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恳蛭盖昀矗颐堑淖嫦却幽窘峁股弦呀邮芰苏庵痔厥饨ㄖ辜男问剑腥狭怂堑挠τ迷诮ㄖ纤男蜗竽鼙泶镆欢ǖ那楦心谌荨K墙邮芰苏庵中问降南质担蛭庵中问绞侨嗣袼参爬旨摹R虼说毙碌睦嘈偷慕ㄖ锎丛斐隼词保侨衔丛煨缘匮赜谜庵执承问剑谷嗣衲芄唤邮埽子诶斫猓钅鼙泶锝ㄖ锏淖献忱觥U庾ㄓ诠�669年,是现存最古的一座用砖砌出木结构形式的建筑。它告诉我们,在那时候,智慧的劳动人民的创造方法是现实主义的,不脱离人民艺术传统的。这个方法也就是指导古代希腊由木构建筑转变到石造建筑时所取的途径。中国建筑转成石造时所取的也是这样的途径。我们祖国一方面始终保持着木构框架的主要地位,没有用砖石结构来代替它;同时在佛塔这一类型上,又创造性地发挥了这方法,以砖石而适当灵巧地采用了传统木结构的艺术塑形,取得了光辉成就。古代匠师在这方面给我们留下不少卓越的范例,正足以说明他们是怎样创造性运用遗产和传统的。
@书@河北定县开元寺的料敌塔也属于“重楼式”的类型,平面是八角形的,轮廓线很柔和,墙面不砌出模仿木结构形式的柱枋等。这塔建于公元1001年。它是北宋砖塔中重楼式不仿木结构形式的最典型的例子。这种类型在华北各地很多。
@网@河南开封祐国寺的“铁塔”建于公元1044年,也属于“重楼式”的类型。它之所以被称为“铁塔”是因为它的表面全部用“铁色琉璃”做面砖。我们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在宋朝初年初次出现了使用特制面砖的塔,如公元977年建造的开封南门外的“繁塔”和这座“铁塔”。而“铁塔”所用的是琉璃砖,说明一种新材料之出现和应用。这是一个智慧的创造,重要的发明。它不仅显示材料、技术上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而且因此使建筑物显得更加光彩,更加丰富了。重楼式中另一类型是杭州灵隐寺的双石塔,它们是五代吴越王钱弘俶在公元960年扩建灵隐寺时建立的。在外表形式上它们是完全仿木结构的,处理手法非常细致,技术很高。实际上这两“塔”仅各高10米左右,实心,用石雕成,应该更适当地叫它们做塔形的石幢。在这类型的塔出现以前,砖石塔的造型是比较局限于砖石材料的成规做法的。这塔的匠师大胆地用石料进一步忠实地表现了人民所喜爱的木结构形式,使佛塔的造型更丰富起来了。
完全仿木结构形式的砖塔在北方的典型是河北省涿州市的双塔。两座塔都是砖石建筑物,其一建于公元1090年(辽道宗时)。在表面处理上则完全模仿山西省应县木塔的样式,只是出檐的深度因为受材料的限制,不能像木塔的檐那样伸出很远;檐下的斗栱则几乎同木构完全一样,但是挑出稍少,全塔就表现了砖石结构的形象,表示当时的砖石工匠怎样纯熟地掌握了技术。
密檐塔
另一类型是在较高的塔身上出层层的密檐,可以叫它作“密檐塔”。它的最早的实例是河南嵩山嵩岳寺塔。这塔是公元520年(南北朝时代)建造的,是中国最古的佛塔。这塔一共有十五层,平面是十二角形,每角用砖砌出一根柱子。柱子采用印度的样式,柱头柱脚都用莲花装饰。整个塔的轮廓是抛物线形的。每层檐都是简单的“叠涩”,可是每层檐下的曲面也都是抛物线形的。这是我们中国古来就喜欢采用的曲线,是我国建筑中的优良传统。这塔不惟是中国现存最古的佛塔,而且在这塔以前,我们没有见过砖造的地上建筑,更没有见过约40米高的砖石建筑。这座塔的出现标志着这时期在用砖技术上的突进。
和这塔同一类型的是北京城外天宁寺塔。它是公元1083年(辽)建造的。从层次安排的“韵律”看来,它与嵩岳寺塔几乎完全相同,但因平面是八角形的,而且塔身砌出柱枋,檐下用砖做成斗栱,塔座做成双层须弥座,所以它的造型的总效果就与嵩岳寺塔迥然异趣了。这类型的塔至11世纪才出现,它无疑地是受到南方仿木结构塔的影响的新创造。这种特殊形式的密檐塔,较早的都在河北省中部以北,以至东北各省。当时的契丹族的统治者因为自己缺少建筑匠师,所以“择良工于燕蓟”(汉族工匠)进行建造。这种塔型显然是汉族的工匠在那种情况之下,为了满足契丹族统治阶级的需求而创造出来的新类型。它是两个民族的智慧的结晶。这类型的塔丰富了中国建筑的类型。
属于密檐塔的另一实例是洛阳的白马寺塔,是公元1175年(金)的建筑物。这塔的平面是正方形的;在整体比例上第一层塔身比较矮,而以上各层檐的密度较疏。塔身之下有高大的台基,与前面所谈的两座密檐塔都有不同的风格。在12世纪后半,八角形已成为佛塔最常见的平面形式,隋唐以前常见的正方形平面反成为稀有的形式了。
瓶形塔另一类型的塔,是以元世祖忽必烈在1271年修成的北京妙应寺(白塔寺)的塔为代表的“瓶形塔”或喇嘛塔。这是西藏的类型。元朝蒙古人把喇嘛教从西藏经由新疆带入了中原,同时也带来了这种类型的塔。这座塔是中国内地最古的喇嘛塔,在修盖的当时是一个陌生的外来类型,但是它后来的子孙很多,如北京北海的白塔,就是一个较近的例子。这种塔下面是很大的须弥座,座上是覆钵形的“金刚圈”,再上是坛子形的塔身,称为“塔肚子”,上面是称为“塔脖子”的须弥座,更上是圆锥形或近似圆柱形的“十三天”和它顶上的宝盖、宝珠等。这是西藏的类型,而是蒙古族介绍到中原地区来的,因此它是蒙、藏两族对中国建筑的贡献。
台座上的塔群北京真觉寺(五塔寺)的金刚宝座塔是中国佛塔的又一类型。这类型是在一个很大的台座上立五座乃至七座塔,成为一个完整的塔群。真觉寺塔下面的金刚宝座很大,表面上共分为五层楼,下面还有一层须弥座。每层上面都用柱子作成佛龛。这塔型是从
印度传入的。我们所知道最古的一例在云南昆明,但最精的代表作则应举出北京真觉寺塔。它是公元1493年(明代)建造的,比昆明的塔稍迟几年。北京西山碧云寺的金刚宝座塔是清乾隆年间所建,座上共立七座塔,虽然在组成上丰富了一些,但在整体布置上和装饰上都不如真觉寺塔的朴实雄伟。
第9讲 中国建筑之“文法课本”
本文原载《中国营造学社汇刊》1945年第七卷第二期。
每一个派别的建筑,如同每一种的语言文字一样,必有它的特殊“文法”、“辞汇”。(例如罗马式的“五范”(Five orders),各有规矩,某部必须如此,某部必须如彼,各部之间必须如此联系……)。此种“文法”在一派建筑里,即如在一种语言里,都是传统的演变的,有它的历史的。许多配合定例,也同文法一样,其规律格式,并无绝对的理由,却被沿用成为专制的规律的。除非在故意改革的时候,一般人很少有逾越或反叛它的必要。要了解或运用某种文字时,大多数人都是秉承着、遵守着它的文法,在不自觉中稍稍增减变动。突然违例另创格式则自是另创文法。运用一种建筑亦然。
中国建筑的“文法”是怎样的呢?以往所有外人的著述,无一人及此,无一人知道。不知道一种语言的文法而要研究那种语言的文学,当然此路不通。不知道中国建筑的“文法”而研究中国建筑,也是一样的不可能,所以要研究中国建筑之先只有先学习中国建筑的“文法”,然后求明了其规矩则例之配合与演变。
(以上两段文字为1945年本文初次发表时的头两段,因1966年梁思成先生将它删掉准备重写,后因故未完成,现录于此。)中国古籍中关于建筑学的术书有两部,只有两部。清代工部所颁布的建筑术书《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和宋代遗留至今日一部宋《营造法式》。这两部书,要使普通人读得懂都是一件极难的事。当时编书者,并不是编教科书,“则例”、“法式”虽至为详尽,专门名词却无定义亦无解释。其中有极通常的名词,如“柱”,“梁”,“门”,“窗”之类;但也有不可思议的,如“铺作”,“卷杀”,“襻间”,“雀替”,“采步金”……之类,在字典辞书中都无法查到的。且中国书素无标点,这种书中的语句有时也非常之特殊,读时很难知道在哪里断句。
幸而在抗战前,北平尚有曾在清宫营造过的老工匠,当时找他们解释,尚有这一条途径,不过这些老匠师们对于他们的技艺,一向采取秘传的态度,当中国营造学社成立之初,求他们传授时亦曾费许多周折。
以《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为课本,以匠师们为老师,以北平清故宫为标本,清代建筑之营造方法及其则例的研究才开始有了把握。以实测的宋辽遗物与宋《营造法式》相比较,宋代之做法名称亦逐渐明了。这两书简单的解释如下:
(一)《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是清代关于建筑技术方面的专书,全书共七十卷,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工部刊印。这书的最后二十四卷注重在工料的估算。书的前二十七卷举二十七种不同大小殿堂廊屋的“大木作”(即房架)为例,将每一座建筑物的每一件木料尺寸大小列举;但每一件的名目定义功用,位置及斫割的方法等等,则很少提到。幸有老匠师们指着实物解释,否则全书将仍难于读通。“大木作”的则例是中国建筑结构方面的基本“文法”,也是这本书的主要部分;中国建筑上最特殊的“斗栱”结构法与柱径柱高等及曲线瓦坡之“举架”方法都在此说明。其余各卷是关于“小木作”(门窗装修之类)、“石作”、“砖作”、“瓦作”、“彩画作”……等等。在种类之外中国式建筑物还有在大小上分成严格的“等级”问题,清代共分为十一等;柱径的尺寸由六寸可大至三十六寸。此书之长,在二十七种建筑物部分标定尺寸之准确,但这个也是它的短处,因其未曾将规定尺寸归纳成为原则,俾可不论为何等级之大小均可适应也。我曾将《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的原则编成教科书性质的《清式营造则例》一部,于民国二十一年由中国营造学社在北平出版。十余年来发现当时错误之处颇多,将来再版时,当予以改正。(——梁思成原注)
(二)宋《营造法式》李诫著。李诫是宋徽宗时的将作少监;宋《营造法式》刊行于崇宁三年(公元1100年),是北宋汴梁宫殿建筑的“法式”。研究宋《营造法式》比研究《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曾经又多了一层困难:既无匠师传授,宋代遗物又少——即使有,刚刚开始研究的人也无从认识。所以在学读宋《营造法式》之初,只能根据着对清式则例已有的了解逐渐注释宋书术语;将宋清两书互相比较,以今证古,承古启今,后来再以旅行调查的工作,借若干有年代确凿的宋代建筑物,来与宋《营造法式》中所叙述者互相印证。换言之亦即以实物来解释《法式》,《法式》中许多无法解释的规定,常赖实物而得明了;同时宋辽金实物中有许多明清所无的做法或部分,亦因法式而知其名称及做法。因而更可借以研究宋以前唐及五代的结构基础。
宋《营造法式》的体裁,较《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为完善。后者以二十七种不同的建筑物为例,逐一分析,将每件的长短大小呆呆板板地记述。宋《营造法式》则一切都用原则和比例做成公式,对于每“名件”,虽未逐条定义,却将位
置和斫割做法均详为解释。全书三十四卷,自测量方法及仪器说起,以至“壕寨”(地基及筑墙)、“石作”、“大木作”、“小木作”、“瓦作”、“砖作”、“彩画作”、“功限”(估工)、“料例”(算料)等等,一切用原则解释,且附以多数的详图。全书的组织比较近于“课本”的体裁。民国七年,朱桂莘先生于江苏省立图书馆首先发现此书手抄本,由商务印书馆影印。民国十四年,朱先生又校正重画石印,始引起学术界的注意。民国十七年,朱桂莘先生在北平创办中国营造学社。翌年我幸得加入工作,直至今日。营造学社同人历年又用《四库全书》文津、文溯、文渊阁各本《营造法式》及后来在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发现之清初标本相互校,又陆续发现了许多错误。现在我们正在作再一次的整理,校刊注释。图样一律改用现代画法,几何的投影法画出。希望不但可以减少前数版的错误,并且使此书成为一部易读的书,可以予建筑师们以设计参考上的便利。(——梁思成原注)
“斗栱”与“材”、“分”及“斗口”中国建筑是以木材为主要材料的构架法建筑。宋《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都以“大木作”(即房架之结构)为主要部分,盖国内各地的无数宫殿庙宇住宅莫不以木材为主。木构架法中之重要部分,所谓“斗栱”者是在两书中解释得最详尽的。它是了解中国建筑的钥匙。它在中国建筑上之重要有如欧洲、希腊、罗马建筑中的“五范”一样。斗栱到底是什么呢?
斗形的块木(斗)相叠而成的。其功用在将上部屋架的重量,尤其是悬空伸出部分的荷载转移到下部立柱上。它们亦是横直构材间的“过渡”部分。(乙)不知自何时代始,这些短木(栱)的高度与厚度,在宋时已成了建筑物全部比例的度量。在《营造法式》中,名之曰“材”,其断面之高与宽作三与二之比。“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八等的大小)。……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注:即三与二之比也)。宋《营造法式》书中说:“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长短,曲直举折之势(注:即屋顶坡度做法),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由此看来,斗栱中之所谓“材”者,实为度量建筑大小的“单位”。而所谓“分”者又为“材”的“广”内所分出之小单位。它们是整个“构屋之制”的出发点。
清式则例中无“材”、“分”之名,以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