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冰冷中醒来,而世界已不复当初。
每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进我干涸已久的眼眶中,我总怀疑自己陷入了一个混沌的世界,彼时这世界的一切都是模糊却又清晰不已的。就像我能清楚的知道青草在我身边蓬勃的生长,虽然我看不清它们的样子,可是闻得到它们边向上边散发出的一阵阵浓郁的香气,这股浓厚的香草气,会一点点把这个混沌的世界都染成漂亮的墨绿色。尤其是当雨季来临的时候,我甚至能感觉到露珠缓缓的上升到空中,然后听见他们一个个发出啪塔,啪塔,的声音。它们等了整整一个漫长的黑夜,耗尽全身力气凝聚出一个最完美的圆形,然后满心欣喜的期待着,这第一缕阳光带来的,令人心碎的暖意。
我曾经被冠以很多名字,有人叫我妖怪,也有人叫我魔鬼,但更多人什么也不叫,他们只是怒吼,只是无畏的向我冲过来,我只能看到他们眼里闪动的怒火和无边无尽的贪婪。不管他们那两片薄薄的唇瓣会摆出什么样的嘴型。结局总是伴随着巨大的惊叫声,然后你会看见他们的瞳孔自主收缩成一个圆点,随后每一双狰狞的,污秽的,狡猾的瞳孔,都会被一样炙热的鲜红色淹没,它们会顺着我尖锐的手掌滑下去,把土地染成一片鲜红。这股滚烫的暖意,会狠狠的灼伤我的皮肤,但是,却奇特的能令我全身每一个毛孔都舒服的张开。
其实,他们不用这样的,只要他们肯坐下来,听我讲一个的故事。我就可以满足他们所有的,任何的愿望,他们那些贪婪的,不切实际的,可怖的愿望。
可惜的是,可惜的是,这样一个有耐心的人,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一次也没有过。
我脚下的龙渊洞府就是我的家,是我的全部,是我千百年活着的最深,最恨的,诅咒。
五月初三,庚寅年,宜结婚,忌出行。
我皱着眉头一把撕掉今天的黄历,把纸揉成一团,随手扔出车窗外。此刻正是凌晨零一分,街上连个鬼影都看不到,只有一溜溜敞亮的街灯。
哥,还信那些玩意儿?边上的小李随意的冲车窗外吐了口浓痰,点燃了他今天的第一根长寿烟。我含糊的应了一声,抽抽鼻子。
我是一个卡车司机。 ;家里面除了我老婆也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走动的亲戚,早几年还有一个远方的姑妈倒是时常往来,后来她儿子在工地上出了事,她也就一病不起了。
因为我老婆在这个故事里会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所以我还是有必要先描述一下她的大概情况。恩,怎么说呢,我老婆是个很。。普通的人。普通的我连她的长相也记得不切实,她在我脑海里的印象仅存于新婚之夜的那一晚,她满脸的水渍,混合着汗和泪,做的时候发出痛苦的呜呜声。她嘴角有颗小痣,不是黑色的,是那种深红色的痣,夜晚看起来妖异又动人。她有很重的烟瘾,每天抽一小包红塔山,从来不多一根,也不少一根。而导致我如此厌恶烟味的罪魁祸首,就是她。不过她平常是不怎么说话的,因为她的工作是每天不停的接打电话推销一些连白痴都不会买的保险产品。所以下班时间,除了吃饭,她是不张嘴的。
总之,用毫无情趣,目光呆滞,面无表情这些白烂词来形容她最恰当不过了。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我们结婚了。我想我们之间应该也没有什么爱情可言的。我们会结婚完全是因为,我们需要结婚了。而刚好她远方表哥就是我们车队队长。我们双方似乎也没对这桩的婚姻怎么反对,结婚就结婚好了,谁能不结婚呢,没什么所谓的。然后我们就像万万千千的人们一样,用甚至不到十五分钟就领了证,一上午来办喜酒,然后,我们就结婚了。其实还好,还好,我们两人都不是那种需要爱的人。我时常看着电视里那些为爱哭的死去活来电视剧,感到非常的奇怪。你看,我们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爱不爱的,却也一样生活了这么些年。可见爱情,本质上来说对生活毫无影响。
一会儿,我要去跑一个远途,可能一礼拜都回不来,从这个城市到南方一个很偏僻的小县城。那里刚刚被开发建立一个渡假村,我们车上装满了一车据说是国外进口的最高级马桶,小李说这东西会在屁股抬起的瞬间会自动冲水。现在的人什么都喜欢自动,连按个冲水按钮也嫌麻烦,那不如直接去死好了,省的麻烦。
我本还在犹豫要不要给我老婆打个电话,但是按通话键的瞬间我挂断了电话。或许电话铃声,是她这个世界上最厌烦不已的东西了,何况此刻她应该在梦中。我还是不要打断她的美梦比较好。她是一个非常难入眠的人。
车队队长也就是我大舅子敲了敲我的车窗,冲我点点头,示意我一路平安。我冲他回点,发动了引擎。
追溯
五月初三,庚寅年,宜婚嫁,忌出行。
龙渊客栈,相传乃是百年前一位当地富商所开,彼时正值战乱频发,生灵涂炭之际。这富商倒有几分侠义之风,他开了这间小铺,给那些饱受战乱之苦的人提供免费食宿。这在当时可谓是轰动一时的大善事。随后先帝平定战乱,一统江山,威震四海。百姓的日子才开始好转起来,富商就把店铺交给儿子掌管。富商之子后来将小铺改为客栈,取名龙渊。虽然不再提供免费食宿,不过龙源客栈的名声倒是越传越响。直至今日,已成为西南处最大最好的一间客栈。
此刻客栈的的金子招牌正高高挂在门匾上,那上面的四个字还是我爹巡游的时候亲提的。由于正是黄昏十分,阳光着实稀薄的不像样,我仰头认了好一会儿,才辨别出这四个字。遂翻身下了马。
大门口正站了个打瞌睡的小二,恐是站了一整天,有些乏了,正靠在门口的大柱子上打哈欠。我远远的叫了声小二!小二!
他一惊,揉揉眼睛,估计还对了会儿焦,才看见夕阳西下的我,牵着白马,一身长衫。
于是他赶紧跑过来牵我的马:客观,您这是打尖还是住店?
我说:住店住店。边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包银子递过去:“来最好的上房。”
小二掂量着银子的重量,眼里瞬间放出了光。连忙点头哈腰作揖把我往门里请。边走还边叫唤着:“天字上房一间!
噗嗤,还天字上房。我心里想笑。
他这么大吼着掀开门板上的竹帘子,霎那间,喧闹声,酒菜香味裹着浓浓的热气就如潮水般冲我奔涌而来。
大堂里面正是热闹,大抵因为恰巧是晚饭时间,堂子里熙熙攘攘挤满了人,我大概扫了一圈大都是些往来走足的商贩,正搭堆围着的吃吃喝喝闹的热火,堂中一大汉恐是喝多了,正手舞足蹈的站到桌子上,赤膀红脸的像是讲着什么好段子,下头正围了一圈人,我跺跺脚,这一路我一个人可把我孤单坏了,总算有这么浓厚的人气儿,我可不能错过这好戏,急不可耐的就想凑过去听热闹。
小二见状忙拉我胳膊,“唉,客观莫急莫急,这人是本地儿镖局的王大闯,这次走镖刚回来,牛皮他才刚刚开吹,您这先往楼上放放行李舒舒筋骨,咱给您来桌好酒好菜备着,您下来再舒舒服服暖暖和和的在听他扯皮。这厮是个人来疯,今晚正是挤了这么多人眼巴巴的瞅着他,他肯定要讲上好一阵,回头只管您听个够。”
我转了转眼珠子,想来这小二说的也有些道理,也罢,待我收拾收拾在下来。便急急的催着他往里走。
边走边扫了眼大堂,虽然见惯了豪华奢靡,不过还是不由得唏嘘了一下。这龙渊客栈确实名不虚传。
只见这光是大堂就排了两溜6根足年的顶梁红木柱子,从头到脚8,9尺有余。由于没有任何花哨的雕花,直直的大梁木,反倒衬得古朴且质感十足。堂顶吊了12盏倒挂的塔型大灯,每盏灯都坐了3层共12个方位的灯台,一看就是上好的铜油灯,此刻正烧的油火通红,正衬了下头满堂热闹的红火气氛。楼梯修在最里头,从下往上走的“之”字形。我猴急的走过去,想赶紧下来加入这火热的大军。
临到楼梯边才发现楼梯左右还个摆了两桌酒,不过因为位置稍偏,灯光就显得不是那么亮堂,加上这两桌没人言语,分外冷清,和整个热闹欢快的大堂显得格格不入。
左边这桌围了四个成年男子,都是一麻溜的身形消瘦,黑衣黑裤,桌上东西南北四个方位都放着四个长形包裹,一看就知道是四把趁手利器,而且都是一麻溜整齐划一的仰头喝酒,低头吃饭,根本不说话,各项指标完全符合“江湖人士”四个大字。其中三人都带着宽边黑帽,其中没带帽子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想来也是这四人中的头头,我小心地瞟了瞟这大爷,他长相其实也算不错,可惜一道刀疤斜过整张脸,显得狰狞可怖,他像是感觉到我看他,一抬眼,目光交错,我一哆嗦,赶紧收回眼光,并立即脑补了“极度危险,速速远离”八个大字。打着小碎步赶紧往前走。
另一桌挨着楼梯,只坐了一个人,和那四个人同样装束,只不过面罩着黑纱,完全看不见脸,桌上摆着一盘红烧肘子和三壶清酒,这人做的这桌正好在主道边上,我跟着小二,猴急火燎的完全没兴趣看他只想速速通过。
待我急匆匆的正走着,突然闻到一股奇异的花香。因为时常混迹花坊,所以我对香气异常敏感。于是我低头随意撇了一眼,才发现这人竟是个姑娘,只见她握杯时手关节上的茧子甚厚,想来也是个练家子。 ;虽然如今姑娘闯江湖不是什么惊奇的事儿,但是这姑娘孤身一人,我看没带什么长物傍身,估计也是身怀绝技。见了太多柔弱似水的温柔女子,匪气四溢的江湖女侠我还真是头一次见,加上她身上散发的奇特香气也让我十分好奇。
不过也罢,我虽然喜欢漂亮姑娘,但也不傻,这女子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肯定不是善茬,我还是赶紧收拾收拾下来听故事喝酒比较划算。
天字上房在三楼最里面,我一进去,房间已经燃上了上好的木檀香,小二让我歇歇在下楼,这就下去给我备饭。我点了几道招牌菜,他就关门下去。我把行李往桌上一扔,房间布置的倒是奢华舒适,我紧着听热闹,也没太细看,赶紧换了身衣服就跑下去凑热闹,下楼的时候看见那女人已经不在了。倒也没在留意,兴致盎然的投奔到了那欢快热闹的人群中。
我的日常
五月初三,诸事不宜
我踢开最后一具尸体,费劲的把他们堆成一堆,然后用火烧个一干二净。
我处理完尸体之后,翻捡着他们带来的包裹,有几个包裹里还带着牛肉和酒。嘿嘿,我不由自主的嘴角翘了起来。边狼吞虎咽边继续翻拣着他们的包裹,这是我为数不多的喜欢做的事情之一。瞧瞧,我的工作是多么的简单和幸福:第一步,让无知的人类看见我的样子。第二步,他们冲上来的时候杀死他们。第三步,这是最快乐的一步,就是翻拣他们留下的包裹里的好东西。
我是不会知道在我死了很久之后,那个叫琉球岛的地方有个小姑娘说:我最喜欢的是,就是每天放学后,在垃圾堆里翻拣人家留下的好东西。
说这话的孩子肯定和我一样必成大气。
当然没人来的时候我也会孤独寂寞难捱,一寂寞难捱我就爱思考,思考这些所谓的绝世高手到底是在急什么呢?只是听我说一个故事的时间都等不了么?思考来思考去也没个答案,反倒害我留下了严重的思考后遗症,就是剧烈的脑部剧痛,现代医学叫脑部恶性肿瘤。最后我只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世间要么没有真正的高手,要么真正的高手根本不屑于我身后的整个龙渊洞府。于是我开始放弃思考,也就是放弃脑子,顺从我的心意,变成他们嘴里的怪物或者野兽。
今晚月色不错,我还喝了几口小酒,此刻正坐在山涧边上洗我身上的血迹,血渍遇见水很快就消散了,一缕一缕的顺流而去。可能因为我总在这片流域清洗的原因,血腥味使得周围连条鱼都没有。所以我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学着吃素,偶尔碰见山猪野兔什么的,算是打个牙祭。
其实我知道我的力量开始减弱了,不然也不会一思考就脑袋剧痛,而且如果我继续吃素下去,恐怕下次就要被人烧了。
但是,
但是,我非常的兴奋,兴奋的几乎无法休息。我厌烦透了守着这个无用的洞府。当初的承诺我早就忘记的一干二净了。如果不是那王家老贼设了这个金刚圈,骗我进了这个封印之地,我又怎会在此处孤苦凄凉。他妄图想找个人替他永生永世守着那女人,放屁么,你人都死了,守着有什么用。自己守不住就算了,还要骗我,害我生不生,死不死的活了这么久。这些年我对你的怨恨,不知道你在泉下能感受到么?
等着吧,我终于要去找你了,如果老天有眼,留你在地狱等我的话,我们之间的账,可否好好的算一算呢?
我想着这些,笑的更舒心了一些,顺便随手摘一大把香椿塞进嘴里。这股令我呕吐的草腥气,我皱着眉头嚼也不嚼的吞咽下去。如果只有死能离开这片我怨恨已久的洞府,那我一心求死。
五月初五,大吉。
我是当朝的第23皇子。就瞧着我这排名,应该也能知道我在我那个皇帝爹的庞大子嗣中是多么微小的存在,这还不算我那些有着狼子野心的叔叔舅舅们。那么多人都争着一个位置,我猜应该和考当朝的状元一个难易度,我真的是一个很懒的人,对人生也没有什么巨大的追求,只要每个月,他们给我的例银,够我在外头胡吃海喝,装装大爷也就够了。本来我以为我一生就这样了。
但是前些日子,很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