广东新语》,斩首示众。类似这样的事例是举不胜举的。往往为兴一案而关连七八省,株连数百人,从发案到最后结案又拖延数十年。对受株连的人,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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