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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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1979年-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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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定型了。他在四十年代写的其他先秦思想研究文章,是这些观点的发挥、延伸和具体化。
    两书中论述儒家的文章是《孔墨的批判》、《儒家八派的批判》、《荀子的批判》、《驳》、《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秦楚之际的儒者》诸篇。在《孔墨的批判》里,郭老对于孔子的,基本立场在这儿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他说:“我所见到的孔子是由奴隶社会变为封建社会的那个上行阶级中的前驱者”(《十批判书·后记》),就是说,孔子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仁者爱人”。孔子的“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从这个基本立场和思想出发,他举出《墨子·非儒》篇记载的两个故事,证明“孔子是有点帮助乱党的嫌疑的”,又举出孔子的门弟子,“帮助乱党”的八个事例。在其它几篇文章里,郭老对公孙尼子的《乐记》怎样为政治服务,儒家八派的分野,秦汉大动荡时代儒家的分化一一作了分析。战国时的哲学家开始涉及了人性的问题。郭老对于性善、性恶论者有个独到的精辟的见解,他说:“孟子道性善俨然唯心,荀子道性恶俨然唯物。但其实两人都只说着一面,而其所企图的却是要达到同一的目标。性善故能学,性恶故须学。”(《青铜时代·后记》)这看法也为哲学史家们所接受。
    与儒家对立的墨家思想,郭老是在《孔墨的批判》中对照着论述的。此外,还有一篇《墨子的思想》。郭老开头就概括地说:“墨子始终是一位宗教家。他的思想充分地带有反动性——不科学,不民主,反进化,反人性,名虽兼爱面实偏爱,名虽非攻而实美攻,名虽非命而实皈名。”
    两书中论述道家的有《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庄子的批判》、《老聃、关尹、环渊》和《宋尹文遗著考》诸篇。黄老学派,汉时学者称为道家。它的思想相传是祖述黄帝、老子的。道家分做三派,即宋尹文派,田骈慎到派,环渊老聃派。庄子的思想渊源不甚清楚,但他盛赞关尹老聃为“古之博大真人”。他也讲“道”,“宇宙万物认为只是一些迹相,而演造这些迹相的有一个超越感官不为时间和空间所范围的本体。这个本体名字叫‘道’。”“自有庄子的出现,道家与儒墨虽成为鼎立的形势,但在思想本质上,道与儒是比较接近的。”“从大体上说来,在尊重个人的自由,否认神鬼的权威,主张君主的无为,服从性命的拴束,这些基本的思想立场上接近于儒家而把儒家超过了。在蔑视文化的价值,强调生活的质朴,反对民智的开发,采取复古的步骤,这些基本的行动立场上接近于墨家而也把墨家超过了。”(《庄子的批判》)
    两书中论述法家的有《前期法家的批判》、《韩非子的批判》、《述吴起》诸篇。郭老认为,法家产生于社会变革的时代,“便是春秋中叶以还,财产的私有逐渐发展,私有权的侵犯也逐渐发展,为保障私有权的神圣,便不得不有适合于新时代的法令之产生。”“有了新的法制产生,然后才有运用这种新法制的法家思想出现。”(《前期法家的批判》)前期法家,郭老追踪了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他特别清理了韩非的“法”和“术”及其渊源。郭老自己说,他征服《韩非子》费了很大的力气,而且,韩非的《五蠹》、《显学》之类,“完全是一种法西斯式的理论,读起来很不愉快。”但郭老是很满意《韩非子的批判》的,认为“清算得颇为彻底”。(《十批判书·后记》)
    《名辩思潮的批判》同《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一样,它从一个侧面,即名辩思潮,论述了社会的变革。
    最后是《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和《韩非子篇发微》。吕不韦是杂家。郭老考证,《韩非子·初见秦》篇实出于吕不韦之手。吕不韦“折衷着道家与儒家那种宇宙观和人生观”,在政治上,他反对家天下,尊重民主,赞成修齐治平的哲人政治,讴歌禅让,主张君主无为。秦始皇与吕不韦正相敌对,他迷信鬼神,政治上专制独裁,严刑峻法,强力疾作。他们都主张统一中国。但因为哲学思想和政治主张不同,遵循的道路也就不同。秦始皇虽然统一了中国,但到二世也就灭亡了。吕不韦同秦王政的矛盾和斗争,是两种思想和两种政治主张的矛盾和斗争。读郭老的这一论述,不禁使我们想起几年前一些评论秦始皇文章的观点: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历史的进步;因此,凡是抗击秦始皇或主张抗秦的就都是历史的反动。历史现象、历史的逻辑真是这么简单吗?郭老这篇被“四人帮”御用学者骂绝的文章,倒可使我们得到若干启示。郭老后来对这层意思便作过明确的阐释,他说:“秦始皇的统一了中国是他对于历史有贡献的地方,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肯定秦始皇的一切,更不能因此而把秦始皇统一以前的一切抗秦者都认为是历史的罪人。”“甚至连信陵君的抗秦救赵都认为是阻挠中国统一的罪恶行为,那末陈涉、吴广的革命也可以指斥为破坏中国统一的罪恶行为了。”(《由说到悲剧精神》,《沫若文集》第17卷)
    《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在中国历史的研究中也占有着极重要的地位。他提出了不少独特的见解:例如对孔子、墨子的看法,不仅“和两千多年来的看法多少不同”,而且“瞠惑了好些友人”。许多哲学史学家不同意他的看法,郭老还是坚持。郭老在两书中有许多精辟的见解,例如对黄老思想的源流,庄子、荀子、韩非子等思想的分析,至今还为思想史家们所承继。
    郭老研究先秦诸家的思想,总是同社会发展的历史紧密地联系着,论述各学派的思想,也不是孤立地、静止地进行考察,而总是究明它们的演变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影响。它们将同《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样永垂不朽。
     
  *  郭老在《十批判书·后记》中曾指出他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有四点“重要的新的发扬”,请参阅。

卞哲
《五四时期的社团》(一)


    五四前后,一些急进的民主主义知识分子组织社团,寻找中国的出路,形成了近代史上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同时对当时的爱国民主斗争的深入开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这些社团中,有以“新民学会”、“互助社”为代表的先进的一类。他们在战斗中站在最前列,并从中产生了一批优秀的革命战士和共产党员。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为共产党和革命事业准备了干部。还有一类社团,以“少年中国学会”为代表,是既有先进的和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参加,又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参加。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这类社团内部发生着激烈的斗争,终至分裂或分化。第三类社团,开始也曾起过好的作用,但后来拒绝走革命的道路,乃至与蓬勃发展的进步潮流背道而驰;也有一些社团,在马克思主义影响下,转到革命方面来。前者如“新潮社”,后者如“曙光社”。
    除上述三类社团外,还有一种实验半工半读的小组织,他们是要求进步的,对寄生生活是痛恨的,但他们不懂得阶级斗争,有很大的空想性,在中国当时那种环境里不能不很快就失败。安那其主义在晚清已出现,五四时期也组成了一些小团体,随着革命步伐的前进,他们日益堕落了。
    五四时期这种种社团,过去是资料分散,有的已难找到,研究很不容易。在六十年代,由张允侯、殷叙彝、洪清祥、王云开等同志编辑成《五四时期的社团》,准备出版。但受到那个所谓“理论权威”的人压制,未能付印。直到今年,才由三联书店印行。


十八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菲尔丁


    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是十八世纪英国最杰出的戏剧家、小说家。他生活的时期,十八世纪的上半期,正当英国工业革命的前夕。十六世纪以来,英国资本主义关系在封建社会内部不断增长,英国资产阶级由于两个世纪以来对国内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对海外殖民地的掠夺,积累了大量资本,已经建立了大规模的工商业。英国资产阶级把这个时期说成是一个繁荣进步的时期;他们说,自从所谓1668年的“光荣革命”,斯图亚特复辟王朝被推翻,大权重归国会以后,英国有了更健全的代议制度,人民的政治权利有了更进一步的法律保障,政党政治从此纳入了正轨……,但实际上,1668年的政变,不过是上层资产阶级与地主贵族的一种勾结而已,政变的真正结果,只是确保大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的联合专政,保证了土地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关于这一时期前后的英国社会的一般情况,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曾经作了精辟的分析。他说:“‘光荣革命’把地主、资本家这些谋利者同奥伦治的威廉三世一起推上了统治者地位。他们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使以前只是有节度地进行的对国有土地的盗窃达到了巨大的规模。这种土地被赠送出去了,被非常便宜地卖掉了,或者被用直接掠夺的办法合并到私人地产中去了。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丝毫不遵守法律成规的情形下完成的。用这种欺骗的方法攫取的国有土地和从教会夺来的土地,既然在共和革命中没有再度失去,就构成现今寡头政治的贵族领地的基础。”①
    地主不仅侵占国有土地,并且利用“圈地法”来掠夺农民的土地;城市资产阶级则利用劳动工资的立法来压低工人的工资。国会的权力在这次政变以后,确是大大提高了。但这种权力完全操纵在新兴资产阶级和地主手里,他们通过国会支配国王进行统治,实行专政。他们只施行与他们自己有利的政策,并通过国会制定一系列法案来巩固他们的统治,保持他们非法窃夺的权益不受侵犯。马克思指出:“十八世纪的进步表现为:法律本身现在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这种掠夺的议会形式就是‘公有地圈围法’”。②所谓这时期的繁荣进步与所谓民主,真正底蕴如何,可以不言而喻了。
    “光荣革命”以后,英国确立了资产阶级与土地贵族的联合专政,建立了君主立宪的国家,国会分为上下两院。由于下院权力的加强,资产阶级即夸称这时国会能够充分代表民意。实际上国会根本不代表人民的利益,而是为封建贵族与金融资本家及其控制下的商业资产阶级所操纵,从十七世纪初期开始,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已经控制了下院。恩格斯在评论下院时指出:“过去的下院无非是一个不依赖于人民的关门的中世纪公会。”③所谓的国会选举更是徒有其名,广大人民群众是无权选举的。有被选举权的人更是绝无仅有。选举时营私舞弊贿赂公行。这一谎言都因为议员们自身的利益冲突,彼此攻讦,予以揭穿了。他们自己供认,他们几乎没有一个不是由于贿赂而取得议席的。更其骇人听闻的是,国会议席都是有定价的,可以由经纪人代为买卖,而且可以在俱乐部里公开拍售。事实证明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完全是,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也不能不是一大骗局。
    再说一说这一时期所谓政党政治或两党制。英国国会两党制是一种虚伪和欺骗的制度。从十七世纪末期起,国会一直由托利党和辉格党轮流把持。在围绕王位继承的斗争中,于1679年形成的托利党和辉格党,英国历史上这两大有名的政党,这时声威大震,确有不可向迩之势。他们所代表的是哪些人呢?前者代表贵族的利益,主张维护旧制度,拥护君主特权;后者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新贵族和海外拓殖者的利益,主张提高国会的权力限制王权。他们轮流掌握国会,分任阁员,把内阁作为它的执行机关。这就保证了对内压迫剥削本国人民,对外进行侵略扩张。那位连任乔治一世二世两朝首相的辉格党党魁瓦尔浦就是这类“出色的”党派大政客;他的内阁因为能够忠实地执行地主和资本家的旨意而得到他们长期的支持。英国资产阶级历史家无论怎样吹嘘这“大伟人”二十一年相国(1721—1742)的政绩,然而不得不承认他的统治是建筑在腐化国会议员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任何或道德的原则可言。在这样统治之下,政治贪污,贿赂公行,司法黑幕重重,整个社会盛行着贪婪、欺诈、虚伪。象瓦尔浦这样的人物以及他的统治方式,是一点也不例外的,相反的,却是很普遍而且是很典型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个时代的若干主要现象:资产阶级的掠夺的政治本质,反人民的法律,虚伪的选举,欺骗的政治制度以及整个社会的道德堕落。这就是菲尔丁所处的时代,也是他的作品所反映的时代。
    亨利·菲尔丁于1707年4月22日生于英国索美塞特州格拉斯顿伯利附近的萨尔法姆,出身于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他的父亲埃德蒙·菲尔丁是德斯蒙德伯爵的孙儿,曾担任过军官,母亲萨拉是位法官的女儿。菲尔丁是他们十二个子女中间最大的一个。由于他出身于这样的家庭,使他不但有机会亲眼目睹本阶级的腐朽,而且还尝到了没落后贫穷生活的滋味。
    菲尔丁在十三岁时(1720年),进入英国最贵族化的学校之一伊顿中学学习,受到良好的经典文学教育。在十六岁以前他已掌握了希腊文和拉丁文,阅读过许多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学名著。他在伊顿中学学习大约六年,受完中等教育,1726年离开。1728年(二十一岁时),他去荷兰,进入雷顿大学语言系学习,兼攻法律。二年后(1730),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长期供给他所需的费用而中途辍学,于1730年2月回到英国。当时,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是面临着“当雇佣的马车夫,还是当雇佣的作家”的抉择,他选择了当“雇佣作家”。就这样,他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开始了紧张、勤劳的文学创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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