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双战灵》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无双战灵-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虽然民爵泛滥,已不如汉初时珍贵,但有爵位在身的人,多少还是有些特权的,只要识字和懂得算术,至少做个小官吏,并不难。



  更重要的是,这个身份给了高恒一种可能,那就是冒充士子。虽然这个身份明显属于农民的范畴,但有汉一代,绝大多数的寒门士子都是农家出身。



  毕竟历朝历代,重农抑商都是国策,连许多大商贾,也往往是买上那么几块地自称务农为生,行商为副,而士人,则更是天然的高人一等。



  当然了,寒门士子只是政治上的寒门,其实都是家境优渥的中人之家,不然别说请人启蒙和游学了,连书都买不起。就算有那么一些生活窘迫的,也是因为买书而买到穷的,毕竟知识被贵族垄断的时代,任何一本书籍的价值都极为不菲,大抵和后世天朝的名车差不多,甚至一些名家著作,再多的钱都买不到。



  要融入这个时代,光知道历史大势是没用的,细节,才是王道。例如龙哥等人,若是误信了电视剧,见到官员就喊大人,那可就乌龙了,肯定会被视为不知礼数的山野村夫。若是见到吕布时喊人家的名字,说不定人家吕温侯吕奉先顺手就是一戟含怒劈下,要知道,连董卓都一直是奉先、奉先地喊,在古代,当着人家的面直接连名带姓地喊,那可是极不礼貌的,一般只有仇人才会这样作死。



  大学四年,身为历史系学员的高恒默默无闻。但在这个东汉未年,熟知历史的他,却是拥有着最大的优势。本来高恒是打算套用游侠儿的身份来解释自己的来历,但现在么,自然是以寒门士子的身份谋取更大的好处了。



  这可是三国群英的世界啊,想到那些名将谋臣的技能,高恒眼中就不由闪过灼热的光芒……



  不过,眼前的当务之急,还是尽快找到有人的地方。



  天色不知不觉地黑了下来,走在这荒山野岭上,高恒忽然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盯上了一样。



  霍地转身,看到目标后高恒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远处的大树后,悄无声息中竟然尾随着一条黑影,一对绿幽幽的眼睛中闪着嗜血和残忍。



  狼!



  夜色下,高恒依稀辨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无论哪个时代,狼都是性情凶残的生物,体型中等、匀称,四肢修长,利于快速奔跑。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嗅觉灵敏,听觉发达。在山林中,狼最习惯的捕猎方式便是尾随人后,觑准时机一扑而上,将双爪搭于人的背上,若是受惊之下回头察看,狼便会迅雷般趁机咬断人的喉咙。



  秦汉时期地广人稀,虎、狼、豹、熊等凶兽在山林中并不罕见。其实高恒应该庆幸,若是碰上一头猛虎,在没有热武器也没有防具的情况下,绝对死定了。单挑老虎的武松,千年来也就出了一个。



  高恒咽了口唾沫,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青铜短剑,这是他如今唯一的武器。只是或许太过紧张,双腿竟然有些酸软的感觉。



  这个该死的空间果然不让人有丝毫的安逸,这才多久,就要人直面生死危险。



  “嗷呜!”野狼似是饥饿了很久,双爪撕地,咧嘴呲牙,凶相呈露。



  双方对峙了一阵,野狼终于按耐不住,试探着上前了两步,发现高恒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兴奋地咆哮一声,然后猛地扑了过来。



  高恒惊骇之下只来得侧头避开噬人的狼吻,但肩膀却是无法避开狼爪的撕扯,利爪入肉,痛彻心肺,鲜血横流。



  痛!很痛!



  但生死搏斗中的高恒根本顾不上身体的痛楚,近在咫尺间的距离,高恒甚至可以闻到野狼嘴中的腥臭。



  “啊!”高恒只来得及呼痛一声,然后便眼见野狼扭头咬了过来,急切中蓦然低头往上一顶,让头部撞上了野狼的下巴柔软处。



  这一击没有对野狼造成什么伤害,但却让高恒有了喘息的机会,一人一狼滚倒在地,高恒拼命用头顶着野狼的下巴不让对方噬咬。野狼利爪不断在高恒身上撕过,但身体上的剧痛反而激发了高恒骨子里的凶性,反手一剑,猛地捅入了野狼的腹部死命地绞插。



  野狼垂死挣扎的力气大得惊人,但高恒也是豁了出来,不顾伤痛,始终死死地压在野狼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野狼的躯体终于开始僵硬,显然是毙命了。高恒不敢大意,又等了一阵,始终不见野狼动作,这才放松下来,只感觉全身上下都是火辣辣的疼,头有点晕,显然是失血有些多了。



  惊魂未定地一屁股坐在地上,高恒苦笑,这才区区一头野狼,就将自己弄得如此狼狈,而这才仅仅只是开始而已,三国乱世,人命如草芥,万人乃至十数万人以上的战役简直比比皆是。



  休息了一下,高恒将野狼的尸体扛在肩上,继续前行。他现在身上可是一点东汉时代的货币也没有,若是拿这野狼去卖,应该能够换到一些钱。



  走了好久,高恒终于发现前方出现了几点灯火,似乎是一处村落。



  月色下,村口最大的一处宅院门外,一名似乎是老者模样的农夫正在拾掇着什么。



  高恒待得走近了些,开口问道:“这位老丈,请问……”



  老农回头,不知道是不是角度问题,第一眼看到的赫然是高恒肩上那死不暝目的狰狞狼头,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有妖怪啊!”
第三章 杀山贼
  “救命哪!妖怪要吃人啊!有妖怪啊……”声音凄厉如待宰的羔羊。



  老农几乎是连滚带爬似地逃进了院子里,留下身后的高恒独自在风中凌乱。



  虽然现代人的发型和服饰在古代确实太过怪异了些,但也不至于一见面就当成妖怪看待吧,果然乡下老农民的审美不可靠啊。



  “妖怪在哪?”



  “妈呀,好端端的哪里来的妖怪?”



  “黄翁,你莫不是眼花了吧?”



  院子里一阵杂乱,然后五六个大汉拿着棍棒刀枪小心翼翼地赶了出来,为首的一名魁梧汉子提着一柄明晃晃的环首刀,剽悍精壮,一看便像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和旁边那些看似胆大实则有些畏缩的同伴给人以截然不同的感觉。



  “误会误会,我不是妖怪!”高恒真怕这些人不由分说直接刀枪齐上,那可就真的死得冤枉了。



  “你便是妖怪?大胆畜生,竟敢来我繁阳亭害人!”那似是众人头目的魁梧汉子凝神戒备,似乎一言不合,便立即搏杀的架势。



  “大哥小心,你看这狼头多凶恶,这莫不是山里的狼妖?”



  “狼头?”高恒微一错愕,然后便明白了,竟然是那头野狼惹的祸。



  一般人扛猎物时,除非猎物太过庞大只能拖着走,否则多半都是搭在肩上。本来高恒一开始也是这样子的,但他以前只是个力气不算大的普通学生,而且又受了伤,因此在走了一段路后,为了省点力,便将野狼移到背部,狼头搁在头上,两条狼腿则搭在肩上用手拉着,加上夜晚天黑的原因,没想到竟然因此而吓着人了。



  弄明白了真相,高恒直接便把野狼扔到了地上。



  众人先是戒备,不知道对方意欲何为,等看清楚地上的野狼后,这才明白是虚惊一场。



  “黄翁,你真真是老眼昏花,竟然将人家的猎物当成了妖怪!”魁梧汉子好气又好笑地斥责。



  先前大喊妖怪的老农畏缩不前,躲在人群后一脸的尴尬:“这不也是怪不得老汉我么,谁见过有人这样拾掇猎物的,天黑黑的,那不是存心吓煞人么?”



  “大哥你看这人,头发这么短,只穿着小衣,看起来好生怪异,也不晓得是什么来路。”高恒身上的休闲服被当成了小衣,在古代,小衣一般穿在里面,然后外面再穿一件直裾深衣或者袍服。



  “可别是贼人?”



  “贼人哪有这样的,前些时信道的黄巾也没这样的……”



  这些人七嘴八舌,说得又快,乡音也特别重,高恒也是听得有些头大,连猜带蒙也才能明白个大概。



  听这些人的口音,似乎有些像是河南的,不过现在到底是哪一年啊,如果是黄巾初起,那可就糟糕了,太平道起事,那可是人越多的地方信徒越多,也越乱。若是诸侯讨董时期,那还好一点,记得董卓也就对洛阳祸害得特别严重,至于其他地区,西凉军鞭长莫及,而讨董十八路诸侯,虽然各怀异心,但在董卓死前都还是很顾忌名声的,不会在地方上太过乱来。



  “某乃繁阳亭长邓虎,兀那汉子,尔乃何人,为何来我繁阳亭,可有户贯?”魁梧汉子一脸警惕,喝问道。



  “在下高恒,辽东襄平人氏,本打算前来中原求学,不曾想,路上遇到了流寇,后来我寻了个机会逃走,结果路上又遇到了这头野狼。”高恒拱手施礼,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这套动作,他在心中可是演练很久了。只可惜没有宽袍大袖,也没有高冠博带,导致这画风显得实在不太对劲。



  一群大汉面面相觑,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年代,许多人一辈子甚至连县城都没出过,辽东?那是什么地方,听都没听过。邓虎倒是见识广一些,但也只知道辽东在大汉边彊,至于在哪个方向?咳,反正只要知道是很远的地方就行。



  不过对方竟然是来游学的,难道面前这人居然是士子?邓虎心中狐疑,但言语间却是客气小心了些:“哦?公子可是来本县荀氏求学的么,邓某当年有幸,曾在县衙当差时见过荀爽先生一面。”提起当年,邓虎一脸与有荣焉的样子。



  由此可见这个年代士人的地位之高,时人皆以一睹名士风釆为荣。



  高恒顿时换上一副肃然起敬的面容:“可是六龙先生么,荀氏八龙,天下传名,在下仰慕久已。”



  荀爽排行第六,时人以六龙先生称之。若非高恒是历史系学生,而且偏爱三国,绝对答不上来。



  原来这里是颍川郡……高恒心中激动,哇呀呀,那岂不是可以见到荀彧、荀攸、戏志才?



  “我在辽东时便常听闻六龙先生饱读诗书,深通《礼》、《诗》、《尚书》、《春秋》诸经,尤擅治《易》,非常人可比,乃是当今鸿儒。若是能当面听到六龙先生的教诲,那可真是三生有幸了。”高恒摇头晃脑,非常入戏地补了一句,“朝闻道,夕死可矣。”



  邓虎身后众人大眼瞪小眼,兴致缺缺,什么尚书啊、春秋啊之类的,这些人听到就头疼。



  高恒适时将自己的户贯竹牌递了过去,邓虎只是匆匆扫了一眼,便还了回去,然后主动邀请高恒进入亭舍。



  两汉制度,十里一亭,除了维持地方治安,各亭还要兼任驿站的功能,招待来往的官吏和贵族,因此亭舍一般都是占地颇大的院子。



  “小老儿黄三,是本亭的亭父,之前老眼昏花,还望公子莫要见怪。”之前闹了乌龙的老农赔礼作揖,看他面相,显然是个忠厚怕事的老实人。



  “无妨,黄翁不必往心里去。”高恒大度地摆摆手。目前看来,他在这个世界的开局还算顺利,只要再小心些,坐实了士子的身份,便能获得许多助力和好处。



  “小老儿闲着无事,不若就帮公子将这头野狼料理了吧,这皮子,可以硝制成一件内甲。”黄三主动请缨,颇有些将功折罪的意味。



  “公子放心,黄翁的手艺在颍阴可是一绝。”邓虎在一旁帮腔。



  皮甲啊……高恒想不到这么快就掘到了第一桶金,自然点头同意,毕竟空间可不会让人太太平平地完成三个月的生存任务,多件皮甲,好歹也能加些防御。



  “这是本亭求盗陈大,还有这几位,都是本亭的亭卒。”求盗专司缉捕盗贼,因此这个陈大看上去五大三粗,四肢发达。



  进了房间,邓虎先稍稍介绍了下,然后便吩咐人去弄酒菜。



  “对了,公子在何处遇到的贼人?自从皇甫将军班师之后,这附近可是乱得很,莫不是遇上了黄巾贼?”邓虎心中已是信了高恒的说辞,只是出于好奇,仍然细细打量起来。



  之前夜色昏暗看不清楚,现在烛光一照才发现,高恒的皮肤白哲光滑,手上也没有茧子,一看便知道应当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少爷,若是常年劳作的人,皮肤必然粗糙,光是晒也晒黑了。



  而且身上的小衣虽然有血污,但仍然可以看出面料轻柔,针脚更是无比精细,显然价值不菲。他在县衙当过差,见过不少贵人,但这么多年来,也从没见过类似的布料,或许是辽东的特产?



  高恒却是从邓虎的话中捕捉到了一个有用的消息,皇甫将军肯定指的是皇甫嵩,也就是说,太平道已经事败,张角三兄弟已死,各地黄巾群龙无首,就是不知灵帝死了没……



  “邓亭长所料不差,我与随众确实是被一股黄巾冲散的,险死还生。唉,本以为张角已死,便海晏河清了,不曾想,犹有流贼枭聚,掠食地方。”高恒一脸愤青状。只是要一直这么文绉绉地说话,实在很伤脑细胞啊。



  “邻乡的小龙山便有一股近百人的黄巾贼,匪首张才自称雨公将军,据说其乃是依附于大鸿寨的黄巾渠帅,县君几次想剿,却是攻不上去。”



  雨公将军?高恒差点笑出了声,这么一伙几十人的山贼,竟然敢起这么霸气作死的名号,有考虑过汝南、颍川诸地黄巾大渠帅何仪的感受么?



  “不好了不好了,山贼……”之前听了邓虎吩咐,出去置办酒菜的亭卒程季满脸慌乱,匆匆忙忙地闯了进来,“山贼杀来了!”



  “什么?”邓虎霍然起身,双目怒睁。



  “程小哥,山贼大概有多少人,你有没有看到?”高恒也是吃了一惊,连忙问道。



  要是对方人多势众,那对不住了,我只能先走一步了,没办法,我就是这么怕死的人。高恒心中默念,然后将青铜短剑握在了手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