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棠
推荐序
我以为,陈白露小姐是我的朋友。
看完小说,眼前不时浮现出她的影子,看见她做家教、站车展、吸着Cohiba雪茄,用那把莲花纹浮雕的天青色茶壶泡茶,浇在食堂的劣质籼米饭上,以及在只能吃茶泡饭的两个月后,拿翻译片子挣来的四千元买了国家大剧院新版《红楼梦》两张一等座的票请小海棠看戏。还有她和陈言闹翻后,带着腹中的孩子前往穷山恶水的老挝,却称“这里大山大水,风景开阔,比云南更让我喜欢,我爱这里,不愿离开”——也许是一语成谶。
仿佛她就在我身边。 她有着我诸多朋友的影子,或许是现实中从未曾出现的朋友的影子。
这是一部好小说。 我丝毫不怀疑,这部起源于网络的小说会成为畅销书,成为大街小巷众人热议的电影。当它还在网上流传的时候已经牵动网友的心,它当然有这样的潜质。
正如我一向认为的,每一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学,如唐诗、宋词、 元曲、明清小说,上世纪80年代是纯文学,那么对于“80后”、“90后” 甚至“00后”来说,他们这个时代的文学又是什么呢?我认为是汪洋恣肆的、充满幻想的类型小说。
《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就是其中之一。
陈白露是戏文系毕业的,她原本可以是一名编剧,在这方面她有天赋,当同龄人还在做枪手的时候她已经能接到独立的本子了。 但那次她遇到了王制片。太阳底下无新事,她遇到了潜规则,保住清白的代价是丢掉工作。 她有自己的原则和坚持,包括陈言在劝她的时候,陈白露说我是学电影的,这是我的事业啊。
陈白露小说中的经历,恍惚和中国影视的现实重叠起来,不是所谓的潜规则,而是编剧在影视行业的弱势地位。我个人也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并且正在为此做出一点努力。
我也丝毫不怀疑,基于中国的网络文学,今后会涌现出世界级的电影大作。网络小说题材特别多样化,有玄幻、穿越、历史、军事、家庭伦理,而且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很多网络作家的想象力特别发达,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世界观,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世界,他们的作品完全可以和《纳尼亚传奇》《哈利·波特》相媲美。
当然,也有像《致青春》、《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这样发生在你身边的故事。《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仿佛是一场梦,但又那么真实,真实得让你忘记了它是一部小说,让你随着它情节的螺旋、人物的沉浮而或喜或痛。
也许,它不仅仅是小说,这也许是故事性、结构上的弱点所在。或许一开始,作者就没有把它当作一部小说来写,只是在讲述一个小故事,复盘一段回忆。尽管在这个故事里、在这段记忆里,作者小海棠也身陷其中。
最后的结局,出乎人的意料,正如同陈言所说,“除非亲眼见到她我才信”。
最后的结局,我不忍心告诉你,还是你自己走进这个世界吧。
莫言说过,文学和科学相比较,的确是没有什么用处,但是文学最大的用处,也许就是没用处。
这本书同样也没有太多实质的用途,也许它只是让你路过陈白露年轻的岁月,让你感慨人生的无常,或者偶尔能让你回想起自己曾经的梦想。
这已经足够。 为此,我诚意向你推荐这部作品,希望你耐心读完它。
侯小强(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
人物篇
陈白露
先来讲我和陈白露的三次见面吧,那时我们还不是好朋友。 我第一次见到陈白露是在五年前的春节,在老首长家的客厅里。 那天天气奇冷,乌云下洒着冰珠。我穿着雪地靴,浑身包裹得只露出两只眼睛。在院子里下了车,沿着石子小路跑进客厅,看到一个鹅蛋脸、削肩细腰的女孩子坐在沙发上,眼睛向我灵活地一瞟。我也看她, 她穿着一件白色薄毛衣和黑色长裤,黑色的平底鞋上露出一截雪白的脚踝。鼻梁高耸,唇线分明,神采飞扬得使人一凛。
“这是陈白露,你们俩谁大一些?”老首长边切着雪茄边说,他年纪太大了,手总是在抖。
陈白露说了她的生日,声音干脆又伶俐。
我们同是1988年生,她出生在万圣节,我出生在光棍节,我比她小十一天。老首长不懂什么叫万圣节,絮絮叨叨地叫秘书把礼物取出来。 一模一样的两只方形扁平盒子,打开,是镶了一颗珍珠的白金项圈。我和陈白露一起道了谢。
秘书又送来一只木匣,说是单给陈白露的,木匣先放在我这一侧的茶几上,小铜锁上刻着“CUBA”。
“你吸雪茄?”我问。 她抿嘴朝我一点头。 “外面买不到的。”老首长说。
老首长的雪茄,外面当然买不到,不是钱的问题。我知道这雪茄珍贵,既然老首长能分出一大匣来给她,说明这女孩来路不凡。
后来护士走来说老首长要休息了,我们就告辞了。说起来她家和我家间隔不远,我们只要了一辆车,她端坐在我身边,在后视镜里露出一截瘦削的肩膀。
我们一路上没有讲话,没有交换手机号,或者问对方在哪个学校读书。我不是天生能和人热络起来的人,况且她的眼神太活,表情却太冷, 看上去毫无和人交谈的欲望。
她家住在一个机关最老的小区,五层楼,红砖房,小区里的杨树需两人合抱,小区外的小餐馆敞着大门迎着北风,肥胖的老板娘打骂着自己的孩子。这里已经被原来的住户抛弃了,住满了收入不高的上班族。 昨天刮了一夜北风,每栋楼门前都堆满了枯枝。
她在一扇锈迹斑斑的单元门前下了车,消失在黑洞洞的楼道里。直到那时我才肯相信她真的住在这里——从打扮、举止和老首长对她的态度看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住在这种地方。
“她是谁?”车子绕过光秃秃的花坛掉了个头,我问司机。 司机说他也不清楚,只知道她的爸爸曾经是老首长的部下,后来不知道犯了什么事,再也不来往了。每年只有陈白露一人来给老首长拜年, 走的时候带走一些酒或雪茄,有时候是茶叶。司机跟老首长有七八年了, 所以这个女孩子家和老首长的渊源,应该能追溯到更久远的时候。
我心里的八卦之火被点燃了一瞬间,但是很快又熄灭了。 如果我后来没有再遇到陈白露,我对她的印象将止步于她披着白色的长风衣、昂首踏过一地枯枝败叶的模样;我将对她的身世和经历有无限的猜想,在我放空的时候,可以给她编一个传奇的故事当作娱乐。
不,这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我多么希望她没有再次遇到我。
我第二次见到陈白露,是同一年的春天,在一个叫梦会所的地方。
会所开在王府井的金宝街上,在地面上只有一扇并不算宽的雕花木门。 那扇门单独看算是很华丽的,但是在金宝街上又显得很普通,两旁没有任何文字的标识,除了老朋友,谁也不知道打开这扇门,里面的富丽堂皇可以媲美一座皇宫。
梦会所的主人是我的好朋友杨宽,这里是杨家父子招待朋友的地方。 当时名下有会所的朋友不少,但我最喜欢这里。好的会所一定是用钱堆出来的,但有钱往往不够,当品味不足的时候,豪掷千金反而是累赘, 不过白白增加暴露坏品味的机会。
但是杨宽很棒。梦会所的风格是他亲自设计的,两间大厅、四个会客室和专门陈列艺术品的长廊,墙壁用纯金的丝线绘出图纹,玻璃器皿全部是切割完美的水晶,大灯全开时流光溢彩;家具全是简单的木器,雕花镶嵌一概没有,简重一下子压过华丽,再加上走廊里悬挂的绘画珍品, 我对这里的喜欢完全胜过其他地方。
我记得那天我们给外语学院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女生募捐,我负责发传单。我们把捐款箱摆在食堂前面的小广场上,本来以为晚饭时段结束后就不会有人来捐款了,但那天的募捐一直持续到夜里十点,由于路灯不够亮,广场周围自发围起了车阵,全部打开前灯为我们照明。
之后我急急忙忙赶去会所,那时舞会快要结束了 ; 门童给我拉开大门,我冲了进去。
尽管只是一场狂欢,每个人都打扮得像个王子或者公主;我穿着写着 “生命无价”的白色大T恤,身上带着传单上新鲜油墨的味道,满脸是汗地站在大厅外面。
为什么我对这些细节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那是二十年来,我第一次对朋友们感到疏离,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可能同这个熟悉的场景有一丁点儿不同,这个发现使我感到新奇,以及……恐惧。
我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如果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那么我和谁是一样的呢?
除了我以外,所有的人都开始跳舞,头挨在一起皱着眉头交谈的、 醉到瘫坐在沙发上的、忙着互换名片的,都牵起手走向大厅中央,然后无数漂亮的裙摆在我面前铺开,happy ending,喜闻乐见。
杨宽和一个身穿红色大露背丝绒长礼服的女孩跳舞,女孩很瘦,一头长卷发美艳照人;丝绒也是最上乘的,在灯光下色泽明艳如宝石。我在室外站了四个小时,头晕眼花,没有看清楚她的容貌。
直到路雯珊对着我的耳朵咬牙切齿地说:“贱人。” 我吓了一跳,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觉察到她在我身边坐下,另一方面是我以为她在骂我。 “你说谁?”我一惊。 “跟杨宽跳舞的那个——你不认识她?她叫陈白露。” 我恍然想起那个削肩细腰、一脸傲慢的姑娘。 “你为什么骂她?”
“你看她那张狐媚子脸——哼,我都不用看,闭着眼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一个落马贪官的女儿,过过几年好日子,现在穷了,仗着自己长得还不错,削尖脑袋往上爬,你瞧她那双骚眼睛!”
陈白露刚好把正脸转向我,我眯着眼看,她的脸上化了浓妆,嘴唇是大红色,眼窝里上了金粉。即使我刚才留心她的容貌,也未必认得出她来。在老首长家那次见面,她那么干净清素。 “落马贪官?”我又一惊。 “十年前的事儿了,当年风光得要死,杨家都要巴结她家;结果一夜之间被赶出北京,据说走的时候一家三口每人拎着一箱衣服,连送他们去火车站的车都没有。”
“赶去哪儿?” “谁有闲心关心她——她爸爸妈妈是沈阳人,应该是回沈阳了。谁知道她上大学又回来了,借着杨宽又挤进这个圈子。梦会所的规矩你知道, 家底不厚到吓死人的连这里的门都找不到,何况她一个还要靠做家教挣钱的穷酸破落户呢?她家住在一个特别破的小区,管道都老化了,有一天水漏得满屋都是,她连酒店都住不起,只能在麦当劳等到天亮。听说她赚的钱都用来吃喝打扮,你别看她穿得还行,她所有的财产都在身上 ——不打扮成这样怎么钓凯子呢?我说句势利的话,要是她家还是十年前那样,她今天绝对被捧得像个公主 ——可是啊,您家都败了,就老老实实在炉灰里捡豌豆吧,别老做灰姑娘上位的梦。”
“你是说她对杨宽有什么想法?”我有点儿吃惊,杨宽是我的好朋友, 我从来没听他说起过身边还有这么一位姑娘。
“也许是杨宽,也许是其他人。是谁才不重要呢,重要的是有钱有势,这种女人——”路雯珊轻蔑地“嘁”了一声,“不管打扮得多好,跟咱们这种女孩还是不一样的,就是个卖得比较贵的——”
“别说了。”我赶紧打断,我不喜欢听到特别难听的词,脏耳朵。 “你知道吗,她不光做家教,她还去站车呢。前脚露着大腿卖笑,后脚就来装名媛,什么玩意儿,最看不起这种假模假式、一肚子心机的女人。”路雯珊嘴角快撇到地板上。 “可是我觉得……如果她能养活自己,我也蛮佩服。”
“你真傻!做家教能有几个钱?站车也赚不到什么,哪儿够她维持当年的做派?而且吃穿事小,据说她在烟酒上的开销大得吓死人,酒一定要白马庄,雪茄一定要 Cohiba,这些东西她支撑不起,都是老首长供给。”
哦——我想起那个一闪而过的八卦念头和那只刻着CUBA的小铜锁。 原来如此。
“可老首长为什么这么看顾她呢?” “她爸爸跟了老首长半辈子,如果当年老首长肯出面保他,就什么事也没有,但是老首长没有出面。他现在对陈白露这么好,全是因为愧疚。”
《欢乐颂》收了个高亢的尾巴,掌声在大厅里响起来,乐团起身朝欢乐的人们鞠躬,我盯着陈白露看,她的金色高跟鞋被腰上垂下的黑色缎带缠住,边鼓掌边一个趔趄,杨宽揽住她的腰,她抬头大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你瞧,这个贱人。”路雯珊说。
第三次见到陈白露,是在学校的食堂。那天我端着一盒沙拉,想找个靠窗的位子,然后看到一个穿着牛仔裤、灰T恤和白球鞋的姑娘边喝酸奶边看表,身旁放着双肩包和一摞课本。清晨橘黄色的阳光照着她的侧脸, 碎发垂在高高的鼻梁上,她的脸色饱满而红润,像一颗成熟的苹果。
“嗨,陈白露。”我站在她面前说。
她在盛夏的阳光里抬起头来一笑,额头光洁如玉。
陈白露住在团结湖往东的日报社家属院。这是她妈妈的房子。当时这所房子是单位福利,不要白不要,没想到一朝变故,这间小公寓成了仅剩的财产。
陈白露回到北京读大学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让她把这所房子租出去,房租就算她的生活费。可是据说她一进到学校宿舍,就被狭小的空间和公共卫生间吓到了,她既不能在五个人的注视下完成饮食起居,更不能忍受早上在洗手间外排长队。
她迅速布置好那套两居室,一个星期之后就搬了进去。这不是因为她行事利落,而是她根本没带什么钱,只比身无分文强一点点,而买了简单的家具后,就真的身无分文了。
到大二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陆陆续续添置了不少东西,可是依然很简单。卧室里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永远铺着白色或米色的床单,单日是白色,双日是米色;衣橱很窄,以至于我第一次进到她的卧室,还在好奇她把衣服放在哪里。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孩的衣橱可以这样小。她的衣服很少,挂在一排银色衣架上,静静地罗列在里面,衣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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