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说,她小叔叔摔死后五年,她的父亲也粉身碎骨在一个岩洞里,但采集燕窝的工作并不因为死人而停止。她不可能继承父业,也不愿意靠叔叔们养活,在一个炎热的夏日里,她背着那只沾着小叔叔脑浆的巨燕,踏上了漫漫征程。那年,我的岳母十四岁。
我岳母说,按照常理她绝对不会成为一个烹制燕窝的名厨,因为每当她用针挑剔燕窝里的杂质时,眼前便会再现那些惊心动魄的画面。她怀着无限的敬惜之情烹制每一个燕窝,正因为知道这物背后隐藏着的辛酸血泪——燕的和人的——所以她获得了关于燕窝的超凡经验。但她的心中毕竟还有些疙瘩,燕窝与人的脑浆的关系使她不舒服,自从酒国市独创了烹食肉孩的惊人业绩后,她心中那点介蒂便烟消云散了。
我岳母忧心忡忡地说,进入九十年代后,中国大陆的燕窝需求量激增,但我国南方的采燕业已经濒临灭亡。采燕者把先进的液压升降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搬进洞穴,人们可以轻松自如地、毫无危险地、不但割取燕窝,而且捕杀燕子。中国其实已无燕可采。在这种情况下,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好从东南亚各国大量进口,导致燕价暴涨,香港市场上每公斤燕窝已值二千五百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之势。燕价飞涨又刺激了国外采燕者的疯狂,当年我父亲他们每年只采一次燕窝,而现在,泰国的采燕者每年采集四次。再过二十年,孩子们都不知燕窝为何物了。我岳母喝光了碗中的燕窝羹,说。
我说,其实,即使现在,吃过燕窝的中国孩子也不超过一千个。这玩艺儿有没有对于广大的老百姓来说无关紧要,您何必操心呢?
………………………………………………
第八章
一
一斗兄:
大作与来信收悉。
《采燕》读罢,浮想联翩。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有钱人家吃饭,那桌上摆着的都是一些驼蹄、熊掌、猴头、燕窝什么的。骆驼我是见过了,那肥大的驼蹄也许真好吃,但我无口福。我小时吃过一次二哥从生产队的死马腿上偷偷剁下来的马蹄子,自然没有名厨料理,由我母亲放在白水里加盐煮,吃肉没有多少,喝汤可以管饱。这顿马蹄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过年回家时兄弟聚会,还经常提起,好像那鲜美的味道还在舌尖缭绕。那是一九六○年,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才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吧!熊掌嘛,前年一个企业家请我吃饭,最末一道菜端上来一盘黑不溜秋的东西,东道极郑重地说:这是熊掌,刚托人从黑龙江弄回来的。于是便极兴奋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咂,感觉到粘粘糊糊的,不香不臭,与猪蹄子上的筋皮没有什么差异,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连说好滋味。主人挑了一点尝了尝,说:发得不好!然后又批评厨师不会做。我实在不知何为“发”,但又不好意思问。后来在北京请教了一位在饭店工作过的朋友,才知道“发”是怎么回事。他还告诉我,我吃到的是干制了的熊掌,所以要发。而新鲜熊掌是不需要发的。但制作亦不易,他说如得到一个新鲜掌,即要掘地作坑,用大块石灰铺底,把熊掌放进去,上面再用石灰盖好,然后往石灰上浇温水,使灰发热泛开,即可把掌上的毛根除尽。他说吃熊掌要耐心,因为熊掌煨的愈烂愈好吃,所以晚上吃熊掌,清晨即应上锅炖起来。这也太麻烦了吧!另外我记得我爷爷说过,熊冬天不吃食,饿了即舔掌疗饥,所以熊掌是宝,这种说法我想大概没什么道理。至于猴头,原先我以为是猴子的头,后来才听说是一种树菌。这玩艺儿我没吃过,但因胃病吃过不少“猴头菌片”。近日在火车上碰到一位制药厂的师傅,他说哪里去搞那么多猴头菌?弄点木耳、蘑菇的加进去就不错了。这使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药里也掺假,药里都敢掺假,还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后,该说说这可怕的燕窝了,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以前读《红楼梦》,看到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所以知道是好东西,一般人吃不起。但我根本没想到这玩艺儿那么贵,我们辛辛苦苦工作半辈子,所发工资加起来还买不了几斤燕窝。看了你的小说,我这辈子也不要吃燕窝了,贵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太残忍了。我不是虚伪的“燕道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艺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么多钱吃那脏东西,实在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何况还那般残酷地一次次毁坏了金丝燕的家,这已经不单是愚蠢的问题了。近年来——尤其嵌亮四愕囊慌∷岛螅曳⑾衷勖侵泄嗽诔陨险媸峭诳樟诵乃迹比唬刑跫云媸骋煳兜娜耍蠖嗍槐靥妥约旱难劣诰蠖嗍习傩眨膊还呛胰ザ亲影樟恕u庹媸侨馍骄坪5氖贝阈∷抵心切┕倭琶牵茸ǔ匝冀捧肽さ牧跷牟缮衿嗔恕u庵质麓蠹叶妓究占撸凹改昊褂腥嗽诒ǹ闲醇钙煌床谎鞯亩垢槲恼禄蚴腔泶桃幌拢衷诹庑┮裁挥辛恕?br》
话归正题,你的《采燕》我看还是政治意识太强,我想你应该把你那满腹激愤先排泄干净,然后把这篇小说重写一下。采集燕窝,这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会弄成一篇很好看的东西。强调一下:注意在神秘与传奇上下功夫。
我去酒国的事,领导已基本同意。但我必须把手头这部长篇的初稿拉出来才能成行。我牢记着你们首届猿酒节的日期,不会错过的。
稿子退给你,快邮专递,请查收。
即颂
笔健!
莫言
二
莫言老师:
来信收到了,快邮专递过来的稿子也收到了。其实您完全不必多花这些钱,平寄挂号即可,晚几天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正在写一篇题名《酒仙》的小说,暂时不想改《采燕》。
老师围绕着我的《采燕》发了那么多的感慨,并且因此而忆起了童年吃清水煮马蹄的往事,所以,《采燕》即使永不发表,也立下了赫赫功绩——如果没有它,您怎么会给我写这么长的信呢?
正如您所说,燕窝的营养价值是被人们大大地夸张了的,我想,它不过是一种含有较高蛋白质的鸟类分泌物罢了,并没有那么神奇的功能,否则,那些日食燕窝三五个的人真要长生不死了。我只吃过一次燕窝,就像我在小说中写的那样。您来到酒国之后,我一定想办法搞点燕窝给你吃,当然,吃是次要的,增加一些这方面的经验是主要的。
关于我的满腹激愤,今后一定想法排泄,在这种状况下,谁也无力挽狂澜,而且认真检讨起来,社会变成这样子,每个人都有责任,我本人也借着工作之便,喝遍了全世界的名酒,那些酒并不比燕窝便宜多少,一般老百姓恐怕连见都没见过。如法国的吉夫海·香百丹(gevrey…chambertin)、拉罗马奶·孔蒂(la ro…manee…conti),德国的泪酒(lay)、朗中酒(doktor),意大利的巴巴莱斯库(barbaresco)、耶稣泪(lacrima christi)等等,都是酒中珍宝,不折不扣的琼浆玉液。老师,您快来吧,学生别的不敢吹牛,捣弄点名酒给您喝是小意思。您不要不好意思,您喝我喝总比让那些贪官污吏喝了好。
反正您不久即来酒国,学生有满肚子的话,留到见面之后,你我兄弟对面举杯时再开怀畅谈吧!
寄上我的新作《猿酒》,请老师批评。本来还想拉长点,但这几天实在是精疲力尽,便草草结尾了。此稿看完,不须邮寄,等您来酒国时带给我即可。我休息一天,即动笔写另一个短篇,然后再改《采燕》。
即颂
文安
学生:李一斗
三
《猿酒》
猿酒=袁酒。酿造者是谁?是我的岳父袁双鱼,酒国市酿造大学教授。如果说酒国市是镶嵌在我们伟大祖国版图上的一颗明珠,那么酿造大学就是我们酒国市的一颗明珠,而我岳父又是我们酿造大学的一颗明珠——最璀璨的、最耀眼的。能成为他老人家的学生,进一步成为他的女婿,是我终生的荣耀。我的好运气不知让多少人羡慕、嫉妒。在命题本文时,我曾颇费踌躇:是称谓“猿酒”呢?还是称谓“袁酒”?考虑再三,暂用“猿酒”。尽管这样显得有些野兽派。我岳父学识渊博,人格清高,为了寻找猿酒,他甘愿到白猿岭上去与猿猴为伍,风餐露宿,栉风沐雨,终于获得了成功。
为了能够让不喜饮酒的读者对我岳父的学识有个大概的了解,在此我不得不大段地抄录我岳父前几年给我们上课《酒类起源学》时发给我们的讲义。
那时我还是个懵头懵脑的青皮后生,从贫穷的农家踏入酒的神圣殿堂,对酒的了解极少。当我岳父拄着文明棍、穿着白西服,风度潇洒地走上讲台时,我心里想,酒,不就是点辣水吗?看这老头能讲出个啥道道。我岳父站在讲台上,未曾开言哈哈笑,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拔开塞子,喝了一口,吧咂吧咂嘴,说:同学们,我喝的是什么?有人说:自来水。有人说:白开水。有人说:透明的液体。有人说:酒。我明知是酒——我嗅到了酒香——却低声道:尿。——好!我岳父用巴掌拍了一下讲台,说:说酒的同学站起来。一个扎着大辫子的女同学红着脸站起来,望了一眼我岳父,便低了头,玩弄着辫子梢——这是留辫子姑娘的习惯动作,从电影上学的——我岳父问:你怎么知道是酒呢?她用低得勉强可以听清的声音说:我闻到味道……——你的嗅觉为什么这样灵敏?我岳父问。姑娘的脸更红了,不但红,还发着烧呢。为什么?我岳父问。她用更低的声音说:我……我这几天嗅觉好……我岳父拍拍额头,恍然大悟般地说:好了,明白了,你坐下吧!我岳父明白了什么?你知道吗?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说有一些女孩子在例假期间嗅觉特灵敏,想象力也特别丰富。所以,许多人类历史上的重大发现,都与例假的周期紧密相连。说尿的那位同学站起来!我岳父严肃地说。我的双耳一阵轰鸣,眼前金星飞舞,仿佛当头挨了一棒。想不到这个老家伙耳朵这样好使。站起来,不要不好意思嘛!他说。我的窘态已经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自然也吸引了正来例假的大辫子女同学的目光——她名叫金曼丽,典型的女特务名字,我跟她的戏另文专论,她后来也成为我岳父的研究生——毁了,这张比狗屎还臭的嘴巴又一次给我招来了祸殃。李一斗啊李一斗,临行前爹娘是怎么嘱咐你的?不是让你少说话多听话吗?你呀?用膏药也糊不住的个嘴。啄木鸟死在树洞里——吃亏就在嘴上——我狼狈不堪地站起来,不敢抬头。——你叫什么名字?——李一斗。——怪不得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原来是酒仙转世。他的话引起了哄堂大笑。他用双手压下了笑声,喝了一口酒,吧咂吧咂嘴,说,坐下吧,李一斗。坦率地说,我非常喜欢你,你是与众不同的。
我迷迷瞪瞪地坐下,看着我的岳父把酒瓶塞子塞好,用力晃了晃,举起来,对着门外射进来的明亮光线,欣赏着瓶中那些纷纷扬扬的泡沫,用优美的音调说:亲爱的同学们,这是一种神圣的液体,是人类生活中不可须臾缺少的液体,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它的作用越来越大,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它,振兴酒国就是一句空谈。酒,是阳光,是空气,是血液。酒,是音乐,是绘画,是芭蕾,是诗。酿酒的人,是集诸般艺术于一身的大师。希望你们当中能产生为国争光的酿造大师,到巴塞罗那万国博览会上去摘取金质奖章。前不久我听说,有人鄙薄我们的专业,认为酿酒没出息,同学们,我可以告诉你们,有朝一日地球毁灭了,酒精分子还会在宇宙中飞翔!
在我们热烈的掌声中,我岳父高举着他的酒瓶,满脸神圣庄严,像电影中常见到的英雄亮相。我感到了惭愧,不该把如此严肃的液体亵渎为尿,尽管它迟早要变成尿。
有关这神圣液体的起源,至今还是个谜。我岳父说,几千年的酒浆汇成了黄河,汇成了长江,但我们却找不到它的源头。我们只能猜想。我国的天文学家在分析宇宙光谱时发现外层空间存在着大量酒精分子,最近美国的女宇航员在航天飞机里突然嗅到了浓郁的酒香,并感到了阵阵快意,好像微醉一样。请问,那些酒精分子是哪里来的?女宇航员嗅到的酒香是哪里来的?是来自外星球?还是从我们酒国散发上去?同学们,展开想象的翅膀吧!
我岳父说,我们的先人,把酒的发明归功神明,并且编织了许多美丽动人的故事。请看讲义——
古代埃及人认为酒是由奥西里斯(osiris)首先发明的,因为他是死者的庇护神,酒可以用来祭祀先人,超度亡灵,给它们插上翅膀,让它们飞到极乐世界里去。我们活着的人,喝醉后也有飘飘欲飞的感觉,所以,酒的本质是翱翔的精神。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人把酿酒始祖的桂冠戴到诺亚(noah)头上。他们说诺亚不仅在洪水之后重新创造了人类,而且还赐给人类美酒以躲避灾难。美索不达米亚人甚至还确定了诺亚酿造酒浆的地方——埃丽坊(erinan)。
古代希腊人拥有自己的酒神,他的名字叫狄奥尼苏斯(dionysus),是奥林匹克诸神中专与酒打交道的圣仙。他象征着狂欢,象征重重枷索的纷纷落地,象征着自由精神的飞扬跋扈。
信奉精神至上的宗教对酒的起源另有见解。佛教和伊斯兰教对酒充满仇恨,他们宣称酒是万恶之源。基督教却认为酒是耶和华的血液,是耶和华救世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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