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映碧波,沧海含剑。
剑者,凶器也!剑术,杀人之技也!无论用何等华丽的辞藻,也抹煞不了这个事实。
然而,倾城不得不承认:眼前,这杀人的凶器,杀人的伎俩,杀人的人…………都如诗般美丽!!
“杀戮,也是一种美丽……”倾城为之倾倒。
一时兴起,他起身高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钬如弈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河凝清光。
绛醇朱袖两寂寞,名有弟子传芬芳。
林颖没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
剑歌相和,歌剑相合;
初是歌和剑,末为剑和歌。
“好剑法!”倾城赞叹。
“诗更好!”水月收剑。
倾城脸红了。“不是我写的,作者是旧世界的大诗人,我只会吟诗。”
“自己不写?”
“写不好。所以……我只是流浪艺人,不是吟游诗人……”他脸更红了。
“哈哈~旧世界灭亡那么久了,那时候的诗大都失传了,你能记得,也很了不起了。再说,你懂我的剑,那死了百万年的大诗人肯定不懂,你比他强的多!对了,这诗的名字是?”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听了水月的劝慰,窘迫不翼而飞。他不知道,水月这还是第一次安慰人。
“好!这首诗就是这路剑法的灵魂,以后,就叫它‘剑舞’!”
“改成‘水月剑舞'更妙。”
“水月剑舞……果然好听多了~好徒儿,还挺聪明的。”水月回眸一笑。
倾城第一次见水月笑,笑得如此灿烂,连被强收为弟子的恼怒都抛到了九霄云外。竟觉得,有这么一位既漂亮又厉害的师傅也是蛮好的。
“好吧,我可以把你当成师父,不过我还是叫你水月殿下好吗?毕竟我是你爹的义子,叫你师父,岂不乱了辈份?”
“说得也是……不过,只要我喜欢还是可以叫你作徒儿!”水月蛮横的保留了一项权利。
“那……好吧。水月殿下,您什么时候开始教我那套剑法呢,我是说,水月剑舞。”
身为弟子,倾城算得上谦虚好学。“你?^_^^_^,别傻了!你呀,再过20年吧。”水月好不留情的嘲笑他,“我春江水月的剑术,岂是凡夫俗子都能耍着玩儿的?你什么基础都没有,练点儿保命的伎俩就行了。”水月不可一世的让人无法忍受。
“可是,那我怎么能保护你……”倾城对她的敷衍了事感到不满。
“怎么不能?你这种小人物,记得用身体帮我挡剑就行了。”水月懒洋洋的说。
(真是个天生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的冷血动物!!)倾城脾气再好也忍不住暗自咒骂。
可脸上仍带着微笑,击掌和歌,对月吟唱。
“大山和松鼠争辩;
前者叫后者“小讨厌
松鼠回答:”你无疑是很大;
但各种事物各种天气必须加在一起才能构成岁月和世界。
所以我也占有一席之地也没有什么不光彩。
假如说我没有你那么高大,你也无法同我一样矮小而灵巧。
我不否认你可以做一条漂亮的松鼠路径;
天赋有别;一切安排都明智妥当;
假如我不能背起森林,你也无法把坚果砸开。”
“呵呵,这诗还挺有趣儿的嘛。好了,你也不用借吟诗来骂我,既然收你为徒,就会教你些本领。否则,岂不坏了我春江水月的名声?”
“嘿、嘿、嘿,你们两个倒相处得不错呀!”胡克不合时宜的出场了。
这回,连倾城都觉得这个电灯泡来的不是时候。
水月当然大大不悦,冷冷丢下一句:“扫兴!”转身回舱。
“可是,我是想告诉你们看到陆地了。”胡克尴尬的摸摸鼻子,“本以为你们会很高兴呢~”
第三章 龙的天堂
三人抛锚下船后,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地形。结论很快得出:这是一片处女地,是朱雀航海家们没有标在海图上的新大陆。胡克对朱雀海域并不太熟悉,但根据一般的经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他们漂流了六七天,从航海上来讲,仍算是在朱雀海域,孔雀王朝对此地一无所知,岂不是咄咄怪事?
算是地头蛇的水月,不但无知,还傲慢的说:“孔雀那么大,这种穷乡辟壤,除非造反,我是一概不理的。”倾城就更不要提了。四处走了半天,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山清水秀,是个适合吟诗作对的好地方。
没别的法子了,首先只好解决生存问题。胡克野外求生经验甚丰,倾城自然以他马首是瞻。水月不习惯听别人指使,抛下一句:“我去找食物。”说罢扬长而去,一转眼就消失在密林中。
“看来作苦工的只有我了。”胡克苦笑,浓黑的眉毛随着紧皱的眉头夸张的拧在一起。
“怎会?还有我呀!”倾城不甘于被忽略不计。
“人妖小子也能干力气活儿?”无论如何,纤弱的倾城也不象是干重活的料子。
“别小看人!”倾城为之气结。
“好了好了,是我不对,快干活吧,一会儿天可就黑了。”胡克不想在这种时候激怒倾城。多一个帮手,总是好事儿。
可惜,胡克没想到有了倾城反倒更忙了:倾城完全是在帮倒忙!胡克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添乱子的天赋。他简直是个破坏大王!让他搬东西,他就砸了三坛朗姆酒,翻了两桶食用水;让他搭帐篷,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帆布铺在海滩上,还自以为是的说睡在海边既方便又凉快还富有诗意,真不知他有没有涨潮的概念。最后胡克没办法了,只好让他去生火。心想:“你总不至于在海边制造场火灾吧!”没想到火灾倒还不至于,求生艇却遭了殃:被他劈了当柴烧。
“省得去找柴禾了,反正我们有大船,还要小艇干吗?”他还一脸无辜的说。且不说大船早就坏了,就算完好无损,胡克也想不出一个缺只手的海盗一个女人在加一个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怎么开的动至少需几十人驾驶的大战舰。
最为可气的是,当胡克累的半死总算帮他收拾残局时,倾城却抢先作起了总结发言:“今天虽然很累,但很充实……学会了很多东西呢!真高兴!胡克,想必你也有同感。“胡克嘴上不好说什么,心里却暗骂:”高兴个屁!你的快乐完全是建立在老子的痛苦之上!“ 托海神的福,最后终于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两人也都忙出了一身臭汗。整整一周没洗澡,这一出汗,身上的味道光想想就让人不寒而粟。胡克看看天色还早,水月一时半会儿还会不来,就提议趁机来个露天浴。
倾城当然反对。
“我说,胡克殿下,还是忍忍吧!现在情况不明,危机四伏还是不要大意才好;即使要洗也该等水月回来,问明附近情况放心。”
“叶倾城,你总是埋怨我叫你作人妖,可我现在真的怀疑你是不是男人!不就是洗个澡吗,何必婆婆***像个姑娘家?你还想等水月那三八回来?你敢在她面前赤身裸体跳艳舞,我可没那份兴致。”胡克暴跳如雷,当然也是为了报复刚才的一箭之仇。
倾城没想到他会那么生气,海兰的眸子惊疑的盯着他讷讷的道:“我倒不是这个意思…
…那好吧,你去,我来帮你把风。“
“你胡说什么呀,我们又不是做贼,把什么风?”
“可是……”
“可是什么!?你也一起下来!”胡克决定拖他下水,心里倒真想看看人妖的身体到底有何与众不同。当然,这个猥亵的目的不能明确的告诉倾城。
“不必了吧……”倾城还在坚持。他倒不是害羞,是真觉得两人都下了水,出了危险不好应付。
“下还是不下,是男人不是?”胡克紧紧抓住倾城的弱点。牵扯到了男人的尊严,倾城只好舍命配君子。二话不说,当下脱起衣服来。
“你看什么?”倾城怒视着呆呆看着他的裸体,一脸惊诧的胡克。
“没……没什么……”胡克自卑的缩到水里。“妈的!怎么可能?人妖小子竟是个不折不扣的猛男。气死我,那么惊人的家伙儿长在他身上,简直是暴殄天物。”
倾城自在的半躺在水中,一天的疲劳都随流水而去。胡克一个人无聊,转身对倾城道:“小子,别光躺着,我们比赛游泳吧。”
“游泳?还是算了~我……”倾城对此兴致不高。
“什么算了,快来!我还让你一只手呢。”胡克一把拉过倾城。
“哎呀,别拉……咕噜咕噜……噢,救……救命……”
“哈哈哈哈……”胡克大笑,“原来人妖小子是个旱鸭子!”
“我从小住在昆仑内陆,当然不会游泳。”倾城委屈的声辨。
“嗯,那到也是……可现在这种处境,不习水性可就难办了。”胡克说的没错,以前不会倒也无所谓,现在天天要和水打交道,不会游泳麻烦可就大了──在海边洗澡都很危险,一个浪打过来,小命儿就玩完了。
“这样吧,我来交你好了。”胡克俨然很慷慨的样子。
“那实在是太感谢了。”倾城正有此意。
“别客气!快来吧。”胡克比倾城还急:一副好为人师的嘴脸。“首先,是要多喝水……”
“喝水?好,我去烧水。”
“不用了!这儿有一海的水还不够你喝吗?”等倾城明白话中含义,哪儿来得及:被胡克一把扔到海里去喝水了。
胡克悠然自得的看着倾城在海中挣扎惨叫,直到叫声渐止,他才不慌不忙的把翻着白眼儿的倾城救起,挤出肚子里的海水。等他苏醒,再次丢到海中。如此周而复始,倾城终于不再喝水了。看来,粗暴的海盗式教育法的确有效。
两人游累了,便坐在礁石上休息,享受一下被午后初夏海风爱抚的感觉。
“叶小子,有个问题不知该不该问。”
“请讲,不必客气。”
“你对水月殿下有何看法。?”
“水月殿下么,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呢,男人中都少有这般英雄人物。”
“仅仅如此?”
“当然不!此外。她还是个好人。”倾城肯定的说。
“恐怕是的。”胡克习惯性的苦笑着。
“胡克殿下又如何评价呢?”倾城想听听他的看法。
“我呀,整整暗恋了她十年呢!”胡克语出惊人。不过,倾城不在受惊之列。
“暗恋?想必很伤神吧。”倾城云淡风轻的回答道。
“你好像一点儿也不紧张,不怕我挖你的墙角吗?”胡克对他平淡的反应大感不满。自己一生最大的秘密,他竟看的可有可无,好似听故事一般。倾城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意思?
挖墙角?你太看得起我,也太轻看水月殿下了──他会把我当作轻人吗?“
“那倒也是!”胡克同意的点点头。“不过,你真的很适合她:一刚一柔,女才郎貌,天生一对儿。”
“好了,还是说说你自己吧,向来也颇失礼呢。这么久了,我们还都不太了解彼此,实在不太像是朋友。”
“好,就说我吧。”胡克一丝丝的拾起了旧日的回忆。
“说来脸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比水月大了十几岁,可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被深深迷住了。那时她还只有十四岁而已,还只是个小姑娘。那年,大概是108年吧,是秋天,我与父王应女帝春江九世邀清,赴孔雀宫廷参加宴会。那时两国关系紧张,战事不断,赴宴只是名义,实质是外交谈判。就在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水月殿下,那时,她还是水月公主。”
“想必你也晓得,水月决非是那种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丽──比如你。”胡克当然不会错过倾城这个对比的活例子。“……好吧,就算如此吧,然后呢?”倾城显然对故事颇感兴趣。
“我开始本也不甚留意她,只是觉得这个小公主似乎有点儿孤僻,不太爱理人。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儿,一件似乎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但却使她给我留下了永难磨灭的印象。”
“到底发生了什么?”倾城表现出了少有的好奇心。
“她没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只不过说了一番话。”说道这儿,胡克停了大约一分锺,似乎在清理思路,满眼的神往──对过去的水月的神往。
“当时恰好轮到她向我敬酒,我那时正青春年少,平日里风流惯了,一时兴起调侃她说‘ 美丽的小公主,我要用什么样的聘礼,才能把你娶回雅兰斯呢?’她冷冷的看者我,缓缓把酒倾倒在地上,说,“战争与鲜血!死神将因您的轻浮而格外眷恋雅兰斯。这杯酒本该敬您,现在,敬给雅兰斯无辜的百姓,您的罪孽将由他们的血来洗刷,不久的将来,雅兰斯将成为史书中的遗迹。’接着,她又到了一杯酒说道:‘这杯敬你,雅兰斯的罪人,你把噩梦娶回了家!'说罢一饮而尽,扬长而去。
不知是否被她吓住了,我没敢喝那杯酒。在这以后我果然经常作噩梦,那杯酒彻底击溃了我的自信。直到今日,我还经常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敢喝下那杯酒,为什么向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认输。男人,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怀着这样的信念,我发动了109年的兰陵战役,目的之一就是强迫水月公主嫁给我为妻。我要她再次当面敬酒,而我则要一饮而尽!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预言变成了真,雅兰斯毁在她手中,我也沦为亡国奴,最终当了海盗。说来不怕你笑话,我是天性个人至上,我是太子,但国恨家仇还不如个人荣辱来的强烈。这些年来,雅兰斯的事儿,我差不多都忘了,可那杯没敢喝的酒,却始终在我心中徘徊,仿佛镶嵌在了灵魂里,时刻让我痛苦……”
“你这并不是爱,是近乎疯狂的求胜心在作祟。”倾城思索良久,终于得出了结论。
“可是,为什么对其他人我没有这种心理?”胡克不解的问道。这回,倾城思索的更久。
缓缓抬起头,他盯着胡克:海兰的眸子不在纯洁,取而代之的是诡异。
“看着我!”语气中带着莫名的威严。胡克象是被催眠般盯着他的眼。蓦地,更不可思议的事儿发生了:倾城的眸子变魔术般渐渐转红──炽热赛火,浓烈胜血,红的诡异红的张狂红的不足以用红来定义……
“对……对!就是这种感觉,你们的眼睛……”胡克的表情活象见了鬼。叹了口气,倾城的眸子渐渐变回本色。
“这究竟是……”
“是愤怒,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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