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活下去!
一切为了生活。
………【第一卷 第一章 外章 历史与神灵】………
燃烧的帝国
帝国的人民经历了千百年的繁荣,生活中充斥着乏味的和平,唯一的邻居----自称为高山子民的精灵,矮人和兽人们----也从不有点什么别的想法,隐没在大地耸起的颠峰之上,偶尔出现,也只是热闹的酒馆和集市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能打破这个世界上唯一帝国的宁静。
直到神秘的先驱者公会散布的预言出现:
“劫难席卷大地,真理与良知将被血腥和杀戮淹没,历史会由血与火交织书写。
当群星的光辉被无尽的黑暗笼罩,人类的灵魂失去归宿。
众神们冷眼旁观这场战斗,深知悲苦将是生灵最终的宿命。”
帝国的人民们想起了长者们曾经述说过和魔鬼战斗的故事,只是随着时间,早已被当作传说和神话。历史,总是让人容易遗忘的……
恐慌,开始弥漫在人群之中。绝望和暴动成为新的话题。谁知道预言会出现在何时呢?明天?后天?一年后?百年后?不管怎样,先驱者们从来没有错过,曾经没有,现在,也没有。
很多年过去了,帝国的统治者更换了一代又一代,人们开始对那条可怕的预言产生了疑问的种子,有的贵族们甚至表现出了激烈的反应。但一条来自地狱的裂缝出现在了帝国的心脏,从熔岩和火焰之中涌出的诅咒者的军团,彻底破碎了人类的幻想。
预言,实现了。
帝国的军队在诅咒者,怪兽和炎魔的偷袭下崩溃了。绝望的骑士和法师们为了保护他们的妻儿奋力而战,就像守护他们的战神,承受着诅咒者掌控的火焰和炎魔的怪力,用自己的战技和召唤的雷霆,掩护着残存的子民向北撤退。渴望借助高山子民的帮助。
他们不知道。北方,那些友好的,脾气怪异但实力强大的高山子民们,也在经历着生死存亡的浩劫。
高山的命运
高山子民的先哲们曾一度认为:生命是美好的。新的矿产在诺亚诺克高峰的南部被发现,铁的质量是一流的,而且人类国家里手工艺品的价格也在上涨。商人们关门很早,酒馆中挤满了喧闹的矮人,穿梭的精灵侍者还是那么的不爱搭理人,早已喝的醉醺醺的兽人们被一个个扔出门外。
由于居住在世界的颠峰,这些高山的子民们觉得不会受到任何的威胁----只有傻瓜才会不顾他们的天然防御屏障进攻高山的子民,大地之子们,这么做的人连他们的面都没见着就丢了性命了……
高山子民的人口数量一直不是很多-----大概是因为环境的关系,高山子民的国度一年四季都在飘着大雪-----但他们都非常强悍。尽管他们也不笨,精灵们还都特别聪明,但是占主流的矮人和兽人们还是更多的依靠强壮的肌肉而不是脑子。毕竟,很少有麻烦不能够通过强壮的手臂和锋利的战斧来解决。而且,聪明的精灵人和生活在高山上的其他生物达成了协议,作为和各种货物的交换,这些生物答应在需要的时候将会帮助高山子民们一臂之力。看起来,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和美好……
直到所有高山子民的统治者-------矮人王门诺做了一个梦。
他站在白雪覆盖的山脊上,风呼啸着穿国高大墨绿的松树林,使他的长袍不断的拍打着双腿。就在那里,大地之神沃顿派来了他的使者布轮希尔特。瓦尔基里。瓦尔基里朗诵了神圣的古雪山诗《先知》中的一段给门诺听。这段摘录描述了世界毁灭的开端:大破坏。文字述说了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中,高山子民将会像落叶一样被一场风暴所清扫。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回丢失的文明以及祖先们曾经拥有的符咒知识中。
于是寻找遗失的符咒知识的行动开始了。但那些不一为然的高山子民们还不知道,这段行程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祖先的知识,还有族民的鲜血和死亡的大门。
诅咒的阴谋
阿斯卡尔曾经是最勇敢的战神之子,他那超凡的本领和勇气获得了战神的亲睐。战神赋予了他一项特殊的本领—创造,真正的神才能够获得的能力---不过这礼物却引起了轩然大波,让那些心怀不轨的战神之子们妒忌的发狂。
阿斯卡尔为了感谢自己的父亲----战神----的这份重礼,创造了一个极乐世界,那里的居民们拥有了想要的一切。阿斯卡尔完成这一切之后,便立刻赶回了战神的身边,迫不及待的想展示给自己父亲自己为之自豪的作品。
当阿斯卡尔不在的时候,那些恶毒的神子们开始在极乐世界的人们中散播仇恨和**。他们到处展示着神迹,留下自己的代言人。
他们问人们:“你们在这个世界中拥有什么?”
“我们拥有一切!”居民们骄傲的回答。
“如果你们拥有一切,那就等于什么都没有。”神子们这么说道。
于是,阿斯卡尔的世界中的居民被憎恨,恐惧和嫉妒所毁灭了。他们粗俗的**使整个世界沦陷在混乱与火光之中。
战神亲自来欣赏阿斯卡尔的作品时,整个大陆正处于疯狂之中,人们在肆意妄为的互相屠杀。战士沉迷与血腥的杀戮,而智慧者则在追求把生灵改造成怪物!战神愤怒了,他将阿斯卡尔----这个自己曾经宠爱的儿子囚禁在这个世界的中心-----一个只有火焰和岩浆的地方----并且亲自给那些居民们印上了诅咒者的烙印,让他们陪同自己曾经最爱的儿子陷入永恒的沉睡。
六千六百六十年过去了,地面上裂开了一条缝隙,缝隙的源头正是阿斯卡尔的封印。阿斯卡尔借用火焰和岩浆的力量让那些忠于自己的子民重新站在了阳光照射之下。但是他知道,这些都只是虚幻,要想打破最终的限制,必须找到一个婴儿-----一个比战神还要古老的神灵的转世----然后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使他的灵魂摆脱被战神关押的**,然后占据那个婴儿的躯壳,才能重新站在自己的仇人,也是自己父亲的战神面前,质问他对自己的不公。
阿斯卡尔抛弃了自己以前追寻的纯粹的力量,开始思考。思考着那些阴谋……
不死的复仇
莫帝斯曾经是生命与自然的女神,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大闪电之子,掌管雷电的神盖轮。他们一起守护着生活在森林的氏族们。精灵们喜欢在他们耳边吟颂赞美诗,树人和其他的森林生物则毫无保留的对他们献出自己的信仰。
直到有一天,平静被打破。
一个自称是大地克郎之子,北方的统治者沃顿派来了他的使者,要求盖轮归顺他,辅佐他,并且献出山上的森林。凡是山上的森林都归沃顿的统治,而平地的森林则属于盖轮和他的妻子。
盖轮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严词拒绝了沃顿的提议。而高傲的沃顿也恼怒了,从没有人敢这么拒绝自己!
于是,这两位神率领自己座下的子民展开了一场长久的血腥的战争。
大地在颤抖,狂风在呼啸,闪电划破了墨蓝色的天空。
尽管盖轮有来自与天空的闪电之力,但是最终的胜利却属于沃顿。大地克郎之子,大地与高山之神!
沃顿挖出了敌人的心脏,并将它吞下,夺取了盖轮的闪电之力。然后,又将盖轮的身体投入了炽热的太阳之中。深爱着自己丈夫的莫帝斯将自己投入了太阳的烈焰,希望能够已牺牲自己身躯的代价换回爱人的生命,但结果并非如此。
莫帝斯活了下来,却失去了容貌。盖轮彻底消失在烈焰的焚烧中,无法再生。
毁了容貌的女神将她心中的悲愤发泄在森林和那些原本属于她的子民身上。这种悲愤甚至跨过了海洋,席卷在了东方阿尔克马人的身上-----他们原本是世代居住在海岛上,精通巫术的神秘民族。莫帝斯的阴影笼罩住了阿尔克马民族的天空,她的百般折磨很快让这个灿烂的文明毁于一旦。
但是莫帝斯并不满足,她又将诅咒散播在这片土地上-----凡是死的,都将活着;凡是活的,都会死去----已经死了的阿尔克马人永远得不到安宁了。他们从坟墓中走出,拿起了生前的武器和刀具,组成了一支只听从于莫帝斯的亡灵军队。
莫帝斯让自己以前最宠爱的精灵王阿斯根转换成死灵,让那些亡灵们批上自己被毁坏的容貌,不断的想越过海洋,杀回大陆,扫荡自己所看到每一只生灵。而这些只为了一个目的:不是为了征服---莫帝斯没有物质上的占有欲;也不是为了荣耀---莫帝斯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鲜血……
莫帝斯只有一个愿望:向沃顿复仇!向高山子民们复仇!整个大陆都必须撒满沃顿及其子民的鲜血!
………【第一卷 第二章 悲戚的战歌】………
何苦一直很想玩一把穿越,虽然他从来不看小说。但他想穿一次,真的很想。自从上次和朋友喝完酒,朋友半醉之间念叨了几句“穿越定律”,何苦就开始发了疯的想穿越。
穿越好,只要穿越成功,成神成魔一句话,各个都是脚踏XX大陆,拳打OO神魔,成皇成帝,身后3000小弟封神,家里3000佳丽后宫。何苦觉得,穿越如果用一个字形容,那叫爽。两个字,很爽。三个字,异常爽。所以他决定玩一把穿越。
自从那天后,他撞了70多次车,从两轮的到六轮的,以致于亲爱的警察叔叔认为他是所谓的“碰瓷”团伙;他也跳了20几次楼,从1楼到8楼,至于8楼以上他就不敢了,因为要没穿成,不死也得植物人;他还跳了N次水,从洗脸盆到滚滚长江,可惜,还是没穿成,倒是从旱鸭子变成了游泳健将,还救下了不少轻生少女……
其实何苦过的不错,就是日子苦了点,衰了点,穷了点,困难了点……何苦想穿越,最根本的原因是运气。认识何苦的人都知道何苦的标志是张不算难看的苦瓜脸,而且苦瓜的非常有个性,扬白劳看了都得羞愧自杀去。每当何苦想做什么的时候,往往都是开头一帆风顺,可眼看成功的时候就会莫名其妙的失败。比如说啊,何苦中学的时候,学习很刻苦,是最有希望上重点的,结果中考那天他前面坐了一个穿着极其暴露的美女(作者:真人真事……我这还上了报纸……),然后很理所当然的,何苦考砸了。高考那年,何苦发挥不错,最后档案却莫名其妙的失踪了(作者:还是真人真事……家里为这事急晕了俩),一番艰苦奋斗后,已经过了第一志愿的报名期。毕业后,何苦想做做投资,买股票,买了中石油;买房子,房价跳水。等到把房子卖了想收回本钱的第2天,全国房价回温。
此类事件,数不胜数。
何苦苦着张脸,推着自己那辆全市都找不出配对的老凤凰走在回家的路上。万般郁闷之下,何苦蹲在一居民楼楼道口点了根烟抽。还没抽2口,楼上传来一阵男女对骂,接着就是噼里啪啦的高空坠物。何苦火气也上来了,娘的,还让不让人活了,抽个烟都不能消停下!
“我X!”何苦站起身,把头仰成三十五度半,张嘴就是国骂。但是一个物体在他的眼中不断的放大,放大,放大……然后,啪!
何苦死在了一台黑白17寸电视机下。
特法斯烦躁的控制着座下的梦魇兽,惨白的眼珠看向东方。特法斯感到了烦躁。
是的,烦躁。虽然他是个死亡骑士,阿斯根座下不死军团的一名军团长。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他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简单来说,他是个活动的死人。人类称呼他为僵尸,死灵。他应该丧失了一切的感情,只知道听从亡灵之王阿斯根和莫帝斯之神的命令。
但是,他没丧失智慧。他感到了烦躁。极度的烦躁。
特法斯记得自己生前是一名勇猛的人类骑士-----虽然他的性格更偏向不喜欢动脑子,更爱用肌肉解决问题的高山兽人,死后,他依然保持着自己以往的风格。但是阿斯根----伟大的王者,阿斯根没有让他去北方的前线战斗,而是来到东方与一个人类进行结盟的谈判。
该死的谈判!该死的人类!该死的贵族!勇猛的特法斯应该去前线,而不是带着这些低等的,连话都说不清楚的骷髅兵到这晒太阳的!特法斯努力让自己的梦魇兽在阳光的照射下安静----他们这些重新获得生命的复苏者天生对太阳有种厌恶感----底下的骷髅也开始做些奇怪的举动,它们试图让自己离阳光远一些。
“该死的!站好!不许动!你们这些白痴!阳光又不会伤害你们!都他吗的给我站整齐!”特法斯终于找到可以让自己暂时脱离那种奇怪的烦躁情绪的方法了,他大声的训斥着那些骨头架子,“你!就是你!该死的!你把头扭下来干吗!还有你!你这个白痴!蠢蛋!谁让你把你那白痴骨头埋起来的!挖出来!给老子挖出来!莫帝斯在上!你们这些该死的新生杂种!”
“大人,”一名尸巫眨了眨腐烂的眼睛,飘到特法斯的身边,“人类来了。”
终于来了么。特法斯眯起眼看向东方。
初升的骄阳下,轰隆的马蹄声如春雷,卷起漫天的尘烟。
白狼已经15岁了。过去的15年,他一直生活在西北的草原上。对于白狼来说,草原是他的家,也是他的世界。他是草原上最勇猛的孩子,他10岁时就可以用自己的弯刀和北边雪山脚下最凶猛的狼群搏斗。他勇猛,聪明,而且骄傲。他是草原的儿子,是草原最大部落的战士。而他的父亲---青狼----统治着整个草原大部分的地方,用刀和牛羊。
青狼是草原人的狼王。而他是狼王之子。
半个月前,草原来了批奇怪的人。他们穿着草原战士不敢奢望的铁甲,骑着奇怪的野兽。这些都让白狼感到新鲜,因为他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只有草原那么大,草原的边是触到天的山,山外,是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