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亲,他便会答应。天意弄人大概就是如此罢,我没法像白娘子一样向许仙报恩,可我的确被秦朗坤伤到了。至于伤到哪儿了,也说不清,我只是固执地认为他负了我,我一心要报恩,他竟然不理会。
天边渐渐黯淡下去,残留一丝被河水反射的光,就像我的光明,只剩了那一点点。回到自己屋里,冷不丁发现沈云珞站在中央,我忙点上灯,觉得她神色有些奇怪。
她举起一张纸,就是那张容华随手给我的纸,问:“这是哪儿来的?”
“前些天弄湿了,我就晾在窗台上。”
“我是问这纸哪儿来的?”沈云珞此时倒一点不软弱,语气生硬。
我摇摇头,“捡的。”
“民间是不准许使用黄纸的。”沈云珞将纸放在烛火上方,点燃,“如果被人发现,要坐牢的。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么?”
我惊讶瞪大眼睛,看着那张稀奇的纸烧毁殆尽。“我觉得新鲜,便捡来了。这个纸怎么了呢?”
“是朝廷用的。”沈云珞语气淡淡的,“于归,你伺候秦公子笔墨,竟然一点规矩也不懂。”
我一时语塞,朝廷用的纸,那么容华是个当官的吗?
“你帮了我们的大忙,等我们成亲之后,会还你自由身。”她淡淡看着我,没有情感,那眼里空空的,看不出什么来。原来脱离开秦朗坤的影响,她整个人是这样的清冷,连温柔都不复存在。
第三章 23、云鬓乱…5
我不想要自由身,我想做陪嫁丫鬟。至少还有机会接近他不是么?可是如何能开得了口,一切根本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我心中仍然有执念,抛不掉,如果罗净在的话,一定会开导我,可他不在。我只能放低姿态,央求她:“小姐,于归无处可去,只想追随公子和小姐左右。今生今世,小姐去哪儿,于归便去哪儿。”
“于归,他心中只有我,将来也只会娶我为妻,断然不会纳妾。你就死了这条心。”
我惊愕抬头看着沈云珞,仍不信这番言语是从她娇嫩可人的樱唇中吐出来的。她却逼近我,毫无表情说:“别太惊讶,爱慕他的女子很多,何况是与他朝夕相处的婢女。只是这么多年,他从未与我提过你,我真的不知道小小秦府里竟有你这般出色的女子。要么就是你对他很重要,他不敢告诉我;要么就是你可有可无,提了都浪费时间。依我看,像是后者,他丝毫未将你放在眼里。”
我冷哼了声,“小姐若真想知道,何不直接问他?”
“问他?我疯了么?跟一名小小婢女争风吃醋?”
为什么人要把心思藏得那么深?我轻笑一声:“随你怎么想,反正难受的又不是我。”
“你不难受那就好。”沈云珞轻轻叹气,顾盼间流露出素日的娇弱,“快去吃饭罢,这几日好好歇着。等过一阵子办喜事,可有的忙了。”
夜里下起雨来,淅淅沥沥敲打在窗台,无端端的心烦,我辗转难眠,索性起来赏雨。楼前是一棵老槐树,枝叶繁茂,被雨洗刷得干干净净,白花儿细碎细碎落了一地。
春雨贵如油,我忽然间觉得好渴,从窗户伸出胳膊,让雨淋个透澈。衣料轻薄,湿嗒嗒粘在手臂上,却一点也不觉难过。兴起,将整个身子也探了出去,仰头,张口接着无根之水,一点点往下吞咽。雨的味道很真,像泉水、还有花草和泥土的芳香。我睁着眼,让雨水流进眼里,再流出来,好像流泪了,其实人世间有许多假象,只是我还未学会如何去辨别。
自己傻傻地淋雨,好孤独,我确定我开始想念了,想念人群和热闹,想念我认识的少数几个人,尤其想念秦朗坤。他的声音、他的相貌、他的怀抱,他是我的劫,所以我拿他丝毫没有办法。
谷雨过后就快立夏了。雨仍然在下,漫无边际,天阴沉沉,屋里的光线总是惨白的。
翘儿拾缀着衣物,抱怨:“真是天公不作美。原本秦家要下聘的,结果被这场雨耽搁了多少天了!”
“或许是最后一场春雨了呢。”我望着檐下的雨帘子,伸手捞了捞,却什么也捞不着。他们哪里知道这场雨对花草树木来讲有多重要。
“等雨停了,小姐的牡丹亭也终于唱完了,这叫……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用湿漉漉的手朝她弹水珠子,嬉笑:“小妮子,你跟着小姐倒学了不少好东西!”
“哎唷!”翘儿不甘示弱,举着笤帚追我,“秦公子才高八斗,也没见你学着什么了!这说明我呀,比你聪明!”
“谁说我没学着?我认得字,只是不会写罢了……”我往门外逃了出去,笑得快岔了气。谁知在拐角处迎面撞上了急匆匆赶来的家丁,险些跌倒,暗暗使了法术令自己站住了脚。后面的翘儿撞在我背上,一面哎哟叫唤着一面问:“干什么来的?”
“翘儿姑娘,老爷请小姐去厅堂。”
“这下雨天的,去做什么?”
“出大事了!听说是宫里来的人,可不能怠慢啊!让小姐赶紧下来。”
我和翘儿不约而同惊呼:“宫里的?”
沈云珞的表情甚为不解,“宫里的人怎会来?再说,我一名女子出去做什么?哥哥们都不在家么?”
翘儿催促:“这些只有去了才知道!宫里的人可不好惹呢!小姐快些罢!”
我有几日没与沈云珞说话了,觉得也没什么可说的。便在一旁呆着,自己玩着发辫。
院里积水了,翘儿背着沈云珞,我举着伞,等到了厅堂,我的侧身湿透,翘儿裙裤直往下淌水。不便再进去,只好在回廊里候着。蒙蒙阴雨中,庭院里一顶粉红的轿子分外惹眼,一看便不是府里的,但宫里来的是女人么?怎么会乘这样的轿子?
大约一刻之后,沈云珞面色惨白出来了,眼神绝望。翘儿吓得惊叫:“小姐,你这是怎么了?”
“我……我要进宫了。”
当空一道闪电划过,似是将天划了道口子,顷刻间仿佛要漏下整条天河的水来。
我怔住了,她说,她要进宫了?
“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她失魂落魄走出回廊,脸颊上两道泪痕混迹在雨水中,“秦家就快下聘了,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小姐!”翘儿一直紧紧跟在她身旁,“怎么回事?往年从不会选商户女子!”
沈云珞在雨中恸哭,瘦弱的肩膀急剧抖动,仿佛要抖尽这一切不幸。我举着伞走过去,替她遮了一方天,自己淋在雨中。“小姐,身子重要。”
她凄婉一笑,“对付梁家的婚事,我尚能一死了之。可这回……却想死也死不了……否则,便是灭门之祸。即刻要动身上京,那一次,果真是我们的最后一面……”
我和翘儿一路踉跄将她扶回了房。
进宫选妃,这对她无疑是一声惊雷,将所有对幸福的希冀轰得焦黑。而我的天空逐渐放晴,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第三章 24、云鬓乱…6
沈员外急匆匆进了屋,一脸横肉颤得厉害,目光炯炯,唾沫飞溅:“云珞!这可是沈家的大喜!凭你的姿色,赢得圣上宠爱不是难事!沈家将来可全靠你了!真是老天开眼,宫里指明要你去,说皇上夜里做梦,梦见在苏州沈府游园,看见仙女了!沈府里不就只有你一位小姐么?皇上呀,那是梦见你了!待你进宫了,必定是荣宠至极啊!”
沈云珞目光呆滞,气若游丝:“父亲的意思,叫我以色侍君么?”
“你……”沈员外气得脸色酱紫,“准备好了立刻走!轿子都停到楼下了,宫里现在是极其珍视你的!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然后恶狠狠指向我,“你!陪小姐一道进宫去!”
我张大了口,惊愕道:“为什么?!”
“宫里说了她可以带一个丫鬟进去,我看你尚有几分姿色,或许也被皇上看中了呢?那可是你的福分!”
我愤慨不已,他送了个沈云珞进去还不够,还要把我也给搭进去,敢情不是他赔本!赔上的是我们俩的一生!命运总是这样捉弄人,我头顶上又是乌云密布,电闪雷鸣。
一顶轿子,坐了两个人,在雨中晃荡。
我只穿着那身桃红衣裳,银簪挽髻。手里的包袱全是沈云珞的东西,翘儿为她收拾的时候,不住地在落泪。我也渐渐明白了皇命不可违的道理。
沈云珞目光低垂,淡淡说:“你说今生今世都要跟随我,所以我与宫人说,要带个丫鬟进去。”
我被震惊了,不可置信盯着她。
“你以为我进宫了,你就可以如意么?”
她始终垂着目,我无法想象她此刻的目光是怎样的阴毒。沈云珞,温柔似水的沈云珞怎么会如此刻薄?我宁愿相信这是沈员外作祟,也不愿相信是她亲手推我入火坑。她大不了一世困顿,而我今生灰飞湮灭之后,还要等一千年!
我气急了,冲她大吼:“你为什么要这样害我?我帮你们传信、帮你们见面,也不曾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你竟然这样恩将仇报么?”
“可是你爱慕他,我知道。”沈云珞直视我的目光,眼眸瞪得圆圆的,含着阴森的笑意,“我不能让你有机会,他是我的。”
我苦笑两声,将手里的包袱扔给她:“沈云珞,别以为我真是你的丫鬟。”
她信手捋了捋发丝,惨白面容上浮现一抹讥诮,“凭你的姿色,迟早要得宠,到时候,我做你的丫鬟还不成么?”
曾以为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却不料我正是败在她手里。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灵,自己不如意,就也看不得别人如意。我对她的所有好感,在这谷雨中化为乌有。
到官衙歇了一夜,换了马车。一同进宫的还有几位官小姐,分为两拨,两辆马车载着往北去了。
沈云珞一袭湖绿绸裙半倚半躺,小脸儿苍白,那孱弱模样叫人看了心疼。我虽然生她的气,但也不能不管她,便在一旁递递水、替她擦擦汗。
其他的女子同样疲乏,但也都正襟危坐,时不时稍稍侧目打量沈云珞,那神情大概是不屑的。她们一定在计较,大家同是进宫选妃的,凭什么她能带丫鬟?
其中一位千金朝我示好,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于归。”
“你家小姐身子不大好?”
“是啊,一直不好。”
“听说沈小姐就快当状元夫人了,怎么又被选进宫了呢?”官家小姐言语就是犀利,丝毫不用看谁的脸色。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朝她使使眼色,“那大概是误传。”
“是么?前些日子一直听闻梁公子是中意沈小姐的,都快下聘了,也是误传么?”
沈云珞微微眯着眼,开口道:“那是真的,梁公子是中意我,可我不中意他。”
齐刷刷的目光瞥向沈云珞,她只是蹙眉,无力唤:“于归,我乏了。”说着,直接枕在我腿上,阖眼睡觉。
我轻叹一声,她这是破罐子破摔,既不想在宫里呆着、也不怕开罪人了。
第三章 25、云鬓乱…7
方才那位官小姐语调依旧:“你这丫鬟倒是水灵,模样讨人喜欢。来,这个送你。”她从腕上退下一只镯子,塞我手里,“我瞧着咱们俩有缘,入宫了还得多照应。”
我从没戴过镯子,一时贪新鲜,没推辞便留下了,笑眯眯答:“多谢小姐。”
“我是苏州现任知府的小女儿,吴千雁。”
我仔细打量她,双颊饱满,下颌浑圆,笑起来隐隐有两个小酒窝。这面相定是有福之人。
吴千雁是直爽性子,吐字也极快,像是算盘珠子一样噼里啪啦,不似沈云珞一句话得酝酿半晌才慢悠悠说出来。从苏州上京的路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多亏有吴千雁那张能说的嘴,我才不觉得闷。
越往北走,天越是晴朗。只是没想到四月里还有料峭风寒,轻轻掀开帘子一角,车里顿时凉飕飕。吴千雁却执意要看窗外的风景,无视其他人抱怨的眼神。
“于归,你看那片桃花,开得真好!”
我凑过去瞧,前边正是我从前呆的山谷。从不知道山谷外边原来长了这么多桃花,只有我孤零零在山谷里。心里不由生出几分落寞,轻声道:“不久便要谢了。”
吴千雁侧头睨着我,“于归,你比桃花还美。”
我喜欢听赞美,心中欢喜,冲她笑着。
“你多大了?”
我也不知,随口答:“十七。”
“这可是最美的年纪。”她的指尖轻轻触到我的额,“你的肌肤好像透明,甚至能看见细微的血脉,青的紫的,不染铅华,清丽脱俗。”
“吴小姐太夸奖了,于归不过是乡野女子,不懂礼法也不识大体,见笑了。”
“所以你同我们不一样,将来进了宫,还不知谁是主子、谁是奴婢。”吴千雁感慨良多,倚在窗边兀自想起心事。
望着天地相接处白茫茫的一片云,车厢里窒闷的感觉散去了,仿佛我就站在那云端上,俯瞰人间百戏。在最美的年华里,我为了飞仙应劫到了人间,却无法化开自己的劫难。现在,宫里的一切,或是人间的一切大概都与我无关了,我只消安心做一个看戏的人。
听得街道繁闹,京城是什么模样还未来得及看,我们被直接送入宫,与其他各处来的女子一同聚居在絮华宫,称为采女。立夏那日,宫中有庆典,那是她们第一次面圣,若被瞧上,便可晋升了。
絮华宫在内廷的西北角上,与翰林院不过隔了座花园,不过内外有别,我们既不能擅自出去,他们也不能擅自进来。内侍用尖锐的嗓音这样告诫众人的。
幸而我不是来选妃的,我不过沈云珞的丫鬟,现在成了宫女,可以往返于几个处所,譬如浣衣局、针工局、司苑局,还有絮华宫的小厨房。如果她们被准许出去散步,我亦可以陪伴左右,去逛逛御花园。想想,还是我这个小宫女自在。
絮华宫因垂柳环绕,春天絮花漫天飞舞而得名。只是现时,刚好错过了那个美丽的时节。我兀自趴在窗边看风景,将沈云珞撂在脑后了。直到听得吴千雁低声唤我的名字,才转身,见屋里来了外人。
忙起身,愣愣看着站在我面前一名气质不寻常的宫女,她打量我片刻,语气刻板说:“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你是破例被带入宫的丫鬟,别让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