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百家争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先秦诸子百家争鸣- 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就像黄芪、党参、枸杞、茯苓,六味地黄丸。救不了命,但经常吃点儿,能补身体(比如补肾),也能防些不大不小的病(比如防感冒)。这就是“实在”所使然。

六 儒道再评价(4)
道家大气,儒家实在,我们该学谁?我个人的态度,是欣赏道家,赞成儒家。或者说,做人学道家,做事学儒家。做人斤斤计较,就委琐。做事好高骛远,就虚浮。所以做人要大气,做事要实在。大气不是夸夸其谈,而是豁达大度;实在也不是婆婆妈妈,而是脚踏实地。因此,我是主张儒道兼修的。就连墨家和法家,也都有可取之处。不过这也是后话。
  现在说“天人之争”。
  天,就是自然。自然无为吗?无为。自然界没有自由意志,岂能有为?故天道无为。就连孔子,也说“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可惜人不是天,人道也不是天道。人,既是自然的存在物,也是社会的存在物。“鸟兽不可与同群”(《论语·微子》),人的社会性比自然性更本质也更重要。所以孔子认为,人不能无为,也不能只讲天道,不讲人道。甚至明知事不可为,他也主张去做。据《论语·宪问》,有一次,子路在鲁城的外门(石门)睡了一宿(估计是没能赶在关门前进城)。第二天早上,看城门的小吏问子路:你从哪里来?子路说,从孔子那里来。那小吏说:啊!就是明明知道做不到,却偏偏还要去做的那个人吗(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可见孔子的“知其不可而为之”,差不多已是众所周知。
  对于孔子的这种精神,我是由衷地敬重。要知道,就连那些“可为之事”,某些人都是不屑一为的,何况原本就“不可为”?不是说孔子样样都对,但这种精神值得敬重。没错,孔子那个时代,确实是问题成堆,积重难返,正所谓“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论语·微子》)。然而,正因为人心世道坏成这个样子,才更需要有识之士挺身而出,担负起天下的兴亡。如果天下太平,世间有道,当然可以坐在家里高谈阔论,著书立说,或者在旷野上种棵大树,“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庄子·逍遥游》)。但是,现在树都快倒了,你还睡得着吗?既然睡不着,那么,即便明知以一己之躯扛不住这棵树,也得去扛啊!
  何况这个社会总要有人做事,不能都去做隐士。都去做隐士,人类社会就真成动物世界了。不要以为隐士就清高。有真隐士,有假隐士。真隐士真清高,假隐士假清高。区别真假的标准,就看他们说不说话。真隐士是不说话的,要说也是自己说,不强迫别人同意。对他们,我也敬重。最可鄙的是那些冒牌货。自己不做事,还不让别人做。谁要出来做点事情,他们就泼冷水,放冷枪,横挑鼻子竖挑眼,一百个不乐意,一百个不顺眼。这种人,八成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或者站着说话腰不疼,要不就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清高”。
  社会既然总要有人做事,就得提倡做事的精神。而且,为了把话说透,说到底,还得提倡“知其不可而为之”,至少也要肯定、支持、敬重。因为只有当“不可而为”都受到敬重时,那些“可为之事”才会有人去做。实际上,人的一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他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问题是何所为,何所不为。如果选择的标准只是可与不可,那就只有功利没有道德了。前面说过,道德是必须有超越性的。在这里,人们需要超越的,便正是那个“可”字;而“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就恰恰具有这种道德的超越性。

六 儒道再评价(5)
这就是“德”了。何况儒家虽然主张“有为”,却并不主张“有求”。他们是“有为而无求”,即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只重过程,不重结果。正如子路所说:“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论语·微子》)也就是说,他们并非不知道事不可为,或事已难为,甚至一开始就没打算成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那又为什么要去做呢?道义使然,责任使然(行其义也)。显然,他们的“有为”,不是为了别的,只是由于道德本身的要求,只是为了实践自己的道义和责任。因此,如果说他们有所求,那也是只求问心无愧。
  问心无愧、尽心尽力以后,儒家便把事情的成败交给了命运(天命)。孔子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总之,做,是我的本分,也是我的责任。至于主张能不能推行,主义能不能弘扬,理想能不能实现,都听天由命吧!
  这就是儒家的“天命论”,曾经遭到墨家的批判。墨家认为,如果赞成这个理论,必定是统治者“不听治”,老百姓“不从事”,大家都消极怠工,这就“足以丧天下”(《墨子·公孟》)。其实这是歪曲,或者是误解。你想,就连明明知道做不到的事,孔子都还要去做,怎么会主张消极怠工?可见孔子的“信命”,并非不努力,更非不负责,只是不对结果抱幻想,认死理。在决定一件事做不做之前,也不问可否,不求成功。只要是该做的事,就义无反顾地去做,全心全意地去做,尽心尽力地去做。至于成不成功,那是老天爷的事。这就叫“成事在天,谋事在人”。请问,这是宿命论吗?
  既然不是宿命论,为什么还要讲“天命”呢?原因也很简单。我们知道,人类的实践能力是有限的,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事事成功。何况孔子他们要做的事情,原本就是不大可能成功的。这就需要解释,也需要安慰,还需要有个说法。怎么解释?怎么安慰?什么说法?在当时的条件下,恐怕也只有归于“天命”。因此“听天由命”云云,说到底,不过主张“随遇而安”。其实到了“随遇而安”的境界,也就无所谓命不命的了。怕的是“遇而不安”,这才要讲“天命”:命里有,不拒绝;命里没,不在乎。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该怎么办,还怎么办。这怎么能说是宿命论呢?
  正因为孔子的“天命论”不是“宿命论”,这才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也就是明明知道不可能成功,还是要做。为什么做?不求如愿,但求心安。显然,在孔子看来,事情有两种。一种是应该的,一种是可能的。应该做的也有两种。一种是应该做又可能成功的,一种是应该做却未必成功的。对于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来说,只能选择“应该不应该”,不能考虑“成功不成功”。成功不成功的问题,交给“天”。墨子则认为,既然要做事,那就一定要成功。不成功,做它干什么?那么,不能成功怎么办?请鬼神帮忙,交给“鬼”。这就是儒墨两家的三大分歧之一:天命还是鬼神。第二章第五节没能展开说,这里做个补充。
  于是我们看到了儒、墨、道三家的异同之处:第一,道家讲天道,墨家信鬼神,他们都不讲天命;儒家则讲人道,信天命,不信鬼神。第二,道家(准确地说是庄子)无为而无求,儒家有为而无求,墨家有为而有求。第三,道家无求而同于道,儒家无求而得于德,墨家有求而求于鬼。所以,儒道可以互补,儒墨就难。其实后世对墨家表示了同情的,不是儒家,也不是道家,反倒是法家。法家是儒、墨、道三家的继承者,也是他们的批判者,还是新学说的主张者。法家对于三家,是都有继承,也都有批判的。
  那么,法家继承了什么,批判了什么,又主张什么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